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以太坊
1. 姓氏起源是什麼
中國人在三皇五帝以前(距今約五千年),就有了姓。據傳說,姓的最早起源與原始民族的圖騰崇拜有關。氏族部落不但對圖騰奉若神明,禁止食、殺、冒犯,而且把它作為本氏族統一的族號。在原始部落中,圖騰、族名和祖先名常常是一致的,久而久之,圖騰的名稱就演變成同一氏族全體成員共有的標記——姓。由圖騰演變為姓的傳說很多。據考證,夜郎國的國君是竹王,他的臣民以竹為圖騰,姓竹。又據史書記載,晉國有狐毛、蛇平,漢代有狗未央、狼莫、鹿旗,三國有豹皮公等人。透過這些古怪的姓名和駱、虎、蟻、牛、羊、鳥、龍、竹、梧、茶、菊等與動物、植物名稱相同的姓氏,隱約可見圖騰崇拜對姓氏起源的不可磨滅的歷史印跡。
姓的形成除與圖騰關系密切外,還與女性分不開。那時是母族社會,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所以「姓」是「女」和「生」組成,就說明最早的姓,是跟母親的姓。據考古學資料表明,西周銅器銘文中,可以明確考定的姓不到三十個,但大多數都從女旁,如:姜、姚、姒、姬、媧、婢、妊、妃、好、贏等等。不僅古姓多與「女」字相關,就連「姓」這個字本身也從女旁,這大概是母系氏族制度的一個特徵性產物。婦女在生產生活中居於支配地位,實行群婚制,兄弟姐妹之間可以通婚,在這種制度下,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在神話里流傳著「聖人無父,感天而生」的許多故事。許多古姓都從女旁,可見我們祖先經歷過母系氏族公社的痕跡。
夏、商、周的時候,人們有姓也有氏。在古代氏族發展的過程中,又衍生出「氏」這個稱號。傳說,黃帝治理天下時,已有「胙土命氏」。氏的產生,最大量、最頻繁的時代是周朝。周朝初年,為控制被征服的廣大地區,大規模地分封諸侯。而這些諸侯國的後人即以封國名為氏。另外,各諸侯國又以同樣的方式對國內的卿大夫進行分封,大夫的後人又以受封國的名稱為氏。以後,各種形式的氏的來源又不斷出現,並且氏的數量遠遠超過了姓的數量。但是只有貴族才有氏,貧賤者有名無氏,氏成為貴族獨有的標志。至於貴族婦女,則無論怎麼稱呼都必須帶上姓,這反映了中國古代封建宗法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謹性。到戰國時期,社會劇烈變動,舊貴族沒落了,有的還淪為奴隸。這表明貴族身份的氏,已無存在的必要。
「姓」是從居住的村落,或者所屬的部族名稱而來。「氏」是從君主所封的地、所賜的爵位、所任的官職,或者死後按照功績,追加的稱號而來。所以貴族有姓、有名、也有氏; 平民有姓,有名,沒有氏。同「氏」的男女可以通婚,同「姓」的男女卻不可以通婚。因為中國人很早就發現這條遺傳規律:近親通婚對後代不利。姓的產生,從史書上看,先秦時期的《國語·晉語》記載「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周語》記載「我姬民出自天黿」。由此說明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系種族的稱號。同姓之間不許通婚,是周代婚姻制度的規矩,「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國語·晉劇》)。古人很早就懂得近親婚配會產生不良後代的道理,為辨別男女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嫁娶與否,在女子稱謂中標明姓就是非常必要的了。由此可見,姓的作用在古代主要就是「別種類」「別婚姻」。
姓氏相別的制度一直沿用到戰國後期。秦朝時,舊貴族瓦解,西周封建宗法制度基本結束,舊的氏族及姓氏制度也被清除殆盡。西漢時期,姓和氏的區別已經微乎其微。司馬遷作《史記》時,乾脆把姓氏混為一談,「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是也。」(顧炎武《目知錄》)此後,中國的姓與氏合而為一,或言姓,或言氏,氏即姓,人們使用姓氏時簡單省事,也無貴賤之別,因而平民也從無姓到有姓。
唐太宗(627年)的時候,有個吏部尚書高士廉,把民間的「姓」記錄下來,寫成一本書《氏族志》,頒布天下,作為當時推舉賢能作官,或撮合婚姻的依據。中國舊時流行的《百家姓》是北宋(960年)的時候寫的,裡面一共收集了單姓408個,復姓30個,一共438個。發展到後來,據說有4000 到6000個,但是實際應用的,只有1000個左右。
世界各國都有「三大姓」的說法。
英國是:Smythe,Jones,Williams;
美國是:Smith,Johnson,Carson;
法國是:Martin,Bernard,Dupont;
德國是:Schultz,Mueller,Shmidt;
蘇聯是:Ivanov,Vasiliev,Deternov;
而中國:有張、王、李、趙,四個大姓,歷史悠久,分布廣泛,而且都是皇帝賜姓。根據最新的統計,單是姓張的,就有一億人,這恐怕是世界上最大的姓了吧。
1977年史學家李棟明,在《東方雜志》上發表過一篇有關「姓」的論文,文中指出:
華人最大的十個姓是:張、王、李、趙、陳、楊、吳、劉、黃、周。這十個姓占華人人口40%,約四億人。
第二大的十個姓是:徐、朱、林、孫、馬、高、胡、鄭、 郭、蕭。占華人人口10%以上。
第三大的十個姓是:謝、何、許、宋、沈、羅、韓、鄧、梁、葉。占華人人口10%。
接下來的15個大姓是:方、崔、程 、潘、曹、馮、汪、蔡、袁、盧、唐、錢、杜、彭、陸。加起來也占總人口的10%。換名話說,在中國十億人口中,有七億人姓了這45個大姓。
另外的三億多人的姓,都是比較少見的,象毛、江、白、文、關、廖、苗、池等等。
中國各地農村多聚族而居,往往一個村莊僅為一姓居民。各個族姓開拓一方,繁衍一方,獨佔一方。西晉、唐初、五代和宋元時期中原有過幾次大的移民浪潮。先民各族人逐漸融入漢民族中。各地府、州、縣志對這一歷史現象記述甚詳。如乾隆《福州府志》載:「永嘉二年(308年),中州板盪,衣冠始入閩者八族:林、黃、陳、鄭、詹、邱、何、胡是也。以中原多事,畏難懷居,無復北向。」(清·乾隆《福州府志》卷75《外紀》)唐初陳政、陳元光父子也曾率戍閩部屬58姓,定居福建。黃仲昭《八閩通志》引《建安志》載:「自五代亂離,江北士大夫、豪商、巨賈多避亂於此,故建州備五方之俗。」
自民國以來,有關姓氏家族的調查材料十分豐富,各地也屢見姓氏溯源的考據。以福安縣甘棠堡為例,當地數十姓居民分別來自中原20多個郡縣,鄭氏來自清河郡、滎陽郡;陳氏來自穎川郡、太邱郡;周氏來自汝南郡;徐氏來自東海郡;邱氏來自河南郡;丁氏來自博陵郡;王氏來自太原郡;范氏來自高平郡;繆氏來自東魯郡;黃氏來自江夏郡;曾氏來自天水郡。其他如蘇、蘭、郭、楊、連、江、翁、謝、許、徐、詹、魏諸姓也都分別有自己的祖地郡望。他們自唐宋以來,「各衿門戶,物業轉屬,而客姓不得雜居其鄉。」(明·萬曆《福安縣志》卷1《風俗》)各姓氏都按嚴格的地域范圍,聚族而居。
華東、華南的客家人,從西晉到宋末由北方遷入,因語言、風俗的差異和利益矛盾,遷徙後常為爭奪生存空間與當地居民發生沖突。這種「主客之爭」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經常的矛盾和沖突,更造成客家人對血緣姓氏家族關系的依賴和重視,因此客家人的宗族觀念和家族組織是最強的。客家土樓(無論是圓樓還是方樓)居住上百人,都是同一姓氏(宗族)的人,事無巨細均由同宗(同姓)相幫解決。
各家族對自己的姓氏源流和先祖榮耀均極重視。除族譜記載外,其外化形式即集中反映在家族門樓的門額橫匾與宗祠長聯上。一些世家望族,為顯示其祖宗顯貴,往往在門匾上刻寫「尚書第」、「大夫第」、「進士第」以及「五代尚書」、「亞魁天下」等字樣。一般家族的門匾則刻有「魯國傳芳」(顏姓)、「穎水世澤」(陳姓)、「江夏衍派」(黃姓)、「蚊築傳芳」(丁姓)等字樣,以表明郡望,使人一望而知其姓氏淵源。鑲刻於家祠門柱上的楹聯,清楚地表述了各姓氏的家世。福安甘棠堡陳氏宗祠的楹聯為:「數十世避亂僑居,鳳粵發祥,羨者蕃,肯構肯堂,黎閣家聲光自晉;三百年創業重統,鶯遷衍慶,喜此日,美輪美奐,棠江廟貌著維新。」同安縣五顯鄉後塘村「桃源」顏氏祠堂的楹聯,敘述了該姓入閩的時間和路線:「自唐歷宋歷元歷明歷清,簪纓世代;入閩而德(化)而永(春)而金(門)而同(安),瓜瓞雲礽」。
在全國各地,由一家一姓定居衍派而成單一村落者極為普遍。它體現了宗族以血緣和地緣關系為紐帶的特性,也給許多地名村名打上了姓氏宗族的烙印。如李坊、陳坊、蔡坊、潘屋、肖厝、許厝、王莊、伊家鄉等,大抵原本皆是這樣的村落。邵武的肖家坊,原名金泉里,因明代大批肖姓人遷入而更今名。謝坊原名綉溪,因宋代祖居此地的謝元明做官出名,成瞭望族,南宋時改為謝坊。即便是幾姓雜處的村落,也大多以一姓一族為主。
由於歷史的或家族的原因,單一姓氏或各姓氏間往往各有一些避諱和禁忌。如:舊時福建省長汀縣高陂張姓不演《薛仁貴征東》劇目,因戲中有奸佞張士貴暗害忠良的情節,被認為有辱同宗。該縣李姓元宵節不鬧花燈,因為相傳唐高宗有個皇太子元宵節觀燈時被薛剛踢死,故李姓視鬧元宵為不吉利。永定坎市盧姓稱風爐為端灶,因「盧」與「爐」諧音。當地人稱鍋蓋為「甑棚」,唯曾姓人獨稱鍋蓋,也是因「甑」與「曾」同音避諱。泥鰍別稱黃鰍或湖鰍,永定湖坑鄉奧杳等地的黃姓人則不稱黃鰍而稱湖鰍,中川等處的胡姓人卻稱之為黃鰍。蟑螂即蜚蠊,俗稱黃賊,撫市一帶的黃姓忌稱黃賊,而稱蜚蠊。長汀的林、翁兩姓忌通婚,相傳兩姓後裔曾同時攜帶祖先骨灰還鄉,在客棧相遇,雙方的骨灰不慎混在一起,無法辨別分開,只得各取一半帶回故土埋葬。從此,為避免同宗聯姻之嫌,兩姓遂互不通婚。古竹鄉高東人也不與岩背村人通婚,因為高東人認為其上祖江東峰是被岩背人所殺,故有宿怨。這類禁忌,在全國其他地區也有發現,如今多已破除。
【氏的產生】
原始社會的末期,黃帝治理天下時,已有「胙土命氏」,出現了氏。夏、商兩代,也有少量的「氏」產生。氏的產生,最大量、最頻繁的時代是周朝。周朝初年,為控制征服的廣大地區,大規模地分封諸侯。周武王、周公旦和成王,先後把土地分封給兄弟、親戚及異姓功臣等,建立了71個封國,其中有武王的兄弟16人,同姓貴族40人。而這些諸侯國的後人即以封國名為氏。據統計,由周王室同姓封國得氏的有48個,由異姓封國得氏的約有60個。另外,各諸侯國又以同樣的方法對國內的卿大夫進行分封,即大夫的後人即以所受封邑的名稱為氏,如田、白、鮑、費、范、屈、鍾離、邯鄲等。經過層層分封,以封國、封邑名稱為氏的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所以說,周朝是我國氏的發展的最重要的時期。而後,各種形式的氏的來源又不斷出現,氏的繁衍滋生越來越多,氏的數量遠遠超過了姓的數量。姓氏合流之後,從古到今,中國人使用的姓氏中十之八九可以說是由姓派生出來的氏演變來的。值得說明的是,遠古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農氏(炎帝)、軒轅氏(黃帝)、金天氏(少昊)、高陽氏(顓頊)、高辛氏(帝嚳)、陶唐氏(堯,又稱伊祁氏)、有虞氏(舜)、有夏氏(禹)等氏,是後世對想像與傳說中的祖先的尊稱,不同於「胙土為氏」。
【姓氏的形成】
對姓氏的研究已形成一門學科。它與人口普查、語言學、歷史學、考古學等有著密切的聯系,對於人事現代化科學管理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作為一門邊緣學科,姓氏學受到各方面的重視。
現代歐美各國的姓氏,大多來源於中世紀,最早的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和羅馬帝國。
早在五千多年以前,中國就已經形成姓氏,並逐漸發展擴大,世世代代延續。
秦朝以前,姓和氏是含意不同、各有所指的兩個單音詞。姓字的古形字是「人」和「生」組成的,意為人所生,因生而為姓。秦國刻石《詛楚文》中,始見姓字為「女」字和「生」字的組合字,這一字形最終被漢代人許慎定形,成為會意字。氏字的出現,早在甲骨文中就有。清代文字學家朱駿聲在其名著《說文通訓定聲》中,釋「氏」字本意為木本,是植物之根,為象形字,後來被轉注為姓氏的氏,取木之根本之意。
夏商周三代,姓的社會職能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系的種族的稱號,而氏則是從姓中派生出來的分支。《通鑒外紀》說,「姓者,統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姓起源較早,形成後也較為穩定;氏起源較晚並不斷發生變化。《國語·周語》載:「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享其子孫共相連屬,其旁支別屬,則各自為氏。」總之,姓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商周以前,姓用以區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說。氏用以區別貴賤,貴者有氏,而貧賤者有名無氏。氏同而姓不同,婚姻可通;同姓不可通婚。
西漢時期,姓和氏的區別分野已經微乎其微。司馬遷作《史記》時,乾脆把姓氏混為一談,成為不可分割的同一屬姓了。所以,清初學者顧炎武在《田知錄》中說:「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是也。」
姓產生於原始氏族社會。若干民族組成一個原始部落,部落內各氏族又獨立存在,同時,各氏族之間又有著密切的婚姻聯系,姓就作為識別和區分氏族的特定標記符號應運而生。中國最早的姓都帶有「女」字,如姬、姜、媯、姒等,可以推斷早在母系氏族時期,姓已經形成,是由母權制社會中婦女的地位所決定的,其作用就是便於通婚與鑒別子孫後代的歸屬。同姓內部禁止婚配,異姓氏族之間可以通婚,子女歸母親一方,以母姓為姓。
氏最早在原始社會晚期形成。黃帝時已有「胙土命氏」。隨著氏族制度的解體和階級社會、國家制度的形成,出現了賞賜封贈土地以命氏的習慣。繼而,氏之源起,形成濫觴,出現以各種形式得氏的現象。至此,姓和民本意的屬性分野,實質上已不太明顯。
姓氏的形成原由,主要有以下幾類:
1.以居住地名、方位、封國命氏。如趙、西門、鄭、蘇等。
2.以古姓命氏、如任、風、子等。
3.以先人名或字命氏。加皇甫、高、刁、公、施等。
4.以兄弟行次順序為氏。如伯、仲、叔、季等。
5.以職官名稱命氏。如史、倉、庫、司徒、司寇、太史等。
6.以職業技藝命氏。如巫、屠、優、卜等。
7.以祖上謚號為氏。如戴、召等。
8.古代少數民族與漢族大融合,借用漢字單字為氏。如拓跋氏改為元氏、叱盧氏改為祝、關爾佳氏改為關、鈕祜祿氏改為鈕等。
9.因賜姓、避諱改姓氏。如手唐王胡賜給立有大功的大臣們以李姓、朱明王朝賜以朱姓;漢文帝名劉恆,凡恆性因避諱改為常氏。晉朝帝王祖上有司馬師,天下師姓皆缺筆改為為帥氏。
10.因逃避仇殺改姓。如端木子貢後代避仇改沐姓,牛娃避仇改牢姓等。
姓氏起源的形式很多,並且在不斷發展,同姓異源,或異姓同源,等等,情況十分復雜。隨著歲月的流逝,不斷出現新的姓氏。如給孩子取名時,取男女雙方兩個單音姓合成復姓,又為姓氏「家族」增添了新的成員。
2. 唐朝大事記---格式如下。回答的詳細追加獎勵,如果能有著名詩人加入再額外追加。主要是780~~860年間的
武德 618 高祖 李淵 (618) 53 9 70 父李柄,襲封唐國公,國號唐,改元武德
貞觀 627 太宗 李世民 (626) 28 24 51 高祖次子 武德九年(626年)六月,遂被立為太子,同年八月即皇帝位,尊高祖為太上皇
永徽 650 高宗 李治 (649) ,嗣位
嗣聖 684 中宗 李顯 684
文明 684 睿宗 李旦 684
武周:則天順聖皇後(武則天)
神龍 705 中宗 李顯 (683)
(705) 28 2,6 55 高宗七子 以皇太子嗣位,則天皇後臨朝稱制。神另元年(705年)正月,張柬之乘武則天病危,擁中宗復位,復國號為唐
景龍 707
唐隆 710 少帝 李重茂 (710) 16 1個月 中宗幼子,
為後宮所生
,曾被封為溫王 710年5月韋皇後毒殺中宗後,秘不發喪李重福兵敗身死,殤帝不知所終。
景雲 710 睿宗 李旦 (684)
(710) 23 7,3 55 高宗八子 684年,武後廢中宗,立李旦為帝,武後稱帝,降李旦為皇嗣。中宗復位後,封旦為相王。景龍四年(710年)韋後毒死中宗,臨朝攝政,臨淄王李隆基(李旦之子)誅韋後,擁李旦為帝。712年,旦讓位於太子隆基,自稱太上皇
太極 712
延和 712
先天 712 玄宗 李隆基 (712) 28 45 78 睿宗 三子 即位前封楚王,隆基被立為皇太子,712年,受禪即位
開元 713
天寶 742
至德 756 肅宗 李亨 (756) 46 7 52 李亨被立為皇太子,755年,安祿山叛亂,乾元 758
上元 760
寶應 762 代宗 李豫 (762) 37 18 54 肅宗 長子 初封廣平郡王,後封楚王,蓰封成王,758年被立為皇太子,762年以太子嗣位
廣德 763
永泰 765
大歷 766
建中 780 德宗 李適 (779) 38 27 64 代宗 長子 初封奉節郡王,進封魯王、雍王、764年被立為皇太子,代宗死,以太子即位
興元 784
貞元 785
永貞 805 順宗 李誦 (805) 45 46 德宗 長子 初封宣城郡王,進封宣王,德宗即位後立為皇太子,以太子即位,改元永貞,實行革新,同年八月,宦官俱文珍等逼帝退位,稱太上皇,在位實八個月
元和 806 憲宗 李純 (805) 28 16 43 順宗 長子 初封廣平郡王,順宗時被立為皇太子,永貞元年(805年)八月,被官逼順宗退位,擁立太子
長慶 821 穆宗 李恆 820年 26 5 30 憲宗第三子 初封建安郡王,進封遂王,元和七年被立為皇太子,憲宗死,以皇太子即位
寶歷 825 敬宗 李湛 824年 16 3 18 穆宗長子 初封鄂王,長慶二年被立為太子,穆宗死,以太自嗣位,後被宦官劉克明殺死
寶歷 826 文宗 李昂 (827) 19 14 32 穆宗第二子 即位前封江王,宦官劉克明等殺敬宗,擁其弟李昂既帝位
大和 827
開成 836
會昌 841 武宗 李炎 (840) 27 7 33 穆宗第五子 即位前封穎王,開成五年(840年)正月,文宗病重,宦官仇士良等擁立李炎為皇太弟,廢太子成美為陳王,文宗死,炎以皇太弟嗣位,後以服用金丹病死
大中 847 宣宗 李忱 (846) 37 14 50 憲宗第十三子,穆宗弟 穆宗時封光王,武宗時立為皇太子叔,武宗死,由宦官擁立為帝,後服用長生葯中毒而死
大中 859 懿宗 李凗 (859) 27 15 41 宣宗長子 武宗時封鄆王、宣宗死,宦官王實等矯詔,立以為皇太子,旋即位
咸通 860
咸通 873 僖宗 李擐 (873) 12 16 37 懿宗第五子 即位前封晉王,懿宗病死,宦官劉行深等殺懿宗年長諸子,立擐為皇太子,懿宗死,擐嗣位
乾符 874
廣明 880
中和 881
光啟 885
文德 888
龍紀 889 昭宗 李曄 (888) 21 17 38 懿宗第七子 懿宗時封壽王,僖宗病死,宦官楊復恭立曄為皇太弟,僖宗死,曄即位,天復四年(904年)朱全盅、忠逼帝遷都洛陽,同年八月殺之
大順 890
景福 892
乾寧 894
光化 898
天復 901
天佑 904
天佑
904 哀帝 李柷 (904) 13 4 17 昭宗第九子 乾寧時封輝王,天復四年(904年)八月,朱全忠殺宣帝,立柷為皇帝,天佑四年(907年)帝僤位於朱全忠,唐亡,帝被封為濟陰王,次年被鴆殺
唐代開創了中國政區史上道和府的建制。貞觀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為10道: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等十道。貞觀十四年(640年),全國共設360州(府),下轄1557縣。開元年間又將山南、江南各分東西,並增置京畿、都畿、黔中道,形成十五道的格局。道下設州、府,州、府下再設縣,開元末年,全國共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座,縣一千五百七十三座。
關內道,治所鳳翔府,今陝西鳳翔。 下轄:
京師(長安)、京兆府、華州、同州、坊州、丹州、鳳翔府、邪州、涇州
隴州、寧州、慶州、娜州、定州、綏州、銀州、夏州、靈州、鹽州
豐州、會州、宥州、勝州、麟州、安北大都護府
河南道,治所洛陽/汴州 今河南洛陽/開封。 下轄:
東都(洛陽)、河南府、孟州、陝州、虢州、汝州、許州、汴州、蔡州
陳州、亳州、宋州、濮州、鄆州、泗州、海州、兗州、徐州、宿州
沂州、密州、齊州、青州、棣州、萊州、登州
河東道,治所河中府,今山西永濟西。 下轄:
河中府、絳州、晉州、隰州、汾州、慈州、潞州、澤州、沁州、遼州
太原府(北京)、蔚州、忻州、嵐州、石州、朔州、雲州、單於都護府
河北道,治所魏州,今河北大名東南。下轄:
懷州、衛州、相州、魏州、澶州、博州、貝州、洛州、磁州、邢州
趙州、冀州、深州、滄州、景州、德州、定州、祁州、易州、瀛州
莫州、幽州、涿州、檀州、媯州、平州、順州、歸順州、營州、燕州
威州、慎州、玄州、崇州、夷賓州、師州、鮮州、帶州、黎州、沃州
昌州、歸義州、瑞州、信州、青山州、凜州、安東都護府
山南道,治所襄陽,今湖北襄陽。下轄:
興元府、興州、鳳州、利州、通州、洋州、澤州、合州、集州、巴州
蓬州、壁州、商州、金州、開州、渠州、渝州、鄧州、唐州、均州
房州、隋州、郢州、襄州、復州、江陵府、硤州、歸州、夔州、萬州
忠州
淮南道,治所揚州,今揚州市。 下轄:
揚州、楚州、和州、濠州、壽州、光州、蘄州、申州、黃州、安州、舒州
江南道,治所蘇州,今江蘇蘇州市。下轄:
潤州、常州、蘇州、湖州、杭州、越州、明州、台州、婺州、衢州
信州、睦州、歙州、處州、溫州、福州、泉州、建州、汀州、漳州
宣州、池州、洪州、虔州、撫州、吉州、江州、袁州、鄂州、岳州
潭州、衡州、澧州、朗州、永州、道州、郴州、邵州、連州、黔州
辰州、錦州、施州、巫州、夷州、播州、思州、費州、南州、溪州
溱州、珍州、珜州
隴右道,治所鄯州,今青海樂都。下轄:
秦州、成州、渭州、蘭州、臨州、河州、武州、洮州、廓州、疊州
宕州、涼州、甘州、瓜州、伊州、沙州、西州、安西大都護府
北庭都護府
劍南道,治所成都府,今四川成都。下轄:
成都府、漢州、彭州、蜀州、眉州、錦州、劍州、梓州、閬州、果州
遂州、普州、陵州、資州、榮州、簡州、嘉州、邛州、雅州、黎州
瀘州、茂州、翼州、塗州、炎州、徹州、向州、冉州、穹州、笮州
戎州、嵩州、松州、文州、扶州、龍州、當州、悉州、恭州、保州
真州、霸州、柘州
嶺南道, 治所廣州,今廣東廣州市。下轄:
廣州、韶州、循州、賀州、端州、新州、康州、封州、瀧州、恩州
春州、高州、藤州、義州、竇州、勤州、桂州、昭州、富州、梧州
蒙州、龔州、潯州、鬱林州、平琴州、賓州、澄州、綉州、象州
柳州、融州、邕州、貴州、黨州、橫卅、田州、嚴州、山州、巒州
羅州、潘州、容州、辯州、白州、牢州、欽州、禺州、滾州、湯州
岩州、古州、安南都督府、武峨州、粵州、芝州、愛州、福祿州、長州
罐州、林州、景州、峰州、陸州、廉州、雷州、籠州、環州、德化州
郎茫州、崖州、儋州、瓊州、振州、萬安州、赤土國、丹丹國
官吏制度
中央官制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榮譽職務);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榮譽職務);
三省:中書省(決策、秘書)、門下省(侍從、諫議)、尚書省(行政);
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人事)、戶部(戶口、財政)、禮部(禮賓)、兵部(國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監察);
五署:國子監、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都水監(循舊制,與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祿寺、衛尉寺、宗正寺、太僕寺、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與六部分工合作);
散官:(榮譽職務)。
地方官制
虛設(道)置觀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別駕、長史、司馬;錄事、參軍事;
六曹: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
縣:縣令;縣丞、主簿;縣尉、錄事、佐史。
鄉:耆老;五里一鄉
里:里正;五保一里
村:村正;一自然村為一村
保:保長;五鄰一保
鄰:鄰長;四家一鄰
坊:坊正。城市內無村設坊,坊正和村正同級
科技
天文學家僧一行在世界上首次測量了子午線的長度;葯王孫思邈的《千金方》是不可多得的醫書;868年,中國《金剛經》的印製是世界上已知最早的雕版印刷。中國的造紙、紡織等技術通過阿拉伯地區遠傳到西亞、歐洲。
軍事
在軍事上,唐朝是中國歷史上戰績很彪炳的朝代。軍力強大是唐代的一個鮮明的特點。唐朝統一了隋朝末群雄割據的中國。唐太宗、高宗、武後在位時又遠征東西兩突厥,滅高昌、收其地為州縣,滅高句麗和百濟並在白村江戰役打敗日本援軍,又與靺鞨、鐵勒、室韋、契丹等民族征戰。當時唐朝在亞洲軍事制度,經濟和科技的優勢都是這些戰績的基礎。唐玄宗時唐朝的勢力與來自現在阿拉伯、新興和信奉伊斯蘭教遜尼派的阿拔斯王朝(即黑衣大食)的勢力在包含昭武九姓國、大小勃律、吐火羅在內的中亞諸國相遇,結果唐朝在怛羅斯戰役戰敗,中國的勢力從此退出中亞。接踵而至的安史之亂和藩鎮割據導致華北地區經濟蕭條和胡化。
唐朝的眾多著名將領中,除了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中的將領、郭子儀、李晟及其子李愬、高駢等漢族統帥外﹐異族將領也占據了重要地位:比較重要的有雜種胡安祿山、史思明、百濟人黑齒常之、高句麗人高仙芝、契丹人李光弼、靺鞨人李懷光、突厥突騎施部人哥舒翰、鐵勒部的仆固懷恩、渾瑊和阿跌光進等。
均田制和租庸調制的破壞導致府兵制改為徵兵制和募兵制。安史之亂中,臨時代府兵制而起的擴騎並不能抵禦與節度使的兵力。自始唐朝在軍事上失勢:內有藩鎮割據,外有回紇、吐蕃、南詔的入侵。例如唐朝需要借回紇兵來平定安史之亂,763年吐蕃軍曾經佔領長安達十五日,南詔軍一度攻打成都並佔領安南直至十國的南漢才收回。唐朝防備南昭之士兵不滿又導致了龐勛之變。後來的黃巢的流寇叛亂導致朱全忠和沙陀人李克用的爭戰,直至唐朝滅亡後依然未平息。
經濟
1.貨幣
唐王朝建立後,迅速出台了自己的鑄幣政策。武德四年(621年)七月,「廢五銖錢,行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銖四絫,積十文重一兩,一千文重六斤四兩」。確立了國家鑄幣的法幣地位。同時,又繼承魏晉南北朝時期以絹帛為貨幣的傳統,實行了「錢帛兼行」的貨幣制度——錢即銅錢,帛則是絲織物的總稱,包括錦、綉、綾、羅、絹、絁、綺、縑、紬等,實際上是一種以實物貨幣和金屬貨幣兼而行之的多元的貨幣制度。唐政府不斷出台嚴厲打擊私鑄和濫鑄等的法令,並禁斷使用惡錢,但是由於銅錢供應量嚴重短缺,幣值不斷上升堅挺,私鑄和濫鑄有暴利可圖,所以成效並不理想。 兩稅法實行以後社會發展中長期存在的一大矛盾,突出表現為錢重物輕即所謂「錢荒」問題的不斷惡化。唐朝的GDP在當時的世界為348億美元,佔世界GDP比重:58%
2.戶口
戶口是封建王朝賦稅基礎。650年唐朝統計戶380萬。705年達到615萬戶,3714萬余口。到了開元盛世740年,戶841.2871萬,口4814.3609萬。安史之亂前一年的754年,戶達906.9254萬,口達5288.0488萬。安史之亂時期760年戶193.3174萬,其中不課戶117.4592萬,口1699.0386萬,其中不課口1461.9587萬。唐朝後期戶籍統計和管理混亂廢弛,數據難以信任。基本上在三、四百萬戶。
3.賦稅收入
唐朝中期780年實行兩稅法,當年稅錢1089萬八千餘緡,谷215萬七千餘石。821-824年年均稅收3515.1228萬貫、石(一貫=一緡),唐後期853年稅收下降到925萬余緡,其中鹽利達278萬余。隨著唐朝對鹽商壓迫加劇,直接引發了黃巢起義。
4.農業
唐朝農業生產工具又有新的進步。曲轅犁就出現在唐朝。還出現了新的灌溉工具水車和筒車。唐朝前期,僅見於記載的重要水利工程就高達一百六十多項。其中著名的如玉梁渠、絳岩湖、鏡湖等。天寶年間,唐朝耕地面積達到八百五十萬頃。糧食產量也有提高。天寶八年,官倉存糧達九千六百萬石。長安洛陽米價最低時每斗僅十三文,青州、齊州每斗僅五文。唐朝後期,由於人口南移加上土地開墾及大修水利,南方的糧食產量大幅增加。
5.手工業
唐朝手工業分官營和私營兩種。工部是主管官營手工業的最重要部門,直接管理的機構有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少府監主管精緻手工藝品;將作監主管土木工程的興建;軍器監負責兵器的建造。監下設署、署下設作坊。此外還有鑄錢監和冶監等。官營手工業的產品一般不對外銷售,只供皇室和衙門消費。工人則分為工匠、刑徒、官奴婢、官戶、雜戶等。私營手工業較官營手工業比不發達。唐朝前期主要手工業有紡織業、陶瓷業和礦冶業。唐後期,南方手工業大幅進步,特別是絲織業、造船業、造紙業和制茶業。
文化藝術和宗教
唐朝由於經濟發達,文化在當時也處於世界領先的地位,與世界許多國家的文化交流非常頻繁。朝鮮、日本派來許多留學生到長安學習。唐朝同阿拉伯地區的友好往來,使綠寶石、胡椒、伊斯蘭教先後傳入中國。敦煌莫高窟中的壁畫和雕塑有40%是唐代的作品。
唐朝最令人矚目的文學成就可算唐詩。自陳子昂和「初唐四傑」起,唐朝著名詩人層出不窮,盛唐時期的李白、杜甫、岑參、王維,中唐時期的李賀、韓愈、白居易,晚唐時期的李商隱、杜牧是其中的幾個代表。他們的詩作風格各異,既有對神話世界的豐富想像,又有對現實生活的細致描寫,既有激昂雄渾的邊塞詩,亦有沉鬱厚重的「詩史」,還有清新脫俗的田園詩。這些詩作共同構成了中國文學成就的傑出代表。後世宋、明、清雖仍有傑出詩人出現,但律詩和古詩的總體水平都不如唐朝詩人,使得唐詩成為了中國古詩不可逾越的巔峰。
首都長安小雁塔近景唐朝的傳奇小說繼承六朝筆記小說的傳統並有新的發展。從唐傳奇起,小說真正開始有完整的故事結構和人物關系,並開始反映社會現實。唐朝的傳奇代表作有:《枕中記》《鶯鶯傳》和《李娃傳》等,這些作品為後世宋朝的話本和明清小說的發揚光大奠定了基礎。
唐朝前期的宗教政策比較寬容,中國傳統兩大宗教——佛教和道教都有較大發展。唐朝初年,高僧玄奘遠赴天竺(現在的印度)取經657部,唐朝特此興建了大雁塔來保存這些佛經。佛教經典的大量翻譯以及中國僧人自身思想體系的逐漸成熟使得中國佛教在此時期迎來空前的發展,中國佛教的各主要宗派大多在此時期形成或成熟。其他宗教如伊斯蘭教,景教(基督教聶斯脫利派)和祆教也隨著國際交流傳入中國。唐武宗時對佛教採取高壓政策,史稱會昌滅法,使得除禪宗等少數宗派外,其他佛教派別從此一蹶不振。
外交
唐朝政府對外推行的是比較友好的外交政策。641年,唐太宗派人護送文成公主到吐蕃,與贊普松贊干布結婚。其後還有金城公主下嫁贊普赤德祖贊,並結成聯盟,將唐朝的先進文化帶到了吐蕃。822年,唐蕃會盟,劃定了疆界,互不侵犯,唐蕃會盟碑現在還保存在拉薩的大昭寺。794年,唐朝與南詔在點蒼山會盟,雙方建立了良好的關系。
唐朝武將官銜
1 從一品 驃騎大將軍
2 正二品 輔國大將軍
3 從二品 鎮軍大將軍
4 正三品上 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千牛衛大將軍
5 正三品下 懷化將軍
6 從三品上 雲麾將軍、歸德大將軍
7 從三品下 歸德將軍
8 正四品上 忠武將軍
9 正四品下 壯武將軍、懷化中郎將
10 從四品上 宣威將軍
11 從四品下 明威將軍、歸德中郎將
12 正五品上 定遠將軍
13 正五品下 寧遠將軍、懷化郎將
14 從五品上 游騎將軍
15 從五品下 游擊將軍、歸德郎將
16 正六品上 昭武校尉
17 正六品下 昭武副尉、懷化司階
18 從六品上 振威校尉
19 從六品下 振威副尉、歸德司階
20 正七品上 致果校尉
21 正七品下 致果副尉、懷化中候
22 從七品上 翊麾校尉
23 從七品下 翊麾副尉、歸德中候
24 正八品上 宣節校尉
25 正八品下 宣節副尉、懷化司戈
26 從八品上 禦侮校尉
27 從八品下 禦侮副尉、歸德司戈
28 正九品上 仁勇校尉
29 正九品下 仁勇副尉、懷化執戟長上
30 從九品上 陪戎校尉
31 從九品下 陪戎副尉、歸德執戟長上
唐朝大事年表
618年唐朝建立,隋朝滅亡
627年——649年貞觀之治
7世紀前期松贊干布統一吐蕃
8世紀前期 粟末秣褐建立的政權,以渤海為號
同一時期南詔首領皮羅閣合並六詔為南詔
8世紀中期骨力裴羅統一回紇
713年——741年開元盛世
755年——763年安史之亂
780年實行兩稅法
875年——884年唐末農民戰爭
907年 梁王朱溫篡位,唐朝滅亡
3. 蘇試《表忠觀記》譯文
表忠觀記
(元豐元年(1078年)八月甲寅代趙抃作)
蘇軾
熙寧十年(1077年)十月戊子,資政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知杭州府軍州事臣趙抃言:故吳越國王錢氏墳廟,及其父、祖、妃、夫人、子孫之墳,在錢塘者二十有六,在臨安者有一,皆蕪廢不治。父老過之,有流涕者。謹按:故武肅王鏐,故以鄉兵破走黃巢,名聞江淮,復以八都兵討劉漢宏,並越州以奉董昌,而自文穆王元瓘。至其孫忠獻王弘佐,遂破李景兵取福州,而弘佐之弟忠懿王弘俶,又出兵攻景以迎周世宗之師。其後,卒以國入覲,三世四王與五代相終始。天下大亂,豪傑蜂起。方是時,以數州之地盜名字者,不可勝數。既覆其族延及於無辜之民,罔有子遺。而吳越地方千里,帶甲十萬,鑄山煮海,象犀珠玉之民,甲於天下,然終不失臣節,貢獻相望於道。是以其民至於老死不識兵革;四時嬉遊,歌舞之聲相聞,至於今不廢。其有德於斯民甚厚。皇宋受命,四方僭亂,以次削平。西蜀、江南負其險遠。兵至城下,力屈勢窮,然後束手。而河東劉氏、百戰死守,以抗王師,積骸為城,釃血為池,竭天下之力僅乃克之。獨吳越不待告命,封府庫、籍郡縣,請吏於朝,視去其國如去傳舍,其有功於朝廷甚大。昔竇融以河西歸漢光武,詔右扶風修理其祖父墳塋,祠以太牢。今錢氏功德,殆過於融而未及百年,墳廟不治,行道傷嗟,甚非所以勸獎忠臣,慰答民心之義也。臣願以龍山廢佛祠曰「妙音院」者為觀,使錢氏之孫為道士曰「自然」者居之。凡墳廟之在錢塘者,以付自然。其在臨安者以付其縣之凈土寺僧曰「道微」。歲各度其徒一人,使世掌之,籍其地之所人,以時修其祠宇,封植其草木。有不治者,縣令丞察之,甚者易其人。庶幾永終不墜,以稱朝廷待錢氏之意。臣抃昧死以聞。制曰「可」。其「妙音院」改賜各曰「表忠觀」。銘曰
天目之山,苕水出焉。龍飛鳳舞,萃於臨安。篤生異人,絕類離群。奮梃大呼,從者如雲。仰天誓江,月星晦蒙。強弩射潮,江海為東。殺宏誅昌,奄有吳越。金卷玉冊,虎符龍節。大城其居,包絡山川。左江右湖,控引島蠻。歲時歸休,以燕父老。曄如神人,玉帶球馬。四十一年,寅畏小心。厥篚相望,大貝南金。五朝昏亂,罔堪托國。三王相承,以待有德。既獲所歸,勿謀勿咨。先王之志,我維行之。天祚忠孝,世有爵邑。允文允武,子孫千億。帝謂守臣,治其祠墳。毋俾樵牧,愧其後昆。龍山之陽,巋焉新宮。匪私於錢,惟以勸忠。非忠無君,非孝無親。凡百有位,視此刻文。
蘇東坡撰書《表忠觀碑記》,是因為北宋時,杭州知州趙抃有感於吳越王錢繆有功於後世,報請朝廷批准以玉皇山一佛寺廢址改建表忠觀,供奉錢氏三世五代國王,即武肅王錢鏐、文穆王元瓘、忠獻王弘佐,忠遜王弘倧、忠懿王弘俶。神宗元豐元年落成,蘇東坡對錢鏐倍加贊揚:「天下大亂,豪傑蜂起。方是時,以數州之地,盜名字者,不可勝數。既覆其族,延及於無辜之民,罔有孓遺。而吳越地方千里,帶甲十萬,鑄山煮海,象犀珠玉之富,甲於天下。然終不失臣節,貢獻相望於道。是以其民至於老死不識兵革,四時嬉遊歌鼓之聲相聞,至於今不廢,其有德於斯民甚厚」。明嘉靖年間,浙江督撫胡宗憲,將在柳浪聞鶯的錢王故苑舊址建造的靈芝寺改建為表忠觀,塑三世五王像,祠前表以石楔,上題「功德坊」三個大字。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清聖祖御書「保障江山」一額。清雍正五年(1727),清世宗敕封錢鏐為「誠應武肅王」。乾隆皇帝六次游江南,每對錢氏鐵券及表忠觀(嗣改為錢武肅王祠)均有題詠:其中一首雲:「三世五王爵,同堂秩有倫,對朝旅故里,白水識其人,子孫儀刑永,春秋俎豆新,蘇碑余腕力,亦敵弩千鈞」,並御書「忠順遺庥」扁額。錢王祠的諸多楹聯記述了歷代的祭祀盛事:「功勛合五百臣之多,一代規模創吳越;德化被十四州而遠,千秋坊表永湖山」,「錢王祠 有興王定霸之才,追溯生平,開門節度,獨能繕牧圉,修塘場,大利說農桑,綜十四州齊萌,至今受賜; 抱保境安民之志,流傳佳話,衣錦故鄉,允宜崇廟堂,明饗祀,威靈彌海宇,誦千餘年往史,私淑在茲。」
4. 唐末社會風俗誰能告訴我
萬惡的字數!!!!1發了無數結果被告訴 不能貼上來!!!對不住了,只能發上來一部分。要其餘的話發信給我吧
1婚姻
在唐代百姓通婚中,等級觀念有所表現,其一便是唐代百姓較少與賤民通婚。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良賤不婚,現實中的百姓也確實較少與賤民通婚,個別與賤民通婚的百姓,也是身份較低的商人。《太平廣記》中就載有一位商人與樂工之女聯姻的事情:
衡山隱者,不知姓名,數因賣葯,往來岳寺寄宿。……會樂人將女詣寺,其女有色,眾欲取之,父母求五百千,莫不引退。隱者聞女嫁,邀僧往看,喜欲取之,乃將黃金兩挺,正二百兩,謂女父曰:「此金直七百貫,今亦不論,付金畢將去。」樂師時充官,便倉卒使別[1](卷四五)。
但是,即使是商人與賤民之間的聯姻,在唐代也是比較少見的,良賤不婚原則在唐代百姓通婚中有所反映。
等級觀念在唐代百姓通婚中的另一個表現則是官民不婚。唐代的百姓非常願意與官員之家聯姻,但能夠聯姻官員之家的卻很少。
在唐代,官員既是身份的象徵,又是特權的擁有者。這些特點對百姓具有較強的吸引力,百姓很願意嫁女到官員之家,敦煌文書對此就有所反映。P3354《天寶六載(747年)敦煌郡敦煌縣龍勒鄉都鄉里籍》載有一夫多妻的家庭共6戶、8家,他們是:
戶主程思楚,47歲,衛士武騎尉,有妻三:妻馬,36歲;妻常,32歲;妻鄭,41歲。
其弟思忠,39歲,衛士,有妻二:妻鄭,27歲;妻鄭,22歲。
其弟思太,35歲,白丁,有妻二:妻李,19歲;妻白,28歲。
戶主程什住,78歲,老男翊衛,有妻二:妻茹,62歲;妻王,47歲。
戶主程仁貞,77歲,老男翊衛,有妻二:妻宋,69歲;妻安,61歲。
戶主程大忠,51歲,上柱國,有妻二:妻張,53歲;妻宋,22歲。
戶主程大慶,47歲,武騎尉,有妻二:妻畫,45歲;妻卑,36歲。
戶主程智意,49歲,衛士飛騎尉,有妻二:妻鄭,45歲;妻薛,36歲。
上述6戶一夫多妻家庭最突出的特點是戶主都為勛官或取得武選資格之人。勛官最高者為正二品上柱國,最低為從七品武騎尉。雖然程思楚戶(共3家)中有1家是衛士,1家是白丁,但他們兄弟並沒有分家,家長仍是勛官武騎尉程思楚。這樣一些勛官之家或取得武選資格之人就是敦煌農村鄉里的特權階層。這種特權首先表現在他們的經濟狀況較好,在彩禮非常重的敦煌地區(註:敦煌文書S4609《鄧家財禮目》記載了太平興國九年(984年)歸義軍衙府一位都頭的婚禮單。此件文書所出時間較晚,但可作為一種參考。此外,由於敦煌地區結婚時財禮繁多,普通百姓無力承擔。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敦煌地區便出現了結社互助的辦法,在結社章程中明文規定:「若有……男女婚姻,人事小(少)多,亦乃莫絕」(S3730)、「各各一心,闕者帖助」(S6537),遇到婚嫁之事,社員們相互幫助。這表明結婚的費用已超出一般百姓所能承擔的范圍。),承娶多位妻子本身就已經顯示了他們的經濟實力。在這些一夫多妻的家庭中,許多夫妻年齡相差很多,像程思忠年長其妻鄭氏17歲,程大忠與其妻宋氏相差29歲,程思楚與其妻常氏、程思太與其妻鄭氏也都相差15歲。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敦煌百姓的通婚取向,似乎只要能夠與勛官之家聯姻,男方家庭的多妻和年齡相差過大都對百姓嫁女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在這里,百姓攀附官員之家的心理表現很明顯。
進入官場的百姓則一般都與官員之女聯姻,魏邈就是這樣。據墓誌載,邈「祖賓、父朝隱,皆敦儒術,諒識宏深,高樂園林,自求野逸」,「頃因入仕,多為台鼎、廉察之知,累以德藝精粹,聞地天庭,始奏授懷州參軍」[2](《唐故宣州參軍鉅鹿魏君夫人趙氏墓誌銘並序》)。魏邈出自父祖無官的百姓之家,在他走入仕途後,便與官員之女結成了姻緣,「夫人天水趙氏,考皇任壁州長史升之仲女也」[2](《唐故宣州參軍鉅鹿魏君夫人趙氏墓誌銘並序》)。薛仁貴的發家及其後人通婚的變化也很能說明這一問題。史載,薛仁貴「少貧賤,以田為業」,後以從軍達到了「圖功名以自顯」[3](《薛仁貴傳》)的目的。他的後人不但從身份上脫離了百姓,躋入上層,通婚上也顯示出了明顯的變化。薛仁貴重孫女所嫁不但為官員之家,而且還是山東舊士族高門出身的官員之家(博陵崔澹)[3](《唐故殿中侍御史淄州長史知軍州事崔府君墓誌銘並序》)。
普通百姓與官員之家聯姻,能夠獲得生活上的好處;而進入官場的百姓與官員之家聯姻,則可以獲得政治上的好處。所以,為了達到聯姻官員之家的目的,個別百姓或百姓出身的官員甚至採取了不擇手段的方式。一個已經做官的農家子為了聯姻「豪族」,竟圖謀害妻。史載:「鄂州小將某者,本田家子。既仕,欲結豪族,而謀其故妻。因相與歸寧,殺之於路,棄屍江側。」[1](卷一三○)文宗時,另一位農民為了獲取好處,更假冒國舅。穆宗蕭後「因亂去鄉里,自入王邸,不通家問,別時父母已喪,有母弟一人。文宗以母族鮮親,惟舅獨存,詔閩、越連率於故里求訪。有戶部茶綱役人蕭洪,自言有姊流落」[4](《後妃傳》下)。由於假充皇帝姻親,蕭洪一步登天,受拜金吾將軍、檢校戶部尚書、河陽懷節度使,後再遷檢校左僕射、鄜坊節度使。
雖然唐代百姓很願意與官員之家聯姻,但這種聯姻又是非常困難的。這是因為,在唐人思想中,等級觀念仍然很強。唐承南北朝而來,雖然門閥制度已經瓦解,但等級觀念的影響繼續存在,許多唐人在通婚時仍然強調門第的相當、官位的般配。在這種情況下,地位不同的百姓與官員聯姻就非常困難。筆者曾經作過一個統計,共統計了217位官員的出身和聯姻情況(聯姻對象為219人,2位官員再娶)。在217位官員中,父或祖一人不仕的有13人,父祖兩世不仕的只有1人。這首先表明,百姓進入官場的人數非常少。其次,在與217位官員聯姻的219位女性中,父或祖一人不仕的也只有4人,這又表明百姓之女聯姻官員的也很少。
在唐代,等級觀念已經深入到了百姓和官員的思想中,無論是百姓還是官員,都認為官民通婚是不正常的。首先,官員對於官女嫁為民妻就不能接受。《新唐書·李白傳》載:「元和末,宣歙觀察使范傳正祭其冢,禁樵採。訪後裔,惟二孫女嫁為民妻,進止仍有風范……(傳正)告二女,將改妻士族,辭以孤窮失身,命也,不願更嫁。」在宣歙觀察使范傳正的眼中,李白孫女嫁為民妻就是不正常的,所以他要將其改嫁「士族」(官員出身之人)。魏博大將聶鋒對於女嫁磨鏡少年也頗感無奈,史載:「聶隱娘者,唐貞元中魏博大將聶鋒之女也。……忽值磨鏡少年及門,女曰:『此人可與我為夫。』白父,父不敢不從,遂嫁之。其夫但能淬鏡,余無他能。父乃給衣食甚豐,外室而居。」[1](卷一九四)
其次,官員對於以民女為妻也是不能接受的。《太平廣記》卷一六○所載一事非常形象地說明了這一問題:
頃有一秀才,年及弱冠,切於婚娶。經數十處,托媒氏求間,竟未諧偶,乃詣善易者以決之。卜人曰:「……君之室始生二歲矣……在滑州郭之南,其姓某氏,父母現灌園為業。」其秀才自以門第才望,方求華族,聞卜人之言,懷抱郁怏,然未甚信也。遂詣滑質其事。至則於滑郭之南尋訪,果有一蔬圃,問老圃姓氏,與卜人同。……一日,伺其女嬰父母出外,遂就其家,誘引女嬰使前,即以細針內於顱中而去。……(女嬰)生五六歲,父母俱喪,本鄉縣以孤女無主,申報廉使,廉使即養育之,一二年間,廉使憐其黠慧,育為己女,恩愛備至。廉使移鎮他州,女亦長成,其問卜秀才,已登科第,兼歷簿官,與廉使素不相接。因行李經由,投刺謁廉使,一見慕其風采,甚加禮遇。問及婚娶,答以未婚。廉使知其衣冠子弟,且慕其為人,乃以幼女妻之,潛令道達其意,秀才欣然許之。未幾成婚,廉使資送甚厚,其女亦有殊色,秀才深過所望。
這一故事中的秀才起初自以「門第才望」,絕不願與菜農之女聯姻;為了避免與菜農之女聯姻,甚至對其進行謀害;後來,由於菜農之女「很幸運」地被廉使收養,身份發生變化,秀才不但願意與之聯姻,而且還因此女的嫁妝豐厚,且女有容色而「深過所望」。從這個故事中的秀才身上,我們能很形象看到唐代官員思想中的等級觀念。
再次,無論是出身於官員之家還是百姓之家的女性,都認為官、民相婚是不正常的。李白孫女對於嫁為民妻的解釋是:因為「孤窮」而造成的「失身」。另外,崔慎思娶婦一事也能說明這一問題。史載,崔慎思入京應進士舉,偶遇一位頗有姿色的少婦,崔思慎欲娶其為妻,而此婦雲:「我非仕人,與君不敵,不可為他時恨也,求以為妾。」[1](卷一九四)在「非仕人」出身的少婦心中,做「仕人」之妻就是「不敵」,就與自己的身份不相符,而只能成為「仕人」的「妾」。
翻檢史料,我們發現,由於等級觀念的影響,在唐代,即使是富民與官員之間的聯姻也很少。這點與宋代有所不同,許多富有資財的宋代百姓是能夠與官員結為姻親的。我們知道,經過唐末農民戰爭和五代時期的軍閥混戰,南北朝以來的等級觀念受到盪滌,五代以降便是「婚姻不問閥閱」[5](《氏族略》一),宋人更是「娶其妻不顧門戶,直求資財」[6](蔡襄《福州五戒》)。對於唐宋時期的這種變化,宋人曾經總結道:「唐人推崔、盧等姓為甲族,雖子孫貧賤,皆家世所重。今人不復以氏族為事……閭閻富室,便可以婚侯門、婿甲科。」[7](卷三)由於宋人通婚重財,所以宋代時許多富民便可以憑借自己的財富而與官員聯姻,像陽翟豪民蓋漸便因家貲巨萬,而「有朝士之無恥者,利其財,納其仲(女)為子婦。」[8](《刑法》三之四五),顯然,由於舊式門第觀念的減弱,富有的宋代百姓已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了與朝官聯姻的機會。較之唐代,宋代官民不婚的界限有所縮小,宋代百姓的地位有所提高。
通過唐代百姓的通婚我們看到,在唐代社會中,實際存在著兩個非常明顯的等級差別,即良賤之別和官民之別。官民之別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在事實中已牢固形成,它與良賤不婚一起,構成了唐代最基本的社會等級差別。
二、 唐代百姓通婚的價值取向
除了注重與官員之家聯姻外,唐代百姓在擇婿和選婦時,還各有一些標准。擇婿一般關注未來發展和經濟狀況;而選婦則主要強調婦德和資財。
有些百姓擇婿時非常強調男方未來的發展,信都民蘇氏就是這樣。史載:「信都民蘇氏有二女,擇良婿,張文成往相。蘇曰:『子雖有財,不能富貴,得五品官即死。』時魏知古方及第,蘇曰:『此雖黑小,後必貴。』乃以長女妻之。」[9](《前集》卷之一二)蘇氏為女擇婿首先是看男方未來在仕途上的發展如何。
還有一些百姓擇婿時非常重財。元稹詩《代九九》就描述了這樣一個事例,詩雲:「阿母憐金重,親兄要馬騎,把將嬌小女,嫁與冶遊兒。」在這里,貪財的兄長竟指望以小妹換馬騎。在唐代,一些貧窮的夫婿是會招致「遺棄」的。撫州楊志堅的妻子就因夫婿「資給不充」,「詣州公牒,以求別適」。對此,時任地方官的顏真卿進行了嚴懲,史稱「自是江表婦人,無敢棄其夫者」[1](卷四九五)。由此看,此前類似楊志堅妻嫌貧索離的情況在撫州並不鮮見。
唐代百姓在選婦時則首先強調婦德,像蜀路石婦那樣恪守貞操、孝順公婆的婦女就是被推崇的對象。白居易在《蜀路石婦》中刻畫了一位貞、孝兩全的下層婦女:「道旁一石婦,無記復無銘,傳是此鄉女,為婦孝且貞。十五嫁邑人,十六夫征行,夫行二十載,婦獨守孤煢。其夫有父母,老病不安寧,其婦執婦道,一一如禮經。晨昏問起居,恭順發心誠,葯餌自調節,膳羞必甘馨。夫行竟不歸,婦德轉光明,後人高其節,刻石像婦形。」從此詩看,婦女的「孝」是指對公婆的孝敬、柔順恭敬、晨昏定省、伺候贍養;「貞」則是指對丈夫的絕對忠誠,從一而終是「貞」的最高境界。蜀路石婦就是婚後第二年丈夫即離她而去,至其終而未歸,但她堅守其節,從一而終,孝順公婆。蜀路石婦集中了唐代下層婦女全部的優點,自然成為下層婦女的楷模。而不顧他人、光顧自己、好吃懶做、搬弄是非的女子則要受到抨擊。唐詩雲:「思量小家婦,貧奇惡形跡。酒肉獨自抽,糟糠遣他吃。生活九牛挽,唱叫百夫敵。自著紫臭翁,餘人赤羖。索得屈烏爵,家風不禁答」[10](卷三);「家中漸漸貧,良由慵懶婦,長頭愛床坐,飽吃沒娑肚。頻年勤生兒,不肯收傢具。飲酒五夫敵,不解縫衫褲。事當好衣裳,得便走出去。不要男為伴,心裡恆攀慕。東家能捏舌,西家好合斗」[10](卷二)。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一直強調娶婦重德不重貌,所謂「樂得淑女,不淫其色」[11](卷一)。受此思想影響,唐代百姓擇婦也是將貌放於德之後。對於德和貌的輕重,唐詩這樣說:「有兒欲娶婦,須擇大家兒。縱使無姿首,終成有禮儀。」[10](卷四)「艷女皆妒色,靜女獨檢蹤,任禮恥任妝,嫁德不嫁容。」[12](孟郊《靜女吟》)
唐代後期時,選婦重財的特點非常突出,此時出現了許多詠嘆貧女難嫁的詩句。白居易的《貧家女》雲:「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綉羅襦。……母兄未開口,已嫁不須臾。綠窗貧家女,寂寞二十餘。……幾回人慾聘,臨日又踟躕。」張碧的《貧女》也雲:「豈是昧容華,豈不知機織。自是生寒門,良媒不相識。」此外,秦韜玉的《貧女》、李山甫的《貧女》、邵謁的《寒女行》及於濆的《越溪女》,也都描繪了貧女難嫁的情況。如上幾位詠嘆貧女難嫁的詩人大都生活在德宗之後:白居易為貞元時進士,卒於大中年間;秦韜玉「中和二年,得准敕及第。僖宗幸蜀,以工部侍郎為田令孜神策判官」[12](卷六七○);李山甫則是「咸通中累舉不第」[12](卷六四三);張碧為「貞元時人」[12](卷四六九);於濆為「咸通進士」[12](卷一九九);邵謁生平不詳。由此推知,德宗以後,貧女難嫁已是相當突出的社會問題了。
除了詩歌,筆記小說對於唐後期的貧女難嫁也有反映。《北夢瑣言》就載有這樣一事:昭宗光化年間,文士劉道濟曾「止於天台山國清寺」,頻頻夢到一女子與其結為伉儷,最後才得知此女「有美才,貧而未聘,近中心疾,而生所遇,乃女之魂也」[13](卷七)。
唐後期出現的貧女難嫁,應是受了唐前期上層嫁女索財的影響。我們知道,在唐代以前,雖然百姓通婚中也有重財現象,但貧女難嫁與窮漢難娶同時存在,貧女難嫁並不較窮漢難娶更突出。漢代嫁女和擇婿就都看重錢財,「習俗婚嫁,既以財為重,故富室多不願以女嫁貧人,而常人亦不屑娶貧家女」[14](卷三);南北朝也是男婚女嫁都重財,周武帝為此還特別頒發過詔令:「所在軍民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財幣稽留。」[15](《武帝紀》上)到唐前期,受門閥制度消亡的影響,山東舊族高門嫁女開始索要陪門財。所謂「陪門財者,女家門望未高,而議姻之家非耦,令其納財以陪門望」[16](「唐高宗顯慶四年冬十月」胡注)。山東舊族高門恃其門第,在「新官之輩、豐財之家」[17](《嫁娶》)欲與其聯姻時,便多索錢財。對此,太宗曾於貞觀十六年(642年)明令「禁賣婚」[17](《嫁娶》);高宗顯慶四年(659年)再次申令:「自今已後,天下嫁女受財,三品已上之家,不得過絹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過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過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過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貲妝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門之財。」[17](《嫁娶》)中宗時,再一次「申明舊詔」[18](《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唐前期時,山東舊族高門的索財也影響到了一些官員,禮部尚書許敬宗就「以女嫁蠻酋馮盎子,多私所聘」[3](《許敬宗傳》)。到唐後期,上層中出現的嫁女重財風氣漸染民間,百姓娶婦也開始重財,貧女出嫁發生了困難。
唐後期出現的貧女難嫁,主要是受了山東舊族高門嫁女、娶婦索財的影響;反過來,貧女難嫁又成為山東舊族高門加速走向滅亡的催化劑。眾所周知,唐前期,山東舊族高門主要以索要陪門財來強調自己的身份,也就是以加重聘財的形式強調自己的與眾不同;而至唐後期,包括下層婦女出嫁都必須擁有豐厚的嫁妝,那麼山東舊族高門再以聘財形式突出自己身份的目的就很難實現了。這樣,唐後期時娶婦重財觀念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舊士族高門融入社會的步伐。
唐後期出現的貧女難嫁之風還對宋代產生了深遠影響,對此有學者總結道:「宋代厚嫁風氣非常嚴重、普遍,相比之下,嫁女費用要多於娶婦。」「由於宋代厚嫁成風,貧困家庭女子出嫁比之男子娶婦更加困難。」[19]宋代在更大范圍內出現了貧女難嫁。在宋代,即使是高官,也會因為資財有限而嫁女困難,「王公之女苟貧乏,有盛年而不能嫁者」[7](卷三)。
三、餘論
有學者曾經這樣說道:「談到某個群體的社會地位,或許應該考慮到其中蘊涵的兩層意義:一是他們在當時被承認的社會位置,二是他們對於社會歷史所起的實際作用。」[20]循著這樣一個思路,我們來看唐代百姓的社會地位。
在中國中世紀,婚姻是衡量一個階層社會地位最有效的坐標之一。從唐代百姓的通婚看,他們身處社會中間。在法律上,唐代百姓是良人,他們恪守著「良賤不婚」的原則,較少與工樂等賤民聯姻;同時,雖然他們身為良人,但與官員聯姻又非常困難,與官員聯姻的機會很少。在中國封建社會中,雖然歷代百姓的社會地位都不高,但與宋代相比,唐代百姓的地位更低,宋代富裕的百姓與官員聯姻的機會更多。
可以這樣認為,在唐代社會中,實際存在著三個主要階層,即賤民階層、百姓階層和官員階層。在通婚上,很明顯地表現出了三個階層的差別。三個階層基本都以階層內婚為主,良賤不婚是法律規定的,而官民不婚則是現實形成的。
唐代百姓的通婚也對社會產生了一定影響。首先,唐代後期的貧女難嫁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山東舊族高門的身份特徵,起到了加快舊士族消亡的作用;其次,貧女難嫁的觀念還對宋代產生了直接影響,貧女難嫁也成為宋代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陳寅恪先生曾經這樣說過:「唐代之史可分前後兩期,前期結束南北朝相承之舊局面,後期開啟趙宋以降之新局面,關於政治社會經濟者如此,關於文化學術者亦莫不如此。」[21](《論韓愈》)貧女難嫁的問題再次證明了陳寅恪所說。
雖然在通婚上,唐代百姓是受官員歧視的一個群體,但他們的通婚對當時和未來社會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他們的這種作用又使得他們不應受到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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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河北學刊》2001年第4期)
2漢唐節日飲食禮俗
漢代,但對元宵節的起源,自古以來就有幾種說法,其中一個主要的說法是,漢武帝時,採納方士謬忌的奏請,從正月十五開始,通宵達旦祭祀「太一」天神,從此形成了這天夜裡張燈結綵的習俗。東漢時,佛教傳入中國,佛教中聚集觀燈的習俗又與之結合起來。這樣,正月十五燈光輝煌的活動,既有祭太一神的舊俗,又有燃燈禮佛的虔誠,成了一個獨具風採的傳統節日。
漢唐時,元宵節並不是吃湯元,湯元始於宋代。魏晉南北朝時,人們在這一天主要是喝豆粥,《荊楚歲時記》說:「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門戶。」「正月半宜作白粥泛糕」。
唐代時,人們在晚上觀燈之時,喜食一種粉果和焦@②,焦@②是一種油炸的帶餡圓面點, 《太平廣記》卷234《尚食令》條記了一條尚食局造@②子手做焦@②子的故事,這位@②子手為了報馮給事的恩,想為馮家做一次@②子,馮給事問:「要何物?曰:要大台盤一隻、木楔子三五十枚,及油鐺炭火,好麻油一二斗,南棗面少許。」第二天,@②子手來了,「取油鐺爛面等調停,襪肚中取出銀盒一枚,銀篦子、銀笊籬各一。候油煎熟,於盒中取@②子餡,以手於爛面中團之。五指間各有面透出,以篦子刮卻,便置@②子於鐺中。候熟,以笊籬瀝出,以新汲水中良久,卻投油鐺中,三五沸取出。拋台盤上,旋轉不定,以太圓故也。其味甚美,不可名狀。」焦@②與湯圓的外形和內餡完全一樣,所以有人認為,焦@②實為炸元宵(註:參見王仁興《中國年節食俗》,北京旅遊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頁。),不過它是用面製作的。
上述漢唐時的元宵節食俗,主要為一些小點心之列,宋代以後,元宵節的飲食就日益豐富起來。
三、 寒食節飲食禮俗
寒食節在清明之前一二日,從先秦以迄隋唐,寒食節均為一個大節日。
寒食的形成有兩個源頭,周代仲春之末的禁火習俗是它的源頭之一,《周禮·秋官·司xuǎn@③氏》雲:「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鄭玄注雲:「為季春將出火也。」所謂季春出火,是與先秦時的星象迷信有關。古分周天恆星為二十八宿。東方青龍宮的角、亢二宿被稱作「龍星」,龍星在五行中居木之位,春季見於東方,將引起人間突發大火,因此,在龍星初見的時候要禁火。禁火的這一段時間不能舉炊,須得預先准備好食物,在禁火期間吃這種冷食物,也就很自然地被稱為「寒食」。
寒食節的另一個源頭,是春秋時晉國故地山西一帶祭奠介子推的習俗,在寒食節的形成及傳承過程中,後一源頭的影響越來越大。曹操《明罰令》和晉人陸huì@④《鄴中記》皆雲寒食斷火起因於祭介子推。祭介子推的禮儀,以晉國故地今山西一帶最為隆重。該地區人民在戰國至三國這一段時期內,寒食禁火時間竟長達一個月之久,「老小不堪,歲多死者」(註:《後漢書·周舉傳》。)。因此,曹操下令革除寒食禁火一月的舊俗,此後寒食三日才相沿成習。
漢唐時寒食節的傳統食品有以下幾種:
餳大麥粥,《荊楚歲時記》雲: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大麥粥。」從其製法來看,並非只是將大麥熬粥加糖,而是先將大麥熬成麥漿,煮熟,再將搗碎的杏仁拌入,冷凝後切成塊狀,食時澆上糖稀,正如《玉燭寶典》雲:「今人寒食悉為大麥粥,研杏仁為酪,引餳以沃之。」後世又將此食品稱為麥糕,其中的原料大麥也可以粳米代替。
此外,還有一種名叫干粥的食品,亦稱作糗,即炒熟的麥、粟、米粉。食用時,加水調成糊狀,也可直接食用。
但是,這些製作簡單的寒食節令食品並不合吃慣了珍餚的貴族口味,於是,一種耐貯存,適於冷食,又酥香脆美的「寒具」便在魏晉時出現了,成為上層社會寒食節的節日美食。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對其製法作了介紹,其中說:「環餅一名『寒具』……以蜜調水溲(和)面」,然後油炸,是極為酥脆精美的食品。《齊民要術》稱它「入口即碎,脆如凌雪」。所以有人將它取名為「饊子」,宋人庄季裕在《雞肋編》雲:「饊子,又名環餅,即古之寒具。」唐人製作寒具時還喜歡粘上一些黑芝麻,使之更香,並取名為「巨勝奴」,「巨勝」即黑芝麻。
漢唐時期寒食節的節令食品還有煮雞蛋、鹽醋拌生菜之類。如唐代寒食節吃煮雞蛋就是必不可少的主食之一,更有好事者,在雞蛋上雕刻各種花紋圖案,並染上色彩,增加雞蛋的外觀美感,久之,形成了一種傳統習俗,這就是唐人所說的鏤雞子,然後,人們又把鏤刻成形的雞蛋拿出來相互比試,即斗雞卵之俗,意在體現食品雕刻的技能。
唐代以後,寒食的地位日趨式微,寒食節禁火風俗也逐漸消失。但是與這個節日有關的節令食品,卻仍為人們喜食,如饊子,千百年來,傳承不絕,並發展為款式繁多、風味各殊的特點。
四、 端午節飲食禮俗
農歷五月五日端午節是中國傳統節日中僅次於元旦的第二大節日。早在先秦時,人們就普遍認為五月是個惡月,重五之日更是惡日,如《風俗通義》佚文雲:「俗說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註:吳樹平:《風俗通義校釋·佚文二十》,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又雲:「五月蓋屋,令人頭禿」(註:引自《史記·孟嘗君列傳》司馬貞《索隱》。)。所以後世端午節要進行一系列的辟邪、祛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