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你對虛擬貨幣的理解
⑴ 大家對虛擬貨幣的看法
對虛擬貨幣的看法
從用來買道具的Q幣和點卷,到如今可以與美元歐元兌換的比特幣。都說明了虛擬貨幣的使用率和廣泛性逐漸增強。我認為這種虛擬貨幣有利有弊,虛擬貨幣彌補了貨幣的不足但不會代替真正的通貨。
1、虛擬貨幣的安全性。前日,一家總部位於日本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曾受到很多人青睞,但由於丟失了客戶的75萬枚比特幣,以及自己的10萬枚比特幣,這家公司不得已申請破產保護。這充分說明了虛擬貨幣的安全性難以保證。
2、貨幣的使用無法被管制。問題在於沒有類似中央銀行的管理者,由於匿名性很強,很容易被用於投機和葯物等的違法交易以及洗錢等。由於不經過金融機構的網路,很難掌握其流動情況,而這將給征稅帶來困難。
雖然其具有很多不確定性,但虛擬貨幣在一定程度上是十分有效的可靠地。
1、虛擬貨幣通貨膨脹的可能性小,不受政策的影響。避免了中央對財政的影響,虛擬貨幣由於發行量有限,可以證明其價值的穩定性。而不會因為貨幣供給增加,而抬高物價降低貨幣價值。
2、流通性強。人們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有網路和電腦的地方運用比特幣交易,十分方便。
既節省了時間,也省下了不菲的交易費用。
比較之後,我認為虛擬貨幣將飽和並不對真實的通貨造成威脅。建立
在網路計算機上虛擬貨幣,一方面,在落後的地區和國家他們更多地依賴通貨,與發達地區產生隔閡。另一方面,虛擬貨幣也會依據網路技術的發展,安全性將越來越難確定。人們也很難將大量資金以虛擬貨幣的方式運用在巨額的投資上。特別是在中國這樣傳統文化的國家裡,百姓更放心將財產交給銀行等金融業,而不是鏡中花一樣的網路世界中。
1、比特幣和股票沒有可比性,股票是人們對某個公司的盈利期望,比如一個公司不斷地產生新產品使自身財富增加,人們可以通過持有該公司的股份,從而與該公司一起獲得財富的增長。並且股票就是個投資品,沒有貨幣屬性,不可能說一個ipad值多少工行股票,相反,和比特幣一樣,可以通過交易所把股票變現為法幣去采購ipad。同樣,在所謂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公司,全是法幣標價,通過第三方公司去接受比特幣,最終接收第三方公司的法幣。
所以說股票就是人們對某個公司未來發展的期望,是投資品。和叫囂要成為貨幣的比特幣沒有可比性。
2、貨幣的存在在於流通和定價,一個從存在開始就淪為投機工具,指望升值,對財富重新分配的東西是不可能成為貨幣的。
3、如cndx大神所說,比特幣以後會有2.0,與1.0無縫對接,那就好笑了,2.0的發明者幹嘛要和1.0對接?就像比特幣沒有和RMB對接一樣,又是一次財富重新分配的機會。
4、虛擬幣的存在只能滿足小部分人的洗錢需要,所以是有市場的,比如最近有人要洗100萬美元,就會導致比特幣與法幣的比率發生變化,也是符合市場規律的。當然了洗錢有風險,說不定買了100萬美元的比特幣,就永遠持有,不損失幣了呢。
5、我的法幣在銀行,我丟失了還能用身份證取回來,我的比特幣密碼沒了?我找誰去?
6、cndx所期望的幣不會損失,最多也就像Q幣一樣,在某個圈子裡玩。
7、這個東西是無政府主義的產物,想體現價值,只能在無政府的情況下。財富的分配本就靠權力和鮮血。比如你持有10000個比特幣,ZF說不給用,你說我就用,砰,你被斃了,哦比特幣又升值了,因為總量少了10000個。
⑵ 如何認識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交易面廣,虛擬貨幣面小,所學知識有限,語言表達能力一般,但是已經竭盡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⑶ 虛擬貨幣原理學習心得
參加教育部輔導員培訓班學習心得體會
王
戍
2009
年
4
月
19
日—
4
月
30
日,我有幸參加了吉林省高校輔導員第二期
崗位培訓班,
衷心感謝學校給我創造條件,
為我提供了向在此領域的資深領導和
專家學習的機會,為我和其他高校輔導員創造了相互交流的平台。
此次培訓班是我來華外以後參加的專家層次最高、學習時間最長、學習
內容最全、
參加活動最多的而且是唯一的一次培訓,
使我受益匪淺。
此次培訓班
的授課專家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處處長徐艷國,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翁
鐵慧、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年發展研究院
院長陸士禎,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理事、
大學生心理咨詢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清
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樊富珉,吉林社會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邴正,中國
倫理學會秘書長、
中國人民大學倫理學與道德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吳潛濤,吉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校長助理高文新,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張
彥等在思想政治教育戰線上的資深領導和教育專家。
學習的內容有我們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總指揮部的領導為我們講解當今輔
導員的角色定位、國家對輔導員的政策、當今輔導員成長、出路等問題;有高校
教育戰線的資深專家為我們傳授當代青年的特點、
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等;
有現任
著名高校學生工作領導為我們講授典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有教育部重點高校相
關學生工作的介紹;
有跟我們一樣在一線工作的輔導員傑出代表——全國優秀輔
導員李勤為我們現身說法。
培訓班使我們在各個方面受到全方位的培訓。
培訓期
間,
我們還相繼參加了兩次論壇、
兩次東北師范大學參觀考察,
使我們增強了交
流,增長了見識。
通過培訓,我有以下幾個體會,現匯報如下:
一、充分認識到輔導員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國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
作方面的相關背景、相關政策,備受鼓舞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政處處長徐艷國在培訓中指出,輔導員隊伍是
黨和國家的親兵衛隊,輔導員的任務是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精師易得,
人師難求」
,
這句話把輔導員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擺在了一個崇高
的位置上,
作為一名輔導員不但要教學生生存,
更要教學生做人,
做學生的人生
導師和良師益友是無比高尚的。
輔導員作為直接接觸學生學習生活的老師,
輔導
員的言談舉止不僅影響著學生人生觀、
世界觀、
價值觀的形成,
更影響到學生的
成長成才。
所以,
高校輔導員必須充分認清自身職責所在,
進一步增強工作的榮
譽感、
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
切實擔負起為黨和國家培養優秀人才,
促進祖國繁
榮發展的神聖使命。
同時,徐處長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
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精神,切實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
教育部於
2006
年
5
月
20
日制定
《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
,
《規定》
提出了輔導員的定位問題,
高校輔導員既是教師又是管理幹部,
是學生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的組織者、
實施者和指導者,
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導師。
《規定》指出,輔導員在高校教師的評聘中要佔一定比例,評審標准獨
立,評審標准要符合輔導員工作實際,成果認定要靈活。
徐處長指出,今後教育部將要結合輔導員的綜合素養的提高定期舉辦相
關培訓,組織全國優秀輔導員評選,為輔導員的成長創造良好的平台和環境。
徐處長結合教育部「
24
號令」為我們展示了輔導員的工作重要性、工作
背景、
前途發展,
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組織的全省高校輔導員崗位
培訓,
充分說明了國家和上級教育部門對輔導員和學生工作的重視,
感覺備受鼓
舞,更有干勁。
二、充分認識到應切實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質,以適應新時期學生工作
新時期、新階段的學生工作存在很多新的問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對輔
導員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如何著力滿足這些新期待、新要求,解決目前
學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是做好新時期高校輔導員工作必須正視和急需解決的問
題。
通過有關領導和專家在培訓過程中進行的講解授課,
我深刻體會到,
新時期
的輔導員不是以前的保姆型輔導員、
救火隊型輔導員和管理型輔導員。
當代輔導
員要了解自己工作的重要性,
要深入了解掌握心理健康知識,
要通曉工作對象群
體的特點,
要把黨的大政方針貫徹到學生工作中,
要做專家型的輔導員,
這樣才
能對學生產生春風化雨般的教育作用。聆聽各位專家的報告後,我深刻體會到,
自身在學生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
這些不足包括,
對學生的認知不足,
自身知
識層次和結構不足,
解決學生心理疾病問題的能力不足,
與時俱進做好學生工作
的能力不足,自身的理論素養嚴重不足。在以後的工作中,必須正視這些不足,
有決心、有計劃、有步驟的加以補充和完善,彌補不足,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質,
努力做一名合格的高校輔導員,
適應崗位需要,
滿足新時期、
新階段廣大學生提
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充分認識到輔導員模範典型的先進性,認識到自身與優秀輔導員尚
存在很大差距,需見賢而思齊焉
第二期培訓班邀請了全國優秀輔導員、全國優秀大學生黃來女的輔導員
李勤老師為大家作報告,
在培訓中各位專家也多次提到的上一屆全國優秀輔導員
復旦大學「包涵」,兩位優秀輔導員的感人事跡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
、要做一個有心的人
《包涵心語》是一個普通高校輔導員工作的縮影,她的所作所為很平凡,
很普通,
可以說只要是完整帶學生四年的輔導員都會經歷過包涵的這些瑣碎的工
作,
只要是有一點同情心、
責任心的老師都會為學生真心地付出,
我們每一個高
校輔導員同時都具有一定的文筆表達能力,
但是為什麼只出了一本
《包涵心語》
?
只有一個包涵?說明我們還不夠用心生活,
用心工作。
誠然,
我們可以說有太多
瑣碎的工作使我們沒有時間,
尤其是有大型活動或者重要時期,
我們甚至連睡覺
的時間都沒有,但是我們不可能天天如此,周周如此,月月如此,包涵寫的也不
是日記,
相信她也沒有這么多時間寫日記,
她寫的是周記!
這就說明包涵是一個
有心的人,
有心生活的人就一定會有心工作,
才能在工作中為學生服好務,
引好
路。
2
、做一個無悔的人,無私奉獻的人
李勤在報告中提出來一個他的傘兵理論:一個人問一個傘兵,你一下飛
機就有可能被敵人包圍逮捕,
你不害怕嗎?傘兵回答:
我們傘兵生來就是被包圍
的!
——我們要成為無怨無悔的人,
要成為無私奉獻的人。
我覺得對於輔導員來
講非常生動貼切,
我們應該認同。
李勤在報告中講述的他和廣大同學無私幫助黃
來女及其父親的事跡感染了每一個人,
這種幫助已經超越了師生的程度,
甚至超
越了親人的程度,這表明他已經把這個傘兵理論充分理解並應用到工作實踐之
中。
⑷ 談談你對電子貨幣的認識
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通過使用某些電子化方法將該數據直接轉移給支付對象,從而能夠清償債務。
特點:
(1)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依託,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
(2)可廣泛應用於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領域;
(3)融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為一體;
(4)電子貨幣具有使用簡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徵;
(5)現階段電子貨幣的使用通常以銀行卡(磁卡、智能卡)為媒體。
(一)電子貨幣的性質
對於電子貨幣是否構成貨幣的問題在學術界尚有爭論。一些法律學者認為在經濟學界對貨幣的概念尚無定論的前提下,將電子貨幣是否構成一種新型貨幣的論證任務交給法學家是不現實的。 一般認為,對電子貨幣是否構成貨幣的一種,應當視具體情況個案處理。對於信用卡、儲值卡類的初級電子貨幣,只能視為查詢和轉移銀行存款的電子工具或者是對現存貨幣進行支付的電子化工具,並不能真正構成貨幣的一種。而類似計算機現金的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則是初步具備了流通貨幣的特徵
但是,要真正成為流通貨幣的一種,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被廣泛地接受為一種價值尺度和交換中介,而不是僅作為一種商品;
(2)必須是不依賴於銀行或發行機構信用的用於清償債務的最終手段,接受給付的一方無須保有追索權;
(3)自由流通,具有完全的可兌換性;
(4)本身能夠成為價值的保存手段,而不需要通過收集、清算、結算來實現其價值; (5)完全的不特定物,支付具有匿名性。
考察上述的MONDEX卡和電子現金,首先,它們的價值均是以既有的現金、存款為前提的,是其發行者將既有貨幣的價值電子化的產物。持有電子貨幣僅意味著持有者具有以其持有的電子貨幣向發行者兌換等價值現金或存款的權利;其次,根據貨幣法定的原則,電子貨幣要真正成為通貨的一種,還需經一國立法的明示認可。所以,電子貨幣可被認為是以既有貨幣為基礎的二次貨幣,還不能完全獨立地作為通貨的一種。
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後,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准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於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准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准,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於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於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體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後,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並不能用於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後,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問題 當今各國在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問題上並無統一的解決方案,而是根據具體國情而定。 美國和歐洲在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這一問題上持有不同立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認為由非銀行機構來發行電子貨幣應是允許的,因為非銀行會由於開發及行銷電子貨幣的高成本而使他們必須開發具有安全性的產品。美國並不認為非銀行機構會對銀行造成威脅,因為他們認為銀行有良好的聲譽,所以消費者較傾向於信賴由主要的當地銀行所發行的電子貨幣而不會信賴一家新成立的非銀行機構所發行的電子貨幣。 歐洲貨幣機構工作小組則認為只有由主管機構所監管的信貨機構才可發行電子貨幣。例如,歐洲貨幣基金組織(EMI)於1994年5月公開發表的歐共體結算系統業務部提交的《關於預付卡的報告書》中指出:電子錢包發行者收取的資金應視為銀行存款,原則上只允許金融機構發行電子錢包。歐盟成員德國在對「信用制度法」的修正案中規定:所有電子貨幣的發行均只能由銀行開辦。 在我國,對於信用卡,我國1996年4月1日起實行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中規定信用卡的發行者僅限於商業銀行,對於信用卡之外的其他電子貨幣種類,我國尚無法律規定。 就我國現狀以及國情而言,發行電子貨幣的主體為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委託的金融機構是比較可行的辦法。理由有:第一,有助於政府對電子貨幣進行監控並根據電子貨幣研究和實踐的發展及時調整其貨幣政策,並同時保證了支付系統的可靠性。第二,由於由中央銀行發行的電子貨幣在信譽和可最終兌付性上比較可靠,對消費者而言就更容易接受並積極參與,從而推動電子貨幣的普及與發展。
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問題 因為只有在高科技基礎建設存在的情況下,電子貨幣才能以有效率和有效的方式在電子商務中被使用。有人認為,如果欲使電子貨幣成為未來「可流通」的貨幣,並且能夠「使人信賴其安全性」的話,則此安全性技術自應受到政府管制,否則若無一定的監管標准,電子貨幣的信用何存?又如何能流通? 但是,這里的問題是,政府監管的尺度應如何把握?就如同在電子簽名技術上有技術中立和技術特定化之爭一樣,政府的過分管制就會對技術的發展造成妨礙,這對於快速發展的電子商務是致命的,但是如果不加以管制,電子貨幣的信用就難以樹立。因此把握政府管制的尺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電子貨幣的流通性問題 如果對電子貨幣加密,其實就等於記名一樣,如果欲不記名,則連密碼都不能加。問題是如果使用不記名的電子貨幣,則一些犯罪活動,如洗錢、販毒、恐怖活動、買賣軍火等將大肆猖獗,而執法機構將無法在網路中查出這些電子貨幣的來源或去處,在此情況下,則又形成無法保護使用者的局面。毫無疑向,電子貨幣無國界並可在瞬間轉移的特性將造成治安上的死角。法律應當權衡兩者,在兩者之間作出一個平衡的規定。
(五) 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 在電子貨幣的交易中,有關結算信息會被大量積累儲存到結算服務提供者處。不同的電子貨幣種類和結算類型所涉及的個人信息有所差異,所涉個人信息的隱私程度和范圍也有所不同。客戶對結算服務提供者處大量積累個人信息未必能理解,由而產生不安全感。所以,結算提供者應對其存儲和積累的個人信息的范圍和隱私程度公開向客戶作必要的說明,並保證該信息的積累和使用僅為保證交易之安全的目的。
⑸ 對數字貨幣有什麼看法
數字貨幣是未來發展的需要。人類從動物牙和貝殼類貨幣到金屬幣,再到紙幣,本都是發展商貿需要發展而發展起來的,也並非政治集團想出來的,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貨幣發行權是政治集團從民間搶走的,這是為某些益利、經濟政治集團利益而強行搶走的。(貨幣並非都是政府發行的:比如港幣、歐元等為銀行和政治集團發行的)數字幣對抗美國這類利益集團剪羊毛和操控的產物。也是對抗想印就印想發就發貿幣的必然。更是社會經濟科學技術的產物,因而是發展的必然。我認為數字類幣是未來的貿易交換介質。分享來源區視網。
⑹ 周小川對虛擬貨幣的看法
周小川,認為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是一種非常有潛力的。周小川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比特幣不是由央行發行的,央行無權取締。央行也計劃推出數字貨幣,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
其它知名的數字貨幣還有萊特幣、瑞泰幣、狗狗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