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合約過去怎麼辦
『壹』 合約期權到期有什麼後果
合約期權到期會出現以下幾種後果:
一、期權合約自動作廢。當合約期權到期時,如果未行使期權,則期權合約會自動失效,沒有任何價值。也就是說,無論期權的買方還是賣方,都無法再行使該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二、買方選擇行權或放棄。對於期權的買方來說,到期時可以選擇行權或放棄。如果認為標的資產的價格對自己有利,可以選擇行權,即按照合約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如果認為不利,則可以選擇放棄,損失已支付的權利金。但請注意,在某些交易所,過期未行權的期權可能會被注銷。此時是否需要採取措施以及如何行動需參考交易所的具體規定。
三、賣方履約義務。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一旦買方選擇行權,賣方必須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例如,如果買方選擇行使買入期權的權利,賣方有義務按照約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資產給買方。如果賣方違約不履行義務,可能會面臨法律和經濟上的風險。因此,在期權到期前,賣方應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並採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
總之,合約期權到期時,買方和賣方都需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和自身權益,根據市場情況和自身需求做出合理的決策。對於買方來說,需要考慮是否行權;對於賣方來說,則需要評估自己的履約能力並採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在整個過程中,參與者的決策都會受到市場波動、風險承受能力和交易策略等因素的影響。因此,在進行期權交易時,充分了解期權到期後的後果和風險是非常重要的。
『貳』 期權到期如果不行權,是不是和期貨強行平倉,道理一樣
期權到期如果不行權,跟期貨強行平倉的原理是不同的。
期權到期後的選擇方式可以是平倉、行權、和放棄行權。
一般期權合約在到期日後沒有價值了,大部分投資者會自動放棄行權,因為期權合約的價值已經歸零了,也沒有行權的必要。
如果期權 合約在到期日時還有價值,這是可以選擇平倉釋放權利金,或者選擇行權交割標的物,這主要還是看投資者的選擇。
期貨強行平倉是因為期貨合約到期日通常需要進行實物交割或現金結算。在期貨到期日前,投資者可以選擇在二級市場進行平倉交易,即以相反的頭寸出售或購買相同數量的期貨合約,從而取消對未來交割的義務。但是如果投資者在期貨合約到期日之後仍未平倉,交易所將會強行平倉投資者的倉位,以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強行平倉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得有利的交易價格,從而產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