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c虛擬貨幣公安部不管嗎
⑴ lcc數字貨幣安全嗎lcc數字貨幣是騙局嗎
一、根據您提供的信息「lcc」我們這邊找到如下項目:
1、Litecoin Cash/LCC (萊特幣現金)
介紹:萊特幣現金 (litecoin Cash) 是萊特分叉幣,於區塊高度1338540分叉,致力於為世界帶來一種可靠的貨幣,踐行原先萊特幣身為「比特金,萊特銀」的承諾,並提供商家與使用者低手續費且可靠的交易確認。而比特幣現金的成功示例,也將為萊特幣現金照亮前程。
上線交易所:6家
發行時間:2018-02-22
2、Digital Blockchain/LCC(數字鏈)
介紹:數字區塊鏈(數字鏈/LCC)致力於開發比特幣和以太坊之外的第三種專業型區塊鏈生態系統,數字鏈通過價值傳輸協議(「Value Transfer Pro-tocol」)來實現全行業數字資產如:比特幣、以太坊等加密區塊鏈技術應用數據資產、域名、網路賬號、手機號碼等傳統數字資產點對點的價值。
數字鏈的目標是成為全球數字資產的專用型公鏈平台,探索數字資產與區塊鏈的結合,提升數字資產的 流動性、安全性、價值性。
上線交易所:0家
發行時間:2017-11-18
二、判斷一個項目是否安全、是否是騙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白皮書
看項目首先要看的就是項目的白皮書,這一點很重要。通常情況下,項目的白皮書會展示項目的行業需求背景、技術背景、團隊資料、解決的行業痛點、投資者關系及這個項目未來的發展規劃等等。當你認真看完白皮書之後,你將對你投資的項目有一個清晰的認知。
2、團隊、顧問及站台大佬
我們知道在投資領域投資項目,很多情況下都會看人,投資項目多數情況下是投資項目的創始人和團隊。區塊鏈技術人才市場上非常稀缺,正常情況下優秀團隊中應該有資深的技術專家,用戶在看項目團隊成員時一定要多渠道了解相關的信息,如果項目有請到明星或者行業大咖站台,大家可要留點心眼啦,避免出現項目誇大或者虛假宣傳。
3、項目應用是否解決問題
對項目有大概的了解之後,我們要結合項目所在的行業的真實背景,深度分析下該項目是否解決了行業的某些問題,項目的應用場景是否真實可行,如果項目的觀點和行業需求及問題相差很遠,那這個項目你可要小心了。
4、項目代碼提交審查
稍微懂點技術的用戶可以看下團隊代碼提交程度,如果連代碼都沒有就出來募集資金,那該項目風險是極大的。
5、項目的技術創新程度
關於技術創新層面,我們要看項目是否充分發揮區塊鏈技術優勢、是否有創新、是否開源,通常情況下開源項目都會上傳到GitHob上,關於區塊鏈底層普遍存在的問題,項目方是如何去解決和規劃的。
6、留意項目募資情況
我們可以從項目募資總額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量增發情況、項目代幣分配是否合理、官網是否有備案、團隊成員是否造假等方面進行深入了解。
7、上線的交易平台情況
我們還可以通過項目上線的交易平台來進行側面的判斷。一般情況下知名的交易平台對項目審查力度比較大,如果項目上線的是小型的交易平台,甚至是沒有聽過的交易平台,則需要謹慎對待了。
8、參考第三方項目評級方的意見
目前市場上針對項目做評級的第三方也不在少數,我們可以參考下第三方項目評級機構對項目的建議和意見,來作為我們了解項目的一個渠道。可能項目評級機構對項目的評分體系各不相同,但是,他們最終的結果不會有太大的差距,可以多方參考。
⑵ 光錐lcc是傳銷嗎
光錐lcc以及被廣州警方認定為涉嫌詐騙以及傳銷。
很多參與炒作的人並不知道區塊鏈的真正含義,而這完全不會影響他們的炒作,「穩穩一個月30%收益」
「躺著就能賺錢」,是坊間對於區塊鏈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財富深度掛鉤,也讓區塊鏈逐漸變成了傳銷組織、龐氏騙局加以利用的工具。
廣州市天河區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錐LCC的人員。LCC及其衍生的多種「數字貨幣」投資者約為5至8萬人,涉及的資金總額可能高達49億元。
「老套路」披上區塊鏈的「新馬甲」,立刻就成為了實現「財務自由」的捷徑,而這其實只是一個騙局。知名投資人、PreAngel創投基金創始合夥人王利傑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會上更是語出驚人:「目前90%的區塊鏈產品是龐氏騙局。」
光錐LCC的前身為影視文化數字資產(FCC),聲稱結合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推出的區塊鏈4.0技術創造了全球第一個影視數字區塊鏈。FCC的戰略合作夥伴為深圳天易家禾影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官網稱,LCC的大陸戰略合作夥伴為成立於2014年的三道集團。(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LCC的官方網站聲稱初始發行600萬枚,明確說明其收益模式為「每天復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復利)1‰—3‰」,並且「拿分享人日產量的30%」,以及「拿6代總持有量1‰—3‰」。LCC聲稱「單邊上揚,只漲不跌」,短短時間就席捲了全國,發展的會員已達到幾萬人。
家住河南鄭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鄰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里目睹了其他會員買賣光錐LCC幣賺了錢之後,原本並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的她最終也動了心。
起初,王晶晶從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價格買了3500枚光錐LCC幣,當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價格賣給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續費,不到一個月便賺了約6000元。
然而,當王晶晶帶著其他鄰居再次殺入,花20多萬元分批次購買了光錐LCC幣之後,危機卻不期而至。3月13日,LCC價格達到每枚58.53元。當天,光錐國際技術研發團隊發布系統通知稱,持續受到外部組織數據溢出和拒絕服務式攻擊,需要對交易平台進行改造升級,因此暫停了LCC的交易。
此後,LCC交易再未重啟。其間雖然多次傳出重新開盤的消息,並有可以用LCC兌換珠寶鏈(柏拉圖幣)的舉措,但投資者的疑慮越來越大。到5月份,開始有全國各地的投資者趕赴廣州和深圳尋找天易家禾的高層人員索要投資款,隨之案發。
6月中旬,廣州辦案警官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稱,目前案情還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傳銷還是詐騙,尚待深入調查後才能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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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數千名投資者被騙資金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區警方接群眾舉報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資的情況,先後有數千人購買該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普洱幣」(後更名為「普銀幣」),隨後投資化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了調查。
專案組民警在調查中發現,這家公司通過互聯網、社交軟體等平台對外宣稱,其公司發布的「普銀幣」是一種以海量藏茶作為抵押的虛擬貨幣,投資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銀幣」都有對等實物藏茶作為抵押,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然而,警方經偵查發現,其買賣價格的變動系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而該公司則通過「趣錢網」P2P平台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區塊鏈還日漸成為部分傳銷案件的「當紅標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幌子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涉案資金達8600餘萬元。
據悉,該傳銷團伙打著「區塊鏈」的旗號,藉助西安作為「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自行操縱升值幅度。
與以往的傳銷組織不同,該組織沒有選擇隱匿在小區內避人耳目,而是將辦公地點設在豪華、氣派的寫字樓內,並且在網上的音頻平台持續大張旗鼓地做起了宣傳。此外,該團伙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以擴大影響。
事實上,像「大唐幣」這樣名為「虛擬貨幣」、實為傳銷活動的案件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出現,只不過目前借著區塊鏈的東風呈加速爆發之勢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現了「百川幣」傳銷騙局——福建百川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運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時間便建立起「百川幣」多級金字塔形傳銷活動王國,范圍涉及24個省(區、市)的90餘萬會員,會員層級多達253層,涉案金額高達21億元。
2016年11月,廣東警方破獲了「恆星幣」非法傳銷案。公開資料顯示,該組織團伙以發展人員數量為條件提成返利,引誘會員通過「恆星幣」繼續層層發展他人參與,4個月就吸收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16萬余名會員,涉案金額近兩億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獲的「亞歐幣」傳銷案也屬於同一類型。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騙局就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達40多億元。
類似的「虛擬貨幣」傳銷騙局還在不斷上演,隨手在網上一搜就會看到大量相關信息。在這些騙局中,有的發幣公司幾個月後就關門跑路,使受害者維權無門;有的發幣公司則被警方查獲,組織者被逮捕歸案。
⑶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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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⑷ 公安部對維卡幣的看法
賺大錢買維卡幣
⑸ LCC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很明顯的傳銷手法,當今社會還會有人上當~~~~只怪政FU不努力了!
⑹ 公安部為什麼不打擊虛擬貨幣傳銷
公安部不是不打擊,而是一直都在盡力的去打擊。但是中國太大了,傳銷在國內是很難完全禁止的。互助金融四部委都發布過風險提示,但是仍舊有很多人在玩,最終損失慘重。各地警方也傳出打掉了多個數字貨幣傳銷窩點。
當然,虛擬貨幣也不完全都是傳銷,例如比特幣、萊特幣DECENT等等。
⑺ LCC光錐幣 是傳銷嗎
購買商品的名義繳納入伙費,發展下線人員了嗎?如果不符合這兩個就不是傳銷了!
⑻ lcc幣合法嗎
不合法。
lcc幣屬於虛擬貨幣。中國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部分公告如下: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同時還指出,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8)lcc虛擬貨幣公安部不管嗎擴展閱讀
警惕虛擬貨幣炒作的風險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參考資料: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國證監會
⑼ 光錐Lcc數字貨幣是否合法
中國是不合法的,其他國家少數地區有合法的。好多垃圾幣種有可能會消失。
LCC,就是英文簡稱LCC,全稱叫做light coneCoin,翻譯過來時影視文化的數字資產,中文的全稱叫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影視文化應用開發生態系統。
拓展資料:
英文名稱(LCC)中文名稱(影視文化數字資產)中非合作影視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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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比特幣、萊特幣、以太仿、推出區塊鏈4.0技術!
具備真實數字貨幣的六大特徵!點對點交易、去中心化、實物支付交易、流通各個領域、獨立錢包地址、恆量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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