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錢包被盜能否立案
① 通過平台投資虛擬貨幣以太坊,被平台捲走虛擬貨幣價值一萬多,能不能去立案
你好,這種情況你當然可以去立案嗎,但是說實話,被追回的可能性非常之小,做好心理准備。
② 錢包丟失,屋裡沒有監控沒立案嗎
錢包丟失直接報警就行,與立不立案有什麼關系,等你立完案小偷早就把錢揮霍一空了。
③ 能一直往下查到從我被盜的以太坊錢包流出的以太幣的所有地址嗎
找高手
④ 「我」錢包里的eth是怎麼被盜的
新手不要折騰錢包,可以把幣放在值得信任的交易所代為保管。
私鑰務必保護好,不要讓除了自己的任何人知道。
錢包非常重要,如果要使用,要充分了解選擇。
⑤ 身份證和錢包被偷,公安局能立案嗎
對於盜竊立案的標准公安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數額上立案標准為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千元至3千元以上。具體規定如下 :
1、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於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准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2、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千元至3千元以上。
⑥ 錢包內900元現金被盜,可以查指紋嗎怎麼查,交錢嗎
指紋調查是刑事取證的一種方法,對於盜竊罪來說,900元還沒有達到最低的立案標准,也就是說還沒有達到刑事犯罪的性質,當然也就不可能調用指紋調查這種刑事偵查手段。
退一步講,即使抓獲盜竊者,也只能採取治安拘留的懲罰方法,最多15天,賠你900元錢。可抓獲盜竊者的成本有多少?公安機關的偵查能力有限,承擔的義務遠大於其能力,如果不是大案或是上面有人說過話的,不可能幫你投入太多精力破案的。你這種情況也就是報下案,做個筆錄,然後等其他案發破案,把你的錢帶出來,這樣才有希望。還是以後小心,當買經驗吧。
⑦ 到派出所報案了,錢包被偷,銀行卡里的錢被取了,派出所會盡力辦案嗎
400元無論是信用卡詐騙罪還是盜竊罪都構不上起刑點,可以通過監控查嫌疑人,但是就算抓到了也只能是行政處罰並退賠你的400塊,這種案件事實上警方不可能細查,因為不構成犯罪,只能按照一般治安案件處理,而且就算你找媒體也很難解決,案子太小了
作為無收入學生,400塊有時候並不是一個小數目,但是按照目前我國刑法來看,400塊的盜竊或者信用卡詐騙都很難入刑,除非是搶劫
平心而論,月長石在大學里也被偷過,而且嫌疑人是可以確定的,並且我們這個系好幾個宿舍都被此人光顧過,綜合來看就是某人,甚至做過一周偷了月長石4次的記錄,那一次我記得很清楚,137RMB,飯卡被盜刷10RMB,除了第一次抽了一張100走,其餘四次每次抽幾塊錢......月長石惱而報案,做了筆錄,但我也和警察說了,我其實已經猜到某人,不過沒有證據,也不抱希望能找回
因為不構成刑事案件,警方就算立案也只能按照一般治安案件處理,是由民警來辦,民警無論是能力還是技術都遠不如刑警,所以,你這筆錢就當是個教訓,而且你也說了可能是學生內盜,以後盡可能看管好你的財物就好了
⑧ 我在超市丟失錢包,內有現金2000元。報警派出所給立案嗎應該給報警回執嗎
丟失錢包未必屬刑事案件,錢包被盜就是刑事案件可立案。山東省標准「盜竊數額達到2千元,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2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按規定,如被盜2000元,報警應受理立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受案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⑨ 錢包被偷象公安報案公安不管怎麼辦
盜竊屬於刑事犯罪,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受害人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⑩ 身份證和錢包被偷,公安局可以立案嗎
對於盜竊立案的標准公安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數額上立案標准為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千元至3千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