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虛擬貨幣稅率
Ⅰ 虛擬充值怎樣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28日公布了「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這意味著國內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針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做出上述批復,明確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但政策將於何時開始施行目前沒有時間表。
Ⅱ 虛擬貨幣交易應繳納個稅嗎
國稅總局近日在對北京市地稅局的回復中表示,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規定,財產轉讓所得計征方法為,以一次轉讓財產收入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並為一次轉讓財產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Ⅲ 虛擬物品交易稅
稅務總局關於買賣虛擬貨幣征個人所得稅的批復要點
一、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
三、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小調查
Ⅳ 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Ⅳ 虛擬物品交易要交稅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京地稅個[2008]114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
三、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Ⅵ 網路游戲公司銷售虛擬裝備怎麼交稅
【解答】 目前,對於網路游戲應按照《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六條娛樂業規定,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 本稅目徵收范圍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場、游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上列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的飲食服務及其他各種服務,均屬於本稅目徵收范圍。 對此,北京市有明確規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網路游戲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京地稅營[2008]21號)第二條規定,對通過搭建支持網路游戲運行的伺服器,完成游戲運行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游戲消費卡(目前暫分「時限卡」和「游戲點卡」)銷售收入,應按「娛樂業——其他游藝」稅目徵收營業稅。 第三條規定,對單位和個人代售游戲消費卡所取得的代售卡收入,請依照《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對代理業徵收營業稅問題的補充通知》(京地稅營[2001]507號)文件中第二款「代售卡業務」的相關規定執行。 因而,對於您所說的「網路游戲運營公司向游戲玩家銷售虛擬游戲裝備、虛擬貨幣」可參照上述規定徵收「娛樂業-其他游藝」營業稅。 因為對於娛樂業的稅率現執行各地自行規定的稅率,因而,需要按當地具體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例如:北京市規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我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的通知》(京財稅[2000]276號)規定,報經市政府批准,現對北京市娛樂業營業稅稅率進行如下調整:1、游戲機、游戲網吧等娛樂項目營業稅稅率為20%;2、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酒吧等娛樂項目營業稅稅率為15%;①3、音樂茶座、高爾夫球、檯球、保齡球、射擊、嬉水、水上滑梯、碰碰船、滑索、飛降、滑道、四輪摩托越野、滾軸滑冰、跑馬、狩獵、綜合游樂場(園)等項目營業稅稅率為10%;②4、僅供少年兒童的游樂場或項目、其他游藝項目營業稅稅率為5%。 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以下簡稱繳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四條規定,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繳費人應當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和規定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應繳費額=應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3% 因而,對於繳納娛樂業營業稅的納稅人也應隨之一並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Ⅶ 虛擬貨幣交易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的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Ⅷ 虛擬貨幣個稅
不反對國家徵收個稅,但先要保護個人的虛擬財產
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
關於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在網路虛擬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貨幣。除了各大網路游戲公司所發行的、冠有各種品名的虛擬貨幣外,使用較普遍的虛擬貨幣還包括騰訊Q幣等。
目前虛擬世界的網路交易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們的設想,已經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的龐大網上交易市場。而且,產生了專門從事「打幣」的職業打工一族;也出現了專門兌換各種游戲幣的兌換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