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抽獎涉賭
❶ 地下城游戲幣賭博違法么
輕者違法,重者構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❷ 游戲里,抽獎算不算違規違法
雖然不違法,但被騙子利用來騙人的,什麼不對獎,支付違約金,不要信啊
❸ 在網上以賭博的形式進行,但是輸贏都是虛擬幣,並且不能和真的貨幣互換,算違法嗎
不.
❹ 用推幣機做生意違法嗎 警方抓嗎
推幣機,是賭博機的一種,是法律嚴厲禁止的。
如果擺推幣機,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涉嫌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賭博,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行為人進行查處。對於擺放的推幣機,依法給予收繳。
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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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釋
2005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准確理解和適用《解釋》,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
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區別賭博罪與非罪關鍵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構成賭博罪的前提,不但必須具備直接故意的一般主觀要件,而且必須具備「以營利為目的」的特別主觀要件。這里的「以營利為目的」,指行為人實施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是為了獲取數額較大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行為人獲取財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抽頭漁利,二是開設賭場獲取非法收益,三是直接參賭獲利,四是組織中國公民赴境外賭博,獲取回扣、介紹費等費用。
司法實踐中,認定行為人是否具有「以營利目的」,主要根據行為人實施賭博行為的方式和上述獲利方式綜合判斷。「以營利為目的」的有無,決定了行為人是否構成賭博罪,也是區別賭博罪與非罪的關鍵。行為人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雖然主觀上也有為了贏取少量財物的獲利成分,但輸贏對其無所謂,或者意義不大,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消遣、娛樂,因此,不屬於「以營利為目的」。
建立賭博網站可認定為開設賭場
司法實踐中,只要查明行為人建立了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賭客投注的,即可認定其屬於開設賭場,而無論其發展的賭客數量有多少,賭客投注的次數有多少、投注的資金量有多大。
實踐中也存在這種情形,即行為人只是利用其獲取的賭博網站的賬號和密碼,組織、招引他人在該賬號內投注。對此,如果行為人既沒有建立賭博網站,也沒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則不能認定其開設賭場;如果行為人符合《解釋》第一條規定的前三項標准之一,則應認定為聚眾賭博,否則不構成賭博罪。
賭博罪的共犯為片面共犯
《解釋》第四條規定的行為,在刑法理論上稱之為片面共犯。在認定賭博罪共犯時,需要注意的有兩點:
一是必須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明知他人在實施賭博犯罪,這是行為人主觀上存在溝通故意的前提。行為人的認知狀態是明知,認知內容是他人在實施賭博犯罪。
二是行為人必須提供了資金、計算機網路、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其中計算機網路幫助,主要指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等條件和服務。其中直接幫助,是指對於賭博犯罪的發生和發展來說,這種幫助有直接的促進作用,並非可有可無。
國家工作人員賭博從重處罰
《解釋》第五條規定了從重處罰的若干情形: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黨政官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等。這次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就是打擊國家工作人員的賭博行為。在適用本條時,應當注意三點:
一是依照刑法規定,無論任何公民,除了以賭博為業的人以外,其參賭行為一般不構成賭博罪。國家工作人員的參賭行為也不例外。
二是從行為特徵看,國家工作人員因其具有正當合法的職業,因此難以認定其以賭博為業,但可以在符合第一條規定標准時認定其聚眾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從而構成賭博罪。
三是從追究刑事責任的角度講,國家工作人員實施賭博罪的,社會危害性更大,理應從重處罰。
賭博賄賂必須符合受賄罪和行賄罪構成要件
《解釋》第七條規定有兩點需要注意:
一是「通過賭博形式實施行賄受賄」中,行賄人和受賄人均直接參與形式上的賭博:「通過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的形式實施行賄受賄」中,行賄人不直接參與賭博,只是為受賄人賭博提供資金。無論哪一種形式,受賄人均直接參與形式上的賭博。
二是認定賭博賄賂,必須符合刑法規定的受賄罪和行賄罪的具體構成要件,諸如受賄人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行賄人的賭資的行為,或者有非法收受行賄人賭資,為行賄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行賄人是為謀取非法利益而提供賭資,等等。
賭資包括三種形式的款物
《解釋》第八條規定,賭資包括三種形式的款物,即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為人隨身攜帶的尚未用作賭注或者換取籌碼的現金、財物、信用卡內的其他資金等,則不能視為賭資。
在網路賭博中,「點數」相當於現實賭博中的籌碼。這種計算方法,只適用於計算機網路賭博中對用作賭注的款物和賭博贏取的款物的數額的計算,能夠反映計算機網路賭博中真實的投注數額和贏取數額。
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應當予以沒收。參賭人臨時乘坐的汽車、船隻、臨時聯絡用的手機等,則不宜沒收。
❺ 個人做一元奪寶犯法么
犯法,《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❻ 游戲花錢抽獎抽皮膚開箱子跟賭博的區別是什麼
游戲花錢抽獎抽皮膚開箱子跟賭博的區別是什麼?
游戲裡面的充值抽獎的確是有賭博的性質,但是卻沒有禁止。
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游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選自網路)
我自己在游戲有充值過,都不是用來直接購買,都是用來抽獎。但我在現實中是不參加任何的經濟上的賭博活動,沒有想過用這種方式錢生錢。但是在游戲里我回去投資去賭。我覺得原因是在於感受上,游戲里無論什麼結果都是娛樂的性質佔大多數,我沒有達到痴迷與這個游戲的程度,非要得到這個皮膚不可的境界。而賭博真的做到只為娛樂的太少太少了,都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錢生錢,對於看成娛樂的也沒有被賭博傷害過。都能有個「度」。
在很多游戲里,抽獎也是有個「度」的,有活動時間限制,有獎品數量限制,有獎品種類限制,這些都讓游戲充值抽獎的投入是有底線的,有回報的。沒有聽說那個游戲的RMB抽獎中什麼都得不到的,沒有。賭博可就是差別太大了,那個可是相當殘忍的,我們哪裡有些人家就是打麻將、賽金花,傾家盪產,妻離子散,還見不得人,到處躲債。賭博的輸是沒有回報的,贏家只有一個,另一個就是死!游戲還是有雙贏還是大多數的。
賭博的經驗沒有,但游戲充值還是有能分享的,現在也開始慢慢退出遊戲里。那些虛擬道具、虛擬貨幣現在的確用不到,賣掉賬號賣掉那段回憶也做不到。游戲充值在自己充裕的范圍是可以的,但也要掌握分寸。我自己游戲充值是去兼職賺的,的確挺爽的,但現在我自己好後悔!但賭博是不會去碰的!!!!!!!!!!
❼ 我想知道這樣是否涉嫌賭博或者違法,各位看官請細看,點擊題目下方的「展開」可查看全部題目
你這種就是說要一定標注中獎的概率是多少。而且抽獎多少次可以必得什麼獎品,或者說抽獎多少次可以必得這獎品可選。這樣才可以避免涉嫌賭博或者違法。
❽ 網路虛擬幣怎麼樣交易構成賭博
如果是一個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對賭的平台,那就可能會構成賭博。例如,世界盃期間使用比特幣進行賭博的是非常多的。雖然是違法的,但仍舊是屢禁不止。
虛擬貨幣實際上在國內並沒有獲得完全的認可,是不可以作為貨幣來使用的,只是作為一種互聯網商品而存在。但也可以作為一種資產而存在,例如歐陸眾籌平台推出的代幣是作為一種資產憑證而存在的。
❾ 區塊鏈,虛擬幣和賭博有什麼區別
區塊鏈是一個分布式不可逆賬本技術
虛擬幣是一個網路貨幣
賭博為一個投機行為
❿ 國家是不是出了一法律規定,不允許用博等賭博形式分配游戲虛擬道具
《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十)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在用戶直接投入現金或虛擬貨幣的前提下,採取抽簽、押寶、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非配游戲道具或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