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特幣sec
㈠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1)萊特幣sec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㈡ 數字貨幣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我年紀太小,不記得互聯網的誕生。互聯網繁榮的時候,我正在上高中,對發生的事情有點摸不著頭腦。在一次家庭聚會上,當我表哥吹噓他買賣域名賺了多少錢的時候,我覺得這很愚蠢。
還不是現實直至今日,我仍然認為通過買賣域名來賺錢,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我知道有時候會發生,這就像一個高風險、低回報的投資。
結果互聯網做到了。而現在,20年過去了,域名變得很便宜,搜索引擎使得它們只與品牌有關。(藍狐筆記註:作者的意思是說搜索引擎的方便度讓域名價值更低,更便宜,域名更多隻是與品牌相關。)
這與比特幣的價值有什麼關系?
這是一個說明人們對價值的看法是如何隨著技術的發展而變化的例子。
在這一點上,大多數人把比特幣視為貨幣。美國SEC主席說,是的,販毒集團就是這樣使用它的,我認識的每個人都是這樣想的。它的名字叫做「bit-COIN」是有原因的。
比特幣的極大主義者稱之為硬通貨,批評者稱之為假錢,老玩家們則稱之為網路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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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比特幣和閃電比特幣有什麼區別
與BCH和BSV等分叉幣相比,閃電比特幣LBTC同樣是源自於比特幣,其誕生的初衷也是為了解決比特幣本身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但是LBTC最大的不同在於採用了DPoS共識機制,而不是PoW共識機制,其所帶來的最顯著的好處有以下幾點:
一是大大提高了性能,眾所周知比特幣的每秒轉賬數也就是TPS只有7左右,其他採用PoW共識機制的比特幣分叉幣也都相差無幾,而LBTC的TPS理論值可達2800,目前實際水平可以達到1000以上,性能提升了好幾個數量級。快如閃電這句口號絕非虛言,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LBTC或者cobo錢包官網下載一個錢包體驗一下。
二是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和參與門檻,眾所周知,以比特幣為代表的PoW挖礦所導致的高額能源消耗一直為外界所詬病,同時由於挖礦早已成為重資產行業,礦機、礦場等領域也已被少數大玩家所壟斷,普通的中小投資者和新晉廠商基本沒有生存的空間,形成了強者恆強的局面。而PoS/DPoS類幣種只需要普通的PC甚至手機就可以運行錢包並進行staking,從而獲得收益。
三是引入了鏈上治理,在民主和效率之間取得了很好的平衡,同時通過投票和staking的機制鼓勵用戶積極參與社區事務。在PoW的世界裡,算力即權力,簡單粗暴;在PoS的世界裡,誰持有的幣更多,誰就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和收益權。
而在DPoS的世界裡,則並不是簡單地看誰持有的幣更多,同時還需要得到社區的廣泛支持,才能代表社區行使權力。同時,廣大中小用戶也有機會發起議案,表達自己的訴求,並參與決策。
由於比特幣上面已經承載了太多的利益,使得大家對於比特幣的任何一點點改進都非常的謹小慎微,並且步伐非常的緩慢,這才導致了社區的分裂,產生了眾多的分叉幣。然而事實上,相對於比特幣而言,不論是BCH還是BSV,所進行的改進都相當有限,因此各方面的提升其實也很有限。
因此,如果你仔細的審視一下LBTC,會發現其實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比特幣分叉幣,我認為它是基於比特幣的一個非常大膽和有想像力的實驗。如果說萊特幣在很多時候都為比特幣充當了新技術和新想法的試驗田,那麼LBTC則可以被看成是變化更大,改變更為徹底的比特幣試驗田。
剛剛前面提到,比特幣在推廣和使用中遇到的最大障礙之一就是TPS過低,無法承載高頻次的交易。與比特幣及其比較知名的一些分叉幣比如BCH、BSV等相比,LBTC的性能提升了幾個數量級,實際的TPS可以達到1000以上。
增加TPS可以通過減少驗證時間的方式,但不可避免的會在安全性或分散性上有所犧牲。如果TPS盲目增加,區塊鏈將完全犧牲「去中心化」。與此同時,對礦工的機器配置要求也會更嚴苛,如果它不能及時上傳交易,那麼將會產生更多未完成的交易,隱藏的危險也就越大。雖然EOS使用21個超級節點來實現高效率,但它也犧牲了部分「去中心化」和安全性,引入了DDoS等潛在風險。
最近一兩年不少公鏈項目盲目追求高TPS,動輒聲稱達到了幾萬、十幾萬甚至上百萬的TPS。有的項目方為了刷高TPS,購買數百萬的設備在一個實驗室內進行測試只是起到PR的效果或者自娛自樂,這樣的高TPS是沒有意義的,即使能夠達到或者接近這樣的數字,對於目前的市場需求來說,也屬於性能過剩,勢必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根據相關研究機構測算,即使公有鏈每天處理1億筆交易,千位級的TPS也足夠了。值得注意的是,Facebook即將推出的Libra的TPS也是在1000左右,要知道Facebook在全球可是有著高達27億的用戶,這個數字應該也是他們在深思熟慮後確定下來的。
這意味著目前LBTC的TPS已能滿足每天處理1億筆交易的需求,這個性能是相當務實的,在未來數年內完全能夠滿足全球用戶的需求。而且LBTC也具備高度的可擴展性,隨著全球互聯網基礎設施的進一步完善,LBTC的性能還將繼續提升。可以說當前LBTC在效率、安全性和去中心化程度這個「不可能三角」當中找到了一個很好的平衡點。
在很多比特幣的原教旨主義者看來,只有中本聰所選擇的PoW這條道路才是唯一正途。PoW共識機制已經經歷了近10年的穩定運行和持續的市場考驗,而DPoS從誕生至今也已經6年多了。那麼我們不妨來做個實驗如何,看看把比特幣和DPoS結合到一起會產生怎樣奇妙的化學反應呢?
如果這個DPoS版的比特幣同樣也能經受住10年的持續考驗,我們是否仍然還要堅持只有PoW才是比特幣的唯一正途呢?當然,這個問題我們現在還沒有確切的答案,時間會證明一切。
盡管我也自詡為比特幣的信徒,但我覺得LBTC的存在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個意義並不是說要取代比特幣,或者像其他一些分叉幣的粉絲那樣覺得只有自己所擁護的那個分支才是真正的比特幣,而是在技術上探求更多更廣的可能性,對比特幣形成有益的補充。
㈣ 區塊鏈項目怎麼做法律合規呢
國內對於做區塊鏈項目還是比較保守的,區塊鏈項目總是涉及一個衍生行業那就是數字貨幣交易,想做項目國內又不允許,那怎麼辦呢?可以在新加坡注冊非盈利基金會,額外再加上相關法律意見書,來證明所做的項目是不違背新加坡現行法律法規的,像比原鏈、萊特幣等都是這種操作。
注冊好基金會主體之後還需要做後期的法律合規,目的主要是需要和違法犯罪劃清界限,但是自己又說了不算。因為做區塊鏈的一定少不了數字代幣,說白了,國內還是數字貨幣帶動區塊鏈普及的,可事實呢?數字貨幣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個小小的應用。
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其發展涉及的違規面比較廣:
傳銷
非法集資
洗錢
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經營
跨國外匯犯罪
為恐怖主義資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所以世界上各個國家對待區塊鏈的態度也不同,中國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大家都去海外發展項目,比如新加坡、泰國等。首先需要遵守的就是當地的法律法規,那項目是否合法誰說了算呢?兩種途徑:申請正式的數字交易牌照或靠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那目前後者居多,容易操作,成本少。
㈤ 比特幣為何斷崖下跌2000美元
近日,某公司年會獲獎者的獲獎感言在微信朋友圈中傳開:「首先,對公司獎勵我價值63萬元的10枚比特幣感到由衷的感謝,也對我自己能獲得價值59萬元的大獎感到幸運,接下來我准備要好好規劃一下如何使用這57萬元,畢竟55萬不是一個小數目……」。雖然只是一個調侃的小段子,但比特幣近期價格誠如其所言在不斷走低。
亦有分析認為,2月6日美國兩大監管機構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和證監會(SEC)的主席在參議院作證前,因擔憂美國政府將從嚴監管,比特幣交易價一度跌破6000美元。據CFTC和SEC主席的證詞顯示,他們認為國會應考慮擴大對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監管范圍,因為這類資產大多不受投資者保護法管轄。
㈥ 閃電比特幣是什麼
閃電比特幣還沒有被大家所熟知,那是因為他是一個比特幣的分叉幣,幣圈的許多的用戶都本能對這類的通證產生厭惡情緒。分叉幣現在已經儼然成為了圈錢,跑路的代名詞。但是有一點各位可能不知道,所有比特幣的分叉幣在國外的監管者眼裡都可以叫做是貨幣。美國SEC只承認比特幣和以太坊稱做為貨幣,因為他們沒有在公開渠道進行過ICO。相應的這些分叉幣算是貨幣。而且閃電比特幣是唯一在分叉幣中沒有進行預挖的。大家可以想像成比特幣是一家銀行發行的100紙鈔,而各類分叉幣就相當於這家銀行發行的不同面額的紙鈔。各位可能不能理解這裡面有什麼寶貴的價值,當要進入實體的流通環節,如果你是比特幣的分叉幣就很容易通過政府合規。簡單的說,大皇子BCH為什麼能這么快打通日本的實體流通環節,恰恰佔了是比特幣分叉幣的光。
那我為什麼要說閃電比特幣是一場偉大的貨幣實驗?因為閃電比特幣推行的鏈上治理機制,將現實問題通過代碼進行票選進行民主的決策.我們把閃電比特幣比作一個自由的經濟體,有三大利益方:開發人員,礦工,持幣者。
至今沒有一個區塊鏈項目可以對此三者進行有效的治理,為什麼呢?原因很簡單,往往一個ico項目,開發者,持幣者量最多,甚至礦工都是同一批人,這個很好理解吧,那他為什麼要把最大的利益去讓給通過ico的持有者呢,這個明顯不符合人性。而閃電比特幣為什麼敢於做鏈上治理,因為和閃電比特幣的發行方式有關。LBTC此次的「鏈上治理」即是對「去中心化」的再次嘗試,也很吸睛。DPOS機制決定了網路中有101個節點,同時和POW不同,選擇權是掌握在持幣用戶的手中的,這些節點將由持幣用戶投票選出,當節點不作為,用戶也可以投票踢出網路。根據上周周報內容顯示,目前LBTC的區塊瀏覽器也新增了這一項功能,可實時查看節點運作情況。也為LBTC的「鏈上治理」做出了鋪墊。在LBTC的體系中,所有持幣人可以通過投票決定項目發展提案的去留,所有組織成員都能參與組織的決策和運作,另外,本次閃電節點競選後的鎖倉5000的標准,又保證了節點既是礦池又是持幣用戶的身份。這樣較好地平衡了礦工、開發人員和用戶之間的關系,形成了一個自治組織的基礎。
㈦ 比特幣突然暴漲是因為什麼原因
迴光返照而已
㈧ 十大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有哪些
不要上當。中國不承認任何虛擬貨幣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