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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網路游戲中虛擬貨幣的影響論文前言

發布時間: 2023-08-13 02:57:40

『壹』 虛擬幣的產生背景

網幣產生的主要背景是國內小額電子支付的困難。網游運營商採用了這種渠道成本並不低廉的代金券來收取費用。本來只允許人民幣兌換網幣,而不許反向兌換。然而隨著網游產業的發展,民間自發出現了各種網幣之間的兌換,甚至可用網幣購買通常只有人民幣才能買到的實物產品或服務,形成了類似貨幣的購買力,虛擬貨幣與真實貨幣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
實際上,在金融環境發達的國家,早就出現了虛擬貨幣,其目的就是贏利。如最早由Beenz推出的虛擬貨幣「網豆」。Beenz同萬事達卡達成協議,消費者不僅可將在網上積攢的網豆存進智能卡,還可以在傳統的商店裡使用。這種經營模式是將虛擬的網豆以每個1美分賣給一些網站,網站再通過各種方式發給網友或讓網友贏得。這些虛擬貨幣可以作為現金在網路商店消費。最後Beenz會以每個0.5美分的價格從網站運營商處購回而獲取利潤。在2000年,約有7.5億Beenz網豆,相當於六七千萬元人民幣在流通。也正是那時出現了中國的網幣,ChinaBonus以積分的形式,給消費者提供虛擬貨幣。積分累計到一定數額後,可用來兌換電話卡、上網卡、T恤等獎品。
網路游戲中虛擬物品如虛擬金幣、虛擬裝備、虛擬動植物和虛擬人對玩家產生的巨大吸引力,推動了為獲得這些虛擬物品而產生的消費,但因國內電子支付手段的落後和安全性顧慮,玩家多採用預付現金購買營運商發行的虛擬貨幣,再用這些代金券在線購買游戲中的虛擬物品的方式消費。只要游戲的內容足夠吸引人,玩家會通過各種渠道購買該游戲運營商發行的虛擬貨幣。網游業的發達帶動了虛擬貨幣種類和發行量的激增。
為了聚集人氣,擴大游戲用戶數,提高玩家興趣和忠實度,所有游戲運營商都提供了相當數量的免費虛擬貨幣,而且玩家通過游戲過程還能贏得虛擬貨幣,因此,網游運營商實際上具備虛擬貨幣的無限發行權。假如虛擬貨幣只用來購買虛擬物品,由於虛擬物品供應量是人為設定,而且製造時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即使發生不同種類虛擬貨幣之間的交易,也不會對現實經濟有何影響。但是,若能用虛擬貨幣購買現實商品和服務,則過量發行肯定會引起通貨膨脹。而此時,虛擬貨幣是否轉換為真實貨幣並不重要。
國內不少網路企業都突破了虛、實經濟間的界限,如網易POPO按用戶在線時長給予泡幣獎勵,這種虛擬貨幣可以支付手機簡訊。以一條簡訊價值1000泡幣等於人民幣0.4元的支付能力,可以算出在這項應用中的兌換率;此外還能在網易商城用做購買實物商品的代金券。盛大點幣的持有者可購買網路的付費下載服務。Q幣除了可以購買本公司的付費服務以外,也可用來購買其他游戲的點卡、虛擬物品,甚至是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貨幣的出現,是為了方便交換不同的資源而抽象出來的數量單位。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如QQ的普及,使Q幣逐漸成為一種可流通的等價交換單位。著名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1776年引用了以物易物來說明貨幣的起源:「戴奧米底的鎧甲只值9頭牛,而格勞克斯的鎧甲卻值100頭牛。在阿比西尼亞,鹽是商業和交易的普遍媒介;在印度海岸用一種貝殼,紐芬蘭用干鱈魚……」200多年後,不少人在用各種游戲幣換取現實生活所需,網路世界又重新開始演繹貨幣的起源。

『貳』 網路游戲中的虛擬道具是否屬於商品是否擁有價值

雖然買一款steam游戲看似只是得到了那些看似毫無意義的摸不到的數據,但是這和那些粗製濫造還氪金惡意堆疊游戲時間的垃圾游戲不同,那些數據也是開發商付給員工的工資,開發者的心血創意,技術和智慧建立起來的勞動成果和成品,屬於一種文化遺產,建立這些數據也不是毫無成本,而一款3a大作的投入動輒上億美元可見一斑。。

『叄』 試論網路游戲中的經濟學

簡單說幾點吧:
1.通貨膨脹。從游戲開始幾個銅幣就得是很多錢,到隨著游戲的進展,大家打的錢越來越多,虛擬貨幣越來越不值錢。一件好武器可能今天這個件,幾個月後就需更多的虛擬貨幣了。

2.自由貿易。無論是擺攤交易,還是以物易物,還是用貨幣充當交換媒介,都提現了自由市場的特徵。

3.分工協作。這個是《國富論》中一個很重要的觀點。游戲裡面伴隨著角色的選擇,特別是生活技能,基本上幾個人一起玩的話都會個子分工明確,有的學採集,有點血鍛造。

....

『肆』 網游虛擬貨幣的管理政策

,經中國人民銀行會簽同意,文化部、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隨著網路游戲的迅速發展,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於經營服務之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特別是市場行為缺乏監管、用戶權益缺乏保障、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使用范圍缺少限制等現象比較嚴重,成為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通知》著眼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力求解決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是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以適應網路游戲市場發展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二是加強主體管理,規范市場行為。《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同時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做出了嚴格規定: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防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
三是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明確企業責任。網路游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序處理。對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都做出了一系列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四是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禁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
五是充分利用現有的管理手段,提出建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規范市場秩序、保障網路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防止和打擊利用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

『伍』 網游虛擬貨幣

網游虛擬貨幣不是傳銷。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俠義元寶,紋銀。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
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
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法律法規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提供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並取得收益的行為。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第六條 申請從事網路游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並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確定的網路游戲經營范圍;
(三)有從事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所需的必要的專業人員、設備、場所以及管理技術措施;
(四)有確定的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陸』 網路虛擬財產具有無形性的特徵

網路虛擬財產的特徵
1.虛擬性
虛擬性稱為無形性,是虛擬財產區別於其他現實財產的本質特徵,即「虛擬財產首先要滿足虛擬的特性,這就意味著虛擬財產對網路游戲虛擬環境的依賴性,甚至在某種程度不能脫離網路游戲而存在,當然也正是這一特徵使得按照現行的法律難以調整與規范。」虛擬財產本質上是一組存儲於伺服器上的電磁記錄,它只能依賴於網路空間,人們必須藉助於計算機和互聯網才能夠把握到它的存在。這種虛擬性表現在網路虛擬財產雖然在游戲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武器,盔甲,貨幣等等,但是其存在只是依託於網路,並在網路上產生物品具象化的效果,在與網路空間相對立的現實中,是不具有任何物理形狀外觀的,並且無法獨立存在。
2.現實關聯性
網路游戲構成了一個虛擬世界,但是虛擬世界並不能完全脫離現實世界而存在,虛擬世界需要現實世界的物質和能量的支持才能存續,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之間存在必要而頻繁的信息交流。在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發生的關系屬於社會關系時,它應當屬於現實世界的社會關系,如玩家網路游戲中用現伍悄實貨幣購買游戲裝備。至此,我們可以給法律是否保護虛擬財產設定一個最為基本的界面限制:只有虛擬財產與現實的社會關系發生具有法律意義的聯系時,才能進入現實法律調整的范疇。
3.客觀實在性
客觀實在性是指虛擬財產無論從載體上還是從外觀表現形式上來看,都是早已確定的,玩家、運營商或任何的第三人都不能改變,具有客觀實在性。虛擬財產雖然只是玩家儲存於游戲伺服器中的數據、信息、符號等,是一種電磁記錄。但是作為一種財產的載體,該字元串的組合方式又是固定的,一串字元因排列組合方式的不同可以與另一字元串相區別,其外化的表現形式(即在電腦上呈現的圖像)也是固定不變並相互有別的,如游戲中一串字元代表一把寶刀就不能再代表一柄寶劍或一瓶毒葯,而且在不改變源代碼(字元串)的情況下,這把寶刀也是不能再變幻為一柄寶劍或者其它物品的。此外,在游戲軟體編寫之時,不同的游戲物品對應不同的字元串,具有不同的效用,而且在游戲過程中這些是不能更改的,如不同級別的武器具有不同的色彩和形狀,具有不同的攻擊力和防禦力。
4.合法性
合法性主要是指虛擬財產要以合法的方式獲得,而非指虛擬財產本身必須是屬於現行法律規定的財產,因為目前我國法律尚未明確將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上財產的范疇。通過使用外掛、私服,以及通過非法途徑入侵游戲程序修改虛擬物品屬性等方式得到的虛擬財產,不能被界定為法律上的虛擬財產,這是基於打擊外掛、私服等網游頑症,維護虛擬世界的公平秩序的立法價值取向的要求。
5.期限性
期限性是指虛擬財產的存續有一定的期限,不能永久存在下去。這是因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財產既然依賴於網路游戲,網路游戲必定隨著經營狀況、經營成本以及市場需求等因素的變化而存在服務期限,任何一款網路游戲都不可能永遠存在下去,該期限也就決定了虛擬財產的期限性。除非另有約定,否則玩家對虛擬財產的權利隨著虛擬空間的終止而消滅。期限性是虛擬財產一個非常典型的特徵,對虛擬財產法律屬性的界定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法律依據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唯橘告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提供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並取得收益的行為。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指明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柒』 虛擬貨幣是什麼東西 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就是指非真實的貨幣,是用來進行電子流通的貨幣。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公布的通告、公示,虛擬貨幣並不是貨幣政府發行,不具備法償性等貨幣特性,並不是真實的貨幣,不具備與貨幣等同於的法規影響力,不可以且不宜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中國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會受到國家法律維護。以上就是虛擬貨幣是什麼東西相關內容。

虛擬貨幣的產業基礎

虛擬貨幣的產業發展將產生虛擬貨幣銷售市場。假如說股票銷售市場的發生是工業生產資本與金融資本融合的物質,那麼虛擬貨幣是服務資本與金融資本融合的物質。服務業,尤其是多樣化的當代信息服務產業,將變成虛擬貨幣的產業鏈基礎。將來的第三產業有別於服務行業,它的發展趨向是後現代服務業,而個性化虛擬貨幣銷售市場則多數是充分發揮運用信息正確引導體驗業消費的作用。本文主要寫的是虛擬貨幣是什麼東西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捌』 為什麼會有虛擬貨幣

意義:比特幣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種P2P形 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比特幣的價值:
1、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數量有限,但是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這是比特幣目前的最大價值。2、比特幣可以在游戲里用來充值、購買裝備, 在虛擬世界裡,比特幣的價值要大於現實貨幣。
比特幣的意義:
1、設計者初衷是建立一個自由、無中心、有序的貨幣交易世界,比特幣的出現實現了設計師的想法。
2、比特幣計算所用的時間是無限的,而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在-定程度上維持了比特幣的長期永恆發展。3、密碼技術保證了比特幣的安全性,同時也很好的被利用和包裝。

拓展資料
一、比特幣的原理:
與現實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從比特幣的本質來看,是一些_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每-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 的,破解之後就相當於擁有了這個特殊貨幣。

2、虛擬貨幣定義非常簡單,就是指非真實的貨幣。
虛擬貨幣有以下幾類:
1. 游戲貨幣。對,你沒聽錯,可以在網路游戲里進行交易的貨幣也能叫虛擬貨幣。不過單機游戲里的貨幣不能叫虛擬貨幣,因為其不能聯網與其它玩家進行市場交易。
2. 網站貨幣。一些網站推出的可以購買網站增值服務的貨幣。比如騰訊的Q幣。
3. 電子錢包。大家平時常用的微信支付,支付寶等等。
4. 區塊鏈貨幣。大家比較熟悉的區塊鏈,以太坊和我經常說的 FIL。
3、那上面這些貨幣都合法嗎?
答案是都是合法貨幣。不過先別急著蓋棺定論,雖然它們都是合法貨幣,但是離「法定貨幣」還有十萬八千里。就拿區塊鏈貨幣來說,國家已經將區塊鏈貨幣列為法定財產,2019年9月28日,海南成立了區塊中心。區塊中心是由火幣集團牽頭成立的。據報道稱,數字貨幣也是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國家也肯定了區塊產業的技術,這次區塊中心的成立,是央視首次報道虛擬貨幣的進展。
雖然當前國內能夠交易得到的數字貨幣有非常多,但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打著區塊鏈的幌子進行圈錢的代幣。如果對於數字貨幣投資比較感興趣的話,那麼還是盡可能地去選擇投資市值排名前20的幣種。

『玖』 最近在寫關於虛擬商品的論文,求一些關於中國虛擬市場發展以及虛擬產品交易規模的一些數據。

最近虛擬貨幣「比特幣」引人關注。你可以上網關注一下它的數據。
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數量有限,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是非常有限的,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在前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之內。還有一點是,你可以用電腦生產比特幣。
在經歷了今年1月的最新一輪上漲後,目前一比特幣的網路交易售價接近140美元,整個比特幣交易市場的價值更是超過了10億美元。這一里程碑似的市場價值促使一度界限模糊的網路貨幣成為轟動一時的媒體焦點問題。如果當初哪怕僅僅投資100美元購買比特幣的話,那麼今天的投資回報也將異常豐厚。

『拾』 淺析數字貨幣對支付體系的影響

數字貨幣既有計算機的基礎又要互聯網技術的加持,成為新時期的支付手段,如果與傳統的使用紙幣交易進行對比,可以看出,數字貨幣在交易過程中具有快捷,輕便等特點,但是數字貨幣又與個人財產掛鉤,如果出現支付密碼泄露,個人錢財被轉賬,人們就會對數字貨幣的可靠性產生懷疑,數字貨幣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被大量使用,不僅促進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更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方便,革新的技術也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得到實踐,由此可見數字貨幣在我們的支付體系當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面對數字貨幣給我們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不能忘記它也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一些影響,尤其是線下的個體商戶。

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種商品,既具有使用價值又具有本體的價值,因為它可以與想要購買的商品具有同等的價值,在貨幣產生之前,商品的交易是通過物物交換,但是會面臨交換當中比例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以另外一種特定的物品當做交易當中的橋梁,貨幣就從此產生,貝殼,石頭都當做貨幣使用過,後來使用金屬物當作貨幣,但是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使用攜帶不方便,隨著經濟的發展的需要紙幣作為貨幣成為 歷史 新的寵兒,尤其是在大宗的商品交易中,紙幣作為貨幣的方便性更能凸顯出來。

計算機的誕生為數字貨幣奠定了基礎,而計算機只能作為物質載體,而更深層次的是需要程序,計算機網路技術的不斷成熟是數字金幣誕生的直接原因,對數字貨幣的定義並沒有統一,大多數人都將它歸結為以電子貨幣為形式,用來代替貨幣在交易中使用的一種新的支付形式,數字貨幣與虛擬世界的虛擬貨幣是有根本性的區別,最大的區別就在於電子貨幣可以作為貨幣進行支付使用,並且沒有數額的限制,數字貨幣可以用作支付手段,但是數字貨幣與貨幣之間又存在本質的區別,它不能代替貨幣執行其他職能,而且因為數字貨幣本身具有的特殊性,所以會給支付體系以及金融行業帶來風險,所以有許多的國家對使用數字貨幣都存在疑慮和擔心,有的國家甚至禁止使用數字貨幣。

我們在使用紙幣作為交易手段的時候,就會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當自己買一個東西之後,會記不清楚東西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用了多少錢購買,我們的大腦每一天都在接受新的事物,接受新的記憶,所以對以往的記憶會存在遺忘的現象,但是使用數字貨幣支付就不會存在這樣的情況,每筆消費都會詳細的記錄在賬本裡面,隨時都可以看,隨時都可以保存,並且這種記賬是不經過第三方參與的,不用擔心第三方的泄密或者是公司倒閉情況,安全性上是有可靠的保障,並且個人賬本只能是本人來進行操作,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種新型的記賬模式更有利於商品的交易以及使用,使用數字貨幣不存在時間,地點的限制,就算是夜晚自己突然想在網上購物也可以使用,下雨天可以使用,晴天照樣可以使用,這種便捷性加快了貨幣的周轉速度,而且因為有每一筆記賬,所以資金的流向更加透明,所以在整個的交易周期當中,資金會被詳細的記錄下來,不會被別人篡改,貨幣的發行量是由貨幣乘數乘以基礎貨幣量,所以大量的使用數字貨幣,會加快資金的流轉效率,從而推動經濟和生產的飛快的發展,數字貨幣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手段,不僅僅是在經濟對我們造成了影響,同時也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習慣。

在我們以往的交易當中,銀行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不管是存款還是取款還是轉賬,都要經過銀行,銀行並不是機器人,所以在服務當中效率自然沒有電腦高,而數字貨幣恰巧可以解決金融服務體系當中的效率問題,從貨幣的發行角度來看,使用數字貨幣可以減少製造貨幣中的成本問題,而且數字貨幣不會被磨損,解決了在回收和銷毀的一些問題,也正因為數字貨幣不會被磨損,在流通當中更方便,我們深知有很多人會製造假幣,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但是沒有人能給數字貨幣作假,這就減少在交易當中不必要的麻煩,而每一筆的交易都會被詳細的監控並記錄下來,對貨幣的流向有準確的把握,數字貨幣並沒有實質的載體,不會出現傳統貨幣被別人搶劫的情況,減少了 社會 的不安定因素,所以在安全性上,數字貨幣遠遠大於傳統貨幣,使用數字貨幣減少了銀行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建設,這就減少了一部分人力財力物力的支出,更能給銀行減輕負擔。

數字貨幣作為一種全新的貨幣形式並不是十全十美,盡管數字貨幣承擔著貨幣的支付職能,但是它並不能完全的代替貨幣,它與貨幣存在著天壤之別,黃金等貴金屬作為硬通貨,是因為它們本身就存在的有價值,在一定程度上這些貨幣也是商品,而國家法定貨幣的信用是來自於國家的權威地位,強制性就成為了貨幣的基礎特點,但是數字貨幣就是一串編碼它本身就具備價值缺少自然屬性,而且數字貨幣並不具備法律所賦予的強制性,更沒有把國家稅收作為信用的基礎,因此數字貨幣並不能作為一般貨幣使用,不具備一般等價物的特性,使用數字貨幣是來自於人們的信任,傳統貨幣可以作為計價單位,例如人民幣和美元之間的兌換,但是如果用數字貨幣作為計價單位的話,就會造成兌換中混亂,計價單位是貨幣的第一職能,因為它能直接的清晰的表達出貨幣的價值,然後以貨幣的形式表達出來,同一種商品,如果使用某一種貨幣來計價,再換成數字貨幣計價,那麼這兩個貨幣之間的兌換就會出現混亂,數字貨幣的價值不穩定性給交易過程中帶來了風險。

數字貨幣不需要其他的基礎設施,在線上支付功能的使用中,一些銀行的基礎設施就會用不到從而被冷落,這就會造成資源的浪費以及成運行成本的提高,從另一方面就增加了銀行的管理難度和負擔,這就會給銀行的發展帶來問題,而在傳統的線下支付中,支付體系當中所要面臨的金融風險都是由銀行承擔的,但是數字貨幣的使用直接將金融體系中的風險轉移到了使用者的身上,而且數字貨幣使用的風險取決於機制的操作,數值貨幣作為支付使用,一旦按下的確認鍵進行支付就沒有反悔的可能性,是不可能單方面的撤銷的,如果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和義務沒有詳細的說明,存在欺詐,偽造,丟失的情況就無法詳細的判定雙方的法律責任,大多數情況下,使用數字貨幣是不存在第三方機構的,倘若有第三方機構的參與,就會給支付雙方帶來不穩定性,也就是會增加危險性,給個人的財產帶來了風險。

數字貨幣幣並不需要像傳統貨幣一樣需要專門的鑄幣廠鑄幣,如果數字貨幣代替了傳統貨幣,就會造成中央銀行除利息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減少,這對中央銀行的打擊是最大的,直接導致了中央銀行收入的減少,商品的價格是由貨幣顯示出來的,國家每年都會出台相應的貨幣政策,以適應當年的經濟發展情況,貨幣發行了過多,會造成通貨膨脹,這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是災難,如果貨幣發行的過少,就會造成通貨緊縮,這對生產上游的打擊是巨大的,所以政府出台的貨幣政策都是經過深思熟慮,前前後後多場考慮後才做出的結論。

而數字貨幣的交易就增加了許多需要考慮的點,增加了中央政府在發行貨幣中的難度,而且如果數字貨幣使用過多的話,就會造成傳統貨幣使用數量的減少,那麼國家當時出台的貨幣政策就會為之失效,沒有了貨幣政策的制約和引導作用,國家的經濟情況就會走偏,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就會被打破,帶來一系列的 社會 問題。

數字貨幣並沒有實質的載體,這就給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數字貨幣在交易當中有很大的便捷性,同樣也給那些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首先就是欺詐詐騙的情況,數字貨幣作為貨幣進行支付,在交易過程中,就會存在匿名性,尤其是在雙方都不清楚的情況下發生交易,大大增加了風險,而數字貨幣一般是有數字錢包保護,是有加密功能,但是如果經過第三方軟體支付的時候,就容易造成電子錢包密碼的泄露,對個人的財產造成傷害,因為使用互聯網十分的便利,所以犯罪分子就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套取他人的信息或者是直接進行欺詐的行為,而上當受騙者也很容易轉賬付款,一旦轉賬就無法挽回,普通人又無法得到收款人的詳細信息,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除此之外,數字貨幣還會用來洗錢,因為雙方的交易都是匿名性的,在交易之後,在後續的調查之中也無法得出交易過程中的詳細情況,這樣就會被洗錢,增加了破案的難度,尤其是在跨國交易中的洗錢行為更難破案。並且因為第三方機構的資質大不相同,在市場當中魚龍混雜,在缺乏有力的監管之下,使用數字貨幣就十分的不安全,增加了金融體系中的風險。

數字貨幣作為一種革新的支付手段,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捷,深深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習慣,我們看到了數字貨幣給我們經濟帶來的提高作用,但是我們仍然不能忽視數字貨幣也是一把雙刃劍,在使用數字貨幣的同時,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條文,為數字貨幣的使用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建立相應的監管機構,進行專門的監督作用,除此之外,還要建立金融風險的防控部門,對數字貨幣所要產生的金融風險要做提前的預警預告,防患於未然,加強宣傳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數字貨幣只能用作支付手段,用於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而不是當作犯罪違法的工具,還要加強公民的防患意識,不向陌生人轉賬,更不能在第三方機構里保存自己的電子錢包,增加自己錢包被盜的風險,要充分的認定第三方機構的資質,遇到使用網路進行詐騙的情況,要及時接報警,以免造成財產損失,在使用數字貨幣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能看到數字貨幣的好用就忘記了它隨時可能存在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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