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虛擬貨幣mgp
① 央行發文嚴禁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是真的嗎
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② 虛擬貨幣天秤幣Libra會不會太不切實際
我覺得會。
雖然就目前看來,虛擬貨幣有越來越盛之勢,甚至成為種世界通用貨幣,像天平幣,部分虛擬貨幣已經演變成具有一般貨幣所具有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特徵,我覺得這個是非常不切實際的,大量的使用會使國家的金融秩序發生混亂。
③ 中幣網是跑路了嗎
中幣網是注冊在海外的,辦公地址在香港,不是中國的交易所。
2018年1月1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單位及各分支機構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中還顯示,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
據了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1月14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和相關企業表示,將採取聯合治理模式,攜手更多的政府部門和企業,打擊網路黑色產業鏈力度,共同構建「網路安全共同體」。
央視並援引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負責人李旭陽評論稱,市場上活躍的代幣有2000多種、傳銷平台超過3000多家,此類犯罪涉案金額和危害都非常大。
由於擔憂過度投機、洗錢和逃稅,國外市場的部分政府機構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也持有強監管態度。韓國已宣布實施虛擬貨幣交易實名制,印度財政部此前就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的風險向投資者發出警告,稱數字貨幣投資如同「龐氏騙局」。
據路透社1月16日報道稱,路透看到一份政府會議內部備忘錄顯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認為,應該禁止虛擬貨幣的集中交易,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個人或機構。
報道並援引潘功勝在該備忘錄里的話稱:「要始終對虛擬貨幣市場保持高壓態勢,嚴防虛擬貨幣風險再次集聚,消滅風險隱患於萌芽狀態。」他並表示,全國及地方當局應該取締提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集中交易的場所,同時還需要禁止為虛擬貨幣集中交易提供擔保和清結算服務的所謂「錢包」服務商、以及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務個人或機構。
④ usdt交易中國合法嗎
不算違法,但存在法律風險。
2017年9月,在央行聯合七部委發出《關於代幣融資風險公告》,明確禁止人民幣和數字貨幣的交易以及禁止ICO(InitialCoinOffering的縮寫,意即首次公開募集數字貨幣)發行。
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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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
2013年12月5日,央行聯合五部委出台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對於比特幣虛擬商品的身份給予認定,並且提示了金融風險。
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發布了《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在這份公告中,央行將數字貨幣的身份定性為「虛擬貨幣」,而非「虛擬商品」。
世界各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不同。北美、西歐、日本是對比特幣接受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俄羅斯定義比特幣為非法;印度等國家對比特幣沒有出台相關政策。
⑤ 印度何時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印度中央銀行4月6日宣布禁止印度各銀行銷售或購買虛擬貨幣,並給各銀行3個月的緩沖期,處理已有的虛擬貨幣業務。
不止印度,巴基斯坦、俄羅斯等國近期也針對虛擬貨幣出台了規章和措施。4月9日,巴基斯坦央行宣布虛擬貨幣不合法。
⑥ 虛擬幣的產生背景
網幣產生的主要背景是國內小額電子支付的困難。網游運營商採用了這種渠道成本並不低廉的代金券來收取費用。本來只允許人民幣兌換網幣,而不許反向兌換。然而隨著網游產業的發展,民間自發出現了各種網幣之間的兌換,甚至可用網幣購買通常只有人民幣才能買到的實物產品或服務,形成了類似貨幣的購買力,虛擬貨幣與真實貨幣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
實際上,在金融環境發達的國家,早就出現了虛擬貨幣,其目的就是贏利。如最早由Beenz推出的虛擬貨幣「網豆」。Beenz同萬事達卡達成協議,消費者不僅可將在網上積攢的網豆存進智能卡,還可以在傳統的商店裡使用。這種經營模式是將虛擬的網豆以每個1美分賣給一些網站,網站再通過各種方式發給網友或讓網友贏得。這些虛擬貨幣可以作為現金在網路商店消費。最後Beenz會以每個0.5美分的價格從網站運營商處購回而獲取利潤。在2000年,約有7.5億Beenz網豆,相當於六七千萬元人民幣在流通。也正是那時出現了中國的網幣,ChinaBonus以積分的形式,給消費者提供虛擬貨幣。積分累計到一定數額後,可用來兌換電話卡、上網卡、T恤等獎品。
網路游戲中虛擬物品如虛擬金幣、虛擬裝備、虛擬動植物和虛擬人對玩家產生的巨大吸引力,推動了為獲得這些虛擬物品而產生的消費,但因國內電子支付手段的落後和安全性顧慮,玩家多採用預付現金購買營運商發行的虛擬貨幣,再用這些代金券在線購買游戲中的虛擬物品的方式消費。只要游戲的內容足夠吸引人,玩家會通過各種渠道購買該游戲運營商發行的虛擬貨幣。網游業的發達帶動了虛擬貨幣種類和發行量的激增。
為了聚集人氣,擴大游戲用戶數,提高玩家興趣和忠實度,所有游戲運營商都提供了相當數量的免費虛擬貨幣,而且玩家通過游戲過程還能贏得虛擬貨幣,因此,網游運營商實際上具備虛擬貨幣的無限發行權。假如虛擬貨幣只用來購買虛擬物品,由於虛擬物品供應量是人為設定,而且製造時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即使發生不同種類虛擬貨幣之間的交易,也不會對現實經濟有何影響。但是,若能用虛擬貨幣購買現實商品和服務,則過量發行肯定會引起通貨膨脹。而此時,虛擬貨幣是否轉換為真實貨幣並不重要。
國內不少網路企業都突破了虛、實經濟間的界限,如網易POPO按用戶在線時長給予泡幣獎勵,這種虛擬貨幣可以支付手機簡訊。以一條簡訊價值1000泡幣等於人民幣0.4元的支付能力,可以算出在這項應用中的兌換率;此外還能在網易商城用做購買實物商品的代金券。盛大點幣的持有者可購買網路的付費下載服務。Q幣除了可以購買本公司的付費服務以外,也可用來購買其他游戲的點卡、虛擬物品,甚至是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貨幣的出現,是為了方便交換不同的資源而抽象出來的數量單位。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如QQ的普及,使Q幣逐漸成為一種可流通的等價交換單位。著名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1776年引用了以物易物來說明貨幣的起源:「戴奧米底的鎧甲只值9頭牛,而格勞克斯的鎧甲卻值100頭牛。在阿比西尼亞,鹽是商業和交易的普遍媒介;在印度海岸用一種貝殼,紐芬蘭用干鱈魚……」200多年後,不少人在用各種游戲幣換取現實生活所需,網路世界又重新開始演繹貨幣的起源。
⑦ 印度大銀已經行暫停主要比特幣交易所部分賬戶了嗎
繼中國之後,印度也開始重拳監管比特幣交易。
據印度經濟時報,包括印度國家銀行在內的一些印度銀行對包括前十大交易所在內的本土比特幣交易所賬戶暫停交易,他們認為這些賬戶存在可疑交易。
這些銀行還要求比特幣交易所就其借款提供額外擔保,「上個月以來,銀行們就一直要求額外的一比一擔保」。而且,他們對仍在運作的少數賬戶採取了限制提現的措施。
印度比特幣交易基本處於無監管狀態。大約一個月前,印度稅務機關對比特幣交易所開展了現場檢查,調查比特幣用戶和交易者的身份及記錄。
稅務官員發現,一些交易所並未提供財務數據,他們從未交過營業稅及增值稅。另一些交易所則提交了非常可疑的數據。稅務官員還稱,他們提供的資料前後矛盾。
如果按照18%的商品稅來繳稅,比特幣交易所需要支付的稅款總額或達11.3億美元。
根據稅務官員的估計,包括zebpay、Unocoin、CoinSecure和btcxindia等在內的前十大比特幣交易所年度總計收入可能高達4000億盧比(約合63億美元)。
知情人稱,很多比特幣交易所的利潤率接近20%,利潤主要來自於交易溢價、買賣價差和交易所參與交易的盈利。
⑧ 莫迪要嚴禁虛擬貨幣交易,強推印度加密貨幣,加密貨幣存在哪些競爭壓力
印度將明確提出一項嚴禁數字貨幣的法律法規,對在某國買賣乃至擁有該類數字貨幣的人懲處處罰。這很有可能會限定數百萬名印度投資人在數字貨幣上的項目投資激情。該議程安排號召嚴禁有著、買賣BTC等個人的數字貨幣,另外為印度政府的官方網虛擬貨幣創建一個架構。可是印度政府近期的觀點讓投資人堅信,印度政府很有可能會對這一迅猛發展的銷售市場採用更比較寬松的政策。
安全性依據此項調研,數字貨幣銷售市場就被網路黑客和互聯網犯罪分子所困惑,她們的主題活動早已造成了數百萬美元的失竊。數字貨幣必須應用區塊鏈應用來處理在彼此買賣中發生的信賴難題。處理安全隱患的方法是採用更嚴苛的安全防範措施。為了更好地維護投資者,早已採用了嚴苛的安全防範措施來避免 網路黑客竊取投資者的錢。雖然這種安全防範措施會造成 一些短板,例如將數字貨幣從線下儲存錢夾遷移到線上儲存錢夾的這一全過程,但最少外匯交易員的資產更為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