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電子虛擬貨幣
Ⅰ 比特幣是電子貨幣嗎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比特幣也用於稱bitcoin,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賴於特定的中央發行機構,使用遍布整個P2P網路節點的分布式資料庫來記錄貨幣的交易,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1]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周三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2]
Ⅱ 比特幣與法定電子貨幣以及現行其他虛擬貨幣的區別有哪些
比特幣是一個共識網路,促成了一個全新的支付系統和一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它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對等支付網路,由其用戶自己掌控而無須中央管理機構或中間人。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比特幣很像互聯網的現金。比特幣也可以看作是目前最傑出的三式簿記系統。可以全球流通、總量固定,沒有發行的主體。
目前,我國沒有法定的電子貨幣。QQ幣是一種游戲幣,幣值固定,由騰訊發布。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系統,是一種支付手段。他們都有運行的主體。法定貨幣由央行發行,由國家作為信用背書。
山寨幣則是借鑒比特幣,在比特幣的基礎上進行創新、擴展。用戶群體無法和比特幣相提並論。社區許多人的共識是一些設計精良的山寨幣會成為比特幣的一種補充,而比特幣會成為法定貨幣的一種補充,多一種選擇。
Ⅲ 比特幣是虛擬貨幣嗎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2]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3]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Ⅳ 什麼是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是一種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具有本質不同。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非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而且,它跟Q幣、比特幣相比也完全不同。
平常所說的Q幣、比特幣,這些都屬於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相比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發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發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虛擬環境中流通,比如網上的游戲幣,主要用於的是虛擬商品的購買,但一般還是不具有安全性,所以虛擬交易平台,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一,某某八等,都是專門為此提供安全交易保障的。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的數字貨幣。
Ⅳ 比特幣是怎樣的一種虛擬貨幣有大神解釋下嗎
比特幣1](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幣,數字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資產。比特幣也被意譯為「比特金」。比特幣基於一套密碼編碼、通過復雜演算法產生,這一規則不受任何個人或組織干擾,去中心化;任何人都可以下載並運行比特幣客戶端而參與製造比特幣;比特幣利用電子簽名的方式來實現流通,通過P2P分布式網路來核查重復消費。每一塊比特幣的產生、消費都會通過P2P分布式網路記錄並告知全網,不存在偽造的可能。
Ⅵ 虛擬貨幣是電子貨幣嗎
虛擬貨幣在我國不是貨幣,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不得用於支付,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幣圈的人卻不以為然,下面是幣圈的觀點(以比特幣為例):
比特幣具有價值是因為它作為貨幣形式的一種是有用的。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比特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比特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比特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國內一些數字貨幣有識之士也在開始探索數字貨幣支付以外的應用場景,數字貨幣學者沙錢老師提到了幣商圈的概念,規劃出了許多比特幣的應用場景。也許是受到了幣商圈的啟發,珠寶行業出現了一個類似於傳統商業積分的應用型數字貨幣福源幣。
Ⅶ 比特幣,游戲幣與電子貨幣的異同點
從廣義上來說,都是電子貨幣,比特幣可用范圍廣很多,可以認為全球通用,只是價值很不穩定,目前只能作為炒作工具。游戲幣范圍太小,僅針對特定游戲使用的道具,不具有炒作價值。
Ⅷ 比特幣是不是電子貨幣
是電子貨比,(比特幣)是一種人為設計的電子貨幣,它不需要現實社會中中央銀行或者第三方機構發行,也不需要藉由特定網路進行清算。它增長穩定,沒有機構能夠濫發這一貨幣,所以也沒有通貨膨脹的憂慮。隨著獲取難度的不斷增加,比特幣的價值也隨之一路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