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傳銷大案
① 艾爾發數字貨幣傳銷案判了沒有
艾爾發數字貨幣傳銷案判了沒有?這個我還真的不知道,也沒有聽說過艾爾法數字貨幣傳銷案,這個真的相關情況我不清楚,不清楚
② 如何辨別假虛擬貨幣傳銷詐騙案
是否是虛擬貨幣傳銷詐騙,你可以帶著證據向警方咨詢。
要是真的被詐騙了,可以帶著證據報警。
警方會進行甄別,會進行調查。
要是詐騙案,警方會立案,積極破案。案子要是破了,
會為受害人挽回損失的。
③ 首起比特幣跨國網路傳銷案告破,為什麼涉案金額那麼大
這一起比特幣網路傳銷案件,在今年7月30日正式破案,這是一個盤踞在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系復雜,上下層級多達3000餘層。涉案金額總數高達400多億元,算得上是所有破獲的傳銷案件中涉及地域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犯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這起案件相對於以往的傳銷詐騙有著很大的不同,幾乎可以算是一種新型的傳銷方式。它的最大的特徵就是藉助了互聯網進行傳銷,把隱藏在暗處的傳銷組織從地下搬到了大眾的目光當中。
④ 央視早間新聞八月七號數字貨幣傳銷案。
據日經中文網8月4日報道,關於虛擬貨幣比特幣被宣稱大量消失的事件,日本警方逮捕了2014年經營破產的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公司「MTGOX」社長馬克·卡佩萊斯(MarkKarpels,30歲)。
報道稱,日本警視廳用1年以上時間分析了龐大的交易數據,找到了交易所運營公司「MTGOX」社長卡佩萊斯非法操作交易系統的疑似痕跡。同時還認為,該嫌疑人涉嫌挪用客戶的資金,正在調查資金流向。
卡佩萊斯在經營破產時的記者發布會等場合表示,「遭受黑客的攻擊,約65萬比特幣(按8月3日計算約為230億日元)消失」。但是,數據分析的結果顯示,基本沒有來自外部的非法訪問的痕跡。警視廳越來越傾向於認為該公司並非「受害者」,而是內部相關人士參與其中。
而有權操作交易系統的只有卡佩萊斯。此外,調查還顯示不存在賬號被盜的可能性。在電子空間進行交易的虛擬貨幣的消失這一史無前例的事件的情況逐漸清晰,警視廳認為該嫌疑人單獨篡改了數據,以涉嫌私人電磁記錄不正當製作和使用而將其逮捕。
調查相關人士表示,「此次逮捕只是起點」。比特幣的機制是客戶事前向交易所預存現金和比特幣,然後通過專用網站與其他客戶進行交易。警視廳認為,卡佩萊斯在非法虛增自己管理的賬戶的比特幣和現金之後,採取與客戶進行交易的形式提取了資金,正考慮適用業務侵佔罪名。
該公司以相同的銀行賬戶管理客戶資金和公司資金,形成了挪用難以暴露的環境。調查還顯示,相關企業和卡佩萊斯的貸款總計達到13億日元。警視廳正在調查客戶資金是否被挪用於私人目的等。
⑤ 百川幣特大傳銷案百川傳銷案結果如何
據說主要負責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抓捕,總部已經人物樓空。
近日,百川幣團伙偽造福建日報頭版頭條鼓吹百川幣已被被揭穿。
山東、江西、新疆、廣東等地均曝光了「百川幣」,稱它的運營模式不合法,對於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9月23日新疆新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官方微博稱:「百川幣是傳銷,宣傳得天花亂墜,最終結果是金幣取不出來,轉換成錢就跑路了。」福州也有「百川幣」公司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有報道指出,百川幣商城網站並未備案,其公司也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已有地區公安經偵部門將其定義為傳銷。今年9月23日,新疆新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官方微博發布稱:「我們經偵大隊鄭重發布:百川幣是傳銷,宣傳得天花亂墜,最終結果是金幣取不出來,轉換成錢就跑路了。」
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輸入「福建百川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現,其已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⑥ 虛擬幣詐騙,傳銷犯罪在嚴監管下還能堅持多久
雖然虛擬貨幣管理比較困難,但是可以依據銀行法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監管和制裁。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允許給虛擬貨幣辦理結算,這樣虛擬貨幣在中國就沒有交易市場。然而,雖然國內沒有結算市場,但虛擬貨幣可能會選擇到境外去結算,因為虛擬貨幣是依附於互聯網的,在哪個國家結算都可以。
而通過在國外某個網站建一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供人們進行交易,這樣管理起來會比較困難。而國內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偷偷為虛擬貨幣提供結算服務,這種虛擬貨幣交易市場給監管帶來一定難度。
現在正規支付結算經營機構都不允許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結算通道,但非正規機構仍然可能會在暗地裡提供結算服務。即使對非正規機構都進行清理整頓,某些人還可能會選擇去國外實施類似行為。
(6)虛擬貨幣傳銷大案擴展閱讀:
對於虛擬貨幣監管而言,應該注重於防止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代替人民幣的功能,以及通過虛擬貨幣從事非法行為,即強化對虛擬貨幣功能和用途的監管。要重點關注虛擬貨幣是否作為貨幣來使用,不僅僅是從貨幣的客體形式看是否屬於偽造和變造人民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使貨幣職能的任何客體,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有關規定。而以代碼形式呈現的虛擬貨幣,只要是被作為貨幣來使用,那性質就相當於假幣,都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監管和制裁。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多地嚴打虛擬貨幣交易 專家:重點監管功能用途
⑦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7)虛擬貨幣傳銷大案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⑧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上線交易的虛擬幣種涉嫌傳銷是什麼罪
可能會涉及非法集資以及傳銷等相關刑事犯罪。
(1)目前沒有法規對交易平台進行規范,但是交易平台也應盡到審核義務,例如,在上線交易各種網路虛擬貨幣時,應審核該幣是否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網路虛擬貨幣。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線交易的幣種涉嫌傳銷,但為了收取提成,還為該幣種提供交易服務,推動其發展,一旦該幣種被認定構成傳銷,交易平台或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3)同時,虛擬貨幣交易機構的賬戶上存儲了客戶大量資金,但是,各家網路虛擬貨幣交易機構並無獲批吸收公眾資金的資格,這使得交易機構面臨非法集資的潛在風險。
2017 版《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 ( 以下簡稱《指南》 ) ,列舉了虛擬貨幣和傳銷貨幣的幾種區別:
(1)從發行方式上看,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從交易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從實現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其本質跟 Q 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⑨ 百川幣特大傳銷案
這是做虛擬貨幣的,建議謹慎投資,選擇不對努力白費,點開頭像昵稱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