韓國虛擬貨幣交易所牌照
① 辦理數字貨幣資產交易所牌照選哪個國家好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目前全球所有頒發數字貨幣資產交易監管牌照的國家,真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交易/支付牌照的國家很少,比如:澳大利亞的AUSTRAC牌照、愛沙尼亞的MTR數字貨幣交易/錢包牌照,泰國TOKEN牌照,日本JVCEA虛擬貨幣交易牌照;
上述國家的數字貨幣交易牌照中其中日本、泰國牌照申請要求資質過高,很少交易所或個人達到資質要求;
澳大利亞AUSTRAC、愛沙尼亞MTR牌照這兩個國家申請資質要求基本都可以達到。但愛沙尼亞自2020年3月10號起法案進行修改後,資質及驗資、當地需實際辦公場地法案公布後,申請周期也對應延長。
目前來說針對數字貨幣資產交易牌照只有澳大利亞的AUSRAC是最為合適的牌照,無需驗資、辦證金及當地辦公地址,申請周期短,資質要求低,基本都可滿足申請資質,國際知名度高,是目前性價比最高的牌照,可以直接考慮入手。
② 韓國知名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查,這是咋回事
最近一段時間有不少朋友對於虛擬貨幣是非常感興趣的,也有很多人因此獲得了非常高的收益,不過在韓國有一個知名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卻被查了,在這種情況下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之,所以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是因為在這個虛擬貨幣交易所之中存在著傳銷詐騙案的情況,涉案金額更是達到了98億元,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自然也會引起很多人的關注。
相信隨著這一個新聞曝光之後,一定有越來越多的人在投資,比他低的時候更為謹慎,其實其他的虛擬貨幣也是需要我們格外關注的,只有提升了警惕的心理,才能夠讓我們的資金變得更為安全。
③ 交易所數字貨幣牌照如何選擇呢
以下為題主整理出目前項目方和交易所事情比較多的牌照,可供參考~
第五名:新加坡MAS
影響力:五顆星
合規性:五顆星
申請難度:五顆星
毋庸置疑,新加坡MAS牌照是目前含金量最高牌照之一,但是其申請門檻高,且下牌時間極長,讓很多交易所望而卻步......
④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⑤ 韓國一虛擬貨幣交易所斂財98億元,該如何避免落入騙局
提高自己的警惕心,不應該去貪圖一些小便宜,這樣就可以避免落入騙局,擺正自己的心態。
⑥ 韓國某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查封,你覺得虛擬貨幣值得購買嗎
近日,一則“韓國某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查封”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我們知道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現在已經發明出了虛擬貨幣這么個東西,最先火起來的是比特幣,比特幣的價格從剛開始的1分錢不到,漲到了現在30多萬的價格,非常的誇張。而有了比特幣的先例之後呢,大家都發現了這里有利可圖,於是很多人都紛紛的開始參虛擬貨幣的投機,還有些懂行的就開發出了一些新的虛擬貨幣比如以太幣,或者狗狗幣等等,已經有了很多的虛擬貨幣種類了。
一.有限的比特幣
比特幣呢,是總量大概是2100多萬枚的數量,目前已經被挖出來的呢,達到了1800多萬枚,剩下的有些是沒有被挖出來,有一些呢,是已經被弄的不見了。而比特幣一共就這么多,物以稀為貴,所以呢,他是產生了很高的價值,並且有人把它當做交易貨幣來使用。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⑦ 中韓合建虛擬貨幣交易所什麼時候上線
據悉,ZENIEX今日將啟動虛擬貨幣錢包下載等入金服務,虛擬貨幣買賣等交易服務將於13日開始。由於目前韓國實名虛擬賬戶的開戶有所推遲,因此在短時間內將會率先啟動用比特幣(BTC)進行交易的「虛擬貨幣幣種間交易服務」。
由於最近韓國虛擬貨幣交易市場賬戶安全相關事故頻發,投資者十分擔憂。因此,ZENIEX從會員認證開始,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管理方案。
會員認證需要經過郵件認證、手機認證、動態口令(OTP)認證、身份證認證等四步。同時,為了以防萬一,ZENIEX規定投資者在出金時必須進行動態口令認證。如果想提高出金上限,需進行身份證認證。
ZENIEX負責人崔景諄(音)表示,「交易所上線後,我們將盡最大努力讓交易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據悉,中國企業參與了此次中韓合建ZENIEX交易所相關合作改善區塊鏈安全技術工作。
虛擬貨幣不是和合法嗎?
⑧ 韓國知名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查,這個交易所可能犯了什麼事
對於虛擬貨幣,大家應該都不陌生,還記得最先映入大家的視野當中的虛擬貨幣應該就是“QQ幣”。當時通過“Q幣”購買很多游戲道具,虛擬服裝,或者是充值一些會員等等都會用到“Q幣”。然後隨著網路不斷發達,電子商業也越來越火爆,很多企業都會在網路上進行商品買賣,然後在網路上直接進行交易,這個時候的貨幣,作為最初的“一般等價物”,為了能滿足網路上的虛擬需求,不必再以真實貨幣的形式出現,虛擬貨幣便應運而生,成為了網路上金融等商業的主要流通手段。
⑨ 韓國知名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查,該交易所存在哪些問題
韓國知名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查前段時間,韓國警方在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查獲一起傳銷詐騙案。韓國知名虛擬貨幣交易所4日遭韓國警方突襲。據了解,這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在短短9個月內非法募集資金高達1.7萬億韓元(約合98億元人民幣)。從去年開始,表面上提供比特幣等主流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實際上以半年三倍本金的高回報吸引客戶開設高價值賬戶,然後誘導賬戶持有人引入傭金高的新會員。
數字令牌交易容易出現新形式的非法集資和欺詐行為,因此投資者在做出相關投資決策時應保持警惕。在整治貨幣相關犯罪方面,韓國國家稅務局3月15日宣布,已查獲2416名通過虛擬貨幣手段隱藏資產的逃稅者,並以現金或債權形式追回366億韓元。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內容了。
⑩ 韓國曝221億元虛擬貨幣龐氏騙局,有多少人被騙了
據韓國媒體報道,目前已經有6.9萬人受騙,這些人員裡面多數是老人,受騙金額達到了221億元。韓國警方告訴記者,目前統計的只是大概數,預計還有更多受害者。因為有些老人總認為自己沒有受騙,所以一直不報警。
有一名50多歲的婦女是被熟人拉進去的,騙了30多萬元,沒有任何回報,當時婦女想要報警。但朋友卻覺得婦女信不過自己,婦女為了不駁朋友面子,也沒有低於時間選擇報警。
怎麼預防這種騙局發生在自己身上?
任何騙局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需要本人去投錢,然後會獲得天價收益。這種事情聽上去就像是天上掉餡餅,凡是遇到涉及錢財的事一定要和家人商量,一個人被迷惑不太可能一家人都被迷惑。有一句話叫做旁觀者清,當朋友和親人提醒自己時,這其中或許真的存在詐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