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引發的新型犯罪
❶ 什麼是「元宇宙」,「元宇宙」真的是個騙局嗎
「元宇宙」並不是騙局,指的是一個與現實世界平行,同時又是一個獨立的虛擬空間,換句話來說,就是真實的數字虛擬世界。
「元宇宙」是非常熱門的話題,許多商業巨頭紛紛加入相關的領域,紛紛開始加入 「元宇宙」的行業。這么一個看似虛幻的世界,只要假以時日,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實現「元宇宙」場景出現。
一、「元宇宙」究竟是什麼,是一個虛擬的空間
「元宇宙」是一個由許多個新技術組合而成的新型網路空間和社會形態,利用數字技術產生的現實世界的鏡像,將區塊鏈技術創建出一個經濟體系,把虛幻和現實相結合,並允許所有用戶對其內容進行編輯。「元宇宙」這個詞最先出現在斯蒂芬森的一本科幻小說《雪崩》當中,小說中描述了一個與現關世界平行的另一個數字世界,每個現實世界的人在這個數字世界中都有另一個虛擬的自己。
總結
「元宇宙」不僅不是騙局,並且推動著互聯網發展,通過虛擬現實設備讓人們真正感受到數字化時代的奇妙。人們只要戴上設備就可以進入虛擬的空間跟同事來一場社交,甚至可以利用「元宇宙」來創造一個虛擬的世界,從此人類將成為現實與虛擬世界的「兩棲動物」。
❷ 國家為什麼要打擊元宇宙概念 元宇宙究竟暗藏著哪些法律風險
由於缺乏必要的法律規制,目前各市場主體圍繞元宇宙實施的商業行為,在整體上呈現有待規范的狀態。每一名參與者的相關舉措都可能暗藏不同層面的法律風險。
本文作者/佟日
虛擬房地產的發展前景和投資價值
元宇宙最終會發展成為一個廣闊的世界,而不僅是幾個或幾十個「元社區」。資本推出的「元社區」,最終要通過競爭才能生存下來。在發展過程中,它們要吸收大量現實世界中的投資。對於投資者來說,這是一個相當有「錢景」的投資方向。但是,必須選對目標。
對於目前的「元社區」來說,虛擬房地產投資的法律風險較大——今天花100萬美元買入的不動產,明天就可能灰飛煙滅。無法與實際價值掛鉤的虛擬房地產,都只能被稱為「炒作商品」。在元宇宙中,炒作的東西也不盡相同。例如虛擬幣,在電腦或手機里表現為一段代碼。那些「元社區」中的房子,只要與現實中的社區不掛鉤,都存在「跑路」的風險。「是否會跑路,什麼時候跑路,怎麼跑法」,幾乎都由「元社區」的運營者說了算。
很多人是因為元宇宙的概念而去購買虛擬房地產,他們看中的是整個元宇宙的發展前景,而不是一個只有幾百人在線的「元社區」。在元宇宙未成形的情況下,有人高價買下某一虛擬社區的房產,但並不知道這里未來會發展成城市的中心還是遠郊,這存在不小的風險。有「元社區」的開發者以試水的半成品搶占市場;甚至有「元社區」以游戲社區為模板偷換概念,誘騙投資者購買虛擬房地產。
虛擬財產的權利歸屬及流轉利用
在元宇宙的虛擬世界中,用戶身份需要以技術措施實現映射,用戶虛擬財產的歸屬和利用,則涉及諸多規制性問題。《民法典》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2020年修訂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明確增加了「網路侵害虛擬財產糾紛」,充分反映出此種糾紛在實踐中的普遍性和典型性。《最高人民法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明確指出:「加強對數字貨幣、網路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
雖然當前我國不斷強化對於虛擬財產的規制,但截至目前,關於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及交易機制等方面,在立法層面尚無清晰規則。尤其是伴隨著元宇宙這種新型業態的出現,相關虛擬財產的確權與利用將會產生更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有待進一步探索。對於元宇宙運營方而言,其在構建虛擬商業場景的過程中,應注重提供一套保障用戶虛擬財產的完善體系。
運營平台的主體資格及運行規制
當前各科技公司爭相推進的元宇宙項目,從本質上來說均是服務於獲取商業利益的市場需求,這也決定了其與互聯網平台經濟的規制密不可分。我國平台經濟總體上呈現穩步有序發展的態勢,但發展不規范、不充分,存在風險和短板。為解決此類問題,2021年以來我國針對平台經濟實施了一系列舉措。對於元宇宙公司而言,其需要嚴格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持續強化自身的合規治理體系。
一方面,從平台設立的角度來看,從事電信經營業務的元宇宙平台公司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依法申請辦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根據《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5條的規定,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的元宇宙平台,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根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11條的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
另一方面,從平台運行的角度來看,元宇宙平台可能運營多項互聯網業務,其不僅須嚴格遵循現行法律法規的相應規定,也須及時跟進最新的立法修法趨勢,並據此及時調整自身的合規策略。2021年以來,有大量涉及元宇宙平台的立法徵求意見稿見諸報端。自2021年8月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先後發布了《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平台分類分級指南(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平台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徵求意見稿)》《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等。除了及時跟進相關規制內容,元宇宙平台公司還可以結合自身及行業發展需求,積極向立法機關提出建議,以此方式實質性參與立法。
刑事風險中的培訓風險及交易風險
伴隨著元宇宙的東風,不少機構盡管對此尚一知半解,但已經敏銳地嗅到了其中隱藏的巨大利益。在逐利思維的驅使下,各種元宇宙培訓班已遍布互聯網,其中可能存在以培訓之名行傳銷之實的現象。
NFT(non-fungible token,可被譯為非同質代幣、獨份代幣或不可替換代幣)是一種用區塊鏈技術驗證的數字資產,同時以「數字藝術品」這一名稱被投資者熟知。NFT與元宇宙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前者是鏈接現實與元宇宙最為重要的橋梁與載體,後者則為前者提供應用場景,使得NFT的使用更為貼近現實生活。
在NFT的法律屬性尚未明確的背景下,如果相關平台盲目開展與NFT有關的發行、交易活動,不僅可能導致民事與行政責任的追究,嚴重者亦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經營、集資詐騙、洗錢等刑事犯罪。這要求商業主體應更為慎重地參與到NFT的市場布局之中,通過構建系統的合規體系,規避相應的法律風險。
❸ 突然收到造浪元宇宙驗證碼
要警惕元宇宙新騙局,及時報警處理。
近期,「元宇宙」概念橫空出世,一些不法分子緊跟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商城」「元宇宙數字幣」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編造虛假元宇宙投資項目。翻炒與元宇宙相關的游戲製作、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等概念,編造包裝名目眾多的高科技投資項目,公開虛假宣傳高額收益,借機吸收公眾資金「割韭菜」,藉助元宇宙概念包裝的「殺豬盤」「資金盤」騙局,本質上就是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
詐騙活動打著「元宇宙」旗號,具有較大誘惑力、較強欺騙性,參與者易遭受財產損失。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在進行投資時,應對平台資質、資金託管、運營操作等情況進行理性辨識,選擇正規的操作平台和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不要投自己不熟悉、看不懂的領域,切記「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請積極向當地有關部門舉報。
❹ 女子在元宇宙游戲中被騷擾,元宇宙里的犯罪行為該如何定性
法律角度元宇宙是不存在犯罪行為,本質上是一個電子產品。游戲內有一套獨立於法律體系外的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