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與虛擬貨幣
❶ 民法典與民法通則有什麼區別與聯系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系的法法典,是一個國家調整民事法律關系的所有法律的綜合大典,又有「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兩種體例,著名的民法典有1804年《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等。 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而民法通則通常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是我國對民事活動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從1986年開始,《民法通則》在我國起著民法典的作用,它和其它單行民事法律及其它部門法中有關的民事法律規定一起調整著二十多年來我國的民事法律關系。
綜上所述,民法通則,特指我國目前民事法律關系的總則。就立法而言,民法通則還只是一部臨時的基本民事法律。 民法典,是立法成熟、周全時所有民事法律的總結晶。
❷ 民法典(草案)亮點:虛擬貨幣、網路財產可以合法繼承嗎
《民法典(草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除外。
因此自2021年民法典實施開始,遺產的范圍擴大到了自然人的合法財產,虛擬貨幣和網路財產合法部分是可以繼承的。
❸ 我國目前實行的《民法通則》與普通的《民法典》有什麼區別
《民法典》是指一個國家調整民事法律關系的所有法律的綜合大典,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法律,關於物權、債權、民事責任等民法上的重要規定都包含在其中。民法典有「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兩種體例,著名的民法典有1804年《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等。一般說來,在有《民法典》的情況下,只需要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文就可以處理普通的民事法律關系了。
而《民法通則》是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統的調整我國民事關系的法律,是民事政策權宜之計的產物,只是關於民法適用的一些籠統的概括性的規定。《民法通則》確立的制度是在民事法律實踐中被普遍適用的,但具體到調整每一個特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時,還需要依據民法的其他部門法才能勝任。具體來說,雖然我國《民法通則》已經有物權、知識產權、侵權責任等方面的規定,但依然還是要制訂《物權法》、《知識產權法》、《侵權行為法》等民法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沒有完整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採用的是《民法通則》做概括規定,各民事部門法作具體規定的方式。
❹ 民法典包括哪些內容
民法典的內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別是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二、公民民事權利內容
1、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人身權,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並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於支配權。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抗辯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
3、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范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物權、知識產權、人身權都為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於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債權為典型的相對權。
4、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不依賴另一權利可獨立存在的權利。
從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權利制約的權利。
5、根據相互間是否有派生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原權利與救濟權。
原權利為基礎權利,是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為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實危險而發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
6、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是指無移轉性,權利人一般不能轉讓,也不能依繼承程序轉移的權利。人身權就屬於專屬權。
非專屬權,是指具有轉移性,權利人可以轉讓,也可依繼承程序移轉的權利。財產權多為非專屬權。
❺ 什麼是民法典它和民法通則有什麼區別和聯系嗎
《民法典》指一部完整全面的民法法律,關於物權、債權、民事責任等民法上的重要規定都包含在其中。一般說來在有《民法典》的情況下,只需要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文就可以處理普通的民事法律關系了。
而《民法通則》只是關於民法適用的一些籠統的概括性的規定,《民法通則》確立的制度是在民事法律實踐中被普遍適用的,但具體到調整每一個特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時,還需要依據民法的其他部門法才能勝任。所以雖然我國《民法通則》已經有物權、知識產權、侵權責任等方面的規定,但依然還是要制訂《物權法》、《知識產權法》、《侵權行為法》等民法法律。
目前我國沒有完整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採用的是《民法通則》做概括規定,各民事部門法作具體規定的方式,這與我國社會經濟基礎和民事立法起步較晚等客觀現實狀況是相符的。
❻ 民法典對2020法考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將於2020年5月交由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民法是權利之法,它所調解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極為廣泛,小到去菜市場買根黃瓜,去交個電費,大到公司設立,買賣飛機,還包括結婚買房,離婚財產分割等,民法與我們生活聯系十分密切。而《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那民法典的出台將對法考產生什麼影響呢?
事實上,《民法典》的出台對法考民法最為重要的影響,在其對民事規范之改變,而這些改變往往是考試重點,筆者擇其重點介紹如下:
1、流押(質)制度
《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二百一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四百零一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解析
按照《物權法》的規定,當事人之間做出流押(質)的約定時,應屬無效,但《民法典》(草案)徵求意見稿並未直接否認該行為的效力,而是明確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即抵押權人可就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我們知道無效之評判在民法中是最強烈之否定,一味無效,並不能很好處理民事問題,並有可能損害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規定,抵押權人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一方面不會損害抵押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又促進資金流通,真正發揮抵押權的功能,顯為立法之進步。
這里需要給大家解釋一下,為什麼《物權法》會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呢?
因為,此時抵押人處於劣勢地位,如果抵押財產價值大於應實現的債權額,當債務人到期不清償債務就講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時,就會使得抵押權人獲得超額利益,這顯然不道德,亦不能為誠實信用原則所容納。
這邊需要注意的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當事人可以約定將抵押物作價抵償債務,這是抵押權實現的一種方式,不是流押(質)的規定,同學們需要注意哦。
抵押物轉讓問題
1《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2《民法典》(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3解析
抵押物轉讓在《物權法》中是個老大難的問題,曾經,老師給學生們的總結如下:
(1)抵押物僅指抵押物所有權變動而言如出賣、贈與、互易、出資、抵債,對抵押物設立抵押、質押、出租則不受限制。
(2)抵押權人同意,可轉讓,抵押人應當將轉讓所得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或提存;
(3)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受讓人行使滌除權即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為清償,可轉讓;
(4)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的買賣合同有效。
在這種模式下,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受讓人也未行使滌除權時,抵押物是否能發生轉讓,在動產情況下,得看受讓人是否善意,在不動產情況下,就不能轉讓。
如今,根據《民法典》(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規定,關於抵押物的轉讓,原則上明確,抵押期間抵押人有權轉讓抵押物,不論是否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僅在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並且,抵押物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事實上,對抵押權人而言,不論抵押物在誰手中,只要抵押權存在即可。《民法典》(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更有利於抵押物流通,發揮抵押物的擔保功能,促進資金融通。此一改變,順應時代發展之潮流。
總之,《民法典》的出台對法考民法影響深遠,同學們不可不察!
❼ 民法典是什麼東西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有的民法典會酌采習慣法作為補充規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司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7)民法典與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課題組起草。課題組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煙台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法學院、北京化工大學法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法學院、中國建銀集團法律部等單位的26人組成。
梁慧星學部委員擔任課題組負責人。該草案採用德國潘德克吞編制體例,分為總則、物權、債權總則、合同、侵權行為、親屬、繼承七編,共計1947條。
❽ 民法與民法典的區別與聯系
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現場,一本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擺放在與會人員面前,提請會議審議。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與民法總則「合體」,成為過去一年來國家立法工作中耀眼的一道印記。
從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編纂民法典這一重大立法任務,到 「兩步走」:第一步出台民法總則,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民法典立法之路蹄疾步穩。
2019年,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的拆分審議密集進行。明確禁止高利放貸、進一步完善防止性騷擾有關規定、合理確定無效婚姻的情形、完善高空拋物墜物責任規則……努力傾聽人民心聲、聚焦社會熱點問題,積極回應社會訴求、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讓立法的每一個環節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
民法典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13718位網民提出114574條意見。社會公眾普遍認為,編纂民法典,以法典化方式確認、鞏固和發展改革開放取得的法治成果,充分彰顯、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優勢。
隨著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臨近,民法典草案即將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幾代人熱切期盼的中國民法典,即將迎來歷史性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