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充值手機流量
Ⅰ 中國移動APP里用5g金幣兌換的流量收費嗎
中國移動app里用5個金幣兌換的流量不收費。
那所謂的五個金幣其實就相當於是並稿虛擬貨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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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運營商力推的流量虛擬貨幣化有多大想像空間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電信運營商在面臨被互聯網邊緣化的擔憂下,提出了基礎電信業務互聯網化的命題,而近年來也一直在努力探索,其嘗試的勇氣還是值得肯定的,尤其是在今年發生了兩個具有標志性的事件:一個是中國電信綜合平台開發運營中心於2014年11月21日對外盛大發布基於流量可交易的互聯網化產品——流量寶3.0(事實上,該平台中心早在2013年8月份便成立,並於2014年1月召開了成立大會,流量寶產品便亮相,但未進行大規模宣傳);一個是中國聯通於2014年11月25日發布流量銀行,直接給人以金融化的概念。
從發布會後的媒體報道、行業人士解讀以及相關話題搜索關鍵詞熱度來看,中國聯通的流量銀行概念要比中國電信的流量寶的效果要好,這一方面是兩家在發布會的傳播策略差異,另一方面,更多的是流量銀行的概念更具吸引力。
有些媒體及行業人士將其流量銀行稱之為首創性,就個人了解的情況來看,這實在是有些扯的大了!從產品本身的功能來看,流量銀行還是比較單薄空洞的,尤其是是所謂的打通三網,更是停留在畫餅階段。
個人看來,流量銀行的發布會傳播效果,更多是運營商學習有些互聯網企業炒作先於產品的一種方式而已。實際上,現在就把流量業務直接推到虛擬貨幣階段,這種做法還面臨諸多問題的考驗,尤其是運營商處於體制內企業的身份也是一大硬傷。因此,本文在個人以往關於流量經營的零散觀察思考基礎上,就流量業務虛擬貨幣化的相關問題談談,供業內人士參考。
一、流量貨幣化,虛擬貨幣世界裡的新成員
隨著網路虛擬世界的快速普及,網路世界裡可使用的貨幣——稱之為虛擬貨幣也孕育而生,且種類不斷豐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主要有三大類:一類是網路游戲中廣泛使用的各種游戲幣,除了可以直接用於游戲消費外,玩家直接還可以進行交易;第二類是門戶及即時通訊工具服務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典型的便是Q幣、Q點,還有網路幣、新浪微幣等;第三類就是基於互聯網的特殊演算法形成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等,尤其是2013年被炒得火熱如比特幣。按照目前運營商的流量業務創新設想,流量幣(目前有牛幣、流量幣)便是即將加入虛擬貨幣世界裡的新成員。
問題是:流量幣和已有的虛擬貨幣有何差異?個人認為差異主要體現在兩大方面:一個是現有的虛擬貨幣絕大多數不具有通用性特徵,無論是游戲幣還是Q幣、網路幣、微幣,這些都是在一個比較封閉的體系內流通,盡管騰訊網路這樣的互聯網企業體量已經很大了;另一個是產生的價值基礎不同,現有的虛擬貨幣的產生是基於具體的互聯網應用的,而這些應用是會隨著所屬互聯網業務行業狀況以及互聯網企業的經營情況而發生變化的。
流量幣確實基於上網流量這種低替代性的稀缺資源(未來社會物質極大豐富,按需分配的時候,則另說了)。總結起來,一句話:流量幣這種虛擬貨幣的穩定性要更強,通用性更高。因此,這就決定了基於流量的虛擬貨幣很容易進入實體貨幣領域,後續二次交易的市場更加靈活多樣。這就決定了基於流量的虛擬貨幣將面臨更多的實踐問題,尤其是還主打銀行概念,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聯通的做法讓人覺得很具有冒險精神。因此,在這條道路上,運營商還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和資源來加以研究。
二、流量虛擬貨幣的監管問題
如前文所述,雖然大家還是把基於流量的貨幣化地界定在虛擬貨幣的范疇內,這樣也就似乎可以比較好的迴避貨幣監管單位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難題。但是,市場從來都不是按照自己的想像來進行的,尤其是當自己對市場缺乏有效的掌控力的情況下。當運營商創造性的把流量進行了貨幣化之後,後續是否能夠嚴格控制在虛擬貨幣的世界裡,這方面個人還是持保留意見的。如果是這樣,從理論上分析,作為特大型國有企業,這裡面帶來的系統性風險如何評估,值得關注。
為了說明可能面臨的交易監管問題,以騰訊公司與Q幣虛擬貨幣有關的財務數據來做解釋。根據騰訊公司的財報,其2013年度遞延收入總額在118億元左右,2014年中期已經達到147億元。由於Q幣銷售後必須實際消耗後才能做收入確認,因此個人認為此負債類財務項並主要是由Q幣體系帶來的。如果運營商基於流量的虛擬貨幣達到這樣的規模級別,相關監管單位將會做和選擇?也許有人會說,目前也只是開始。但是,如果基於流量的虛擬貨幣達到不了這樣的規模級別,則流量經營的業務創新將是失敗的,不能有效支撐運營商的體量。因此,既然已經啟動了這樣一個受人民群眾歡迎(無期限、可轉讓二次變現、可能還有利息等)的業務,就有必要現在就研究起來。
現在的情況是,包括Q幣在內的虛擬貨幣尚未有效納入到貨幣管理當局的監管中,這既有監管力量跟不上的問題,也有互聯網企業游說力量的問題。但是,作為運營商而言,由於身份特殊,最佳的選擇就是繼續做好孩子,即便是要干點出格的事情,也要提前跟家長打好招呼。因此,有志於在流量虛擬貨幣化方面干一番大事,就必須首先將可能面臨監管的問題與當局保持良好的溝通,從運營商依然面臨被互聯網邊緣化的困境的角度爭取支持。如此,才能放開手腳,更加大膽的進行創新。否則,就是一個天坑!
三、流量虛擬貨幣的財會問題
大部分虛擬貨幣一般進行了虛擬世界的消費便可直接確認為收入,未消費之前,就如同運營商的預付費充值卡的情況一樣。但是,流量虛擬貨幣在財務賬務處理上卻多了一個環節,一般的鏈條是用戶購買或者通過後向方式獲得流量幣,流量幣進行流量兌換,流量消耗後相應確認收入。但是,如果流量幣沒有進行流量兌換的操作,則就只能長時間掛賬。按照這種傳統的財會處理,其結果就是像Q幣一樣,在遞延科目下的金額很大,但對收入的貢獻則倒掛,這顯然不是運營商所希望的。
面對這個問題,個人曾經提出過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激進的做法,直接按照收付實現制的方式進行列收,不與流量的實際消耗關聯。如此,由於流量的實際消耗沒有同步,使得成本費用列支不匹配。另一種做法就是要跳出流量幣僅僅是流量消耗的小圈子,讓流量幣參與到更多運營商自有業務或者合作業務的消耗中,比如可以直接用於支付視頻、音樂、閱讀等會員費。所謂,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從利弊權衡角度來看,後一種方式將極大豐富流量幣的可用范圍,促進流量幣業務的發展。
與此同時,由於現行的財會法規也有滯後業務創新的問題,這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進一步探討。
四、流量幣二次交易平台問題
不論是已有的流量寶牛幣,還是流量銀行的流量幣,已經間接或直接的與貨幣價值進行的連接。這就具備了二次交易的基本條件。比如,目前在淘寶市場上已經有了對流量寶牛幣的拍賣交易,最近個人看到的價格是1個牛幣約為4.4分錢。這里引發的問題就是:二次交易平台誰來做?會有哪些形態?
目前,個人能夠想像的有這么幾種情形:
運營商自身以提供流量幣的轉贈、索取、紅包、個人任務發布獎勵等形式為主,直接提供二次交易平台變現為現金的做法不是什麼技術問題,而是同樣涉及到的監管問題。
由於運營商在二次交易上的身份局限,也就給第三方提供交易平台提供了機會,這樣的交易平台,一開始會以較多的社會化渠道的方式存在,而後會逐漸形成比較集中的交易平台,乃至形成一個統一的交易平台。如果運營商這個基於流量的虛擬貨幣要持續深入的玩下去的話。同樣,運營商在這個創新上的作為,也就決定了那些在關注流量交易並進行流量交易平台創新的人士的風險程度。
五、與支付業務的關系問題
流量實現虛擬貨幣化,即意味著具備了支付的功能,也是對支付業務內容的進一步豐富化,因此就必然存在與支付業務的關系處理問題。支付業務也是運營商重點布局的關鍵業務,且已運營多年,按照中國電信支付公司對外發布的數據,2014年的交易總額超過3000億元。流量虛擬貨幣化,是完全納入支付業務體系,還是在創新業務體系內獨立發展,在發展過程中兩者之間的關系如何協調並產生較好的業務協同效應,這是影響流量虛擬貨幣化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總之,當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兩個運營商開啟了流量虛擬貨幣化的窗口之後,中國移動的態度值得關注。而流量虛擬貨幣化,是潘多拉盒子,還是避免被進一步邊緣化的魔力棒,這一切都還是未知數。不過,既然已經開啟,還是希望能夠下決心走下去,萬一實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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