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機合夥購買協議
⑴ 如何簽訂挖掘機購買合作協議
給您個合夥經營的範本學學就是了
合夥經營合同
第一條 簽訂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 兩人合夥購買裝載機的協議或合同怎麼寫,簡單一點都可以。
合同:
甲(名字)乙(名字)共同購買裝載機。甲出()錢,乙出()錢。接下來寫使用方式。維護費用如何承擔。收益如何分配。造成他人損失如何承擔。例如:可以寫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可以約定未經雙方同意禁止將裝載機抵押,質押,處分等等。然後簽姓名即可。
⑶ 請問合夥協議怎麼寫我和朋友和買一台挖掘機
這是我擬的,你看看,改改就可以用
合 伙 經 營 協 議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 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 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 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 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 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 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 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 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 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 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 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 關系;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 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 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 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 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 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 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 份。 合夥人:____(蓋章)
合夥經營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合夥經營的實際情況,為維護合夥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在「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夥原則上,經各位股東的研究和確定,特製定本合同:
一、合夥經營標的:
1、 \數碼影視製作工作室,地址:海珠路 號三、四層(租賃);
2、裝飾製作部,地址:荔灣北路自編 號首層(租賃)
3、合並後統一名稱為:××××××廣告製作中心,以後條件成熟時發展為公司;
4、包括本合同簽定以後公司擴張發展的其他門店或寫字樓。
二、合夥人 共五人。
三、投資額:
1、每名股東前期投資人民幣30000元,其中××賢投資額以裝飾製作部的庫存耗材(有機片、即時貼、泡沫板等)折價30000元入股;等四人的3000元股金投入已用作海珠南路180號的裝修及購置辦公設備和用品。
2、自有工作設備:各股東的自有工作設備不作價入股,分公用和自行保管兩部分。公用部分無償借出,所有權仍屬原所有權人,維修費和耗材由公司支付,公司利潤充裕時經股東會議同意可對有用的設備由公司折價收購;自行保管部分可根據實際向股東租用或借用,租用的按規定向所有權人交付租金,損失或損壞的由租用或借用人負責維修和賠償。
3、公用設備:由公司統一購置的設備和耗材屬於公物,五名股東各擁有1/5的所有權,不得占為己有,個人使用必須交回現金。
4、股金的追加:由於××裝飾部的運作費用和風險相對較高,而公司前期儲備資金有限,因此每名股東追加股金10000元,新股金應在2004年9月13日前交納。
5、當企業運作需要增加股金時,經3/5股東同意,可追加投資;
6、本股份非經過四名股東同意,不得轉讓。
四、股東的增減:
1、因股東自身的原因退出本公司,股金不退還。
2、增加股東必須經所有股東一致通過,才能發展新股東。
3、股東長期不作為、屢屢損害公司利益、吃裡扒外、多次佔取其他股東便宜、貪污公款、賬目長期不清又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努力為本公司出力和謀取共同利益,以及自行在外經營與本司經營范圍相同業務的,經其他四名股東一致同意並出具共同簽名的文書,可將該股東除名,並退回其原股金和設備,不再作其他利益補償。
4、股東損害公眾利益行為惡劣構成犯罪的,其他股東可共同指控,移交國家公檢法機關依法罰處。
五、利益分配:
1、股東不設固定薪酬。
2、股東可領取的利潤分配前利益:
a. 介紹費:占成交額的10%或利潤的10%(另列表),介紹費實行首問終身制的原則,即經辦人第一次介紹回來的客戶,該客戶的10%的提成永遠屬於原經辦人;
b. 主管門市部(裝飾部)的股東,按該門市部每天業務總額的5%(以收到貨款為前提)每天結算後提取酬金(不包含非門市部所接的業務,也不能重復領取介紹費)。
c. 具體操作的酬金:攝影、錄像、平面設計、錄像後期製作的具體操作人員可提取占該項目總價60%的酬金,如果該項目由一個以上的股東完成的,由參與操作的各人平分60%酬金。委託別人加工的項目,介紹人除領取10%的介紹費外,不得再領取報酬。
d. 全脫產的股東每月領取200元的交通費。
3、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召開股東會議,主要討論公司上一季度的利潤分配、發展基金的儲備、發展方向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利潤的分配每名股東各佔1/5。
六、為便於管理和核算,經營部與數碼室各設分賬,公司再設總賬,外聘會計記賬。
七、企業的關閉:由於企業外部或內部的原因,經4/5股東的同意,企業可以部分關閉(關閉其中之一間門店或多間門店)或全部關閉,企業全部關閉時,其資金和財產除清償債務外,有盈餘的股東共同分配,虧損的股東共同承擔債務。
本合同壹式伍份,股東各持壹份
本合同各股東簽名後自2004年9月1日起生效。
附件:各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壹份。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2004年9月12 日
⑷ 我與朋友合夥購買挖掘機合同如何制定
一、協議雙方
二、協議內容
三、出資比例、方式和其他細節
四、所佔權益
五、終止條件
協議書中應該有以下主要內容:
1、收益分配:按兩個人的投資比例分配收益(總投資包括購買挖掘機及其它必須的相關費用,如購買附件、開展業務必須的辦公室、設備等),分配的收益應該是扣除經營成本後的收益(成本包括機器保養、燃油、人工等支出的費用),按月結算,按月分配收益(考慮到經營風險的問題,應該留出一些收益用於保證業務不足月份的支出)。
2、成本核算:考慮到你們兩個人是朋友,在核算成本時不計算你們兩個人的每月工資,誰多做誰少做事也就不要計較了,你們的收益應該完全體現在經營收益分配上(如果請人,也要考慮到是否是哪個人的親朋好友,並且要公平合理的計算工資及其它方面的所有支出)。
3、財務監管:比較好的方式是有一個第三方負責保管收益及財務,如果只能由你們兩個人來經手錢物,比較安全和保險的方式是,制定出相關條件後,換月經手錢物,例如一月份由你經手,二月份就由你的朋友經手,三月份再由你經手,這樣一來可以減輕某些意想不到的風險發生後帶來的損失。
4、朋友間合夥做生意,其實最關鍵的還不是制定出協議書,而是約定好的合作條件是否能夠真正的去堅持執行,很多發生矛盾的朋友原因不是當初制定出的合作條件,而是後來沒有執行合作條件而產生矛盾並激化造成分道揚鑣。
⑸ 挖掘機合夥購買合同
合 同 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購買挖掘機並經營等問題簽訂合同如
下:
一、 合同金額:甲、乙雙方各出人民幣 萬 仟 佰元整,合
計出資 萬 仟 佰元整。其中 萬 仟 佰元整用於購買「
」品牌二手挖掘機一台,剩餘資金用於挖掘機的經營周轉。出現經營資金不足,雙方按各50%出資。如果後期出資一方到位,一方不到位,違約方除賠償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二、 挖掘機的購買:
由雙方共同商定購買的品牌、型號等。實際購買因為是二手機器,
雙方必須到場。要求二手機器使用年限在 年以內,行駛公里數在
公里以內。同時運行狀況良好,說明書、維修工具等齊全。該品牌機器必須在使用城市有維修點。由原車主辦理過戶手續。
三、 挖掘機司機的僱傭:
由雙方共同選定司機人員。要求有 年以上挖掘機駕駛經驗,最
好有「 」品牌挖掘機駕駛經驗。日常維護由司機負責,金額在100元以上的修理,必須在兩人商定的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司機月薪 元,年完成 任務量,可以獎勵 元。
四、 挖掘機業務的承攬:
甲、 乙雙方及司機或其他人都可以介紹業務。根據業務量大小
和工作時間長短,甲乙雙方商定每筆業務介紹人的提成比例。如果是甲、乙中一人為介紹人,在提成比例有分歧而定不下來時,放棄該業務。
五、挖掘機的管理和利潤分成:
經雙方商定,日常管理由 負責。每月工資 元,在分配前利潤中支付。每月挖掘機實際收到勞務收入,扣掉油料消耗、維修費用、司機工資、管理工資、保險、稅金等後,是每月經營利潤。雙方商定在經營利潤數出來3天內按各50%進行分配。每月分配一次。
六、虧損的處理和合同的解除:
虧損月份不分配。連續三個月虧損或虧損累計達到機器購買價 %時,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將機器賣掉。虧損部分各承擔50%。其他情況下一律不得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經
雙方協商本合同不用公證,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合同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公平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都可向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