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貨幣的虛擬性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A. 互聯網金融具有顯著的技術和組織優勢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相比:
(1)金融的核心功能不變。互聯網金融仍是在不確定環境中進行資源的時間和空間配置,以服務實體經濟。具體表現在:1)支付清算;2)資金融通和股權細化;3)為實現經濟資源的轉移提供渠道;4)風險管理;5)信息提供;6)解決激勵問題。
(2)股權、債權、保險、信託等金融契約的內涵不變。金融契約的本質是約定在未來不確定情形下各方的權利義務,主要針對未來現金流。
(3)金融風險、外部性等概念的內涵也不變。在互聯網金融中,風險指的仍是未來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聲譽風險和法律合規風險等概念及其分析框架依然適用。同時,互聯網金融也存在誤導消費者、誇大宣傳、欺詐等問題。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礎理論不變,審慎監管、行為監管、金融消費者保護等主要監管方式也都適用,但具體監管措施與傳統金融有所不同。
互聯網金融的「變」主要體現在互聯網因素對金融的滲透。
首先是互聯網技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大數據、社交網路、搜索引擎、雲計算等方面。互聯網能顯著降低交易成本,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風險定價和風險管理效率(會遠遠超過人腦的判斷效率),拓展交易可能性邊界,使資金供需雙方可以直接交易,從而影響金融交易及其組織形式。這里要特別強調三個技術趨勢:一是信息的數字化。二是計算能力的不斷提升。未來雲計算、量子計算、生物計算等有助於突破IC性能的物理邊界。三是網路通信的發展。這三個技術趨勢不僅會影響金融基礎設施,還會促成金融理論的突破。
其次是互聯網精神的影響。傳統金融有一定的精英氣質,講究專業資質和准入門檻,不是任何人都能進入,也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金融服務的。互聯網精神的核心是開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自由選擇、普惠、民主。互聯網金融反映了人人組織和平台模式在金融業的興起,金融分工和專業淡化,金融產品簡單化,金融脫媒、去中介化,金融民主化、普惠化。
因此,互聯網金融創新與傳統金融創新,其理論邏輯和創新路徑不同,隱含著監管上的差異。
B. 虛擬貨幣有哪些特性
虛擬貨幣具有貨幣的數學特性(持久性,可攜帶性,可互換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識別性)而非依賴於物理特性(比如黃金和白銀)或中央權力機構的信任(比如法定貨幣)。簡而言之,虛擬貨幣是由數學支持的。有了這些特性,一種貨幣形式要具有價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對虛擬貨幣而言,這可以從它日益增長的用戶,商家和初創企業基數上得到體現。同所有貨幣一樣,虛擬貨幣的價值直接來自於願意接受它作為支付方式的人們,這也是唯一的來源。
目前,比較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
C. 網路的虛擬性從何體現
一切 美好只是昨天沉醉,淡淡苦澀才是今天滋味,明天的生活你該怎樣面對,正缺的選擇註定你未來的命運。
連鎖銷售無論是在互聯網上,還是在從事者的敘述中,都透露出種種矛盾的信息。就評論者對其激烈抨擊與從事者熱烈追捧的程度看,如果都是事實或都有些事實影子的話,人們大體上可以得出一個連鎖銷售半是魔鬼、半是仙女的印象。
抨擊者的抨擊,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一、用謊言邀約親友,實行層層保密,內部充斥謊言與騙;二、從事者從後來者所交費用中獲得報酬,因此是一種不產生新價值的經濟行為,它對社會財富的增長沒有任何積極意義,是不勞而獲的惡劣行徑;
三、無限發展,資金鏈早晚會斷裂,所以失敗者註定是絕大多數,會形成當年的傳銷難民現象——傾家盪產、家破人亡,引發社會動盪;
四、是一種多層次計酬的經濟模式,觸犯了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
五、它利用了當地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需要,肯定是買通地方官員,形成了一定氣候。
而從事者的意見就大不一樣了。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貧困地區以往國家靠發放救濟金的輸血式扶貧已被證明不是一個扶貧的好辦法,而連鎖銷售卻利用群體消費的方式幫「實驗區」培育了難能可貴的相當繁榮的市場體系,國家不必再發救濟金,當地群眾也找到了自己在市場經濟中的位置,這不是一種造血式的扶貧模式嗎?
二、隨著市場繁榮,「實驗區」當地政府稅收、財政收入大幅增長,市政設施不斷改善,這與連鎖銷售有著相當大的關系,連鎖銷售大量人員所需提供的社會服務又解決了當地大量的就業問題,以需求帶動了當地工農業的發展。連鎖銷售絕大多數人都遵紀守法,當地治安狀況良好,對當地政府有什麼不好呢?
三、由於它確實為「實驗區」帶來了在三五年內迅速脫貧致富的效應,廣西在全國的經濟排位也在十年中攀升了十幾位(誰能否認這與連鎖銷售有一定的關系呢?)。這種模式假如推廣,對西部大開發難道不是一種新思路嗎?
四、連鎖銷售已成為廣西拉動內需的重要合力之一。其發生在當地的直接消費約為數百億甚或以千億計(這要看其總人數到底是多少,互聯網上一般說「數以百萬計」,還有更多的說是 300 萬)。僅按每人一年往返於家與「實驗區」四次計算,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也在數十億到百億之間。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當國家出口阻力日益增加,主要靠投資來保 GDP 增長情況下,多麼需要消費這第三駕馬車!難道連鎖銷售所引發的這數百億甚至更多消費沒有統計在 GDP 當中嗎?
五、中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引進傳銷,到 1998 年被迫取締,國務院 10 號文件說是「傳銷經營不符合我國現階段國情,已造成嚴重危害……價格欺詐、騙取錢財,推銷假冒偽劣產品、走私產品,牟取暴利,偷逃稅收,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干擾正常的經濟秩序。因此,對傳銷經營活動必須堅決予以禁止」。連鎖銷售恰恰是總結了傳銷的經驗教訓,將傳銷的種種弊病如假冒偽劣、無限加價、高調運作、重復投資、金字塔模式、業績歸零制、無限拉人頭、對下線不負責任乃至扣留手機與身份證、限制人身自由等一一予以剔除,留下了直銷(中國當年引進的傳銷其實就是國外的直銷)的合理內核,又考慮到中國還是個窮國,做了種種適合中國國情的新的設計,如一次性投資、無業績壓力、資格永不滑落、資格可轉讓可繼承、推薦人對被推薦人負責、低調運作、等腰梯形模式的成功出局制等等。它難道不可能成為中國無店鋪銷售的一種試驗模式嗎?難道中國以後就不需要直銷了嗎?中國還能找到比連鎖銷售更適合本國國情的無店鋪經營模式嗎?
六、連鎖銷售嚴格又簡單的制度設計使參與者從傳統行業的爾虞我詐、惡性競爭與傳銷的不負責任變為一人有事大家幫,人與人之間建立起和諧融洽負責任的關系。參與者即使從自私的目的出發卻也會為同伴做出無私的奉獻。這難道不是一種有價值的制度設計與行業文化嗎?在建設和諧社 - 會過程中政府能否做些借鑒呢? --
看到這里,可能會有人覺得博主為什麼把從事者的理由說得有根有據而對抨擊者的理由說得過於概念化、情緒化——這是互聯網上搜索的結果。不代表博主對連鎖銷售的支持與肯定,對連鎖銷售的評價除了看雙方怎麼說,還要看事實是怎麼回事,更要看雙方的觀點發生碰撞時哪些理由會倒下去,或冰消雪融。
從雙方爭論看,博主願意把大家都看做是真誠的,說的都是心裡話,並無編造——這就得出一個怪論:連鎖銷售基本上還是個仙女,但穿著一件臟衣服。上面貼著很多它自己不想要卻甩不掉的標簽以及被潑上去的污泥濁水,還長著不少的虱子跳蚤,它所做的事情多數人不理解,卻真的對國家、地方、老百姓有好處。它既做了不少好事,但其怪誕行為沒准會觸犯天條,而且它不是沒有可能變成魔鬼的 !
D. 互聯網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互聯網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信息共享、電子商務、電子郵件、網上辦公、遠程教育等方面。
E. 互聯網金融風險特性有哪些方面
一是金融風險擴散速度較快。
無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移動支付,包括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都具備高科技的網路技術所具有的快速遠程處理功能,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務提供了強大的IT技術支持,反過來看互聯網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會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風險的擴散速度。
二是金融風險監管難度較高。
對應的較高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環境中存在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控和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當中的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的交易和支付過程均在互聯網或者移動互聯網上完成,交易的虛擬化使金融業務失去了時間和地理限制,交易對象變得模糊,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風險形式更加多樣化。
三是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增加。
傳統金融監管可以通過分業經營、設置市場屏障或特許經營等各種方式,將金融風險隔離在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互聯網金融中的這種物理隔離的有效性相對減弱,尤其是防火牆作用可能因網路黑客等破壞而衰減,因此「防火牆」的建設更需要加強。
在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機構等為主要模式的互聯網金融中,一些超級金融集團利用國際互聯網金融交易網路平台進行大范圍的國際投資與投機活動,這些集團既了解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又能利用法規差異逃避金融監管,獲取監管套利。
F. 互聯網金融系統架構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互聯網金融系統架構是平台發展的關鍵所在,其架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設施安全性
安全是金融行業的命脈,防火牆、http數據傳輸加密、分布式數據存儲備份、抵抗DDOS服務、解決bug漏洞問題等是安全的受邀因素。
二、代碼安全性
技術需要對於代碼進行時刻審核測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錯誤發生,例如單元測試、自動化測試等。
三、監控系統的部署
我們知道,任何一套系統都有其弊端,在運營的過程中也會出現各種bug。除此之外,也需要進行迭代更新。所以,要建立一套監控系統,對系統數據進行評估判定,發現異常及時進行阻斷和報警。
除此之外,技術相關部門需要對於互聯網金融系統架構持續的改善,面對市場的變化做出盡可能快的響應。同時建立更完整的公共平台、基礎框架、基礎類庫、保證最高的開發效率和軟體產品的穩定性。
G. 操作系統的虛擬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操作系統本身就是一個虛擬機,是物理機的虛擬,將很多資源抽象供用戶方便使用,數據抽象為文件,方便存取;設備抽象為驅動程序驅動的虛擬設備,提供統一借口,方便編程;而我們所感受的只是很方便的使用,其實這種方便都是源於操作系統虛擬性,即將設備抽象化,提供友好的圖形界面,這樣就形成了虛擬機
而操作系統也用到了很多虛擬技術
一個就是虛擬存儲,為了提高內存利用率,進程並不是將所有代碼都裝入內存,而是部分裝入,即使是內存足夠大的情況下.有時在進程離開運行態時會被對換到虛擬內存中.也就是硬碟的一部分
H.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跑路和壞賬率太高,你投資進去的錢說不定一夜之間就找不到人了,違規的平台態度,當你的某某寶在央視還打過廣告,最後為了掩蓋證據把伺服器用挖掘機埋到地下,多了解下相關新聞吧。
I. 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內容:
支付產品
第三方支付工具是我國出現最早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形態,以阿里巴巴的支付寶和騰訊的付通為代表,它誕生於銀聯超級網銀發布之前,目的是為了幫助用戶在互聯網平台進行交易的時候可以用任意銀行的銀行卡進行結算,而商家無需在每一個銀行中設立帳號。
典型產品
支付寶主要提供支付及理財服務。包括網購擔保交易、網路支付、轉賬、信用卡還款、手機充值、水電煤繳費、個人理財等多個領域。
第三方支付是一個典型的利用現代化技術解決金融問題的例子,第三方支付產品出現後,不僅簡化了用戶的支付流程,也讓小商戶在不和銀行發生深度合作的情況下將支付行為整合進自己的產品中,帶來更優質的體驗。
互聯網化理財產品
現階段,互聯網化的理財產品分為兩個部分:
P2P 網貸
P2P 是英文 peer to peer 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網路信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路信貸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並承擔風險;資金借入人到期償還本金,網路信貸公司收取中介服務費。
在中國落地生根後,又衍生了依託網貸建立的資金池理財計劃,即用戶將資金寄存在網貸平台的某個近似於基金的資金池中,由網貸平台對項目進行篩選、投標。這一模式與銀行的放貸吸儲模式十分相近,因此許多 P2P 網貸平台被算作影子銀行的一部分,遊走在現行法律邊緣。
典型產品
積木盒子是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將有融資需求的借款人和有富餘理財資金的投資人進行在線信息配對,幫助投資人尋找到風險收益均衡的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本質上,P2P 網貸仍然是一種借貸行為,任何保本保收益的承諾都是不可能的。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網貸平台,應注意核查擔保公司的資質和實力。
互聯網化基金
互聯網化基金的典型代表是讓行業人士又愛又恨的「余額寶」,我們不妨用余額寶的機制在這里說明互聯網化基金的運作方式:1. 用戶將閑置資金存放在阿里巴巴的虛擬帳號支付寶中;2. 用戶授權允許阿里巴巴使用這些資金進行基金化運作;3. 阿里巴巴將這部分資金投入之前簽有合作協議的基金中;4. 獲得收益,阿里巴巴返還用戶收益。
典型產品
把錢轉入余額寶中,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支持支付寶賬戶余額支付、儲蓄卡快捷支付(含卡通)的資金轉入。不收取任何手續費。通過「余額寶」,用戶存留在支付寶的資金不僅能拿到「利息」,而且和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相比收益更高。
眾籌
不是所有的眾籌都能被叫做互聯網金融,下面我們來簡單的介紹一下眾籌的兩個方向:
回報式眾籌 :回報式眾籌不屬於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商品預購行為,用戶在商家製作出或開發出商品之前繳納一部分或全部的購買費用,在商品製作完成後商家兌現自己的商品或服務。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商家可以能夠精準的進行生產和開發,提前知道准確的市場反應避免盲目生產。一般在回報式眾籌中,商家會設置一個總額下限,如果到一定周期(如 30 天)沒有籌集夠預訂的資金,那麼商家往往會放棄眾籌。在國內,早前的點名時間、Jue.so 和後來的中國夢網、京東眾籌等都是回報式眾籌。
典型產品
點名時間將眾籌模式引入中國。網站創立初期(2011年7月),無論是出版、影視、音樂、設計、科技,甚至公益、個人行為的項目都可以在點名時間發布。2012年初,積累了半年的運營數據後發現,網站整體項目的支持率、轉化率超過很多電商平台,項目籌集資金開始突破50萬,點名時間開始引起業界的關注,眾籌模式開始在中國萌芽。
股權式眾籌 :股權式眾籌屬於互聯網金融的一部分,因為股權眾籌在國內並不是真正的「眾籌」,因為面向不特定用戶的集資行為是有政策風險的。在股權眾籌中,項目通過平台向一部分經過審核的投資人公開自己的融資信息,並出讓自己的股權。在國內,以天使匯 AngelCrunch 為例,只有平台上認證的投資人才能夠看到企業的融資信息。天使匯會挑選優秀項目進入快速合投,促成項目在 30 天內迅速完成融資。
典型產品
天使匯 成立於 2011 年 11 月,是國內首家發布天使投資人眾籌規則的平台。天使匯旨在發揮互聯網的高效、透明的優勢,實現創業者和天使投資人的快速對接。
目前主要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形態就這三種類型,但是隨著信息化的深入和政策的開放,未來所有的金融服務都有可能互聯網化。那個時候,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之間的界限也會消失。
J. 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模式如下:
眾籌
眾籌大
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
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
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3]
P2P網貸
P2P[4] (Peer-
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
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
率條件,比如貸貸巴等。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
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
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
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
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
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
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
戰。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5]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
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
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