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幣圈大佬因開設賭場被判刑
Ⅰ 區塊鏈為什麼會被抓起來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案,涉案金額達到了多少?區塊鏈是一種帶有數據「散列驗證」功能的資料庫,目的是為了驗證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適用於金融、保險、公益、公共服務、移動通信等領域,所以,近年來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區塊鏈,用於網路賭博,來謀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鹽城建湖警方成功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的賭博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參賭人員高達7.3萬餘人,涉案資金更是高達80億元,涉及境內外17個國家和地區。
一、區塊鏈犯罪初露矛頭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幣是由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應用在公共區塊鏈。這款賭博應用日參與人員有一萬餘人,日投注金額1000餘萬元,參與賭博方式就是我們常見水果機、紅黑大戰等。
二、線下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據線索,對交易數據進行分析後,得出了26個合約地址,查到該犯罪團伙的主犯藏匿的地點,人員分散,地區范圍較廣。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分開實施了抓捕行動,在廣州、上海、安徽等地抓捕14名嫌疑人歸案,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三、抓捕行動後續
建湖警方通過審訊得知還有犯罪團伙,在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為其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提取抽成人民幣540萬元。1月15日警方對兩個犯罪團伙進行了收網行動,一舉端掉了整個賭博犯罪團伙,公安機關對任何賭博形式都是採取嚴厲打擊,不要以為是網路就有僥幸心理。遠離賭博,才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
你有被引流去參與虛擬貨幣賭博的經歷嗎?
央媒曝光11種涉嫌傳銷項目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發幣
新年伊始,祝福的聲音還在耳旁,人民網聯合騰訊新聞、微信安全、較真平台等權威內容媒體,發布了2018年涉及傳銷的項目名單。
記者注意到,在被爆出的78個涉及傳銷的項目裡面,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發幣的項目竟然達到了11個。
假借區塊鏈進行傳銷造成的損失,遠甚於尋常犯罪,通過看不見的手讓巨額財富完成了轉移,是區塊鏈時代最大的蛀蟲。
剛剛過去的2018年11月24日,曾經叱吒風雲、逍遙法外許久的維卡幣OneCoin主犯塞巴斯蒂安·格林伍德被FBI與泰國犯罪征繳局成功抓獲,主犯被引渡回美國受審。
巴斯蒂安·格林伍德就是全球性龐氏騙局維卡幣OneCoin的主犯。據悉,維卡幣會設置一個「OneAwards」獎金制來獎勵參與的會員,這些會員往往參與這個組織發起的項目,而所謂的項目會為其全球基金會募集資金。
但是很快就有人披露出:「維卡幣利用宣傳和境外搞活動,裝的很『高大上』,再通過高回報率和熟人拉攏,實際上構成一個龐大的傳銷體系。」
國內監管機構在2018年5月就發現有大約720萬美元的資金,與OneCoin龐氏騙局有關。
虛擬貨幣騙局由來已久,有些傳銷手段並不高明,但卻害人不淺。
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間,中山女子李女士經鄰居阿君(化名)介紹認識了一名叫徐某賓的男子。期間,徐某賓、阿君多次向其推銷虛擬「馬克幣」,並以分紅、升值為誘惑,她信以為真,最終分9次共計購買了約60萬元「馬克幣」。直到2017年2月,「馬克幣」網站關閉,她才發現自己被騙。
而在諸多的傳銷幣案例中,最為「經典」的案例當數著名的案值過百億的「五行幣」。
早在201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將張健的「雲數貿聯盟」列入傳銷案例中;2014年10月,張健被捕;2016年12月,張健出獄不久即推出五行幣傳銷項目。據悉,五行幣項目上還有張健的頭像,而張健其實只是個真名宋密秋的初中生。2017年6月張健從印尼被緝捕回國,一場荒誕鬧劇就此收場,傳奇人物張健終下神壇。
據記者了解,在此次11個傳銷幣項目裡面,還有「真假美猴王」的劇情,傳銷組織假借全球市值排名第六的恆星幣,發行自己的「恆星幣」,投資者稍不留神就掉入了陷阱。
再講一個狗狗幣的故事。
2017年,狗狗幣就被央視列為350個資金傳銷組織中的一個,但是在慾望的操縱之下,並不能阻擋狗狗幣的強勢崛起。
狗狗幣,一個乖萌的表情包狗頭,英文名叫Dogecoin,代號DOGE,誕生於2013年12月。聯合創始人JacksonPalmer表示一開始只是把它當做笑話來做,就是為了嘲諷比特幣。後來在reddit(美國社交新聞站點)的推波助瀾之下,不過兩周的時間,狗狗幣項目的網站立馬就火了。
可以說,狗狗幣的誕生和美國的互聯網文化有很大的關系。在美國的貼吧reddit上doge表情就和國內表情三巨頭一樣火爆,意思相當於國內的土豪。
創始人表示,Dogecoin並不像比特幣那樣,人們不是為投機才參與其中,是為了表達分享與關切的情感。這也造就了在創始之初,dogecoin的傳播途徑都是靠著人與人之間的分享。
Messari的OnChainFX數據顯示,Dogecoin在2018年12月平均每日活躍地址比2017年12月還要多,除了比特幣和以太坊之外,狗狗幣是第三日常活躍地址最多的加密貨幣。
目前,Dogecoin在日常活躍地址方面僅次於比特幣和以太坊,一天達到72955個。比特幣目前有536738個有效地址,以太坊有235004個,而Tron則僅有21255個。狗狗幣的受歡迎程度可見一斑。
根據加密貨幣追蹤網站Coinmarketcap的實時數據顯示,今天狗狗幣的價格在0.0023美元附近徘徊,市值較2018年1月9日的最高17億美元已經下跌到2.68億美元。同大多數其他幣種一樣,一年時間,跌幅超過了80%。
但是,狗狗幣的市值依然位列全球市值排行榜24名。相對於2000多種加密貨幣而言,依然是藐視眾生的存在。
時至今日,比特幣在區塊鏈的光芒下被撥亂反正,鮮少有人提及其被暗網一手推動的陳年往事。但無法否認的是,依舊有大量借區塊鏈之名行傳銷之實的傳銷幣。
區塊鏈一邊承擔著極客的技術理想,一邊也被有心者漁翁得利。
目前,在區塊鏈技術發展初期,逐漸形成了一個理想主義者和欺世盜名者兼存,投機者驅逐務實者的怪圈。隨著幣圈寒冬降臨,一個個項目方倒台,劣幣驅逐良幣也在不斷上演。
有個段子曾講過,一個做區塊鏈的和一個做傳銷的聊天,做傳銷的居然大驚:「你這個可是違法的啊。」
其實,傳銷的人無時無刻不在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才能夠合法。拿到直銷牌照就能夠光明正大地招搖撞騙嗎?事實證明並不能。
天津權健事件爆發後,今年1月1日,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被立案偵查。然後,在眾人翹首以盼的等待中,1月7日傳出消息,權健老闆束昱輝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社會財富的大轉移,經常伴隨著技術革命,這種技術革命更多的是依附於物質屬性,而不是虛擬屬性。
資本為了追求利益,不擇手段,這無可厚非。因為這是資本的屬性。同時,技術是沒有價值觀的。誰掌握了技術,技術就替誰服務。
以往,傳銷組織在不掌握資本,也沒有技術的情況下,試圖通過拉人頭實現財富自由。如今,傳銷組織找到了新的「致富」途徑,還能有效避開法律的監管,那就是假借區塊鏈發行傳銷幣。
百聞不如一見。全年24小時無休的數字貨幣交易、一天翻千倍的不知名幣種、一幣一別墅的造富神話。區塊鏈大火的同時,也帶火了數字貨幣。
「區塊鏈不是泡沫,比特幣才是。」馬雲不止一次在公共場合宣揚自己的觀點。可惜,在大部分投資者看來,區塊鏈就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就是區塊鏈。
記者了解到,一些假借區塊鏈發幣的傳銷項目,會搬出政府大力扶持區塊鏈產業的條條框框,卻對相關的數字貨幣監管避而不談。
「很多傳銷幣僅僅借用了區塊鏈的名頭,並沒有運用任何區塊鏈技術,和幣圈有名的空氣幣還是有所區別的。起碼人家是實打實運用了區塊鏈技術。」一位投資者表示。
「才華不足以支撐野心就夠慘了,更慘的是全身都是野心,智商卻被擠進了地獄。」在家人被「恆星幣」迷惑的神魂顛倒,傾家盪產時,一位網友的留言發人深省。
亞歐幣詐騙40億元,7萬餘人受騙;GCB光彩幣涉案金額上億元,坐擁數十萬注冊會員;EGD網路黃金涉案金額109億元,注冊會員多達50萬人;萬福幣涉案金額20億元,注冊會員13萬人;暗黑幣涉案金額15億元,注冊會員逾3萬人;維卡幣涉案金額6億元,注冊會員180萬人;萊匯幣涉案金額5億元,注冊會員20萬人……
據記者了解,目前市場上存在的傳銷幣遠遠不止此次曝光的名單數。
對比我國整體的傳銷案件,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從2002年到2018年,我國傳銷案件總量是14658起,其中2014年1869起,2015年1417起,2016年3085起,2017年3313起,2018年3612起,整體增長趨勢遠小於虛擬貨幣傳銷案件。
按2018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166起算,僅經過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佔我國總體傳銷比例5%(166/3612)。這還不帶為數眾多、注冊於海外、暫時無法在國內離案的各種ICO(首次代幣發行)傳銷項目。
傳銷幣的本質其實與傳統傳銷並無太大差別,拉人頭、發展下線、發實物作為抵押品等手段已經玩爛了,但在這樣熟悉的套路面前,投資者還是毫無抵抗力。
貧窮和經濟疲軟之下,無處安放的貪婪和飢渴成為傳銷幣最大的溫床。傳銷幣又如何?慾望面前,不需要智商。
在這個市場里,面對層出不窮的誘惑,大部分人沒有能力辨別,這究竟是一本萬利的投資,還是血本無歸的騙局。在貪婪的誘惑下,傳銷已經搭上區塊鏈的列車。
但請記住:傳銷自古如虎狼,黃粱一夢終成魘。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1)又一幣圈大佬因開設賭場被判刑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大搞門面看似無上限,該犯罪團伙的運營手法卻是毫無下限。他們通過線上APP交易+線下代理兩種模式
Ⅱ 賣usdt被凍結要如實說嗎
賣usdt被凍結需要如實說,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是越來越大,這應該引起所有幣圈人的重視,只有重視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做到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得長遠,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獄之災。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很多人對此類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該如何才能爭取到最輕的處罰,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才能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處罰。虛擬貨幣交易中,如果買家用來購買虛擬貨幣資金是詐騙、毒品、色情、賭博等違法所得,一旦買家被抓,將虛擬貨幣的賣家牽扯進來,如果有證據證明賣家明知買家的資金來源違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錢罪、非法經營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詐騙罪、開設賭場罪)等名義將數字貨幣賣家拘留協助調查。甚至逮捕、公訴、判刑。對於此類刑事風險的化解所有在幣圈混的人都應該重視,例如我們處理的煙台李某20餘人網路投資詐騙案,詐騙團伙將詐騙來的錢全部在網站上購買了比特幣,警方根據投資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資金流水將比特幣賣家以詐騙罪抓獲。 ustd交易是什麼意思:「ustd交易是比特幣的交易流通。USTD是比特幣的計量單位,1USTD相當於1美元,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綜上所述,賣usdt被凍結要如實說,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建議在進行虛擬貨幣的交易時不要違法犯罪,合理合法操作。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Ⅲ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涉案金額多少
警方破獲全國首例利用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案,涉案金額80億。
據悉,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其所經營的廣州共識網路科技公司急需周轉資金,夥同劉某、謝某二人,組織余某、李某等11名技術人員,在其公司集中辦公,通過區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路賭場。
以虛擬幣作為賭博下注媒介,為他人提供非法賭博平台,從中抽頭盈利,交易額達4.2億余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80億余元,違法犯罪所得達309.5萬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6000萬余元。
案件突破後,建湖警方通過對後台數據分析還發現,深圳和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在為他們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並從中抽成,累計摺合人民幣540餘萬元。
(3)又一幣圈大佬因開設賭場被判刑擴展閱讀:
網路賭場積累大批參賭人員
柚子幣是由某國外組織發行的一種數字貨幣,允許人們在其公共區塊鏈上構建去中心化的應用程序,英文簡稱DAPP,這一新興領域已經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鹽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移交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個款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風靡幣圈,其交易量長期高居柚子幣公鏈日交易額榜首。
據鹽城公安局網安支隊支晟介紹,網路賭場「Biggame」自2018年8月上線以來,迅速積累了大批參賭人員,日均投注金額摺合人民幣達1000餘萬元,最高峰時日活躍參賭人員達1萬餘人。
Ⅳ 賣usdt被凍結要如實說嗎
賣usdt被凍結需要如實說,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是越來越大,這應該引起所有幣圈人的重視,只有重視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做到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得長遠,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獄之災。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很多人對此類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該如何才能爭取到最輕的處罰,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才能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處罰。虛擬貨幣交易中,如果買家用來購買虛擬貨幣資金是詐騙、毒品、色情、賭博等違法所得,一旦買家被抓,將虛擬貨幣的賣家牽扯進來,如果有證據證明賣家明知買家的資金來源違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錢罪、非法經營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詐騙罪、開設賭場罪)等名義將數字貨幣賣家拘留協助調查。甚至逮捕、公訴、判刑。對於此類刑事風險的化解所有在幣圈混的人都應該重視,例如我們處理的煙台李某20餘人網路投資詐騙案,詐騙團伙將詐騙來的錢全部在網站上購買了比特幣,警方根據投資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資金流水將比特幣賣家以詐騙罪抓獲。 ustd交易是什麼意思:「ustd交易是比特幣的交易流通。USTD是比特幣的計量單位,1USTD相當於1美元,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綜上所述,賣usdt被凍結要如實說,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建議在進行虛擬貨幣的交易時不要違法犯罪,合理合法操作。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