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避稅
❶ 利用貨物兌國外幣通貨率,合理避稅是不是犯罪
合理合法的避稅不能認定是犯罪,但是如果是逃稅的話就難說了,現在稅務方面的律師很少....
❷ 韓國查獲2416名比特幣藏富偷稅者,他們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懲罰
據國外媒體報道,韓國國稅廳近期查獲了二千四百百一拾六名以比特幣藏匿自已真實資產的偷稅者,隨後韓國國稅廳對這些人員以現金和債權的方式追回了大約價值三百六十六億韓元的稅款,韓國國稅廳同時表示將後將集中力量打擊使用數字貨幣進行逃稅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會追討稅金並追處罰金,同時情況惡劣的情況下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隨著比特幣在全球市場的價值不斷攀升,目前比特幣已經在市場中引起了瘋狂的投機行為,而交易量的增在也成為了一大隱患,因為交易數額和交易次數的加大都對比特幣的監管是不力的,接下來世界范圍內應該好好的討論下該如何對虛擬貨幣進行有效的約束和監管,以避免虛擬貨幣對目前的金融市場造成沖擊。
❸ 為什麼拜登加征富人稅後,「比特幣」暴跌這不是反了嗎
首先,加征富人稅的提案會不會通過還存在疑問,現在只是測試輿論階段。
其次,富人避稅的方法很多,把錢投在虛擬貨幣上只是其中一種方式而已,而且這種方式存在很大政策風險,像印度最近突然宣布交易比特幣違法就是一次暴擊。
加上虛擬貨幣的波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是多種力量角逐的結果,比如美債收益率、美元指數、黃金價格等。
❹ 瘋狂!比特幣再次漲破58000美元,比特幣暴漲對社會經濟有何影響
對於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來說,如果頻繁的大規模上漲,整個資本市場和投資領域來說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為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說,他們沒有辦法摸清楚這類投資品的內在實際價值,而且這項資產行為存在的比較大的金融泡沫,所以說對於這種獨特的虛擬產品來說,它的存在對於整個資本市場來說,雖然說是一種金融屬性的補充,但是也存在著非常多的問題。
而且比特幣暴漲就會導致非常大的金融泡沫,比特幣的價格非常不穩定,往往會在幾天之內出現非常大的波動和起伏,對於大多數的普通投資者來說,他們根本無法承受這量大的漲跌幅,所以說不少投資者會因為巨大的跌幅走上一些不歸路,甚至是對於一些心理承受能力不太好的投資人來說,他們可能會因為投資失敗直接解除掉自己的生命,所以說比特幣價格的不確定性也給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所以說對於比特幣來說,他的投資風險是非常大的,對於整個經濟社會來說都會加大整個社會的系統性風險。
❺ 企業財務人員合理避稅
作為一名財務人員,能否得到老闆重視,能否升職加薪,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看你能否幫企業省錢,降低成本。如何合理避稅,肯定也是大家所關注的內容。於是,捷稅寶從實用角度出發,整理出國內避稅的十二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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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稅,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來達到納稅人減少繳納稅款的經濟行為;是合法手段,是聰明才智的體現。
逃稅,是違法手段,是貪婪愚蠢的體現,是誠信互通深惡痛絕的手段。
1.換成「洋」企業
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傾斜政策,因此由內資企業向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等經營模式過渡,不失為一種獲取享受更多減稅、免稅或緩稅的好辦法。
2.注冊到「避稅綠洲」
凡是在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以及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區、保稅區設立的生產、經營、服務型企業和從事高新技術開發的企業,都可享受較大程度的稅收優惠。
3.進入「特殊行業」
比如:對服務業的免稅規定: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免繳營業稅。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繳營業稅。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繳營業稅。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業,其經營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繳營業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繳營業稅。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4.做「管理費用「的文章
企業可提高壞賬准備的提取比率,壞賬准備金是要進管理費用的,這樣就減少了當年的利潤,就可以少交所得稅。
企業可以盡量縮短折舊年限,這樣折舊金額增加,利潤減少,所得稅少交。另外,採用的折舊方法不同,計提的折舊額相差很大,最終也會影響到所得稅額。
5.用而不「費」
中小企業私營業主應考慮到如何對經營中所耗水、電、燃料費等進行分攤,家人生活費用、交通費用及各類雜支是否列入產品成本。
當今的企業界,這一項被頻繁運用。他們將自己買房子、車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學的費用都列支在公司經營項目。這樣處理並不為國家政策所允許,雖然此方法在時下的企業界並不鮮見,但誠信互通在此並不提倡。
6.合理提高職工福利
中小企業私營業主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考慮在不超過計稅工資的范疇內適當提高員工工資,為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建立職工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職工教育基金等統籌基金,進行企業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等等。這些費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時也能夠幫助私營業主調動員工積極性,減少稅負,降低經營風險和福利負擔。企業能以較低的成本支出贏得良好的綜合效益。
說到這,有種比較好的方式推薦給大家——誠信互通是權威的第三方誠信數據採集和查詢平台,平台里的虛擬貨幣「橙子」可以用來為企業員工發放福利、獎金乃至工資,不用交個稅,所有需要拿發票沖抵的錢也都可以用「橙子」發放!這樣好的合理避稅工具,值得一試哦!
❻ 比特幣是超級避稅天堂嗎
比特幣交易什麼時候收過稅?
深網里,比如絲路,統一使用比特幣交易,而不採用現實貨幣
❼ 美國國稅局贏了這場官司,虛擬貨幣到底該不該征稅
某聯邦法官昨日判定美國國稅局(IRS)有權查看比特幣和以太幣交易所Coinbase的用戶信息。該判決書於11月30日生效,傑奎琳•斯科特•科利(Jacqueline Scott Corley)法官決定批准IRS的請願書,允許其調查美國境內任何可能存在的避稅行為。
Coinbase表示已經知曉該判決書的存在,不久將正式發表申明。
而美國政府這邊正在慶祝此番勝利。IRS局長約翰•科斯基寧(John Koskinen)說:
和其它財產一樣,虛擬貨幣交易也屬於可征稅范圍。『John Doe』傳票(在IRS系統中,當傳喚對象為多人時或沒有指定對象時,一般會採用這種形式)的存在就是為了確保從事新興經濟的公民也能遵守稅務法,履行他們的責任。
IRS申請查看的Coinbase用戶信息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Coinbase在剛收到傳票時表示會盡力保護用戶隱私。
眾所周知,全球各國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態度和監管政策不盡相同,無獨有偶,不同國家之間對數字貨幣的稅收政策也有區別。
在2015年10月22日,歐盟法院裁定,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的交易將免徵增值稅(VAT)。這一決定對於比特幣交易群體而言,是一次重大的勝利。
通常,日本民眾在數字貨幣交易所購買比特幣需要支付8%的消費稅。而今年10月有報道稱,日本政府計劃在明年春天取消購買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產生的消費稅。
自2015年開始,IRS就已經將比特幣和其它數字貨幣視為可征稅資產。近期,IRS監察長職責了該部門在數字貨幣征稅方面的空白。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也曾提出過類似的質疑。
❽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大潮或開啟,將會有哪些利弊呢
2020年極大可能開啟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大潮,現在數字經濟成為潮流,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重視加密數字貨幣帶來的挑戰。而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制度就成為了其中一個大方向。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大潮為何在2020
首先從2019年至2020年的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數據來總結,據得得智庫數據顯示,截止北京時間2019年12月31日24時,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總市值為 1927.69 億美元,2019年全年共計上漲53.35%。
截至2020年1⽉5⽇,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場共有數字貨幣4993種,總市值共計1997.68億美元。與2019年年初的1257.08億美元的總市值相⽐,整個加密數字貨幣市場上漲了740.6億美元,同比上漲58.91%。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正在全球范圍逐步擴大,尤其是2019年漲幅明顯,數字化趨勢已經勢不可擋。
2019年雖然Libra是非常值得熱議的海外項目,但中國區塊鏈技術的進展和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則在另一角度也牽動著各國政府和業內人士的心。
Libra的研發帶來了巨大沖擊,在中國引領之下,全球各國政府陸續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表態,同時也公布了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數字貨幣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數字貨幣市值的顯著提升,全球各個國家不得不加快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管理。如何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有更加合規的管理,加密貨幣征稅制度的完善彷彿成為了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管理的重要一環。
各國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逐漸完善
2月14日一則美國國稅局,免去納稅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的消息,就不脛而走。也讓大家對各國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納稅政策有了很大的關注。
美國:國稅局免去納稅人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
美國在2014年就發布了「2014-21號通知」,其通知警告加密貨幣持有人如果不為加密交易繳納稅款,將受到處罰。
2019年10月,美國國稅局(IRS)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的稅收指南並明確表示,出於聯邦所得稅的目的,僅在投資者能夠處置其持有的資產時才識別空投/分叉的代幣。
一旦納稅人獲得了轉讓,出售或交換加密貨幣的能力,則即將被視為接受加密貨幣。當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時,應稅交易的價值就是平台以美元記錄的金額。此外,納稅人的買賣價格將確定收益或損失是否已發生及其持續時間。
2020年2月美國國稅局(IRS)修改了其網頁上的措辭,美國納稅人已經免除了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游戲交易的納稅義務。根據美國政府問責局(GAO)的一份報告,美國納稅人對於如何處理加密貨幣持有和交易仍處於迷霧之中。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2020年稅務申報變重要。
英國: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2020年稅務申報變重要
2018年,英國數字資產特別工作組提交了一份特別報告後,首份加密數字貨幣指南問世了。指南闡明了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如何看待加密數字貨幣的一些重要細節。許多人認為這份指南是對加密數字資產採取更嚴格的征稅措施的前奏。
2019年11月英國再一次發布了針對企業的新加密貨幣稅收指南。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還向一些主要的數字資產交易所中心(包括比特幣公司)發送了請求,以獲取交易所中英國投資者在2019年8月份的交易信息。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似乎在很認真對待數字資產避稅一事。這意味著,2020年稅務申報將變得尤為重要。
泰國:泰國將對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立法
2019年11月25日,泰國稅務總局局長Patchara Anuntasilpa在接受《曼谷郵報》采訪時表示,泰國稅務部門將通過引入基於區塊鏈的退稅系統來改變目前的退稅做法,並希望在2020年年中實施該系統。
根據上個月外媒報道稱:泰國的財政部長Apisak Tantivorawong宣布了泰國政府對加密數字貨幣採取的稅收框架問題,此次泰國政府對泰國加密數字貨幣的稅收范圍非常廣闊,涵蓋所有的加密數字貨幣投資回報以及零售交易。
投資者需要在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後支付7%的增值稅,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15%的資本利得稅。目前泰國內閣已經批准了2項關於加密數字貨幣交易的法令草案。
韓國:預計2020年開始對加密貨幣交易征稅
據《韓國時報》報道,對於出售加密數字資產所得的資本收益,2019年時還沒有直接的征稅框架。韓國經濟和財政部正在制定這項措施,從2020年開始,它將成為稅收法案。
韓國經濟部某官員表示:「相關的討論已經開始。修訂後的法案將於2020年的上半年起草。」
韓國國民議會也一直在研究一項加密貨幣稅收法案。最終的法案將增加加密數字貨幣交易過程各個環節的透明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韓國將對出售加密數字資產的資本收益征稅。
中國:法院描述比特幣為虛擬資產,中國稅務機關或出台加密稅收政策
2019年7月一家中國法院正式將比特幣描述為虛擬財產,從而獲得了法律認可。
這一裁決是一家現已關閉的交易所與一名損失資金的用戶之間糾紛的一部分。 目前,中國還沒有關於加密稅收的具體規定,但法院對加密貨幣作為一種資產的關注,可能會促使中國稅務機關出台加密稅收政策。2020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持續火爆,中國出台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也許就在今年了。
除以上國家在加密數字貨幣的征稅政策方面,2020年有計劃或者已經行動。其它很多國家也早就針對加密數字貨幣出台了相關征稅政策。
其中包括百慕大,伊朗,法國,紐西蘭,日本等多個國家都頒布了加密貨幣的稅收政策。當然也有一些國家表示暫時不會對加密數字貨幣市場進行征稅。
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的「利」與「弊」
對於加密數字貨幣征稅的問題,很多人都提出了疑問,大家認為加密貨幣的匿名性意味著很少有人知道交易的發送者或接收者。
但是,政府稅收和其他管理人員都傾向於交易所引入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戶)的指導方針,然後再要求獲取這些記錄。這樣就會導致大家的身份暴露,沒有了區塊鏈最初所提出的隱匿性。
這也確實是一個弊端,但其實絕對的自由就是隱患了,現在的世界文明是我們經過幾千年的實踐才獲取的,而各個國家的監管和法律正是其中維護社會文明和制安的重中之重。其實去中心化並不代表絕對的去中心化。
目前各國相關政策其實並沒有完善,可能最終會達成全球默認規則,但這需要基於加密貨幣的業務積累,然後用某種分配方式將這些稅收按司法管轄區來分配。
換個方式想一想,其實各國對於加密數字貨幣的稅收政策恰恰代表了加密數字貨幣正在逐漸得到世界的認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國家的監管也對用戶有了更大的保障。
現在加密市場的嚴謹性無法與法幣市場相媲美,並且有匿名化的特性,數字貨幣經常被用於走私、販毒、洗錢、地下交易等領域,一直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在全球的接受度也在不斷提升,交易量及交易數額逐漸增大,對其進行有效地監管是各級政府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作為重要的監管手段,合理地稅收政策自然會被提上日程。
2020年加密數字貨幣市場應該會得到更大的關注和普及,而全球也極有可能開啟針對加密數字貨幣稅收政策的大潮。
❾ 比特幣那麼貴也就是圖個方便快捷,剩下的還有啥用,還不如用支付寶,雖說手續繁
比特幣最好用的地方就是不受監管,這給了一些人洗錢避稅方法。你的錢不需要經過各個國家的銀行,只是私人之間就可以互相轉換。所以現在各國都不承認比特幣。
❿ 虛擬貨幣在中國工商局有注冊的嗎
如果你指的是游戲幣的話,可能已經在工商局注冊,例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但如果是虛擬貨幣的話就沒有注冊,這些虛擬貨幣的發行公司一般都是在工商局進行注冊的。但是如果是數字加密貨幣的話是沒有的。
虛擬貨幣在我國被定義為特殊的虛擬商品,不是貨幣,不能用於支付。知名的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等等。這些虛擬貨幣都是沒有在國家工商局注冊的,現階段也很難能去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