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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九五

發布時間: 2021-10-06 18: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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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集

⑸ 誰知道哀宗的故事

您說的是不是唐哀宗李祝
昭宗第九子
昭宗第九子,景福元年(892)九月三日生於大內。初名李祚,乾寧四年(897)封輝王,天復三年(903)二月拜開府儀同三司、充諸道兵馬元帥。天佑元年(904)八月,昭宗被殺以後,蔣玄暉假傳遺詔擁立。
哀帝當國政事都由朱全忠決策
哀帝當國,一切政事都由朱全忠決策。他即位以後甚至都沒有改元,一直在使用「天佑」年號。然而,不幸的是,天不佑唐,大唐帝國近300年的基業註定要在他手裡倒塌了。 哀帝在位期間,其實沒有下達過任何實際的政令。那些以他的名義下達的制敕,其實都是按照朱全忠的意思辦理,所謂「時政出賊臣,哀帝不能制」。他名義上的上朝,也會以各種冠冕堂皇的借口停罷。哀帝能夠做的,就是順乎朱全忠的意思,把朱的政治地位和威望一步步提升和加固。天佑二年(905)十月,敕成德軍改為武順軍,下轄的藁城縣改為藁平,信都為堯都,欒城為欒氏,阜城為漢阜,臨城為房子,這是為了避全忠祖父朱信、父親朱誠的名諱。朱全忠父、祖的名字要避諱,說明朱全忠已開始超越了臣下的身份。
對哀帝有利的事情有兩件但都沒成
對哀帝有利的事情有這么兩件,估計是出於他的本意或者是親信的主張,但是都沒有成功。一件事是天佑二年(905)九月以宮內出旨的名義加封他的乳母為昭儀和郡夫人。其中乳母楊氏賜號昭儀,乳母王氏封郡夫人,另外一個也姓王的乳母在昭宗時已封郡夫人,也打算準楊氏例改封為昭儀。此舉被宰相提出異議,他們認為:「乳母自古無封夫人賜內職的先例。後來因循此例,實在是有乖典制。當年漢順帝封乳母宋氏為山陽君、安帝乳母王氏為野王君時,朝廷上就議論紛紛。臣等商量,當今局勢下禮宜求舊,望賜楊氏為安聖君,王氏為福聖君,第二王氏為康聖君。」哀帝也只好依從。另外一件是天佑二年(905)十一月,哀帝准備在十九日親祠圜丘(祭天)的事。當時各衙門已經做好了舉行禮儀的各項准備,宰相也已下南郊壇熟悉有關儀式。可是,朱全忠聽到後很不高興,認為舉行郊天之禮是有意延長大唐國祚。有關主持的官員很恐懼,就借口改期使此事不了了之。
將已為梁王的朱全忠加授相國
然而,緊接著,哀帝就將已為梁王的朱全忠加授相國,總百揆,又進封魏王,所擔任的諸道兵馬元帥、太尉、中書令、宣武、宣義、天平、護國等軍節度觀察處置等使的職務照舊,「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贊拜不名,兼備九錫之命」,基本上超過了漢初相國蕭何和漢末丞相曹操。朱全忠的身份是自兩漢以來權臣篡位的重現,其地位距離九五之尊已經只有一步之遙了。
朱全忠製造了驚人的「白馬之變」
天佑二年(905)六月,朱全忠在親信李振和朝廷宰相柳璨的鼓動下,將裴樞、獨孤損、崔遠等朝廷衣冠之流三十多人集中到黃河邊的白馬驛全部殺死,投屍於河,製造了驚人的「白馬之變」。 天佑二年(905)十二月,朱全忠借故處死了樞密使蔣玄暉,又借口「玄暉私侍積善宮皇太後何氏,又與柳璨、張廷范為盟誓,求興唐祚」,將哀帝母後何氏殺死,並廢黜為庶人。不久,宰相柳璨被貶賜死,其弟兄也被全部處死。太常卿張廷范被五馬分屍,其同夥被除名賜死者若干。朱全忠已是生殺予奪,大權在握了。
朱全忠接受了哀帝的「禪位」建國梁
天佑四年(907)三月,經過一番假意的推辭,時為天下兵馬元帥、梁王的朱全忠接受了哀帝的「禪位」。建國號梁,改元開平,以開封為國都,史稱後梁。
鴆酒毒死
哀帝先被降為濟陰王,遷於開封以北的曹州(今山東菏澤),安置在朱全忠親信氏叔琮的宅第。由於太原李克用、鳳翔李茂貞、西川王建等仍然奉天佑正朔,不承認他的梁朝,朱全忠擔心各地軍閥的擁立會使廢帝成為身邊的定時炸彈,就一不做,二不休,於天佑五年(開平二年,908)二月二十一日將年僅17歲的哀帝鴆殺。朱全忠為加謚曰「哀皇帝」,以王禮葬於濟陰縣定陶鄉(今山東定陶縣)。 然而,這些不過是統治者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玩弄的政治把戲。所有的努力不能改變的事實是:哀帝作為亡國之君永遠無法起死回生,大唐帝國一去不復返了。只有哀帝那孤寂的墳塋,似乎還在訴說著那個曾經繁榮昌盛的帝國的毀滅,竟是那樣的輕而易舉,又是這樣的叫人無奈。
編輯本段紀年
未改元904~907
編輯本段史書記載
《舊唐書 哀帝》 哀皇帝諱柷,昭宗第九子,母曰積善太後何氏。景福元年九月三日,生於大內。乾寧四年二月,封輝王,名祚。天復三年二月,拜開府儀同三司,充諸道兵馬元帥。天祐元年八月十二日,昭宗遇弒。翌日,蔣玄暉矯宣遺詔,曰:「我國家化隋為唐,奄有天下,三百年之睹兵戈之屢起,賴勛賢協力,宗社再安。豈意宮闈之間,禍亂忽作,昭儀李漸榮、河東夫人裴貞一潛懷逆節,輒肆狂謀,傷疻既深,已及危革。萬機不可以久曠,四海不可以乏君,神鼎所歸,須有纘繼。輝王祚幼彰岐嶷,長實端良,裒然不群,予所鍾愛,必能克奉丕訓,以安兆人。宜立為皇太子,仍改名柷,監軍國事。於戲!孝愛可以承九廟,恭儉可以安萬邦,無樂逸游,志康寰宇。百辟卿士,佑茲沖人,載揚我高祖、太宗之休烈。」是日遷神柩於西宮,文武百僚班慰於延和門外。其日午時,又矯宣皇太後令曰:「予遭家不造,急變爰臻,禍生女職之徒,事起宮奚之輩。皇帝自罹鋒刃,已至彌留,不及顧遺,號慟徒切。定大計者安社稷,纂丕圖者擇賢明,議屬未亡人,須示建長策。承高祖之寶運,醫元勛之忠規,伏示股肱,以匡沖昧。皇太子柷宜於柩前即皇帝位,其哀制並依祖宗故事,中書門下准前處分。於戲!送往事居,古人令范,行今報舊,前哲格言。抆淚敷宣,言不能喻。」帝時年十三,乞且監國,柩前即位,宜差太常卿王溥充禮儀使,又令太子家令李能告哀於十六宅。丙午,大行皇帝大殮,皇太子柩前即皇帝位。己酉,矯制曰:「昭儀李漸榮、河東夫人裴貞一,今月十一日夜持刃謀逆,懼罪投井而死,宜追削為悖逆庶人。」蔣玄暉夜既弒逆,詰旦宣言於外曰:「夜來帝與昭儀博戲,帝醉,為昭儀所害。」歸罪宮人,以掩弒逆之跡。然龍武軍官健備傳二夫人之言於市人。尋用史太為棣州刺史,以酬弒逆之功。 ? 庚戌,群臣上表請聽政。甲寅,中書奏:「皇帝九月三日降誕,請以其日為乾和節。」從之。乙丑,百僚赴西宮,殮訖,釋服。皇帝見群臣於崇勛殿西廊下。中書帖:今月二十四日釋服後,三日一度進名起居。丙辰,敕:「朕奉太後慈旨,以兩司綱運未來,百官事力多闕,旦夕霜冷,深軫所懷。令於內庫方圓銀二千一百七十二兩,充見任文武常參官救接,委御史台依品秩分表。」是日,皇帝聽政。丁巳,敕:乾和節方在哀疚,其內道場宜停。戊午,遣刑部尚書張禕告哀於河中,全忠號哭盡哀。庚申,敕:「乾和節文武百僚諸軍諸使諸道進奏官准故事於寺觀設齋,不得宰殺,只許酒果脯醢。」辛酉,敕:「三月二十三日嘉會節。伏以大行皇帝仙駕上升,靈山將卜,神既游於天際,節宜輟於人間。准故事,嘉會節宜停。」 九月壬戌朔,百官素服赴西內臨,進名奉慰。戊辰,大行皇帝大祥,百官素服赴西內臨。己巳,敕右僕射、門下侍郎、禮部尚書、平章事裴樞宜充大行皇帝山陵禮儀使,門下侍郎、平章事獨孤損宜充大行皇帝山陵使,兵部侍郎李燕充鹵簿使,權知河南尹韋震充橋道使,宗正卿李克勤充按行使。庚午,皇帝釋服從吉。中書門下奏:「伏以陛下光繼寶圖,纂承丕緒,教道克申於先訓,保任實自於慈顏。今則正位宸居,未崇徽號。伏以大行皇帝皇後母臨四海,德冠六宮,推尊宜正於鴻名,敬上式光於睿孝,望上尊號曰皇太後。」奉敕宜依。又敕輝王府官屬宜停。辛巳,山陵橋道使改差權河南尹張廷范,其頓遞陵下應接等使,並令廷范兼之。庚寅,中書奏:太常寺止鼓兩字「敔」上字犯御名,請改曰「肇」。從之。 十月辛卯朔,日有蝕之,在心初度。壬辰,全忠自河中來朝,赴西內臨祭訖,對於崇勛殿。甲午,敕檢校太保、左龍武統軍朱友恭可復本姓名李彥威,貶崖州司戶同正。檢校司徒、右龍武統軍氏叔琮可貶貝州司戶同正。又敕:「彥威等主典禁兵,妄為扇動,既有彰於物論,兼亦系於軍情。謫掾遐方,安能塞責?宜配充本州長流百姓,仍令所在賜自盡。」河南尹張廷范收彥威等殺之。臨刑,大呼曰:「賣我性命,欲塞天下之謗,其如神理何!操心若此,慾望子孫長世,可乎?」呼廷范,謂曰:「公行當及此,勉自圖之。」是日,全忠歸大梁。丙申,制天平軍節度使、檢校太師、中書令,兼鄆州刺史、上柱國、東平王、食邑七千戶張全義本官兼河南尹、許州刺史、忠武軍節度觀察等使、判六軍諸衛事。皇帝即位行事官、左丞楊涉進封開國伯,加食邑四百戶。吏部侍郎趙光逢進開國公,加食邑三百戶。右散騎常侍竇回、給事中孫續、戶部郎中知制誥封舜卿等加勛階。禮儀使、太常卿王溥與一子八品正員官。書寶冊官吏部尚書陸扆、刑部尚書張禕,扆與一子八品正員官,禕加階。太子太保盧紹卒。魏博羅紹威進救接百官絹千匹、綿三千兩。 十一月辛酉朔。癸酉午時,日有黃白暈,旁有青赤紉。楊行密攻光州,又急攻鄂州,杜洪遣使求援,全忠率師五萬自潁州渡淮,至霍丘大掠以紓之,行密分兵來拒。乙酉,敕:「據太常禮院奏,於十二月內擇日冊太後者。朕近奉慈旨,以山陵未畢,哀感方纏。凡百有司,且虔充奉,吉凶之禮,難以並施。太後冊禮,宜俟山陵畢日,庶得橋山攀慕,彰盡節於群臣;蘭殿承榮,展盛儀於朕志。情既獲遂,禮實宜之。付所司。」己丑,嶺南東道辨州宜改為勛州。十二月辛卯朔。癸卯,權知河南府尹、和王傅張廷范宜復本官。光祿大夫、檢校司徒河東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充山陵副使、權知河南尹、天平軍節度副使韋震權知鄆州軍州事。 二年春正月庚申朔,楊行密陷鄂州,執節度使杜洪,斬於揚州市。鄂、岳、蘄、黃等州入行密。全忠自霍丘還大梁。甲子,太常卿王溥上大行皇帝謚號、廟號,乃敕右僕射、平章事裴樞撰謚冊,中書侍郎柳璨撰哀冊。辛未,敕:「朕祗荷丕圖,仰惟元訓,方迫遺弓之痛,俯臨同軌之期。將展孝思,親扶護衛。皇太後義深鳴鳳,痛切攀龍,亦欲專奉靈輿,躬及園寢,兼盡追摧之道,用終克敬之儀。其大行皇帝山陵發引日,朕隨太後親至陵所,付中書門下,宜體至懷。」群臣三表論諫,乃止。 二月二月庚寅朔。壬辰,制以前知鄜州軍州事、檢校尚書左僕射劉鄩為右金吾衛大將軍,充右街使。檢校左僕射朱漢賓為右羽林統軍。丙申,群臣告謚於西宮。己亥,敕:「今月十一日,大行皇帝啟攢宮。准故事,坊市禁音樂,至二十日掩玄宮畢,如舊。」庚子,啟攢宮,文武百僚夕臨於西宮。丁未,靈駕發引,濮王已下從,皇帝、太後長樂門外祭畢歸大內。己酉,葬昭宗皇帝於和陵。庚戌,制以太常卿王溥為工部尚書。壬子,制以汝州刺史裴迪為刑部尚書。泰寧軍節度、檢校司空、兗州刺史、御史大夫葛從周檢校司徒、兼右金吾上將軍致仕,從周病風,不任朝謁故也。以左金吾上將軍盧彥威為左威衛上將軍。是月社日,樞密使蔣玄暉宴德王裕已下九王於九曲池,既醉,皆絞殺之,竟不知其瘞所。丙辰,左僕射裴贄等議遷廟,合遷順宗一室,從之。己未,昭宗皇帝神主祔太廟,禮院奏昭宗廟樂,曰《咸寧之舞》。 三月庚申朔。壬戌,制以前平盧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兼青州刺史、上柱國、琅邪郡公、食邑二千五百戶王師范為孟州刺史、河陽三城懷孟節度觀察等使,從全忠奏也。甲子,制以特進、尚書右僕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太清宮使、弘文館大學士、延資庫使、諸道鹽鐵轉運使、判度支、上柱國、河東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裴樞可守尚書左僕射。光祿大夫、門下侍郎、戶部尚書、同平章事、監修國史、河南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獨孤損可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兼安南都護,充靜海軍節度、安南管內觀察處置等使。以光祿大夫、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上柱國、博陵郡開國公、食邑一千五百戶崔遠可守尚書右僕射。以正議大夫、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判戶部事、上柱國、河東縣男、食邑三百戶柳璨為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同平章事、太清宮使、弘文館大學士、延資庫使、諸道鹽鐵轉運等使。以正議大夫、尚書吏部侍郎、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張文蔚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監修國史、判度支。以銀青光祿大夫、行尚書左丞、上柱國、弘農縣伯、食邑七百戶楊涉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判戶部事。庚午,敕:「朕以宰臣學士,文武百僚,常拘官局,空逐游從。今膏澤不愆,豐年有望,當茲韶景,宜示優恩。自今月十二日後至十六日,各令取便選勝追游。付所司。」壬申,以檢校司徒、和王傅張廷范為太常卿。丁亥,敕:「翰林學士、戶部侍郎楊注是宰臣楊涉親弟,兄既秉於樞衡,弟故難居宥密,可守本官,罷內職。」四月己丑朔。壬辰,敕河南府緱氏縣令宜兼充和陵台令,仍升為赤縣。癸巳,敕曰:「文武二柄,國家大綱,東西兩班,官職同體。咸匡聖運,共列明廷,品秩相對於高卑,祿俸皆均於厚薄。不論前代,祗考本朝。太宗皇帝以中外臣僚,文武參用,或自軍衛而居台省,亦由衣冠而秉節旄,足明於武列文班,不令分清濁優劣。近代浮薄相尚,凌蔑舊章,假偃武以修文,競棄本而逐末。雖藍衫魚簡,當一見而便許升堂;縱拖紫腰金,若非類而無令接席。以是顯揚榮辱,分別重輕,遽失人心,盡隳朝體。致其今日,實此之由,須議改更,漸期通濟。文武百官,自一品以下,逐月所給料錢並須均勻,數目多少,一般支給。兼差使諸道,亦依輪次,既就公平,必期開泰。凡百臣庶,宜體朕懷。」和王傅張廷范者,全忠將吏也,以善音律,求為太常卿,全忠薦用之。宰相裴樞以廷范非樂卿之才,全忠怒,罷樞相位。柳璨希旨,又降此詔斥樞輩,故有白馬之禍。丙午,前棣州刺史劉仁遇檢校司空,兼兗州刺史、御史大夫,充泰寧軍節度使。乙未,制左僕射裴樞、新除清海軍節度使獨孤損、河南尹張全義、工部尚書王溥、司空致仕裴贄、刑部尚書張禕,並賜一子八品正員官,以奉山陵之勞也。敕曰:「朕以宿麥未登,時陽久亢,慮闕粢盛之備,軫予宵旰之懷。所宜避正位於宸居,減珍羞於常膳,諒惟眇質,深合罪躬。自今月八日已後,不御正殿,減常膳。付所司。」辛丑,侍御史李光庭郗殷象、殿中丞張升崔昭矩、起居舍人盧仁烱盧鼎蘇楷、吏部員外郎崔協、左補闕崔咸休、右補闕杜承昭羅兗、右拾遺韋彖路德延,並宜賜緋魚袋;兵部郎中韋乾美、比部郎中楊煥,皆賜紫金魚袋:並以奉山陵之勞也。壬寅,敕:「朕獲荷丕圖,仰遵慈訓,爰崇徽號,已定禮儀,冀申為子之心,以展奉親之敬。昨所司定今月二十五日行皇太後冊禮。再奉慈旨,以宮殿未停工作,蒸暑不欲勞人,宜改吉辰,固難違命。冊禮俟修大內畢功日,所司以聞。」癸卯,太清宮使柳璨奏修上清宮畢,請改為太清宮,從之。甲辰夜,彗起北河,貫文昌,其長三丈,在西北方。丁未,敕:「設官分職,各有司存,銓衡既任於吏曹,除授寧煩於宰職。但所司注擬申到,中書過驗酌量,苟或差舛,難可盡定。近年除授,其徒實繁,占選部之闕員,擇公當之優便,遂致三銓注擬之時,皆曠職務。且以宰相之任,提舉百司,唯務公平無私,方致漸臻有道。應天下州府令錄,並委吏部三銓注擬。自天祐二年四月十一日已後,中書並不除授,或諸薦奏量留,即度可否施行。庶各司其局,免致紊隳,宰相提綱,永存事體。付所司。」辛亥,以彗孛謫見,德音放京畿軍鎮諸司禁囚,常赦不原外,罪無輕重,遞減一等,限三日內疏理聞奏。壬子,敕:「朕以沖幼,克嗣丕基,業業兢兢,勤恭夕惕。彗星謫見,罪在朕躬。雖已降赦文,特行恩宥,起今月二十四日後,避正殿,減常膳,以明思過。付所司。」丙辰,敕:「准向來事例,每貫抽除外,以八百五十文為貫,每陌八十五文。如聞坊市之中,多以八十為陌,更有除折,頓爽舊規。付河南府,市肆交易,並以八十五文為陌,不得更有改移。」戊午,敕:「東上閣門,西上閣門,比常出入,以東上為先。大忌進名,即西上閣門為便。比因閹官擅權,乃以陰陽取位,不思南面,但啟西門。邇來相承,未議更改,詳其稱謂,似爽舊規。自今年五月一日後,常朝出入,取東上閣門,或遇奉慰,即開西上閣門,永為定製。付所司。」又敕:「朕以上天謫見,避殿責躬,不宜朔會朝正殿。其五月一日朝會,宜權停。」五月己未朔,以星變不視朝。敕曰:「天文變見,合事祈禳,宜於太清宮置黃籙道場,三司支給齋料。」壬戌,敕:「法駕遷都之日,洛京再建之初,慮懷土有類於新豐,權更名以變於舊制。妖星既出於雍分,高閎難效於秦余,宜改舊門之名,以壯卜年之永。延喜門改為宣仁門,重明門改為興教門,長樂門改為光政門,光范門曰應天門,乾化門曰乾元門,宣政門曰敷政門,宣政殿曰貞觀殿,日華門曰左延福門,月華門曰右延福門,萬壽門曰萬春門,積慶門曰興善門,含章門曰膺福門,含清門曰延義門,金鑾門曰千秋門,延和門曰章善門,保寧殿曰文思殿。其見在門名,有與西京門同名者,並宜復洛京舊門名。付所司。」乙酉夜,西北彗星長六七十丈,自軒轅大角及天市西垣,光輝猛怒,其長竟天。丙寅,有司修皇太後宮畢。中書奏:「皇太後慈惠臨人,寬仁馭物,早葉俔天之兆,克彰誕聖之符。今輪奐新宮,規摹舊典,崇訓既征於信史,積善宜顯於昌期。太後宮請以積善為名。」從之。又以將卜郊禋,預調雅樂,宜以太常卿張廷范充修樂懸使。丁卯,荊襄節度使趙匡凝奏為故使成汭立祠宇,從之。己巳,太清宮使柳璨奏:「近敕改易宮殿門名,竊以玄元皇帝廟,西京曰太清宮,東京曰太微宮,其太清宮請復為太微宮,臣便給入官階。」從之。庚午,敕:「所司定今年十月九日有事郊丘,其修制禮衣祭服宜令宰臣柳璨判,祭器宜令張文蔚、楊涉分判,儀仗車輅宜令太常卿張廷范判。」壬申,制新除靜海軍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兼安南都護、河南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獨孤損可責授朝散大夫、棣州刺史,仍令御史台發遣出京訖聞奏。敕曰:「朕謬將眇質,叨荷丕圖,常懷馭朽之心,每軫泣辜之念。諒於黜責,豈易施行。左僕射裴樞、右僕射崔遠,雖罷機衡,尚居揆路,既處優崇之任,未傷進退之規。不能秉志安家,但恣流言謗國,頗興物論,難抑朝章。須離八座之榮,尚付六條之政,勉思咎己,無至尤人。樞可責授朝散大夫、登州刺史,遠可責授朝散大夫、萊州刺史,便發遣出京。」兵部郎中韋乾美貶沂州司戶。甲戌,敕中書舍人封渭貶齊州司戶,右補闕鄭輦密州莒縣尉,兵部員外盧協祁州司戶,並員外置。乙亥,敕吏部尚書陸扆貶濮州司戶,工部尚書王溥淄州司戶。司天奏:「旬朔已前,星文變見,仰觀垂象,特軫聖慈。自今月八日夜已後,連遇陰雨,測候不得。至十三日夜一更三點,天色暫晴,景緯分明,妖星不見於碧虛,災沴潛消於天漢者。」敕曰:「上天謫見,下土震驚,致夙夜之沈憂,恐生靈之多難。不居正殿,盡輟常羞,益務齋虔,以申禳禱。果致玄穹覆祐,孛彗消除,豈罪己之感通,免貽人於災沴。式觀陳奏,深慰誠懷。」丙子,敕戶部郎中李仁儉貶和王府咨議,起居舍人盧仁烱安州司戶,壽安尉、直弘文館盧晏滄州東光尉。丁丑,陳許節度使張全義奏:「得許州留後狀申,自多事以來,許州權為列郡,今特創鼓角樓訖,請復為軍額。」敕旨依舊置忠武軍牌額。戊寅,宴群臣於崇勛殿,全忠與王鎔、羅紹威置宴也。庚辰,敕特進、檢校司徒、守太保致仕趙崇可曹州司戶,銀青光祿大夫、兵部侍郎王贊可濮州司戶。辛巳,敕責授登州刺史裴樞可隴州司戶,責授棣州刺史獨孤損可瓊州司戶,責授萊州刺史崔遠可白州司戶。壬午,敕司勛員外韋甄責授和王友,洛陽縣令李光序責授左春坊典設郎。甲申,秘書監崔仁魯可密州司戶,國子祭酒崔澄陳州司戶,太府少卿裴釒咸徐州司戶,衛尉少卿裴紓曹州南華尉,左補闕崔咸休寧陵尉,司封員外薛氵高輝州司戶,前鹽鐵推官獨孤憲臨沂尉,秘書少監裴鉥鄆州司戶,長安尉、直史館裴格符離尉,兵部郎中李象鄭州司戶,刑部員外盧薦范縣尉。丙戌,潁州汝陰縣人彭文妻產三男。丁亥,敕以翰林學士、尚書職方郎中張策兼充史館修撰,修國史。 六月戊子朔,敕:「責授隴州司戶裴樞、瓊州司戶獨孤損、白州司戶崔遠、濮州司戶陸扆、淄州司戶王溥、曹州司戶趙崇,濮州司戶王贊等,皆受國恩,咸當重任。罔思罄謁,唯貯姦邪,雖已謫於遐方,尚難寬於國典。委御史台差人所在州縣各賜自盡。」時樞等七人已至滑州,皆並命於白馬驛,全忠令投屍於河。己丑,敕:「君臣之間,進退以禮,矧於求舊,欲保初終,苟自掇於悔尤,亦須行於黜責。特進、守司空致仕、上柱國、河東縣開國公、食邑二千戶裴贄早以公望,常踐台司,靡聞竭力以匡時,每務養恬而避事。洎從請老,不謂無恩,合慎樞機,動循規矩。雖雲勇退,乃有後言,自為簿從之酋,頗失人臣之禮。謫居郡掾,用正朝綱,可責授青州司戶。刑部郎中李煦可萊州司戶。」辛卯,太微宮使柳璨奏:「前使裴樞充宮使日,權奏請玄元觀為太清宮,又別奏在京弘道觀為太清宮,至今未有制置。伏以今年十月九日陛下親事南禋,先謁聖祖廟,弘道觀既未修葺,玄元觀又在北山,若車駕出城,禮非便穩。今欲只留北邙山上老君廟一所,其玄元觀請拆入都城,於清化坊內建置太微宮,以備車駕行事。」從之。壬辰,敕:「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刺史等,部內有新除朝官、前資朝官,敕到後三日內發遣赴闕,仍差人監送。所在州縣不得停住,苟或稽違,必議貶黜。付所司。」癸巳,敕:「衛尉少卿敬沼是裴贄之甥。常累於舅,或以明經撓文柄,或以私事竊化權。贄已左遷,爾又何追!可貶徐州蕭縣尉。」丙申,敕:「福建每年進橄欖子,比因閹豎出自閩中,牽於嗜好之間,遂成貢奉之典。雖嘉忠藎,伏恐煩勞。今後只供進蠟麵茶,其進橄欖子宜停。」戊戌,敕:「密縣令裴練貶登州牟平尉,長水令崔仁略淄州高苑尉,福昌主簿陸珣沂州新泰尉,泥水令獨孤韜范縣尉,並員外置,皆裴樞、崔遠、陸扆宗黨也。壬寅,湖南馬殷奏,岳州洞庭、青草之側,有古祠四所,先以荒圮,臣復修廟了畢,乞賜名額者。敕旨黃陵二妃祠曰懿節,洞庭君祠曰利涉侯,青草祠曰安流侯;三閭大夫祠,先以澧朗觀察使雷滿奏,已封昭靈侯,宜依天祐元年九月二十九日敕處分。丙午,全忠奏:「得宰相柳璨記事,欲拆北邙山下玄元觀移入都內,於清化坊取舊昭明寺基,建置太微宮,准備十月九日南郊行事。緣延資庫鹽鐵並無物力,令臣商量者。臣已牒判六軍諸衛張全義指揮工作訖。」優詔嘉之。丁未,敕:「太子賓客柳遜嘗為張浚租庸判官,又王溥監修日奏充判官,授工部侍郎,又與趙崇、裴贄為刎頸之交。昨裴樞等得罪之時,合當連坐,尚矜暮齒,且俾懸車,可本官致仕。」戊申,敕前司勛員外郎、賜緋魚袋李延古責授衛尉寺主簿。七月戊午朔。辛酉,賜全忠《迎鑾記功碑文》,立於都內。全忠進助郊禮錢三萬貫。癸亥,再貶柳遜曹州司馬。辛巳,敕全忠請鑄河中、晉、絳諸縣印,縣名內有「城」字並落下,如密鄭、絳、蒲例,單名為文。壬午,宰臣柳璨、禮部尚書蘇循充皇太後冊禮使。是日,於積善宮行禮畢,帝乘輦赴太後宮稱賀。丙戌,太常禮院奏:「每月朔望,皇帝赴積善宮起居,文武百官於宮門進名起居。」從之。 八月丁亥朔。戊子,制中書舍人姚洎可尚書戶部侍郎,充元帥府判官,從全忠奏也。洛苑使奏谷水屯地內嘉禾合穎。乙未,敕:「偽稱官階人泉州晉江縣應鄉貢明經陳文巨招伏罪款,付河南府決殺。庚子,敕:「漢代元勛,鄧禹冠諸侯之上;晉朝重位,王導居百辟之先。皆道著匡扶,功宣寰宇,其於崇寵,迥異等倫。朕獲以眇躬,重興丕運,凡關制度,必法舊章,實仗勛賢,永安宗社。副元帥梁王正守太尉、中書令,忠武軍節度使、河南尹張全義亦正守中書令,俱深倚注,咸正台衡。其朝廷冊禮、告祀天地宗廟,其司空則差官攝行,太尉、侍中、中書令即宰臣攝行。今太尉副元帥任冠籓垣,每遇行禮之時,或不在京國,即事須差攝太尉行事。全義見居闕下,任正中樞,不可更差別官又攝中書令事。其太尉官,如梁王朝覲在京,便委行事,如卻赴鎮,即依前攝行。所合差中書令,便委全義以本官行禮。其侍中、司空、司徒即臨時差官。付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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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足以稱得上歷史上經歷最為豐富的九五之尊是誰

在唐朝歷史上,李隆基是執政時間最長的一位皇帝,他在執政初期,銳意進取,以民為本,勤於政務,遂使政治、經濟日趨繁盛,乃至達到中國封建王朝的鼎盛。但是到了晚年,他卻愈發昏庸起來,不僅荒廢朝政、追求奢華,還眷戀美色,寵信奸佞最終引發「安史之亂」,於是唐朝就此衰落下去。

拋去歷史功過不說,李隆基,這個傳奇皇帝,他足以稱得上是中國歷史上經歷最為豐富的九五之尊。

少年時的李隆基,便顯露出個性剛毅、足智多謀的一面。而他從臨淄郡王到平王再到太子,最後成為君臨天下的帝王,只用了短短兩三年的時間,更是令人為之驚嘆。顯然這一切均與他的才能、實力與魄力有著直接的關系。大唐經歷了武氏易國,韋後亂唐之後,終於迎來了一個足以令其安定的人。

李隆基與姑母太平公主等人秘密籌劃,決定興兵靖逆,先發制人。很多人都認為韋後大權在握,京城各門都有重兵把守,羽林軍也在韋氏的掌握之中,萬一機事不密,計劃不周,就會招來殺身之禍。但李隆基堅定,感動了許多追隨者。

一切准備妥當後,在中宗死後的第十八個晚上,李隆基與劉幽求等人穿著便裝,來到禁苑中找鍾紹京商議。但是鍾紹京臨時反悔,拒絕接待李隆基等人。眼看離約定的時間還差兩個時辰,李隆基心知這要是走漏了風聲,大事就完了,他們那麼多人的性命也就要結束了。於是,他派劉幽求帶重金從後門進去,煽動鍾妻許氏。許氏果然一口應承,鍾紹京被說動了,同意幫助李隆基。

⑺ 1、利用tcpmp 抓包時命令如下:tcpmp src 10.95.153.138 -i eth5 -s 0 -w eth5data.p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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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唐末社會風俗誰能告訴我

萬惡的字數!!!!1發了無數結果被告訴 不能貼上來!!!對不住了,只能發上來一部分。要其餘的話發信給我吧
1婚姻
在唐代百姓通婚中,等級觀念有所表現,其一便是唐代百姓較少與賤民通婚。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良賤不婚,現實中的百姓也確實較少與賤民通婚,個別與賤民通婚的百姓,也是身份較低的商人。《太平廣記》中就載有一位商人與樂工之女聯姻的事情:

衡山隱者,不知姓名,數因賣葯,往來岳寺寄宿。……會樂人將女詣寺,其女有色,眾欲取之,父母求五百千,莫不引退。隱者聞女嫁,邀僧往看,喜欲取之,乃將黃金兩挺,正二百兩,謂女父曰:「此金直七百貫,今亦不論,付金畢將去。」樂師時充官,便倉卒使別[1](卷四五)。

但是,即使是商人與賤民之間的聯姻,在唐代也是比較少見的,良賤不婚原則在唐代百姓通婚中有所反映。

等級觀念在唐代百姓通婚中的另一個表現則是官民不婚。唐代的百姓非常願意與官員之家聯姻,但能夠聯姻官員之家的卻很少。

在唐代,官員既是身份的象徵,又是特權的擁有者。這些特點對百姓具有較強的吸引力,百姓很願意嫁女到官員之家,敦煌文書對此就有所反映。P3354《天寶六載(747年)敦煌郡敦煌縣龍勒鄉都鄉里籍》載有一夫多妻的家庭共6戶、8家,他們是:

戶主程思楚,47歲,衛士武騎尉,有妻三:妻馬,36歲;妻常,32歲;妻鄭,41歲。

其弟思忠,39歲,衛士,有妻二:妻鄭,27歲;妻鄭,22歲。

其弟思太,35歲,白丁,有妻二:妻李,19歲;妻白,28歲。

戶主程什住,78歲,老男翊衛,有妻二:妻茹,62歲;妻王,47歲。

戶主程仁貞,77歲,老男翊衛,有妻二:妻宋,69歲;妻安,61歲。

戶主程大忠,51歲,上柱國,有妻二:妻張,53歲;妻宋,22歲。

戶主程大慶,47歲,武騎尉,有妻二:妻畫,45歲;妻卑,36歲。

戶主程智意,49歲,衛士飛騎尉,有妻二:妻鄭,45歲;妻薛,36歲。

上述6戶一夫多妻家庭最突出的特點是戶主都為勛官或取得武選資格之人。勛官最高者為正二品上柱國,最低為從七品武騎尉。雖然程思楚戶(共3家)中有1家是衛士,1家是白丁,但他們兄弟並沒有分家,家長仍是勛官武騎尉程思楚。這樣一些勛官之家或取得武選資格之人就是敦煌農村鄉里的特權階層。這種特權首先表現在他們的經濟狀況較好,在彩禮非常重的敦煌地區(註:敦煌文書S4609《鄧家財禮目》記載了太平興國九年(984年)歸義軍衙府一位都頭的婚禮單。此件文書所出時間較晚,但可作為一種參考。此外,由於敦煌地區結婚時財禮繁多,普通百姓無力承擔。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敦煌地區便出現了結社互助的辦法,在結社章程中明文規定:「若有……男女婚姻,人事小(少)多,亦乃莫絕」(S3730)、「各各一心,闕者帖助」(S6537),遇到婚嫁之事,社員們相互幫助。這表明結婚的費用已超出一般百姓所能承擔的范圍。),承娶多位妻子本身就已經顯示了他們的經濟實力。在這些一夫多妻的家庭中,許多夫妻年齡相差很多,像程思忠年長其妻鄭氏17歲,程大忠與其妻宋氏相差29歲,程思楚與其妻常氏、程思太與其妻鄭氏也都相差15歲。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敦煌百姓的通婚取向,似乎只要能夠與勛官之家聯姻,男方家庭的多妻和年齡相差過大都對百姓嫁女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在這里,百姓攀附官員之家的心理表現很明顯。

進入官場的百姓則一般都與官員之女聯姻,魏邈就是這樣。據墓誌載,邈「祖賓、父朝隱,皆敦儒術,諒識宏深,高樂園林,自求野逸」,「頃因入仕,多為台鼎、廉察之知,累以德藝精粹,聞地天庭,始奏授懷州參軍」[2](《唐故宣州參軍鉅鹿魏君夫人趙氏墓誌銘並序》)。魏邈出自父祖無官的百姓之家,在他走入仕途後,便與官員之女結成了姻緣,「夫人天水趙氏,考皇任壁州長史升之仲女也」[2](《唐故宣州參軍鉅鹿魏君夫人趙氏墓誌銘並序》)。薛仁貴的發家及其後人通婚的變化也很能說明這一問題。史載,薛仁貴「少貧賤,以田為業」,後以從軍達到了「圖功名以自顯」[3](《薛仁貴傳》)的目的。他的後人不但從身份上脫離了百姓,躋入上層,通婚上也顯示出了明顯的變化。薛仁貴重孫女所嫁不但為官員之家,而且還是山東舊士族高門出身的官員之家(博陵崔澹)[3](《唐故殿中侍御史淄州長史知軍州事崔府君墓誌銘並序》)。

普通百姓與官員之家聯姻,能夠獲得生活上的好處;而進入官場的百姓與官員之家聯姻,則可以獲得政治上的好處。所以,為了達到聯姻官員之家的目的,個別百姓或百姓出身的官員甚至採取了不擇手段的方式。一個已經做官的農家子為了聯姻「豪族」,竟圖謀害妻。史載:「鄂州小將某者,本田家子。既仕,欲結豪族,而謀其故妻。因相與歸寧,殺之於路,棄屍江側。」[1](卷一三○)文宗時,另一位農民為了獲取好處,更假冒國舅。穆宗蕭後「因亂去鄉里,自入王邸,不通家問,別時父母已喪,有母弟一人。文宗以母族鮮親,惟舅獨存,詔閩、越連率於故里求訪。有戶部茶綱役人蕭洪,自言有姊流落」[4](《後妃傳》下)。由於假充皇帝姻親,蕭洪一步登天,受拜金吾將軍、檢校戶部尚書、河陽懷節度使,後再遷檢校左僕射、鄜坊節度使。

雖然唐代百姓很願意與官員之家聯姻,但這種聯姻又是非常困難的。這是因為,在唐人思想中,等級觀念仍然很強。唐承南北朝而來,雖然門閥制度已經瓦解,但等級觀念的影響繼續存在,許多唐人在通婚時仍然強調門第的相當、官位的般配。在這種情況下,地位不同的百姓與官員聯姻就非常困難。筆者曾經作過一個統計,共統計了217位官員的出身和聯姻情況(聯姻對象為219人,2位官員再娶)。在217位官員中,父或祖一人不仕的有13人,父祖兩世不仕的只有1人。這首先表明,百姓進入官場的人數非常少。其次,在與217位官員聯姻的219位女性中,父或祖一人不仕的也只有4人,這又表明百姓之女聯姻官員的也很少。

在唐代,等級觀念已經深入到了百姓和官員的思想中,無論是百姓還是官員,都認為官民通婚是不正常的。首先,官員對於官女嫁為民妻就不能接受。《新唐書·李白傳》載:「元和末,宣歙觀察使范傳正祭其冢,禁樵採。訪後裔,惟二孫女嫁為民妻,進止仍有風范……(傳正)告二女,將改妻士族,辭以孤窮失身,命也,不願更嫁。」在宣歙觀察使范傳正的眼中,李白孫女嫁為民妻就是不正常的,所以他要將其改嫁「士族」(官員出身之人)。魏博大將聶鋒對於女嫁磨鏡少年也頗感無奈,史載:「聶隱娘者,唐貞元中魏博大將聶鋒之女也。……忽值磨鏡少年及門,女曰:『此人可與我為夫。』白父,父不敢不從,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鏡,余無他能。父乃給衣食甚豐,外室而居。」[1](卷一九四)

其次,官員對於以民女為妻也是不能接受的。《太平廣記》卷一六○所載一事非常形象地說明了這一問題:

頃有一秀才,年及弱冠,切於婚娶。經數十處,托媒氏求間,竟未諧偶,乃詣善易者以決之。卜人曰:「……君之室始生二歲矣……在滑州郭之南,其姓某氏,父母現灌園為業。」其秀才自以門第才望,方求華族,聞卜人之言,懷抱郁怏,然未甚信也。遂詣滑質其事。至則於滑郭之南尋訪,果有一蔬圃,問老圃姓氏,與卜人同。……一日,伺其女嬰父母出外,遂就其家,誘引女嬰使前,即以細針內於顱中而去。……(女嬰)生五六歲,父母俱喪,本鄉縣以孤女無主,申報廉使,廉使即養育之,一二年間,廉使憐其黠慧,育為己女,恩愛備至。廉使移鎮他州,女亦長成,其問卜秀才,已登科第,兼歷簿官,與廉使素不相接。因行李經由,投刺謁廉使,一見慕其風采,甚加禮遇。問及婚娶,答以未婚。廉使知其衣冠子弟,且慕其為人,乃以幼女妻之,潛令道達其意,秀才欣然許之。未幾成婚,廉使資送甚厚,其女亦有殊色,秀才深過所望。

這一故事中的秀才起初自以「門第才望」,絕不願與菜農之女聯姻;為了避免與菜農之女聯姻,甚至對其進行謀害;後來,由於菜農之女「很幸運」地被廉使收養,身份發生變化,秀才不但願意與之聯姻,而且還因此女的嫁妝豐厚,且女有容色而「深過所望」。從這個故事中的秀才身上,我們能很形象看到唐代官員思想中的等級觀念。

再次,無論是出身於官員之家還是百姓之家的女性,都認為官、民相婚是不正常的。李白孫女對於嫁為民妻的解釋是:因為「孤窮」而造成的「失身」。另外,崔慎思娶婦一事也能說明這一問題。史載,崔慎思入京應進士舉,偶遇一位頗有姿色的少婦,崔思慎欲娶其為妻,而此婦雲:「我非仕人,與君不敵,不可為他時恨也,求以為妾。」[1](卷一九四)在「非仕人」出身的少婦心中,做「仕人」之妻就是「不敵」,就與自己的身份不相符,而只能成為「仕人」的「妾」。

翻檢史料,我們發現,由於等級觀念的影響,在唐代,即使是富民與官員之間的聯姻也很少。這點與宋代有所不同,許多富有資財的宋代百姓是能夠與官員結為姻親的。我們知道,經過唐末農民戰爭和五代時期的軍閥混戰,南北朝以來的等級觀念受到盪滌,五代以降便是「婚姻不問閥閱」[5](《氏族略》一),宋人更是「娶其妻不顧門戶,直求資財」[6](蔡襄《福州五戒》)。對於唐宋時期的這種變化,宋人曾經總結道:「唐人推崔、盧等姓為甲族,雖子孫貧賤,皆家世所重。今人不復以氏族為事……閭閻富室,便可以婚侯門、婿甲科。」[7](卷三)由於宋人通婚重財,所以宋代時許多富民便可以憑借自己的財富而與官員聯姻,像陽翟豪民蓋漸便因家貲巨萬,而「有朝士之無恥者,利其財,納其仲(女)為子婦。」[8](《刑法》三之四五),顯然,由於舊式門第觀念的減弱,富有的宋代百姓已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了與朝官聯姻的機會。較之唐代,宋代官民不婚的界限有所縮小,宋代百姓的地位有所提高。

通過唐代百姓的通婚我們看到,在唐代社會中,實際存在著兩個非常明顯的等級差別,即良賤之別和官民之別。官民之別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在事實中已牢固形成,它與良賤不婚一起,構成了唐代最基本的社會等級差別。

二、 唐代百姓通婚的價值取向

除了注重與官員之家聯姻外,唐代百姓在擇婿和選婦時,還各有一些標准。擇婿一般關注未來發展和經濟狀況;而選婦則主要強調婦德和資財。

有些百姓擇婿時非常強調男方未來的發展,信都民蘇氏就是這樣。史載:「信都民蘇氏有二女,擇良婿,張文成往相。蘇曰:『子雖有財,不能富貴,得五品官即死。』時魏知古方及第,蘇曰:『此雖黑小,後必貴。』乃以長女妻之。」[9](《前集》卷之一二)蘇氏為女擇婿首先是看男方未來在仕途上的發展如何。

還有一些百姓擇婿時非常重財。元稹詩《代九九》就描述了這樣一個事例,詩雲:「阿母憐金重,親兄要馬騎,把將嬌小女,嫁與冶遊兒。」在這里,貪財的兄長竟指望以小妹換馬騎。在唐代,一些貧窮的夫婿是會招致「遺棄」的。撫州楊志堅的妻子就因夫婿「資給不充」,「詣州公牒,以求別適」。對此,時任地方官的顏真卿進行了嚴懲,史稱「自是江表婦人,無敢棄其夫者」[1](卷四九五)。由此看,此前類似楊志堅妻嫌貧索離的情況在撫州並不鮮見。

唐代百姓在選婦時則首先強調婦德,像蜀路石婦那樣恪守貞操、孝順公婆的婦女就是被推崇的對象。白居易在《蜀路石婦》中刻畫了一位貞、孝兩全的下層婦女:「道旁一石婦,無記復無銘,傳是此鄉女,為婦孝且貞。十五嫁邑人,十六夫征行,夫行二十載,婦獨守孤煢。其夫有父母,老病不安寧,其婦執婦道,一一如禮經。晨昏問起居,恭順發心誠,葯餌自調節,膳羞必甘馨。夫行竟不歸,婦德轉光明,後人高其節,刻石像婦形。」從此詩看,婦女的「孝」是指對公婆的孝敬、柔順恭敬、晨昏定省、伺候贍養;「貞」則是指對丈夫的絕對忠誠,從一而終是「貞」的最高境界。蜀路石婦就是婚後第二年丈夫即離她而去,至其終而未歸,但她堅守其節,從一而終,孝順公婆。蜀路石婦集中了唐代下層婦女全部的優點,自然成為下層婦女的楷模。而不顧他人、光顧自己、好吃懶做、搬弄是非的女子則要受到抨擊。唐詩雲:「思量小家婦,貧奇惡形跡。酒肉獨自抽,糟糠遣他吃。生活九牛挽,唱叫百夫敵。自著紫臭翁,餘人赤羖。索得屈烏爵,家風不禁答」[10](卷三);「家中漸漸貧,良由慵懶婦,長頭愛床坐,飽吃沒娑肚。頻年勤生兒,不肯收傢具。飲酒五夫敵,不解縫衫褲。事當好衣裳,得便走出去。不要男為伴,心裡恆攀慕。東家能捏舌,西家好合斗」[10](卷二)。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一直強調娶婦重德不重貌,所謂「樂得淑女,不淫其色」[11](卷一)。受此思想影響,唐代百姓擇婦也是將貌放於德之後。對於德和貌的輕重,唐詩這樣說:「有兒欲娶婦,須擇大家兒。縱使無姿首,終成有禮儀。」[10](卷四)「艷女皆妒色,靜女獨檢蹤,任禮恥任妝,嫁德不嫁容。」[12](孟郊《靜女吟》)

唐代後期時,選婦重財的特點非常突出,此時出現了許多詠嘆貧女難嫁的詩句。白居易的《貧家女》雲:「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綉羅襦。……母兄未開口,已嫁不須臾。綠窗貧家女,寂寞二十餘。……幾回人慾聘,臨日又踟躕。」張碧的《貧女》也雲:「豈是昧容華,豈不知機織。自是生寒門,良媒不相識。」此外,秦韜玉的《貧女》、李山甫的《貧女》、邵謁的《寒女行》及於濆的《越溪女》,也都描繪了貧女難嫁的情況。如上幾位詠嘆貧女難嫁的詩人大都生活在德宗之後:白居易為貞元時進士,卒於大中年間;秦韜玉「中和二年,得准敕及第。僖宗幸蜀,以工部侍郎為田令孜神策判官」[12](卷六七○);李山甫則是「咸通中累舉不第」[12](卷六四三);張碧為「貞元時人」[12](卷四六九);於濆為「咸通進士」[12](卷一九九);邵謁生平不詳。由此推知,德宗以後,貧女難嫁已是相當突出的社會問題了。

除了詩歌,筆記小說對於唐後期的貧女難嫁也有反映。《北夢瑣言》就載有這樣一事:昭宗光化年間,文士劉道濟曾「止於天台山國清寺」,頻頻夢到一女子與其結為伉儷,最後才得知此女「有美才,貧而未聘,近中心疾,而生所遇,乃女之魂也」[13](卷七)。

唐後期出現的貧女難嫁,應是受了唐前期上層嫁女索財的影響。我們知道,在唐代以前,雖然百姓通婚中也有重財現象,但貧女難嫁與窮漢難娶同時存在,貧女難嫁並不較窮漢難娶更突出。漢代嫁女和擇婿就都看重錢財,「習俗婚嫁,既以財為重,故富室多不願以女嫁貧人,而常人亦不屑娶貧家女」[14](卷三);南北朝也是男婚女嫁都重財,周武帝為此還特別頒發過詔令:「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財幣稽留。」[15](《武帝紀》上)到唐前期,受門閥制度消亡的影響,山東舊族高門嫁女開始索要陪門財。所謂「陪門財者,女家門望未高,而議姻之家非耦,令其納財以陪門望」[16](「唐高宗顯慶四年冬十月」胡注)。山東舊族高門恃其門第,在「新官之輩、豐財之家」[17](《嫁娶》)欲與其聯姻時,便多索錢財。對此,太宗曾於貞觀十六年(642年)明令「禁賣婚」[17](《嫁娶》);高宗顯慶四年(659年)再次申令:「自今已後,天下嫁女受財,三品已上之家,不得過絹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過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過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過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貲妝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門之財。」[17](《嫁娶》)中宗時,再一次「申明舊詔」[18](《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唐前期時,山東舊族高門的索財也影響到了一些官員,禮部尚書許敬宗就「以女嫁蠻酋馮盎子,多私所聘」[3](《許敬宗傳》)。到唐後期,上層中出現的嫁女重財風氣漸染民間,百姓娶婦也開始重財,貧女出嫁發生了困難。

唐後期出現的貧女難嫁,主要是受了山東舊族高門嫁女、娶婦索財的影響;反過來,貧女難嫁又成為山東舊族高門加速走向滅亡的催化劑。眾所周知,唐前期,山東舊族高門主要以索要陪門財來強調自己的身份,也就是以加重聘財的形式強調自己的與眾不同;而至唐後期,包括下層婦女出嫁都必須擁有豐厚的嫁妝,那麼山東舊族高門再以聘財形式突出自己身份的目的就很難實現了。這樣,唐後期時娶婦重財觀念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舊士族高門融入社會的步伐。

唐後期出現的貧女難嫁之風還對宋代產生了深遠影響,對此有學者總結道:「宋代厚嫁風氣非常嚴重、普遍,相比之下,嫁女費用要多於娶婦。」「由於宋代厚嫁成風,貧困家庭女子出嫁比之男子娶婦更加困難。」[19]宋代在更大范圍內出現了貧女難嫁。在宋代,即使是高官,也會因為資財有限而嫁女困難,「王公之女苟貧乏,有盛年而不能嫁者」[7](卷三)。

三、餘論

有學者曾經這樣說道:「談到某個群體的社會地位,或許應該考慮到其中蘊涵的兩層意義:一是他們在當時被承認的社會位置,二是他們對於社會歷史所起的實際作用。」[20]循著這樣一個思路,我們來看唐代百姓的社會地位。

在中國中世紀,婚姻是衡量一個階層社會地位最有效的坐標之一。從唐代百姓的通婚看,他們身處社會中間。在法律上,唐代百姓是良人,他們恪守著「良賤不婚」的原則,較少與工樂等賤民聯姻;同時,雖然他們身為良人,但與官員聯姻又非常困難,與官員聯姻的機會很少。在中國封建社會中,雖然歷代百姓的社會地位都不高,但與宋代相比,唐代百姓的地位更低,宋代富裕的百姓與官員聯姻的機會更多。

可以這樣認為,在唐代社會中,實際存在著三個主要階層,即賤民階層、百姓階層和官員階層。在通婚上,很明顯地表現出了三個階層的差別。三個階層基本都以階層內婚為主,良賤不婚是法律規定的,而官民不婚則是現實形成的。

唐代百姓的通婚也對社會產生了一定影響。首先,唐代後期的貧女難嫁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山東舊族高門的身份特徵,起到了加快舊士族消亡的作用;其次,貧女難嫁的觀念還對宋代產生了直接影響,貧女難嫁也成為宋代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陳寅恪先生曾經這樣說過:「唐代之史可分前後兩期,前期結束南北朝相承之舊局面,後期開啟趙宋以降之新局面,關於政治社會經濟者如此,關於文化學術者亦莫不如此。」[21](《論韓愈》)貧女難嫁的問題再次證明了陳寅恪所說。

雖然在通婚上,唐代百姓是受官員歧視的一個群體,但他們的通婚對當時和未來社會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他們的這種作用又使得他們不應受到忽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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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河北學刊》2001年第4期)

2漢唐節日飲食禮俗
漢代,但對元宵節的起源,自古以來就有幾種說法,其中一個主要的說法是,漢武帝時,採納方士謬忌的奏請,從正月十五開始,通宵達旦祭祀「太一」天神,從此形成了這天夜裡張燈結綵的習俗。東漢時,佛教傳入中國,佛教中聚集觀燈的習俗又與之結合起來。這樣,正月十五燈光輝煌的活動,既有祭太一神的舊俗,又有燃燈禮佛的虔誠,成了一個獨具風採的傳統節日。

漢唐時,元宵節並不是吃湯元,湯元始於宋代。魏晉南北朝時,人們在這一天主要是喝豆粥,《荊楚歲時記》說:「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正月半宜作白粥泛糕」。

唐代時,人們在晚上觀燈之時,喜食一種粉果和焦@②,焦@②是一種油炸的帶餡圓面點, 《太平廣記》卷234《尚食令》條記了一條尚食局造@②子手做焦@②子的故事,這位@②子手為了報馮給事的恩,想為馮家做一次@②子,馮給事問:「要何物?曰:要大台盤一隻、木楔子三五十枚,及油鐺炭火,好麻油一二斗,南棗面少許。」第二天,@②子手來了,「取油鐺爛面等調停,襪肚中取出銀盒一枚,銀篦子、銀笊籬各一。候油煎熟,於盒中取@②子餡,以手於爛面中團之。五指間各有面透出,以篦子刮卻,便置@②子於鐺中。候熟,以笊籬瀝出,以新汲水中良久,卻投油鐺中,三五沸取出。拋台盤上,旋轉不定,以太圓故也。其味甚美,不可名狀。」焦@②與湯圓的外形和內餡完全一樣,所以有人認為,焦@②實為炸元宵(註:參見王仁興《中國年節食俗》,北京旅遊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頁。),不過它是用面製作的。

上述漢唐時的元宵節食俗,主要為一些小點心之列,宋代以後,元宵節的飲食就日益豐富起來。

三、 寒食節飲食禮俗

寒食節在清明之前一二日,從先秦以迄隋唐,寒食節均為一個大節日。

寒食的形成有兩個源頭,周代仲春之末的禁火習俗是它的源頭之一,《周禮·秋官·司xuǎn@③氏》雲:「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鄭玄注雲:「為季春將出火也。」所謂季春出火,是與先秦時的星象迷信有關。古分周天恆星為二十八宿。東方青龍宮的角、亢二宿被稱作「龍星」,龍星在五行中居木之位,春季見於東方,將引起人間突發大火,因此,在龍星初見的時候要禁火。禁火的這一段時間不能舉炊,須得預先准備好食物,在禁火期間吃這種冷食物,也就很自然地被稱為「寒食」。

寒食節的另一個源頭,是春秋時晉國故地山西一帶祭奠介子推的習俗,在寒食節的形成及傳承過程中,後一源頭的影響越來越大。曹操《明罰令》和晉人陸huì@④《鄴中記》皆雲寒食斷火起因於祭介子推。祭介子推的禮儀,以晉國故地今山西一帶最為隆重。該地區人民在戰國至三國這一段時期內,寒食禁火時間竟長達一個月之久,「老小不堪,歲多死者」(註:《後漢書·周舉傳》。)。因此,曹操下令革除寒食禁火一月的舊俗,此後寒食三日才相沿成習。

漢唐時寒食節的傳統食品有以下幾種:

餳大麥粥,《荊楚歲時記》雲: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大麥粥。」從其製法來看,並非只是將大麥熬粥加糖,而是先將大麥熬成麥漿,煮熟,再將搗碎的杏仁拌入,冷凝後切成塊狀,食時澆上糖稀,正如《玉燭寶典》雲:「今人寒食悉為大麥粥,研杏仁為酪,引餳以沃之。」後世又將此食品稱為麥糕,其中的原料大麥也可以粳米代替。

此外,還有一種名叫干粥的食品,亦稱作糗,即炒熟的麥、粟、米粉。食用時,加水調成糊狀,也可直接食用。

但是,這些製作簡單的寒食節令食品並不合吃慣了珍餚的貴族口味,於是,一種耐貯存,適於冷食,又酥香脆美的「寒具」便在魏晉時出現了,成為上層社會寒食節的節日美食。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對其製法作了介紹,其中說:「環餅一名『寒具』……以蜜調水溲(和)面」,然後油炸,是極為酥脆精美的食品。《齊民要術》稱它「入口即碎,脆如凌雪」。所以有人將它取名為「饊子」,宋人庄季裕在《雞肋編》雲:「饊子,又名環餅,即古之寒具。」唐人製作寒具時還喜歡粘上一些黑芝麻,使之更香,並取名為「巨勝奴」,「巨勝」即黑芝麻。

漢唐時期寒食節的節令食品還有煮雞蛋、鹽醋拌生菜之類。如唐代寒食節吃煮雞蛋就是必不可少的主食之一,更有好事者,在雞蛋上雕刻各種花紋圖案,並染上色彩,增加雞蛋的外觀美感,久之,形成了一種傳統習俗,這就是唐人所說的鏤雞子,然後,人們又把鏤刻成形的雞蛋拿出來相互比試,即斗雞卵之俗,意在體現食品雕刻的技能。

唐代以後,寒食的地位日趨式微,寒食節禁火風俗也逐漸消失。但是與這個節日有關的節令食品,卻仍為人們喜食,如饊子,千百年來,傳承不絕,並發展為款式繁多、風味各殊的特點。

四、 端午節飲食禮俗

農歷五月五日端午節是中國傳統節日中僅次於元旦的第二大節日。早在先秦時,人們就普遍認為五月是個惡月,重五之日更是惡日,如《風俗通義》佚文雲:「俗說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註:吳樹平:《風俗通義校釋·佚文二十》,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又雲:「五月蓋屋,令人頭禿」(註:引自《史記·孟嘗君列傳》司馬貞《索隱》。)。所以後世端午節要進行一系列的辟邪、祛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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