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虛擬貨幣的現狀
⑴ 國外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現狀
(一)韓國
在韓國,根據韓國警察廳的統計,僅2002年1月到10月,與網路有關的犯罪達到2.5萬件,其中與網路游戲有關的虛擬犯罪佔到 26%,達到6519件。另據漢城警察廳搜查部發表的電腦犯罪現狀調查結果顯示,全體犯罪中網路游戲的黑客攻擊及欺詐佔47.9%,一般欺詐占 10.7%,黑客及病毒傳播佔7.4%,個人信息侵害佔6.1%。據韓國有關專家分析,因為好奇心、沖動而引起犯罪的少年明顯減少,反而在網路游戲現金交易等財產取得上的欺詐行為增加,而實施這種犯罪行為的則以青年、中年為主。這些現象的存在促使韓國開始正視虛擬財產的歸屬問題,並明確規定網路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於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服務商只是為玩家的這些私有財產提供一個存放的場所,而無權對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刪除,這種網財的性質與銀行賬號中的錢財並無本質的區別。
(二)香港地區
在香港,近年來由於網上游戲的武器有價,「網上武器失竊」層出不窮。2002 年11月中旬。由於香港葵涌16歲的游戲參與者梁某不能忍受被人偷去辛苦「練功」換來的網上「武器」而跳樓自殺。這一案件的發生,導致香港警方嚴重關注網路游戲中虛擬財產的法律保護問題。 此前,香港警方曾因虛擬財產失竊案首次採取過行動,拘捕了三名年齡16至19歲的「網路大盜」。2002年6月10日,香港地區一名16歲的男孩在銅鑼灣一網吧玩一個網上角色扮演冒險游戲後離開,但之後他發現自己游戲賬戶內15件武器(斗篷、盔甲、寶劍)被他人私自轉移到其他賬戶,總值達五千元,於是報警求助。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員深入調查後,發現事主於6月10日離開銅鑼灣一網吧後,他的游戲賬戶即被他人重新登入,而他賬戶內的武器亦被轉移至其它賬戶。科技罪案組人員翻查計算機紀錄,最後成功確認三名游戲用戶的身份,懷疑他們與竊案有關,涉嫌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計算機」的罪名。 2002年11月,警方分別於魚涌、灣仔和西環地區拘捕了3名16至19歲的青少年。這是香港警方首次偵破盜取網上游戲虛擬財產的案件。
2002 年香港警方一共接獲272宗計算機犯罪案,其中涉及非法入侵計算機系統案164宗,其它計算機盜竊案25宗,較前年大幅上升四成半及近一倍。但香港的網路游戲開發商指出,報警數字只屬冰山一角。有網路游戲供貨商透露,平均每日都可接獲超過百宗的投訴,投訴內容均與網路游戲中貯存的「武器」不翼而飛有關,顯示情況相當嚴重。在國際拍賣網站「eBay」,或香港本地的網站時常會有網路游戲中的武器出售,一些熱門游戲,如《DiabloII》及《Everquest》中的罕見武器,炒價更會高達過百美元,部分玩家直言,這類在網上拍賣的武器大多來歷不明。
香港警方認為,網上游戲的武器已經變成可以轉移及具有金錢價值的東西,警方將會時刻關注偷取網上游戲工具的行為。對於這種在虛擬世界的新興罪行,香港警方已經成立專門的項目部門處理。警方發言人同時強調,若以偷竊手法取得游戲武器,無論金額多少,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五年至十年。國際刑警代表警告,此類案件一旦觸及跨境犯案,國際刑警一定會與海外執法人員,包括與香港合作,全球追緝疑犯歸案,家長應小心看管子女,以免墮入法網。國際刑警管理監控及業務表現評核組專業顧問雷保雅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不要誤以為在網上游戲中盜取虛擬武器是一件小事,疑犯是明知故犯,盜竊更屬刑事罪行,一旦證明有跨境犯罪成分,不論案件大小,國際刑警定會協力打擊。
為有效治理愈來愈多的計算機和互聯網方面的信息科技違法犯罪,香港政府已陸續修改了各項條例。例如,根據《電訊條例》第 27A條,任何人藉電訊,明知而致使計算機執行任何功能,從而在未獲授權下取用該計算機所保有的任何程序或數據,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罰款20000元。《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61條規定,有犯罪或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而使其本人獲益或引致他人蒙受損失,最高刑罰可判監禁5年。如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根據該《條例》第201章第17條的規定,最高刑罰可判監禁10年。
(三)台灣地區
在台灣地區,網路游戲犯罪案件屬於高發性案件,數量占整個網路犯罪案件的第二位。根據資料顯示,以2002年為例,總數三千多件的網路犯罪里就有一千餘件屬於網路游戲犯罪案件,犯罪型態包括:盜取玩家的虛擬寶物、虛擬貨幣、游戲賬號,用社交或是木馬工具,入侵或騙取詐欺虛擬物品、賬號。另外還有強盜、恐嚇以取得游戲相關物品等事件。
1997 年台灣「立法院」通過刑法修正案,將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修正為「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或電磁記錄,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修正案把「電磁記錄」列為「動產」,使網路游戲賬號被盜終於有法可循,盜取他人賬號內的虛擬寶物的人不再可以逍遙法外。關於虛擬財物之物權效力,「法務部」於2001年12月正式解釋,電磁紀錄在詐欺及竊盜罪章中均以動產論,有關線上游戲賬號及道具資料,均是以電磁紀錄方式儲存在游戲伺服器中,該游戲角色及道具雖為虛擬,然現實世界中均有一定財產價值,玩家可透過拍賣或交換,與現實世界財物並無不同。由此可知,線上游戲之虛擬財物在法律上視為動產,玩家對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所有人得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對於無權佔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盜用他人賬號者,亦得依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之規定加以處理。目前針對網路游戲的犯罪行為,已有實際判決,如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九十年度簡字第三九九三號,依嫌犯連續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叄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即為台灣首宗線上游戲竊盜案判例。 由於台灣地區刑法學學界及司法實務界一向認為:刑法上所稱之竊盜,須符合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持有之要件,而電磁記錄具有可復制性,其與電能、熱能或其他能量經使用後即消耗殆盡之特性不同;且行為人於建立自己持有時,未必會同時破壞他人對該電磁記錄之持有(例如:以復制之方式取得他人電磁記錄)因此,將電磁記錄竊盜納入竊盜罪章規范,與刑法傳統之竊盜罪構成要件有所不同。 因此,2002年底台灣通過刑法修改案,將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或電磁記錄,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改回「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2003年6月27日,台灣刑法增訂第三十六章「計算機犯罪專章」,其中新增「無故入侵電腦罪」規定:「無故輸入他人賬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的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的漏洞,而入侵他人的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並處以十萬元以下罰金。」而新增「保護電磁紀錄」的規定(第359條)則明訂:「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的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在刑法增訂「計算機犯罪專章」後,「法務部」邀集業者與相關單位進行座談,討論線上游戲糾紛的問題。關於虛擬世界的糾紛是否該以刑法論處的問題,與會的業者代表與律師認為,線上游戲產生問題,不應該以刑法論處,應該視為不同的場合,甚至是屬於不犯罪的。例如與會的賴文智律師即表示,對純粹虛擬世界的活動,應該只是游戲的一部分,不適合以刑法規范,也應該是沒有罪的。但現任「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並一手催生「計算機犯罪專章」的葉奇鑫則認為,談虛擬寶物竊盜和詐欺是否應以刑法處罰,雖然有學術上之價值,但過去二年來,法官和檢察官對於此類案件已有高度共識,均判處有罪,而且從法律的角度觀察,虛擬寶物確實具有價值,不管游戲廠商允不允許買賣虛擬寶物,虛擬寶物都有《行情表》,玩家之間的買賣及交易非常普遍,很難僅因為是游戲,就否定這些計算機資料受法律保護之價值。但是,由於這類案件數量龐大,以去年為例,警察就移送了一千多件虛擬寶物案件,而這種案件情節多屬輕微,為了避免浪費檢警有限之偵查人力,也為了讓玩家之間可以經由和解免除到法院、警察局訴訟之困擾,2003年6月27日施行之刑法計算機犯罪專章,已經將計算機犯罪原則上列為告訴乃論。葉奇鑫表示,當初在編法時正好是2001年《歐洲網路犯罪公約》通過之際。由於《歐洲網路犯罪公約》是世界第一套針對網路犯罪所規范的條文公約,並且就像是一套標准,讓各國可遵循其標准,再依不同需求與法令做出適當的規范與處罰,因此他也在參照與比較下擬出最適合台灣的刑法增定第三十六章「計算機犯罪專章」。「事實上,很多玩家只是希望把東西要回來而已,不一定要置對方於罪,也因此,游戲公司若能協助玩家將被盜的寶物、賬號尋回,在新的計算機犯罪法律架構下,玩家間有很高的和解機會。」 葉奇鑫表示,在2003年6月刑法未增定計算機犯罪專章之前,司法實務上還是將這些案件以刑法中的竊盜、強盜、詐欺與恐嚇等罪論處。由於當中很多案件的當事人都是未成年人,故多數案件裁定都是在少年法庭,為保護少年的權益,這些案件結果都不會公布,相對地也希望涉嫌犯罪的少年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至於成人涉及的案件,經判決成立者,去年也有數百件,顯示虛擬世界的犯罪,數量上還是驚人的。刑法增定計算機犯罪罪章之後,今年6月底以後的案件,實務上將以新的法律論處,刑度雖然沒有改變,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新法改為告訴乃論,希望能讓玩家有更多和解的空間。
⑵ 現在入手虛擬貨幣前景怎麼樣
個人認為,現在可以入手BTC等主流價值幣,從BTC近一年的走勢看,現在基本上處於谷底,即使還有可能再跌一些,但是也不會跌太多。10年的歷史說明BTC肯定是有價值的,並且BTC將來肯定還是要升值的,畢竟是幣圈的黃金,稀有且共識最大。以上僅是個人一家所言,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需謹慎!最後聲明,如果你投資虛擬貨幣虧錢了,本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⑶ 虛擬貨幣比特幣現在的市場情況如何
比特幣現在行情超級好,11月底1比特幣價格突破了8萬元大關!
⑷ 國外虛擬貨幣首次發行在哪裡可以看到最新消息
首次發行的虛擬貨幣不建議去玩,因為它可能會讓你血本無歸,也可能讓你誤入歧途,進入傳銷騙局。想玩虛擬貨幣,就去玩那些知名度較高的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等。
想了解國外的虛擬貨幣信息,可以去比特幣之家網查看。
⑸ 在海外,比特幣是價值最高的虛擬貨幣,為什麼在中國不承認比特幣
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不同,數字貨幣是區別於傳統信用貨幣的一種全新的數字化信用貨幣。
月9日上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副行長易綱,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就「金融改革與發展」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在回答有關數字貨幣的問題時,周小川行長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並沒有得到認可,目前央行不接受也不認可相關服務。同時,他還指出,央行正在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數字貨幣。
同時,周小川也指出,數字貨幣或許會對金融穩定、貨幣政策傳導,產生一些不可預測的作用。因此,它需要動態的監管措施。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也曾評論稱,「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⑹ 虛擬貨幣在哪些國家發展最快最好
目前,全球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全面運行虛擬貨幣。不過在南美洲有國家發行自己的虛擬貨幣作為現有貨幣體系的補充。
據報道厄瓜多政府即將採用數字貨幣來作為自己以美元為基礎的實體貨幣體系的補充。
厄瓜多政府即將採用數字貨幣不是流行的比特幣,事實上,厄瓜多將實施自己的電子貨幣系統,正式名稱為「Sistema de Dinero Electrónico」,厄瓜多官員表示,這種數字貨幣僅僅是厄瓜多實體貨幣補充,但一些專家似認為,此舉可能有其他動機。
厄瓜多不是使用數字貨幣的唯一國家。瑞典也在使用數字貨幣,但不同的是,厄瓜多的數字貨幣由政府自身運行,這不能不讓人產生疑問。當然,厄瓜多官員保證厄瓜多金融體系維持現狀,電子貨幣只會補充現有的貨幣系統。
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瑞波幣、元寶幣等等。
⑺ 虛擬貨幣是什麼情況怎麼一夜之間就這樣子了
金融業三大協會聯合發聲抵制虛擬貨幣炒作
近期,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要求,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
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四、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
各會員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恪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三家協會將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監督,發現違反有關監管規定和行業自律管理要求的,將依照相關自律規范對其採取業內通報、暫停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措施,並向金融管理部門報告,涉嫌違法犯罪的,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鏈喬教育在線旗下學碩創新區塊鏈技術工作站是中國教育部學校規劃建設發展中心開展的「智慧學習工場2020-學碩創新工作站 」唯一獲準的「區塊鏈技術專業」試點工作站。專業站立足為學生提供多樣化成長路徑,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產學研結合培養模式改革,構建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體系。
⑻ 世界十大虛擬貨幣排名都有哪些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應答時間:2021-01-1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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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如何看待虛擬貨幣的未來發展前景
這里說說比特幣吧!!
比特幣價格被腰斬
區塊鏈如何落地應用仍是目前面臨的最主要難題。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回溯2017年下半年,比特幣價格幾乎每天創出新高,最終在全球溢價最高的韓國交易所達到巔峰——每枚約14萬元人民幣。2018年6月3日,截至發稿時,Coinbase比特幣交易平台則報價49688元,比特幣價格已被腰斬。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已經鮮有令人瞠目的暴漲暴跌,並且整體呈現逐月下跌的趨勢。
比特幣發展現狀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區塊鏈行業商業模式創新與投資機會深度分析報告》數據顯示,5月份,比特幣價格呈下行走勢,總體市值由月初的1573億美元跌至月末的1274億美元,跌幅19%;此外,日均活躍地址44.4萬個,日均轉賬19.7萬筆。從走勢上看,活躍地址數和每日轉賬數與交易價格呈較大的正相關,5月份,整體呈現震盪下行走勢已經十分明顯。
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原因
應當如何理解比特幣近半年的「平穩下跌」?主要有兩點原因: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機構投資者以及積累了大量「獲利盤」的投機贏家兌現利潤,正在離開這個市場;其次,在區塊鏈行業沒有實質的應用和盈利模式出現之前,比特幣價格上漲只能算投機性的炒作。此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國央行果斷出手關閉比特幣交易平台,在阻止比特幣投機方面成效顯著。
目前國內的比特幣交易所已經基本遷到境外了,與國內沒有任何關系。投資者在那些平台操作,風險需要自擔。
目前行情不是很好,只有行情好的時候,才會有投資者想方設法找渠道參與比特幣投資。由於目前幣圈總市值依然較小,隨著區塊鏈應用更多,未來仍有潛力。
被過度消費的區塊鏈
由於比特幣價格「不溫不火」,區塊鏈作為其底層技術,反而達到了「婦孺皆知」的程度,甚至近期熱度一度超過比特幣。
近期,一系列相關報道頗有濫竽充數、充滿炒作的嫌疑,區塊鏈已經有明顯被過度消費的傾向。除比特幣以外,區塊鏈在其他場景的大規模應用還未到商用階段。
隨著對區塊鏈技術的認識逐漸深入,國內各大企業紛紛布局區塊鏈技術、平台和應用,包括網路、騰訊、阿里、京東、網易等互聯網企業,各大銀行、中國平安等金融企業以及華為等。在應用方面,國內積極探索和推動聯盟鏈、私有鏈等形式的區塊鏈+應用,輔助解決相關行業的痛點問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