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虛擬貨幣法律規定
㈠ 中國關於虛擬貨幣的法律
法律分析:1、 虛擬幣兌換實物,有違法風險。
法律依據:文化部《關於規范網路游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第(九)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兌換法定貨幣或者實物的服務,但是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終止提供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以法定貨幣方式或者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退還用戶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的情況除外。
2、積分兌換實物,目前風險不大。
積分換實物、換話費、小禮品等,一般認為是一種促銷活動,風險不大。目前其他游戲公司也有這種先例,比如巨人網路曾舉辦「積分兌換京東卡」的活動。
3、虛擬幣在自己平台上設置玩家交易平台,有違法風險。
(1) 涉嫌違反「發行與交易應當分開」的規定。法律依據:文化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關於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同一企業不能同時經營虛擬貨幣的發行與交易,並且虛擬貨幣不得支付購買實物,防止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
(2) 操作不當,易牽涉賭博。某些棋牌網站從贏家手中抽頭,即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涉嫌賭博類犯罪。
4、運營商線下收虛擬幣,是違法的。運營商線下收虛擬幣,即將虛擬幣兌換為人民幣,這是一種明令禁止的反向兌換。
法律依據:文化部《關於規范網路游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第(九)條: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兌換法定貨幣或者實物的服務,但是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終止提供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以法定貨幣方式或者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退還用戶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的情況除外。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網路游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第九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兌換法定貨幣或者實物的服務,但是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終止提供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以法定貨幣方式或者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退還用戶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的情況除外。
㈡ 個人買賣虛擬貨幣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銷售虛擬貨幣不違法。銷售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為非法經營罪,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要符合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有關條件,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服務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偽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㈢ 虛擬貨幣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其不合法,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
法律依據:《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一、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服務的企業都需要申請相關經營業務。
1、「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是指發行並提供虛擬貨幣使用服務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是指為用戶間交易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提供平台化服務的企業。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經營以上兩項業務。
㈣ 虛擬貨幣違法嗎
虛擬貨幣不違法。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且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
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
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1、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游戲機里使用,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2、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
3、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㈤ 利用游戲漏洞倒賣虛擬貨幣和道具你可能已經觸犯刑法!給予我們哪些警示
游戲世界雖然不同於現實世界,但行為處事仍受法律制約,鑽游戲bug漏洞,違反國家規定,依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㈥ 竊取他人網路游戲裝備虛擬貨幣是否構成侵權
竊取他人網路游戲裝備虛擬貨幣構成侵權。網路游戲中的虛擬財產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網時間、腦力勞動所得,有價值性,網游中的虛擬貨幣、裝備等都是通過支付真實貨幣取得,本質上與傳統財產並無區別,因此盜竊虛擬財產也應以盜竊罪論處。
盜竊罪的立案標准,具體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一般侵權行為的類型主要包括,具體如下:
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㈦ 游戲公司禁止玩家交易虛擬幣違法嗎
不違法。雖然游戲官方禁止交易,但是旁埋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買賣游戲幣是違法。網路游戲游啟禪運營商不得侵犯玩家對虛擬貨幣享有的合神塵法權益,在網路游戲終止運營時玩家游戲賬戶內未使用的虛擬貨幣應予返還。
㈧ 游戲財產受法律保護嗎
游戲財產當然受保護。在網路游戲的虛擬環境下所產生的游戲幣、裝備等資源,雖然是以數據的形式存在於特定空間內,但是對於游戲玩家來說,它是具有一定的價值的,它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娛樂需求,具有合法性,能夠為人所掌控,並且在某種條件下,玩家與玩家之間可以進行線上或者線下交易,為玩家帶來財產性收益,由此可以看出,網路游戲中的游戲幣、裝備等資源,具有一定的財產屬性,也屬於法律所保護的財物的一種,即民事利益的一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利益應當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他人對受害人游戲賬戶內的游戲幣、裝備等虛擬財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予以賠償。
虛擬財產是指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路游戲、電子郵件、網路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包括長時間虛擬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
於網路游戲的盛行,虛擬財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網路游戲空間存在的財物,包括游戲賬號的等級,游戲貨幣、游戲人物擁有的各種裝備等等,這些虛擬財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
根據民法規定游戲里的財產,虛擬貨幣准確的說在虛擬網路里流通的都是虛擬財產。
網路虛擬財產可以分為以下兩大類型:
其一是虛擬網路本身;其二是存在於網路上的虛擬財產。虛擬網路本身是一種重要的虛擬財產。
第二種類型的虛擬財產又可以分為以下三種形式:
第一種為網路游戲中的網路虛擬財產。這包括網路游戲中的賬號及積累的「貨幣」、「裝備」、「寵物」等「財產」。
第二種為虛擬社區中的網路虛擬財產。這包括網路虛擬社區中的帳號、貨幣、積分、用戶級別等。
第三種為其他存於網路的虛擬財產。這包括QQ號碼、電子信箱及其他網路虛擬財產等。
第三類是一個包容性、兜底類型,只要非虛擬網路本身,也不屬於上述兩種形式的虛擬財產以外的網路虛擬財產,均可以歸屬於第三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