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深圳前海召開
㈠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是什麼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央行一般指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數字貨幣通常指一種虛擬的貨幣,它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比如平時知道的比特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不過比特幣沒有特定的發行機構,而且在總數量上有一定的限制。
比特幣在2008年由中本聰提出,具有的特徵有去中心化、全世界流通、專屬所有權、低交易費用、無隱藏成本、跨平台挖掘等。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㈡ 央行推行數字化貨幣嗎
目前,全球各國央行和金融機構都在進行貨幣數字化以及相關技術的研究。在12月20日深圳市政府主辦的「中國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峰會」上,平安集團、微眾銀行、大成基金等40餘家單位宣布將共同發起籌建中國深圳FinTech數字貨幣聯盟,配合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研究制定數字貨幣行業標准和相關體制機制。
每經記者 肖樂 每經實習編輯 李晃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全球支付方式的深刻變化,更高運行效率、更強經濟適應性的數字貨幣,正在成為未來貨幣發展的新趨勢。
在這一趨勢下,全球各國央行和金融機構都在進行貨幣數字化以及相關技術的研究。在12月20日深圳市政府主辦的「中國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峰會」上,平安集團、微眾銀行、大成基金等40餘家單位宣布將共同發起籌建中國深圳FinTech數字貨幣聯盟,配合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研究制定數字貨幣行業標准和相關體制機制。
貨幣數字化是大勢所趨
在KPMG發布的一項全球科技創新調查中,數字貨幣與3D列印、物聯網、生物科技等被並列為未來三年裡最有前景的技術。目前,全球已有多個國家在推進貨幣數字化的研究。
今年初,英國央行公布的一份最新研究報告稱,數字貨幣以及移動技術的結合可能會徹底改變英國人民的購物習慣,英國央行正考慮利用這種技術來發布官方數字貨幣。而瑞典央行正在考慮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ekrona(電子克朗),以應對該國現金使用量大幅下降的趨勢。
2014年,我國央行成立了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專門研究小組,以論證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今年初,央行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戰略目標。11月,央行官網發布的直屬單位印製科學研究所2017年度人員招聘計劃顯示,擬招聘6名具有碩士或博士學歷的專業人士進行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不過推出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暫無明確時間表。
第三方支付機構可能消失
在12月20日舉辦的首屆「中國深圳Fintech(金融科技)峰會」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深圳市政府的指導下,平安集團、招商銀行、微眾銀行、大成基金等40餘家單位將共同發起籌建中國深圳FinTech數字貨幣聯盟以及FinTech研究院。
據大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姚余棟介紹,聯盟將配合央行等金融監管部門,研究制定數字貨幣行業標准和機制體制。研究院則將全面開展FinTech基礎設施和創新業務的研究,探索推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應用。
作為聯盟發起單位之一,火幣創始人兼董事長李林指出,談到數字貨幣,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法幣的數字化與數字貨幣存在本質區別,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質是一種標准化的數字資產。但是因為法幣數字化可能會選擇利用加密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作為其中一種核心實施技術,所以兩者之間又有著緊密的聯系。
李林表示,區塊鏈在不可重復交易、不可偽造、不可篡改等安全屬性上具有非常突出的技術優勢。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具有去中介化、開放性、公開透明、可追溯等特性,而這些特性也將對未來主權數字貨幣的流通產生深遠影響。
「在全球加密數字貨幣運營流通體系裡,有一個統一開放的協議,不同機構之間遵循標准協議,為貨幣賬戶的跨平台流轉提供了基礎。無需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服務,來對接不同銀行。」李林舉例說道。在他看來,未來主權數字貨幣如果使用統一開放的區塊鏈協議或者其他協議,單純提供跨銀行協議的技術服務第三方支付公司將會消失。
李林同時指出,去中心化結構下的加密數字貨幣結構體系,給政府監管帶來非常大的問題,因此在主權數字貨幣體系裡會有一些改變,例如匿名是可控的匿名,而不像比特幣網路中的完全匿名。
㈢ 數字人民幣的發展和影響會如何
中國銀行前副行長王永利發文稱:DCEP並不會像比特幣一樣完全是無需許可的無國界的區塊鏈運行體系,不可能很快成為跨境國際支付清算體系。而通過DCEP最終實現無幣化,也是一個過程,現在只是部分替代。
支付清算體系和全國無幣化,都需要一個過程的時間。但是只要DCEP落地後,馬上就能和紙幣一樣具有同等效力的支付功能,這也是DCEP最基本的功能。而DCEP的不可匿名性成為很多人的隱憂,高度的去現金化,讓很多人感覺每一筆貨幣收付都會有清算機構的記錄可查,個人隱私受到很大影響,容易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覺得使用DCEP就是開放自己的隱私。
基於此,央行在DCEP設計上,採取有限匿名的原則,有限匿名是央行對強化貨幣監管與保護個人隱私的平衡舉措。可能的做法是:數字貨幣收付信息在運營機構是非常有限的,主要涉及錢包戶名和收付金額,但在央行是完整的、真實的。也就是說,DCEP所有人在央行的賬戶才是「真實賬戶」,只要央行才能索取賬戶所有人完整的實名信息和交易信息,並用於反洗錢等貨幣監管等方面的工作,在運營機構的銀行看不見的這些用戶的詳細信息。
其實,說到底,如果我們使用DCEP,交易或支付路徑是可追蹤的。但是其實我們在支付寶或者用微信支付時也存在這個問題,並沒有讓我們產生很大的顧慮,反而每到年終很多人主動曬出支付寶給自己總結的購物清單。央行發行DCEP除了和支付寶微信支付一樣能看見我們使用DCEP的交易信息外,更重要的是為了方便管理,比如在征稅和反腐上,DCEP就能比人民幣有更強的監管作用。
1、DCEP可以掌握各種資金流向,方便征稅
比如你去一個飯店吃飯,付的是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商家也沒有給你發票,對於商家來說,這筆收入就很難追蹤到,因此可以逃稅。但是用了DCEP以後,商家營業期間的每一筆收入從哪兒轉來的,轉了多少錢都清晰可查。雖然一些小的商家也有可能以私人帳號的DCEP收款以便逃稅,但總體來講,偷漏稅的空間比以前小了很多。
你如果除了一個主業以外,同時在網上打著零工,兼著好幾份職業,按現在的情況,主業的收入會征稅,但其他打零工的收入可能監測不到,因此一般不需要納稅,但是使用了DCEP以後,你的零工收入轉到你的DCEP錢包,這些收入就可以被監控到,會和你的主業收入一樣需要合並納稅。
2、DCEP的有限匿名性,可起到反腐作用
一般來說,除了用實物外,行賄大都是用紙鈔,貪官不可能把大量的錢存在銀行卡里,都是以現金進行保存。電影里看到很多貪官為了不讓人知道,把收受賄賂的錢放在床底下,地窖里,或磚牆裡面。
香港是洗錢聖地,有大量的黑市交易,通過香港中轉把錢轉到美國、歐洲或其他國家,然後收取一筆手續費,洗錢使用的都是現金。如果有了DCEP以後,國家會慢慢減少紙幣印鈔量,直到紙幣消滅。當現金越來越少或消失後,最後只能以DCEP來接受賄賂,由於這些資金往來的信息數據都在央行,只要央行查詢就能還原資金的往來。對於犯罪分子,有很大的震懾作用。
如果腐敗能大幅減少,就能還給大家一個更公平,更和諧的生存環境。關於DCEP的反貪腐作用,民眾是鼓掌歡迎的。
3、DCEP來了,哪些崗位會消失,又有哪些新的崗位機會呢?
對於DCEP的到來,對傳統銀行業某些崗位會有一些影響,但同時也會造出一些新的機會。
傳統的發幣方式是通過銀行發行,央行印鈔後,通過物流運輸到各大銀行,從總行再推到各分支銀行,銀行通過ATM機,取現,企業借貸等方式進行貨幣的傳遞和流通,整個過程時間比較長,效率比較慢。在過程中印鈔需要成本,武警運鈔車要成本,ATM機要成本,銀行的櫃台人員,銀行的安保人員要成本。
技術升級後的DCEP發錢可以跳過銀行,只要有和身份證綁定的DCEP帳號,超發之後,可以直接把錢打到各個賬號里。現在還會去銀行排號取現的大部分老頭老太太,很多人已經通過支付寶或微信支付早就實現了無紙幣支付。有了DCEP後,老頭老太太只需要裝個錢包,也不用去銀行取錢了。比如,某個城市給退休人員發放交通補助,就可以直接往每個人DCEP錢包里打50元,這個錢不需要去銀行提取,已經在自己的DCEP錢包里,乘坐交通工具時可以直接支付。
在技術升級下,印鈔需求會減少,銀行的櫃員和安保人員需求會變少,這類人就會面臨失業風險。20年前,銀行在別人眼裡還是金飯碗,在收入上班族人群中,居金字塔的頂部階層,20年前不會想到20年後,這群人也有失業的風險。
有些舊有的崗位減少了,為了應對新技術的支付方式,自然也會滋生出新的崗位需求,比如未來銀行或互聯網公司會有新的崗位專門對接DCEP,各種API,介面,維護後台系統都要大量專業人員,這類IT人員的需求會提升。
盡管多國已開啟數字貨幣布局,部分國家已發行數字貨幣,但數字貨幣的發行效果欠佳。隨著數字化成為貨幣流通與支付領域的一種趨勢,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的 探索 正如火如荼。各國/地區央行紛紛開啟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討論、研發或實證實驗,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也已取得階段性進展。
數字人民幣行業相關上市公司: 廣電運通、長亮 科技 、拉卡拉、數字認證等
本文核心數據: 研究、試驗、試點數字人民幣的央行占據全球央行數量的比例
1、各國央行積極部署數字貨幣項目
隨著數字化成為貨幣流通與支付領域的一種趨勢,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的 探索 正如火如荼。
國際清算銀行在2021年初對中央銀行的一項調查發現,有86%的央行正在積極研究 CBDC的潛力,60%的央行正在試驗這項技術,14%的央行正在部署相關試點項目。
2、各國/地區積極布局央行數字貨幣
從數字貨幣布局來看,近年來,各國/地區央行也紛紛開啟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討論、研發或實證實驗,但大部分國家尚未發行數字貨幣。各國發行或計劃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具備不同特徵,差異性來源於應用領域、所採用的技術等。
3、少數國家嘗試過發行數字貨幣
目前,非洲、拉丁美洲等少數國家嘗試過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如烏拉圭發行了數字化比索e-Peso,該國發行數字貨幣的原因為降低美元替代本幣的程度,但試點期結束後發現,e-Peso發行對消除美元化幫助很小。
4、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取得階段性進展
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已取得階段性進展。2014年,我國開始籌備數字人民幣,2019年加速推進數字人民幣布局,2020年,央行數研所官宣首批試點「四地一場景」,包括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加上冬奧會場景,目前試點均已經落地。
2021年,第二批數字人民幣面向公眾的試點包括上海、海南、長沙、青島、大連、西安六地,「穩妥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十大重點工作之一。
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場景和形式逐步擴大,支付模式也在不斷更新。數字貨幣在用戶端後續可提供貸款、理財、保險等線上金融產品;企業端可提供數字營銷、供應鏈管理等增值服務。
—— 更多本行業研究分析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 《中國智慧銀行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為積極主動應對虛擬數字貨幣對現有貨幣和金融體系影響,我國央行在2014年已經就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2015年,央行對數字人民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對經濟金融體系的影響、法定數字貨幣與私人發行數字貨幣的關系以及國際上數字貨幣的發行經驗等進行了深入研究,並形成系列研究報告。2016年1月,央行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對發行數字貨幣的總體框架、法定加密貨幣等問題進行探討,提出將早日推出數字人民幣。2019年8月以來,人民銀行通過權威渠道對外公布了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研究和發行准備情況。
近年來,我國的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移動終端設備普及率提升,第三方支付位於世界前列,這為我國發展數字貨幣奠定了良好的網路環境。
一、什麼是數字化人民幣。
顧名思義數字化人民幣就是以數字化形態存在的人民幣,與現鈔人民幣具有相同功能和屬性。只不過比現鈔人民幣更便於攜帶、保管,也更方便支付。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專家用簡單的話來解釋,就是把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看作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就是把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替代,假設現在流通的貨幣有100元,央行數字貨幣就是等價替換掉這100元。
二:中國發行數字人民幣有很多意義
1.中國人民銀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無疑是一場貨幣體系的重大變革。在金融 科技 大數據時代,對主權國家來講,最好的踐行貨幣國家發行權的辦法是由政府和中央銀行發行管控范圍的主權數字貨幣。我國央行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
2.隨著互聯網 科技 和大數據的發展,全球涌現了不少所謂的「數字貨幣」。如今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眾多的非主權「數字貨幣」即此也將相形見絀。比特幣誕生十年來,一直被定義為「衍生產品」,受各國監管尺度不同、勒索軟體贖金、跨境洗錢及投機逐利炒作等影響因素,上漲一度超2萬美元一枚。然而,其投機性受到監管趨緊和技術問題等影響,導致價格大起大落。
3.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在這個過程中,央行將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不一定依賴區塊鏈,將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
4.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與電子支付有很大的區別。以往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㈣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㈤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央行直接發行或授權商業機構發行的數字化貨幣,是一種電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機構的現金替代品或補充品。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過現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的可能性和實現央行對特殊群體的直接援助。
拓展資料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
㈥ 區塊鏈數字貨幣系統是什麼
系統就是區塊鏈技術系統。
最核心的解析:
一.透明性,二.開放性,三.信息不可篡改,四.去中心化,
五、詳細的解析。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所謂共識機制是區塊鏈系統中實現不同節點之間建立信任、獲取權益的數學演算法。
1、狹義來講,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 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2、廣義來講,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方式。
㈦ 數字貨幣時代正在到來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在擴大官方數字貨幣的試點,這或許意味著我國官方數字貨幣即將發布。紙幣代替金屬貨幣成為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的工具,是經濟 社會 的一大進步。數字貨幣逐漸取代紙幣,或許又會成為一個新的跨越。
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到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由央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
4個月前,央行數字貨幣開始在深圳、成都、蘇州、雄安開啟內部測試,並在餐飲、 娛樂 、零售型商戶試點;本次數字貨幣試點由點擴散到面,四個試點城市拓展到對應的四個區域,對應關系為:京津冀(雄安)、長三角(蘇州)、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西部(成都)。
央行數字貨幣自2019年8月首次公開以來,一直高速推進,進展頻頻超市場預期,試點區域和應用場景持續拓展。2020年7月,滴滴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達成戰略協議,同月,美團點評、嗶哩嗶哩(B站)與多家參與數字貨幣項目的銀行展開合作,數字貨幣試點應用開始拓展到互聯網領域。
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叫作DC/EP(Digital Currency and Electronic Payment),翻譯成字面意思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官方定義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在過去的六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之後,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會議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數字貨幣作為數字經濟基礎設施的意義已經越來越被政府認知。
從商務部推廣試點的行動來看,人民幣法定數字貨幣DC/EP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當前仍處於內測階段。從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及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發布的數字貨幣專利、央行及官員文獻和公開講話中,可大致推測出數字貨幣可能的運行模式。
DC/EP或採用 「一幣兩庫三中心」 架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原所長姚前在其著作《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實驗研究》中對這一架構有所描述。
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中同時設立 「數字貨幣發行庫」和「數字貨幣商業銀行庫」 ,兩者分別為央行和商業銀行存儲數字貨幣的資料庫。此外數字貨幣架構中還包含了央行的 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認證中心主要功能是對用戶身份進行認證管理和證書頒發;登記中心負責數字貨幣的全流程(發行、轉移、回籠等)登記工作。
除技術細節上的不同外,DC/EP發行與紙幣發行基本相同。與傳統紙幣一樣,數字貨幣發行和流通將以主權部門信用為背書,發行過程實現與人民紙幣1:1等值交換,現階段側重對M0(流通中現金,即企業、居民持有現金)的替代。DC/EP的發行和流通依然維持原有雙層運營機制,即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經由商業銀行流通至私人部門。
數字貨幣發行時,商業銀行首先根據需求向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發出申請,在央行會計核算系統抵扣相同額度的准備金存款後,央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分別生成和接收對應額度DC/EP,最終表現為央行負債端儲備貨幣DC/EP的發行,商業銀行資產端庫存DC/EP的增加。
此外為減少發行DC/EP對商業銀行間流動性的干擾,理論上也可採用回籠銀行庫存現金方式發行等額DC/EP,實現數字貨幣對現金的替代,會計核算上分別表現為央行負債端紙幣現金發行的減少和DC/EP發行的增加,商業銀行資產端庫存紙幣現金的減少和DC/EP的增加。
私人部門將手中持有的現金或銀行存款轉換為DC/EP後,數字貨幣正式進入流通中;居民將持有紙幣轉為數字貨幣後,商行庫存紙幣增加,庫存DC/EP減少,數字貨幣實現從商業銀行的銀行庫向居民數字貨幣錢包轉移。銀行存款轉為DC/EP時,商行私人部門存款和庫存DC/EP均減少,數字貨幣實現轉移。這一過程的完成標志著DC/EP正式進入流通渠道。
私人部門間使用DC/EP進行點對點交易和支付時,僅涉及私人部門間資產負債表的變化,作為錢包運營商的金融機構通過互聯互通設備實現DC/EP的轉移,央行登記中心進行相應的權屬變更。至此DC/EP替代現金,實現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四大基本職能。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發行流通環節,數字貨幣DC/EP的資金流轉均需經過央行登記中心確認和變更信息。
從技術細節來看,央行數字貨幣DC/EP具有紙幣不具備的一些優勢,比如溯源性、便於保存、離線支付等。
首先,從目前可獲得的信息來看,數字貨幣交易具備一定的溯源性。 DC/EP表現為加密的字元串,攜帶了持有者的個人身份認證信息。在每個交易環節均需要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確認的情況下,理論上DC/EP從創設到回籠所經歷的每個節點都會被記錄。以上信息經過加密後對非授權機構匿名,可以充分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因此DC/EP能夠實現「有限匿名」,即對 社會 公眾匿名,對經過授權的執法機關和央行顯名。這是紙幣所不具備的重要特點,紙幣交易具有完全的匿名性,一旦發行,央行難以追蹤紙幣資金流向路徑。
其次,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幾乎沒有運輸、保管成本,但對技術、算力提出要求。 紙幣發行時有運輸成本,基本由央行承擔,流通時有保管成本,部分破損紙幣僅能折價兌換或不予兌換,該部分成本和風險均由持有人承擔。但數字貨幣形態下DC/EP不存在因載體破損而價值毀損的風險,主要成本集中在前期數字貨幣系統的搭建和系統的運維,和現金發行流通相比成本較低,而且具有一定的規模效應,這部分成本主要由央行與商行承擔。
再次,從支付方式上來看,DC/EP支持雙離線支付,無需聯網,無需無線信號即可實現資金轉移。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專利「使用數字貨幣晶元卡進行離線支付的方法及系統」顯示,DC/EP的終端設備在未與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建立網路連接的情況下,也可接收交易金額;用戶終端設備可通過近距離無線連接方式從受理終端設備獲取交易金額,並將交易信息發送至受理終端設備。
最後,作為法定數字貨幣,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這意味著在設備允許的情況下,收款方不得拒絕DC/EP形式的支付,這是第三方支付所不具備的優勢。 相信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都遇到過,部分商家或者場景只支持一種或者幾種支付方式。DC/EP則不存在這種困擾,作為法定貨幣,只要商傢具備接收條件,就必須接受。從這種意義上來說,DC/EP要優於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
另外,從更為宏觀的角度來看,央行數字貨幣在促進國內數字經濟發展,為經濟運行降本增效,以及重塑國際結算體系,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方面也會有所幫助。
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普及也有一些阻礙。理論上DC/EP的每一次交易都會被記錄,雖然僅獲得授權的執法機關和央行可以看到,但這仍可能會讓一些人有隱私方面的擔憂,從而更傾向於使用完全匿名的現金。此外,盡管數字貨幣系統被黑客攻破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依然存在可能,如何保障數字貨幣的安全,並讓民眾接受,也是一項挑戰。
㈧ 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DANGX加速啟動跟進機遇
隨著互聯網科技和大數據的發展,全球涌現了不少所謂的「數字貨幣」。而近日央行支持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代表研究多年的央行數字貨幣已經呼之欲出。
截至目前,全球還沒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權「數字貨幣」。正因如此,受比特幣示範效應影響,眾多類比特幣們應運而生,時下非主權的所謂「數字貨幣」全球總計超百種之多,一定程度干擾了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在巨大的「鑄幣稅」誘惑下,更多企業和個人躍躍欲試。甚至美國著名上市公司臉書也發布數字貨幣Libra項目,這更引發了許多全球區塊鏈概念企業的奮起直追。
央行推數字貨幣具有突破性意義
8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
其中第五條當中提到了一句,「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
這一句對於區塊鏈、數字貨幣行業從業者和參與者來說,是值得關注的,因為跟其他領域相比,數字貨幣這個領域過於敏感和充滿未知,中央的認同就顯得尤為重要,況且這一句在第五條當中,是完整的、獨立的一句,跟前面的一句和後面的一句,是用句號隔開,這說明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大的分類。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回顧比特幣的創世現身,帶著對抗舊有貨幣體制的美好願景,以太坊更是繼比特幣之後,從設計上技術上提升了比特幣擴展性不足的情況。正是這兩款數字通證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整個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步伐。
而如今,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它不是僅僅是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無疑是一場貨幣體系的重大變革。
作為新一代數字通證,以供應鏈物流區塊鏈為依託,廣泛運用於廣大物流實體企業的——DANGX,其出現便是為了解決生態社群創造者價值分配不均的問題。今年也將帶著全新的共振應用,打造共治生態,回歸真正價值投資。
眾所周知,任何一個區塊鏈項目都需要眾多社群來建立聯系,凝聚共識。基於社群連接的本質,無論是組建者,還是運營者,以及加入社群的用戶初衷就是為了得到所期待的利益。
比特幣成功的原因在於有著共同認知,共同目標,共同願景。而DANGX也立志建立一個共享共治的生態良性生態環境。
DANGX上線的全新礦池共振應用。即通過具有更高頻率和更高共識的數字通證來實現利益關聯。在不斷的高頻率振動下,實現通證價值的持續升高,收獲廣泛共識,為所有參與者帶來穩定收益。實現把自主權真正給到社群用戶,形成真正去中心化的共治生態,收獲共治收益。
因此DANGX所構建的生態社群中,對於DANGX通證的價值認可便是維系所有用戶的核心。在運營團隊重新分配了的通證所屬權後,應用全新的礦池共振效應,越來越多的用戶可以自主參與到項目中來,形成共享共治的生態,擁有投票、選舉等多種權利。
此外,社群成員可以通過設置相應的激勵機制進行分布式合作,或者說社群成員可以為一些區塊鏈項目提供自己的知識和經驗而獲取相應的報酬,這種細微的改變就是讓原本的消費者變成了生產者和擁有者。同時按持有比例同享為之付出時間、精力、金錢的生態未來升值空間所帶來的巨大紅利。
央行的舉措無疑再次證明加密貨幣的趨勢已經無法阻擋,一旦央行的數字貨幣推開使用,真正的去中心化加密數字貨幣將沒有理由再受到如今的種種限制,加密貨幣將更加多彩紛呈,更廣大的用戶將進入這個領域,加密貨幣的落地和應用將加速到來……
DANGX在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化和信息化革命中已做好迎接下一波紅利的准備。
㈨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
加密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央行在2013年年底釋出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活力幣這些都是數字貨幣,在國內都是合法存在的。
mgc數字貨幣官方論壇mgc是合法的嗎
MGC算不上是合法的,模式就存在非常大的問題,這類跑路的幣種多如牛毛。數字貨幣在國內處於一個灰色地帶,相關的法律監管是欠缺的,不完善的。國內對數字貨幣的唯一官方定義是央行對比特幣的定義,把比特幣定義為成了一種特殊的網際網路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在國內只要不利用數字貨幣做違法的事情就是合法的,比特幣、瑞泰幣、微盟幣、萊特幣、狗狗幣這些誒正常的數字貨幣也是經常被不發份子利用的。
央行數字貨幣怎麼加入
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執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
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的優勢在於,不僅能節省發行、流通帶來的成本,還能提高交易或投資的效率,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保證了金融政策的連貫性和貨幣政策的完整性,對貨幣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雖然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式目前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紙幣已被一些專業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貨幣」,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由於中國人口太多、體量太大,發行數字貨幣的時間表依然沒有確定。
但是,國內的普銀集團卻率先推出了茶本位數字貨幣普銀。
央行數字貨幣何時推出
具體時間沒有確定,但3年前就已經開始關注。
人民銀行在3年多以前就開始組織了數字貨幣的研討會,隨後成立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最近的動作是和業界共同組織分散式研發,與市場合作共同研發。
央行用的研發的名字是DCEP,實際是電子支付,支付的東西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數字貨幣也有貨幣屬性。研究數字貨幣不是說讓貨幣實現某種技術方案的應用,本質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時也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
以比特幣、維基鏈、以太坊的數字貨幣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區塊鏈尤其受追捧。
央行數字貨幣怎樣購買
還沒有研發出來呢,所以,現在買不到
DGC數字虛擬幣是不是合法的
任何新型專案都是走在法律前沿,DGC是網際網路專案,我國是網際網路公約國,只要不參與黃,毒,賭,不危害人民利益,國家是不限制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DGC不屬於任何國家,它產生於網際網路。
央行數字貨幣ppp全民合夥人
央行沒有推出數字貨幣,跟談不上PPP全民合夥人模式。這很明顯是在進行虛假宣傳,是一個傳銷騙局,這個專案和之前的MMM互助金融社群差不多。
建議原理這個專案,也可以去報警。如果不懂數字貨幣最好不要去玩,如果對數字貨幣感興趣可以去關注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主流的數字貨幣。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叫什麼
3月9日訊息 在今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 回答「中國央行如何對待中國數字貨幣的發展」問題時表示,中國應當慎重發展數字貨幣,研發數字貨幣要經過充分測試,區域性測試,可靠後再進行推廣。他還表明,我國目前不接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零售支付工具,也不認可相關服務。
如何購買央行發行數字貨幣
央行官網發文稱,當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在北京召開,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戰略目標,做好關鍵技術攻關,研究數字貨幣的多場景應用,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