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跑路的虛擬貨幣
1. 虛擬貨幣的項目方跑路怎麼辦
2008年中,本聰提出了比特幣的構想,2009年比特幣正式誕生,在此後的10多年時間里,比特幣一直出現在公眾投資的領域中。也被很多人譽為錯失的暴富機會,但是在2014年左右開始,很多打著區塊鏈名義的山寨數字貨幣開始進入到了資本投資市場中來。
總的而言,目前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數字貨幣交易市場還是比較混亂的一個前期紅利期市場,投資者一定要謹慎投資,不可以一味的被山寨數字貨幣所吸引。總之天生不可能掉餡餅,一定要認清自己的基礎現實。
2. 虛擬貨幣公司倒閉後的案例
27歲的裘輝利用在網路公司任職的便利,私自將存有虛擬貨幣的賬戶解凍並低價銷售,從中獲取巨額利潤。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裘輝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的判決。
2005年11月1日,裘輝在工作時發現公司的網路帳戶中有三個存有虛擬貨幣的帳戶處於凍結狀態,於是私自將三個帳戶解凍,將帳戶內的虛擬貨幣16.24519萬卡拉全部購買了公司的各種游戲點卡,共價值16.2萬余元。裘輝將游戲點卡低價銷售給他人,從中獲利15萬余元。2006年6月28日,單位找裘輝調查時,其承認了大部分犯罪事實,並退還公司12萬元,餘款被其揮霍。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後,裘輝不服,上訴到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裘輝身為公司的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其所在公司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依法應予懲處。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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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虛擬貨幣跑路後,上線負啥刑法
涉嫌詐騙罪,建議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法律責任。
4. 虛擬貨幣一般是不是堅持不了幾個月就倒閉了
不是。經營投資良好的虛擬貨幣,其運作存活時間是很長的,是不會堅持幾個月就倒閉的,比如比特幣、網路公司的網路幣。
虛擬幣種類多樣,在國外接受度比較高的虛擬貨幣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 Life的林登幣等,在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
虛擬貨幣與支票和電匯不同,虛擬貨幣不能實現的價值,不能通過銀行轉賬,目前只能流通於網路世界,虛擬貨幣是由各網路機構自行放行,沒有形成統一的發行和管理規范。
2、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3、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萊特貨幣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5. 近年來,許多虛擬貨幣殺豬盤跑路,明知道是騙局,為什麼有人還要參與呢
因為貪心,每個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
區塊鏈技術前景廣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成為眾多投資者的熱門對象。在這一波“貨幣投機”中,一些虛擬貨幣交易的黑平台應運而生,“割韭菜”的新套路頻頻出現。日前,一個詐騙團伙打著比特幣平台交易的幌子,在短短三個月內詐騙近800名投資者數千萬元人民幣,被查。以依法佔有為目的,捏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銷售可以賺取凈存款的7%-12%。低門檻高回報的工作吸引了一部分剛畢業甚至學歷高的年輕人加入。在防範“殺豬”騙錢的同時,也要防範年輕人誤入歧途。同時,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在入職前詳細了解公司的背景、資質、業務、收入來源,從而擺脫低門檻、高收入誘惑下的僥幸心理,謹防觸及法律底線,不要讓自己的專業知識成為違法活動的幫凶。
6. 中幣網是跑路了嗎
中幣網是注冊在海外的,辦公地址在香港,不是中國的交易所。
2018年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據了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1月14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和相關企業表示,將採取聯合治理模式,攜手更多的政府部門和企業,打擊網路黑色產業鏈力度,共同構建「網路安全共同體」。
央視並援引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負責人李旭陽評論稱,市場上活躍的代幣有2000多種、傳銷平台超過3000多家,此類犯罪涉案金額和危害都非常大。
由於擔憂過度投機、洗錢和逃稅,國外市場的部分政府機構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也持有強監管態度。韓國已宣布實施虛擬貨幣交易實名制,印度財政部此前就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的風險向投資者發出警告,稱數字貨幣投資如同「龐氏騙局」。
據路透社1月16日報道稱,路透看到一份政府會議內部備忘錄顯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認為,應該禁止虛擬貨幣的集中交易,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個人或機構。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7. 虛擬貨幣平台跑路,報警有用嗎
虛擬貨幣平台如果跑路的話,多半你的錢就是打水漂了。能找回來的可能性極低,因為這方面的立法不健全,警察沒有法律依據去起訴那些人。以後對於虛擬貨幣我們要注意安全,小心投資。一旦有問題就血本無歸,損失慘重。
8. 西域網已跑路,虛擬幣行業還有可信度嗎
西域網本身就是一個典型的傳銷,西域網只是打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的傳銷活動。央視網視頻 《消費主張》 http://tv.cntv.cn/video/C11350/
一個正常的虛擬貨幣應該是一種去中心化的、源代碼是公開透明的、市場是自發形成的,平台是第三場創建的,網站有相應的備案信息。
210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元寶幣等等。
9. 2020年跑路的資金盤有鳳凰幣嗎
這個平台已經跑了,我也是受害者,還好我解決了
10.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