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幣礦機期貨
⑴ 挖礦違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和其生產工具——礦機都是不被法律禁止的,法無禁止皆可為,所以比特幣挖礦是一個合法的產業。雖然不違法,但其並不被國內所認可,國內已然禁止虛擬幣交易,如果經營虛擬幣可能涉嫌非法經營,大量消耗電力資源卻沒有給社會帶來實際收益,許多地方已經被叫停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⑵ 虛擬貨幣挖礦的危害
近日,國家發改委認定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經營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的「挖礦」行為危害極大。將全面整治行業集中挖礦、國有單位挖礦、比特幣挖礦。
那麼,虛擬貨幣「挖礦」到底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危害?
虛擬貨幣「挖礦」是通過特殊的「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其本質相當於虛擬貨幣體系中的一個數學問題。誰先在礦機中計算出正確答案,誰歲敬就能獲得相應的虛擬貨幣獎勵。這個過程需要計算機不斷計算,計算機計算速度越快,耗電量越大。
你需要多大的能量?一台專用於虛擬挖礦的礦機,需要大量的顯卡。礦機顯卡功率一般在300W左右,一台礦機配四塊顯卡是1200W。加上其他設備,一台礦機的功率在1400W左右。礦機一般24小時運行,一台礦機一天耗電33.6度。有些礦往往有大量的礦機,如西部某省一家從事「數據服務」的企業,月均用電量2500千瓦時。可想而知,這些礦山企業消耗多少電力,會產生多少碳排放。
同時,這些礦山企業對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有作用慶櫻嗎?不會,還會因為用電量大而影響合法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
相關問答:虛擬貨幣挖礦怎麼挖,什麼意思?
目前比較靠譜的虛擬貨幣,只有比特幣比特幣是通過相應的演算法生成的一種虛擬貨幣需要使用大量的礦機也就是伺服器進行挖礦,我們國內現在目前只有央乎差慎行發行的虛擬貨幣是合法的,其他均不合法,。希望可以幫到您,感謝您的採納。
⑶ 比特幣「礦機」買賣合同被判無效:違反公序良俗和生態文明
本文由團隊李佩佩律師撰寫。2023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評選的202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件中,第三件「胡某訴王某買賣合同糾紛案」聚焦於比特幣「礦機」買賣。
在2021年10月,胡某與王某通過微信達成買賣協議,胡某購買三台神馬M20S型機器,即用於在網路上挖比特幣的專用計算機設備。交易過程包括胡某轉款62220元,雙方確定交貨和收貨信息,以及王某通過微信提供貨物快遞單號。然而,2021年10月23日,胡某發現機器無法使用,隨後聯系王某要求協商解決。2021年10月25日之後,胡某無法再聯繫上王某,於是訴請解除合同並要求返還設備款。
一審法院認為,此案焦點在於買賣協議的有效性以及雙方財物如何返還。法院指出,胡某購買「礦機」的目的是挖比特幣,此類活動對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於國家產業結構優化、節能減排,不利於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也不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同時,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多種風險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因此,胡某與被告之間的協議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而被認定無效。法院判決被告王某返還胡某貨款62220元,胡某需返還「礦機」。
點評專家程嘯教授表示,此案例體現了人民法院維護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立場,對防範金融風險、貫徹生態文明原則以及指引市場主體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此案,法院有效預防了虛擬貨幣交易帶來的金融風險和社會經濟秩序的影響,同時強調了民事活動應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此外,此案對社會大眾起到了價值引領和警示作用,提醒投資者增強風險防範意識,保護個人財產安全。
最終,法院對合同無效做出判決,胡某主張的貨款資金佔用利息及王某的抗辯並未得到支持。執行過程中,法院扣劃被告銀行存款並支付給原告,將被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消費。經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這表明,盡管胡某最終完全追回貨款的前景艱難,但此案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的公眾具有警示意義,提醒他們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⑷ 挖礦虛擬貨幣違法嗎有多嚴重
虛擬貨幣挖礦不違法,但也不受法律保護。
我國對於虛擬貨幣挖礦是持不支持態度。就目前的政策來看,我國禁止虛擬貨幣挖礦是必然的。犯罪分子可能會利用虛擬貨幣的交易特點,將其作為洗錢工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嚴禁各地區立項、批復各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對現有的各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全面關停。
一、什麼是虛擬貨幣?什麼是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以數字化形式存在於網路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也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也不受法律保護。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
二、「挖礦」的危害
1.會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違背新發展理念,不利於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2.消耗大量計算資源,使系統、軟體、應用服務運行緩慢,個人電腦或伺服器一旦被「挖礦」程序控制,則會造成數據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發網路安全問題。
3.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會秩序,其往往成為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更有犯罪團伙通過向社會公眾推銷購買虛擬貨幣「挖礦」設備,或以租賃「挖礦」算力為由,吸引投資者購買算力份額,騙取居民個人錢財,影響社會秩序穩定。
4.存在部分國有單位職工利用國家資源、公共資源謀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損公肥私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嚴重影響國家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整治成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修正)》
第五十條:生產、銷售列入淘汰名錄的產品、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罰。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違法使用的設備、材料,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七十一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者生產工藝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⑸ 賣礦機違法嗎
賣礦機在我國是違法的。這是因為在我國目前碳中和的背景下,9.24《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投機風險的通知》明確將虛擬貨幣業務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 9.24,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同日發布的關於規范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也明確規定,全面禁止虛擬貨幣挖礦。通知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和存量項目,嚴禁以任何名義投資增量項目和開發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區實際,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么是虛擬貨幣?什麼是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以數字化形式存在於網路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也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也不受法律保護。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
「挖礦」的危害
一是會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違背新發展理念,不利於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二是消耗大量計算資源,使系統、軟體、應用服務運行緩慢,個人電腦或伺服器一旦被「挖礦」程序控制,則會造成數據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發網路安全問題。
三是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會秩序,其往往成為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更有犯罪團伙通過向社會公眾推銷購買虛擬貨幣「挖礦」設備,或以租賃「挖礦」算力為由,吸引投資者購買算力份額,騙取居民個人錢財,影響社會秩序穩定。
四是存在部分國有單位職工利用國家資源、公共資源謀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損公肥私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嚴重影響國家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整治成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⑹ 買賣虛擬幣違法嗎
買賣虛擬貨幣是合法的,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為非法經營罪。
虛擬幣是指互聯網上面的一種虛擬出來的金錢。虛擬貨幣與支票和電匯不同,虛擬貨幣不能實現的價值,不能通過銀行轉賬,只能流通於網路世界,虛擬貨幣是由各網路機構自行放行,沒有形成統一的發行和管理規范。
這是最原始的虛擬幣賺錢方法,通過購買、租用,或者自己組裝礦機,安裝運行特定的挖礦程序軟體,一天24小時不斷運行進行挖礦。越是項目早期挖礦的機會越多多,收獲也越大。比如比特幣,現在挖礦的成本越來越高,挖到的比特幣卻越來越少。所以,最理想的方法就是提前發現對世界區塊鏈發展有貢獻的項目,盡早介入挖礦,獲取早期紅利。然後把挖到的幣囤起來,等待後期增值再賣出。
貨幣網本身在國內就屬於不合法的情況,這種交易平台雖說正規,但都不是國內的,很難監控到,當你在貨幣網集資比較高,就會被監控,而且還會凍結你的銀行卡,如果是通過快速渠道獲得高的經濟效益,比如非法集資,屬於違法行為,肯定會被警方帶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