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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圈盜刷案

發布時間: 2024-09-20 03:38:44

Ⅰ 年輕人為什麼越來越反感「專家建議」

不是反感提建議,而是反感建議脫離現實生活。

比如我問:專家專家,我想脫單,該怎麼做?

專家回復:年輕人不要太挑剔,從追你的女生中選一個條件好的,慢慢培養感情就好。

甚至專家還秀出了自己跟白富美女友的合照,謙虛地說:你看,我就很懂得知足。

你怎能不反感?

現在很多專家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點,

一是已經脫離人民群眾生活,

比如之前啼笑皆非的「經濟困難可以把閑置的房子出租」,白岩松的「不會吧」系列,以及B站一石激起千層浪的《後浪》。

這些觀點的前提,是對客觀事實都缺乏基本的了解,也自然難以引發年輕人的共情和理解。

情況你都沒搞懂,擱這發表啥高論。

二是充滿了上位者的傲慢,把人民群眾當數據。

比如房地產專家董藩,每次發言都被年輕人噴成篩子。

上上次上熱搜,是因為他說「早買房是孝敬父母」

Ⅱ cvp這個幣怎樣

CVP是有潛力的,但是產品的設計也有一些缺陷。

數字貨幣站上風口開始,虛擬幣的價格持續走高,各種數字貨幣如雨後春筍般涌現,行業大佬、各行各業投資者紛紛擁抱區塊鏈,幣圈市場展現出勃勃生機。但從2018春節以來,幣市一直處於下跌熊市,搞得人心惶惶。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俠義元寶,紋銀,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相關信息

虛擬貨幣安全、穩定運行需要必要的計算機硬體和軟體支持。實踐中為了獲取虛擬貨幣導致侵犯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頻發。2017年5月12日,名為「想哭」(Wanna Cry)的比特幣勒索病毒利用Windows操作系統的漏洞(永恆之藍),以「蠕蟲式」大肆傳染,波及了150多個國家,嚴重影響到金融、能源、醫療等眾多行業。

受害者除非以比特幣的方式支付贖金,否則幾乎不可能自行解鎖病毒。2018年北京市海淀區院辦理的比特幣被盜案中,犯罪嫌疑人仲某系某科技公司運維工程師,其利用管理員身份許可權登錄伺服器並插入一段代碼從而將公司的100個比特幣轉移到其在國外網站注冊的比特幣錢包。

100個比特幣於案發時網路交易價值達200萬余元人民幣,但因在實踐中,無法鑒定比特幣價值,最終海淀區院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踐中還有大量案例,受到病毒或黑客攻擊的計算機。

不僅數據和操作系統被破壞,其硬體如主板、顯示卡、音效卡、內存等也會遭到不同程度損壞。這些物理上的損害因與相關數據信息結合,大都難以估價,進一步增加了對侵犯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犯罪定罪量刑的困難。

Ⅲ 支付寶與比特幣的「戰爭」誰會走的更遠

2014年2月,曾經世界第一的日本比特幣交易所Mt.Gox,被黑客盜走了約85萬枚比特幣,導致其最終被迫宣布破產。直到現在,Mt.Gox的交易者仍然沒有得到賠償。在一年半時間內,被黑了三次,這在業界也算是奇葩了,深層地反應出幣安平台的安全性存在著不容忽視的漏洞,幣安也被人笑稱「黑客提款機」。

或許認為國家監管政策無關緊要,幣安打道回國後,迅速開展了期貨交易、IEO融資等業務,在社交媒體高調宣傳、毫無顧忌聚攏投資人。此番幣安又開通了法幣交易區,引導用戶使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購買數字貨幣,進行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之間交易,更是嚴重挑戰監管底線。這不僅僅是支付寶和幣安的戰爭,也是監管與幣安的戰爭。一個破壞市場正常秩序的企業能走多遠,所以我們期待支付寶的成功吧。

Ⅳ 幣圈「搶劫」第一案始末

源頭

2018年,OKEx敵敵畏維權的風波還沒過去,幣圈「搶劫」第一案就爆出來了。搶劫 打 雙引號 ,因為 判決 是定 非法拘禁罪 。

公告說矛盾源頭是6月初對賬時,Skycoin項目方發現EVOLAB存在私自挪用、侵佔10萬個天空幣的情況。Skycoin採取凍結等處理措施後,EVOLAB相關人員非法闖入創始人家中、非法控制、毆打創始人夫婦並造成輕傷,搶劫了比特幣和天空幣。公告還說,EVOLAB當時還試圖盜取天空社區生態鏈的全線設計原型並控制天空鏈上所有資產,只是最終沒有成功。

公告還說明了處理措施:

替換中國社區運營團隊,建立新的中文社區圈子和聯絡群;追蹤了EVOLAB團隊錢包地址,向各大交易所發出了申訴,請求各交易所配合臨時凍結嫌疑人相關資產,以及凍結可疑賬戶的數字資產充提交易許可權;截至618當天18:00,嫌疑人的交易所全部持幣賬戶均被凍結,場內交易市場逐漸回穩,價格回升30%;以及上線天空幣臨時黑名單功能。

翁某說自己在2017年6月支付100萬,托朋友李某(岑李閆孫中的李)購買10萬個天空幣,並且委託李某保管。一年後,天空幣在幣安上線後,翁某想賣出一部分套現,聯系李某後卻發現「錢包被凍結、無法完成交易」。李某當時立刻聯系Synth詢問緣由,Synth說是錢包出了bug,需要時間來排查。但後來,李某得知錢包是由Skycoin方面主動凍結,目的是找回被中國團隊挪用的代幣。

關於6月12日的事,翁某說他和岑里閆孫四人以及其他四名Skycoin投資者去Synth家裡找他,是想把事情搞清楚。Synth一開始拒不承認,後來又說罪魁禍首是他的合作夥伴Steve。

翁某還說,當晚只是想拿回錢,一直坐在沙發上談話,沒有肢體接觸。半夜三點左右,Synth迫於壓力把比特幣、天空幣打入他們賬戶後,他們知道想拿回全部損失不可能了,就只能離開。

2018年6月12日21時30分許,被告人岑里閆孫和(投資人)翁某、李某1等人到了被害人住處,採用控制手機、限制自由等方式,要求Synth解鎖被凍結的天空幣賬戶。期間,閆、李對Synth夫婦有毆打和威脅(後經鑒定,構成輕微傷)。被害人被迫將持有的比特幣、天空幣轉入閆某等人指定的賬戶後,一行人才離開(13號凌晨3點左右)。

6月20日,被告人閆岑孫被傳喚到案,李某主動投案。到案後,閆某拒不交代,岑李孫供述部分犯罪事實。岑某說自己只有威脅,沒有毆打,自願認罪。孫某說自己沒有毆打行為,自願認罪。(投資人)翁某、李某1在本案中的身份是「證人」,作證證實閆某有毆打行為、岑某有威脅行為。

法院查明事實後,認為四被告構成非法拘禁罪。判決書中還提及,法院認為雙方確實存在經濟糾紛,但尚無法證實糾紛的過錯方系被害人。

01 財產損害糾紛

四被告當庭表示願意退還比特幣和天空幣,但是判決後一直沒兌現承諾,創始人夫婦就在2019年3月26日提起了財產損害民事訴訟。2019年勝訴。

02 名譽權糾紛

2019年6月27日,Skycoin創始人去法院起訴了李某,案由是名譽權糾紛,最終勝訴。

案件清單

我們看一下Skycoin在上海有哪些訴訟:

01 非法拘禁案——審結

2018年6月12日案發,2018年12月24日靜安法院一審判決岑里閆孫四人犯非法拘禁罪。2019年3月15日,上海二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02 Synth和岑某的不當得利糾紛——按撤訴處理

2019年2月18日,Synth單獨在閔行法院立案起訴岑某,案由是不當得利糾紛。4月12日法院裁定轉為普通程序,通知他補繳訴訟費,後因他未及時補交,在4月26日裁定按撤訴處理。

03 Synth和岑某、孫某、閆某的委託合同糾紛——狀態不明

2019年的某個時間點(立案日期不明),Synth在徐匯法院起訴了岑某、孫飛和閆向東。岑某認為Synth把孫、閆一起告了的原因是想把案件弄到徐匯區審理,從證據來看,這兩個人和案件無關,這個案子應該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岑某在上海的住所地對應的閔行區法院審理。

徐匯法院認為孫、閆有沒有關系,要在實體審理中認定,被告之一的戶籍在徐匯,徐匯法院就有管轄權,因此在2019年12月16日,裁定駁回岑某的管轄權異議。岑某不服,上訴到上海一中院,2020年4月17日,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案件由徐匯法院審理。2019年12月16日,一審駁回岑某起訴,2020年4月17日維持原判。

目前還不清楚這個案子是否還在審理。

04 Synth夫婦起訴岑李閆孫的財產損害糾紛案——審結

這個案子是針對6月12日非法拘禁案中涉及的18.88個比特幣和6466個天空幣提起的訴訟。

Synth和李某艷,2019年3月26日去閔行法院起訴了岑里閆孫,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2019年6月5日,閔行法院一審裁定本案轉為普通程序。2019年8月29日,一審判決四被告向李某、Synth返還18.88個比特幣和6466個天空幣,若不能返還,則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天空幣按每個80.34元賠償。2020年5月6日,一中院二審改判為僅返還比特幣(因為被上訴人自願放棄追索6466個天空幣)。

05 Synth妻子和李某的名譽權糾紛——撤訴

2019年6月18日,Synth妻子李某艷認為李某發布的微信公眾號文章和微信群中的言論侵犯她的名譽權,在2019年6月18日起訴了李某,後來撤訴了。

06 Synth和李某的名譽權糾紛——審結

2019年6月27日立案,2020年5月27日一審判決李某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6000元;2020年8月3日二審調解結案,從網路新聞看,調解部分應該是免除6000元的賠償款。


附:名譽權糾紛

名譽是對自然人或法人的品德、才幹、聲譽、形象等方面的綜合 社會 性評價。自然人享有名譽權,法律禁止他人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自然人的名譽。

司法實踐中,法院會從受害人名譽是否被損害、行為人行為是否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這四方面,來分析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侵害名譽權的責任。

02 李某在公眾號文章中寫道:

03 隨後,李某在微信群「EVOLABCommunity」轉發了這篇文章,並請求群成員幫忙轉發。她在群里還發表了一系列言論,內容大致是:

原告認為李某的言論屬於捏造虛假事實、發表詆毀性言論,惡意貶損他的人格,讓文章閱讀者把他和騙子、准備跑路、坑人等負面印象相關聯,造成他的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他的個人隱私和名譽權。

李某在庭審時辯解說公眾號的文章已經刪除了,微信群里(那個用戶名)的發言很多不是我說的,我也記不清哪些話是我說的了。

李某還說:

她認為這些言論都不構成侵犯名譽權。

01 構成誹謗,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名譽權的內容:

涉案文章中出現的原告被美國政府謀殺逃來中國,原告當時很落魄,被告提供了救濟以及由於原告系美國公民,被告等人才被詳細調查等內容。微信群中被告發表了原告的海外賬戶有存款,辦理好護照隨時准備跑路等言論。

法院指出:

因此,法院認定上述文章內容及言論 構成誹謗,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 ,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02 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侵犯名譽權的內容:

對於李某主張屬於個人 情感 宣洩的「坑人錢,還把受害者弄進監獄,這個實在太沒底線了,比黑 社會 還壞」、「荒唐可笑至極,明明是我們要告他們詐騙,結果他們告我們詐騙」等內容, 法院認為 ,從被告使用的詞語來看, 上述言論所傳遞的系被告個人情緒的非理性宣洩 且表達的內容也並無事實依據 ,上述言論亦 會令他人將負面形象與原告相關聯 導致原告 社會 評價降低 ,因此上述言論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原告認為被告披露的他的婚姻狀況、銀行賬戶信息等隱私,捏造他承諾給報酬等事實,同樣構成侵犯名譽權。

至於原告認為李某 以宣揚隱私(婚姻狀況、銀行賬戶信息)的方式侵犯他的名譽權,依據不足,不予確認

Ⅳ 揭秘400億元人民幣圈第一大案,這是一起怎樣的案件

在2021年4月8日的夜晚,我國財經頻道報道了我國的公安人員所查出的一起關於400億人民幣的騙局。這個事件是一個於2018年成立的某虛擬錢包。其涉及的金額更是高達了4,000億元人民幣,而犯下這種重大罪行的發起者,竟然是一位只有初中學歷的男子。

遇到這類事件該怎麼辦?

如果還未加入這種對於虛擬貨幣的炒作,就應該及時制止這種想法和行為。對於非官方的虛擬貨幣其實是沒有保障的,他們的漲幅極快,虧損也是極快。如果已經加入這種虛擬貨幣的操作,首先我們要見好就收,在拿到一定的收入之後直接退出這種行為,不要因為賭徒心理,一錯再錯。如果已經加入並且這種虛擬貨幣已經崩盤跑路的情況下,應該及時報警,爭取追回自己所虧損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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