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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的ico會暫停么

發布時間: 2021-10-07 00:22:32

區塊鏈怎麼ICO發幣

簡單說現在的ico都是基於以太坊發的幣,只要在上面建立一個智能合約就好,而籌資就需要宣傳你的合約地址讓別人打eth到那裡就會自動兌換你的幣,最後說一聲國內ico是被禁止的

❷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2)以太坊的ico會暫停么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❸ 以太坊是合法的嗎

以太坊是合法的。有人質疑以太坊不是合法的,可以肯定的是以太坊不是騙局,它只是在個別國家不被接受。之所以推出時間不長就迅速普及,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其底層技術,以太坊規則可以通過使用代碼和智能合約表達的方式來編寫,因此也被外界稱為「世界計算機」。
拓展資料:
1、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Ether,簡稱「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虛擬機(Ethereum Virtual Machine)來處理點對點合約。
2、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間由程序員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大意為「下一代加密貨幣與去中心化應用平台」,在2014年通過ICO眾籌開始得以發展。
3、截至2018年2月,以太幣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僅次於比特幣。
拓展資料
一、以太坊的發展與主要功能
以太坊是加拿大籍人Vitalik Buterin提出的概念,其發行的代幣(或稱其為加密數字貨幣)稱為ETH。2014年7月,以太坊基金會通過ICO的形式籌集了大約31000個比特幣,市值在當時高達約1800萬美元。所募集的比特幣用於以太坊生態系統的建設。以太坊是一個去中心化應用的開發平台,其將區塊鏈和智能合約結合,被稱為區塊鏈2.0。據CoinMarketCap的統計數據表明,截止到2018年5月,以太坊的市值在700億美元左右;在其價格最高時,市值高達近1400億美元。在加密數字貨幣行業,其市值僅次於比特幣,長期穩居第二的位置,影響力巨大。以太坊經過4年的發展,其代幣ETH具有以下幾種功能:第一,基於以太坊平台進行技術開發所需要的燃料;第二,商家接受的「貨幣」支付方式;第三,二級市場上的投機;第四、投資者購買ETH參與其它ICO項目的募集代幣活動,用其和其它代幣進行置換。

❹ 以太坊存在的問題

1.擴展性不足:

以太坊社區的主要開發人員和研究人員始終認為區塊鏈技術要實現大規模採用,可擴展性是區塊鏈應用程序需要解決的唯一最重要的關鍵。

以太坊的底層設計,最大的問題是以太坊只有一條鏈,沒有側鏈,它把所有的程序對等的跑在全球所有節點的礦機上。這樣一個很耗資源的程序,會導致問題越來越嚴重。

2.合約程序漏洞,無法抵禦DDOS攻擊

據相關研究表明,在基於以太坊的近100萬個智能合約上,發現有34,200(約3%)個含有安全漏洞,將允許黑客竊取ETH、凍結資產或刪除合約。這幾年,以太坊面對合約程序漏洞和DDOS攻擊的問題,也一直無法找到很好的解決辦法。(更好用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幣匯」)

3.對於ICO泡沫和項目方砸盤

目前的ETH下跌,很大程度上來自於項目方的砸盤套現,這個問題可以在ICO代幣融資上進行規則限制,不能像現在這樣毫無成本的就能發一個幣,而且還沒有任何監督懲罰機制。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套合理的演進規則,大家按規則辦事,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在規則的基礎上,各類ICO項目有效監督,有序進出,才是一個正常的市場,這樣才可能維系著代幣生態的持續、穩定發展。

4.智能合約費用過高

在以太坊上現在還是POW的挖礦模式,交易是有手續費的,用來激勵礦工來處理交易和保護網路,不同的是以太坊是以「gas」的形式來收費的。

在以太坊協議中規定,交易手續費=Gas 數量 x Gas 價格,其中 Gas 數量由智能合約的復雜程度決定,而 Gas 價格則由合約發起人決定。這對開發者和用戶意味著什麼呢?雖然讀取本地區塊鏈是免費的,但寫入和運算是花錢的,儲存更是尤其昂貴,因為任何寫入的信息都會被永久的儲存著。

5.社區對共識協議改變的分歧

以太坊計劃實現將 POW 機制改為 POW/POS 混合共識機制。但這個涉及到技術開發和礦工雙方能否達到利益共識的問題了。如果協議發生了變化,社區意見不合時,就會導致分叉,大家各自玩各自的。

❺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❻ 以太坊ICO當時的情況是怎麼樣

懿軒 (懿:美好;軒:氣宇軒昂) 燁華 燁:光耀

❼ ICO遭遇監管有什麼影響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根據財新報道,有關監管部門將對ICO採取行動。是否取締的方案正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這一行動的法律依據來自1998年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記者從一位業內人士處獲悉,包括央行金融市場司在內的多部門都對ICO加緊進行了研究,不過仍然存在一些相關問題有待解決。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8月18日央行、證監會、銀監會組織ICO專門座談會,而這件事在業內解讀為「標志性事件」,納入監管只是時間問題。

誰來監管未確定
今年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表了針對The DAO的報告,判定其代幣為證券(securities),同時強調,任何在美國買賣證券的行為,無論是真實貨幣購買還是用區塊鏈技術分發的代幣,都必須符合美國證券法。
而根據央行官網對金融市場司的定義,其主要職責包括擬訂金融市場發展規劃,協調金融市場發展,推動金融產品創新等工作;此外,另有貨幣金銀局負責擬訂有關貨幣發行和黃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貨幣等工作。
另一位證監會人士透露,根據美國證監會的監管做法,ICO是定性為證券發行的。因此,如果中國借鑒的話,也應該由證監會來監管。但是,在中國數字貨幣又是由央行來監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證監會聯手研究,最終由誰來監管尚未確定。

上半年ICO募資26億
今年上半年以來,國內以虛擬貨幣籌集資金的ICO項目爆炸性增長,針對ICO是否非法集資惹爭議。
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的報告,2017年以來,通過各類平台完成的ICO項目累計融資規模達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以2017年7月19日零點價格換算,摺合人民幣總計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
8月24日,銀監會首次針對虛擬貨幣籌資做出規定。銀監會起草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未經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以虛擬貨幣等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應當進行非法集資行政調查。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
據報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曾在一場閉門會上指出,凡是「管別人錢的活動」都應該納入監管。
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理事長兼院長吳曉靈日前也公開指出,從國際上看,目前美國已經將ICO作為證券品種來進行監管。中國央行也已經對比特幣做過相應表態(指出比特幣不具備貨幣屬性),預計還會有進一步的監管措施出台。
一位區塊鏈從業人士說,「堵不如疏」,監管是意料之中的,但若是全盤否定,不免有一些企業把ICO搬到國外。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❽ 又了解ICO的嗎,以太幣下跌和這玩意有關知道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❾ ICO是什麼意思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由於代幣具有市場價值,可以兌換成法幣,從而支持項目的開發成本。ICO所發行的代幣,可以基於不同的區塊鏈。常見的是基於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區塊鏈發行,由區塊鏈提供記賬服務和價值共識,實現全球發行和流通。

(9)以太坊的ico會暫停么擴展閱讀:

ICO與IPO的聯系和不同。

IPO (英文簡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與ICO相比,他們有共同點也有區別。

共同點

1、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2、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1、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2、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3、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ICO的發展歷程:

2013年7月:Mastercoin(現更名萬事達幣OMNI)是最早進行ICO的區塊鏈的項目之一,曾在Bitcointalk論壇上眾籌成功籌資5000 BTC。Mastercoin是建立在比特幣協議之上的二代幣,旨在幫助用戶創建和交易加密貨幣以及其他類型的智能合同。

2013年12月:NXT(未來幣)是第一個完全POS區塊鏈,曾籌資21BTC(相當於當時6000美元),它的市值一度高達1億美元,對投資者來說無疑是最成功的ICO項目之一。

2013年至2014年間:出現過許多瘋狂的區塊鏈項目成功的啟動了ICO,它們的代幣價格都出現過瘋漲,不幸的是這些ICO項目最後都死在炒作過程中或者直接成為騙局。然而,在這段時間,也有十分成功的ICO項目,例如Ethereum。

2014年7月:Ethereum(以太坊ETH)國內外人氣高,是迄今為止最大的一次ICO之一,籌措資金超過1800萬美元,同時也是除比特幣以外市值最高的加密數字貨幣。

2015年3月:Factom(公正通)通過Koinify平台ICO,利用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來革新商業社會和政府部門的數據管理和數據記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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