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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ico募集的代幣

發布時間: 2023-03-12 03:22:59

❶ ico是什麼意思啊

1、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專業用語,是為加密數字貨幣和區塊鏈項目籌集資本的常用手法,簡單的說,區塊鏈行業通過發行代幣來籌集資金,ico就是這種代幣的名稱。
2、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3、ICO參與者對於一個項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們會在社區里為該區塊鏈項目進行宣傳,使它產生的代幣在開始交易前就獲得流動性。但ICO的參與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項目發展或代幣發行後價格升值帶來的潛在收益。

❷ 幣圈ido是什麼意思

I代表「InitialDigitalAssectsOffering」,意為第一次區塊鏈數字資產發行。這個說法源於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企業區塊鏈項目中資產數字化產生的第一筆區塊鏈數字資產,以及通過產品錨定、資產債券、眾籌等方式募集的一般數字資產的行為。

I是以「資產通」為交易核心的數字資產交易模式。DO (First Asset Pass-by-Offer回購發行)最大的意義在於,數字資產的發行方以要約回購的方式保證了初始投資本金的安全。

1.幣圈ICO是什麼意思?

區塊鏈行業的項目通過主流的比特幣和以太坊等數字資產來籌集資金是一種常見的方式。其概念也來源於股票市場的IPO。

二、IDO和ICO的區別

1.簡單來說,IDO本身並不募集資金,而是通過發起一個任務獎勵,讓看重項目的用戶自發利用自己的知識、時間、注意力等技能,獲得項目方的代幣獎勵激勵。

2.IDO有點像ICO的升級版。本質上,兩者的項目團隊都有鎖定令牌。不同的是,ICO剛發行的時候就募集用戶資金進行項目建設,而IDO不募集資金,把社區建設分給用戶,讓大家共同建設社區項目的發展。

3.IDO涉嫌試圖繞過監管。因為ICO時代用大家的資金開發項目,IDO時代用大家的資源開發項目,兩者的本質是相似的。另外,如果項目的一般經濟設計不合理,IDO和積分幣區別不大。

然而,盡管存在上述差異,但它們都是通過出售股份來籌集資金;有潛在的投資者冒險參與潛在的巨額利潤。

❸ 幣圈ido是什麼意思

IDO即「InitialDigitalAssectsOffering」,意思是首次區塊鏈數字資產的發行。這一說法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企業區塊鏈項目首次以資產數字化產生出來的區塊鏈數字資產,以產品錨定,資產債券、眾籌方式籌集的通用數字資產的行為。

IDO是以「資產通證」為交易核心的一種數字資產交易模式。IDO(首次資產通證要約回購式發行)最大的意義在於發行數字資產的發行方以要約回購的方式保證首次發行的投資本金安全。

一、幣圈ICO是什麼意思
ICO是區塊鏈行業內項目通過主流比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資產募集資金的常用方式,其概念也是從股票市場IPO衍生過來的。

二、IDO和ICO的不同之處
1、簡單來說,IDO本身不募集資金,而是通過發起任務懸賞的方式,讓看重項目價值的用戶,自發地利用自己的知識、時間、注意力等技能來獲得項目方的TOKEN懸賞激勵。

2、IDO有點像ICO的升級版,本質上兩者的項目團隊都有鎖定代幣。不同的是ICO首次發行就籌集了用戶的資金進行項目建設,而IDO則是不籌集資金,把社區建設分發給用戶,讓大家一起來建設社區項目的發展。

3、IDO有設法繞過監管的嫌疑。因為ICO時代是用大家的資金來發展項目,IDO時代是用大家的資源來發展項目,兩者本質差不多。此外如果項目的通證經濟設計的不合理,IDO便和積分幣區別不大。
不過雖然有以上不同,但是他們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❹ 什麼是STO(證券性代幣發行),STO與ICO的區別

STO有望成為區塊鏈行業的下一個風口。連續兩個月的行情遇冷ICO幾乎是有崩盤的節奏。就拿ETH來說,持續的在200美元做有徘徊,有升有降,始終沒有過大的波動。隨之而來的是通證型代幣發行也就是我們說的STO進入到了人們的視野。是人們看到了區塊鏈的希望。
STO是通證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的簡寫。在當前大環境下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個風口。但是STO的發展受到很大的制約,其中最大的制約就是政策。STO是符合當地法律法規,接受監管的代幣發行,但前提是當地得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支持做發幣。就目前來看只有美國能做STO業務,並且美國也已經有STO類型的代幣發行出來了。
做STO發幣和傳統的ICO發幣差別不大,也是需要個海外主體(因為大陸禁止),只不過ICO是海外的主體即可,但是STO必須是美國的主體公司才行,因為只有在美國才能做。接下來就的做法律合規以及符合SEC規定的VIE架構,這些都是需要你將美國主體做好之後才能做的。
注冊美國主體需要項目方提供一個注冊人信息以及注冊主體名稱即可,時間的話分情況而定,因為美國50個州各州的注冊時間等都是不同的。其中注冊加州時間就比較長,基本需要到1個月的時間。
STO能否成為區塊鏈的寫一個風口就看這兩個月的發展吧。現在越來越多的項目方看到了STO,當然有好處也有缺點,STO是屬於中心化的,和區塊鏈的含義是有些背道而馳的。或許STO會火起來,但是區塊鏈的發展絕對不是止於STO,STO只是個過度,終將被淘汰的。區塊鏈它的本質是去中心化的。 以上觀點僅代表個人。

❺ 以太坊是合法的嗎

以太坊是合法的。有人質疑以太坊不是合法的,可以肯定的是以太坊不是騙局,它只是在個別國家不被接受。之所以推出時間不長就迅速普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底層技術,以太坊規則可以通過使用代碼和智能合約表達的方式來編寫,因此也被外界稱為「世界計算機」。
拓展資料:
1、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Ether,簡稱「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虛擬機(Ethereum Virtual Machine)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2、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間由程序員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大意為「下一代加密貨幣與去中心化應用平台」,在2014年通過ICO眾籌開始得以發展。
3、截至2018年2月,以太幣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僅次於比特幣。
拓展資料
一、以太坊的發展與主要功能
以太坊是加拿大籍人Vitalik Buterin提出的概念,其發行的代幣(或稱其為加密數字貨幣)稱為ETH。2014年7月,以太坊基金會通過ICO的形式籌集了大約31000個比特幣,市值在當時高達約1800萬美元。所募集的比特幣用於以太坊生態系統的建設。以太坊是一個去中心化應用的開發平台,其將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結合,被稱為區塊鏈2.0。據CoinMarketCap的統計數據表明,截止到2018年5月,以太坊的市值在700億美元左右;在其價格最高時,市值高達近1400億美元。在加密數字貨幣行業,其市值僅次於比特幣,長期穩居第二的位置,影響力巨大。以太坊經過4年的發展,其代幣ETH具有以下幾種功能:第一,基於以太坊平台進行技術開發所需要的燃料;第二,商家接受的「貨幣」支付方式;第三,二級市場上的投機;第四、投資者購買ETH參與其它ICO項目的募集代幣活動,用其和其它代幣進行置換。

❻ ICO是什麼

ICO有兩個比較重要的意思

ICO是Windows的圖標文件格式,圖標文件可以存儲單個圖案、多尺寸、多色板的圖標文件。一個圖標實際上是多張不同格式的圖片的集合體,並且還包含了一定的透明區域。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Windows的圖標文件格式的一種,可以存儲單個圖案、多尺寸、多色板的圖標文件。

圖標是具有明確指代含義的計算機圖形。其中桌面圖標是軟體標識,界面中的圖標是功能標識。

圖標有一套標準的大小和屬性格式,且通常是小尺寸的。每個圖標都含有多張相同顯示內容的圖片,每一張圖片具有不同的尺寸和發色數。一個圖標就是一套相似的圖片,每一張圖片有不同的格式。從這一點上說圖標是三維的。圖標還有另一個特性:它含有透明區域,在透明區域內可以透出圖標下的桌面背景。在結構上圖標其實和麥當勞的巨無霸漢堡差不多。

一個圖標實際上是多張不同格式的圖片的集合體,並且還包含了一定的透明區域。因為計算機操作系統和顯示設備的多樣性,導致了圖標的大小需要有多種格式。

操作系統在顯示一個圖標時,會按照一定的標准選擇圖標中最適合當前顯示環境和狀態的圖像。如果你用的是Windows98操作系統,顯示環境是 800x600解析度,32位色深,你在桌面上看到的每個圖標的圖像格式就是256色32x32象素大小。如果在相同的顯示環境下,Windows XP操作系統中,這些圖標的圖像格式就是:真彩色(32位色深)、32x32象素大小。

另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由於代幣具有市場價值,可以兌換成法幣,從而支持項目的開發成本。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❼ ICO遭遇監管有什麼影響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根據財新報道,有關監管部門將對ICO採取行動。是否取締的方案正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記者從一位業內人士處獲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場司在內的多部門都對ICO加緊進行了研究,不過仍然存在一些相關問題有待解決。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證監會、銀監會組織ICO專門座談會,而這件事在業內解讀為「標志性事件」,納入監管只是時間問題。

誰來監管未確定
今年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表了針對The DAO的報告,判定其代幣為證券(securities),同時強調,任何在美國買賣證券的行為,無論是真實貨幣購買還是用區塊鏈技術分發的代幣,都必須符合美國證券法。
而根據央行官網對金融市場司的定義,其主要職責包括擬訂金融市場發展規劃,協調金融市場發展,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貨幣金銀局負責擬訂有關貨幣發行和黃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貨幣等工作。
另一位證監會人士透露,根據美國證監會的監管做法,ICO是定性為證券發行的。因此,如果中國借鑒的話,也應該由證監會來監管。但是,在中國數字貨幣又是由央行來監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證監會聯手研究,最終由誰來監管尚未確定。

上半年ICO募資26億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以虛擬貨幣籌集資金的ICO項目爆炸性增長,針對ICO是否非法集資惹爭議。
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報告,2017年以來,通過各類平台完成的ICO項目累計融資規模達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以2017年7月19日零點價格換算,摺合人民幣總計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
8月24日,銀監會首次針對虛擬貨幣籌資做出規定。銀監會起草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虛擬貨幣等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據報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曾在一場閉門會上指出,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應該納入監管。
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兼院長吳曉靈日前也公開指出,從國際上看,目前美國已經將ICO作為證券品種來進行監管。中國央行也已經對比特幣做過相應表態(指出比特幣不具備貨幣屬性),預計還會有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出台。
一位區塊鏈從業人士說,「堵不如疏」,監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盤否定,不免有一些企業把ICO搬到國外。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❽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8)以太坊ico募集的代幣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❾ ICO. STO. IEO 是什麼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指區塊鏈項目首次向公眾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貨幣以獲得項目運作的經費。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化通證發行,指受到證券法的監管,以公司股權、債權、黃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區塊鏈系統的分紅權等作為對應的通證的公開發行。

IEO(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s),首次交易發行,指以交易所為核心發行代幣;代幣跳過ICO這步,直接上線交易所。

❿ ICO和IPO有什麼不同

1、發行要素

IPO項目發行的是公司股份(share),發行的主體是公司法人,募集的是法定貨幣,如美元、人民幣等,募集到的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各類活動;而ICO項目發行的是「代幣」(Coin),發行的主體是數字貨幣項目開發者,募集的資金是已有的數字貨幣。

2、發行進展速度

IPO項目往往需要很長時間,要經過一系列繁瑣的程序,整個IPO流程走完可能需要6個月時間,這還不算前期規劃階段;而ICO項目則不需要走繁雜的程序,整個ICO在線上完成,投資者線上投資,項目發行人在線上融資,效率非常高,進展很快。

3、監管審核

IPO需要監管機構審核通過後才能發行,相關法律健全;而ICO不需要監管機構審核,因為ICO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成長速度太快,監管者跟不上其發展步伐,相關的法律也未能健全。

4、跨境融資

IPO項目的融資往往局限於一國或一地區,且受監管機構的監管;而ICO項目是線上融資,其技術基礎是區塊鏈技術,有著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受約束。

5、投資者收益

對投資者而言,投資ICO項目時,投資者以其持有的數字貨幣來購買「代幣」,當「代幣」成功上市交易後,其價格會大幅波動,投資者可高價拋售獲利;當投資IPO項目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後,其股價通常也會大幅上漲,也可從差價中獲利。

6、股權、決策權

IPO發行的股份不僅僅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它也代表著一定比例的股權,股權意味著決策權,持股人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有發言權、決策權;而ICO則是一種純粹的投機產品,靠其價格波動獲利,持有「代幣」的投資者並不享有對該項目的決策權或影響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CO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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