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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數字貨幣體系

發布時間: 2023-01-26 03:04:18

1.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2. 能談談央行數字貨幣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嗎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是國家金融體系的一場革命,意義重大。對國外建立獨特而領先的國際金融系統,增強人民幣對世界各國的使用率。對國家的統計,資金流向,透明准確,也是防偷稅漏稅,反腐的一大利器,也是對當今 社會 金融體系亂象的一次整頓。什麼寶支付都得靠邊。一旦實施成功,每年可減少幾萬億損失,利國利民。民富國強指日可待。

我認為央行數字貨幣除了取代紙幣並清理出市場穢幣(不義之財)外沒有國際化的可能。

1.短期,央行數字貨幣無非是在零售支付上提供了人民幣的新手段,對於金融體系暫時影響不大。

2.中長期,將使金融體系發生巨大的變化。例如對於某些領域、某些企業可以進行定向精準的扶持,央行可以直接通過財政部跳過商業銀行直接進行。而數字貨幣錢包普及以後,在某種意義上日常生活不再需要銀行賬戶,對於銀行體系將構成巨大的挑戰。

3.在跨國金融體繫上,央行數字貨幣更將帶來巨大的改變。他可以繞過SwIft。不再使用美元作為貿易中介貨幣,大幅降低貿易的中介成本,逐步建立基於人民幣的中國自己的國際貿易循環。央行數字貨幣將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最重要武器。

有人說主要是(國際)結算體系方面的。

央行數字對金融貨幣來說是一場顛覆性的革命。

數字貨幣中老年人不會使用手機怎麼辦?

究竟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

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有人可能會說:央行數字貨和支付寶、微信支付差不多吧?

其實差別可大了!

你可以想像這樣的場景: 只要我們手機上都有DCEP錢包,那連網路都不需要,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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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紙鈔就能理解了。你用紙鈔進行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賬戶的。但是我現在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支付的時候,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的,要綁定一張銀行卡。

然而使用的這個幣錢包,也不需要實名認證,也不是非得要綁定手機號等個人信息。

這就意味著, DCEP能像紙鈔一樣流通。也就是說,你可以把它簡單地理解成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將具有真正的貨幣特徵!

要知道,即便是是Facebook推出的加密貨幣Libra也無法做到這一點!

另外請記住這一點: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0,其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

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互聯網支付,走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屬於M1和M2級別的數字化,不具有M0級別法律效力,更不可能取代M0。

M0:一般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

M1 :一般包括 M0 + 各單位的活期存款,

M2:包括 M1 + 居民儲蓄存款 + 單位定期存款 + 單位其他存款 + 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

據預測,接下來兩到三年時間會有30%至50%的M0被央行數字貨幣替代,基本實現央行數字貨幣全國范圍推廣,平常的現金使用大部分會被替代!

其實,這次疫情也加速推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進度!

要知道當前經濟活動大范圍停擺,這意味著各國政府將難以讓資金直接流向陷向困境的企業和工人。

雖然各國都在不斷的印錢發錢,但是許多資金都堵塞在銀行,貸款需求較低,阻止了這些資金流入最需要的家庭和企業,最終只是推高了富人持有的資產價格,導致增長放緩、加劇不平等。

如今若要有效刺激經濟、幫助受困群體,只有通過數字化,才能將錢真正的發給那些需要的企業和家庭以及個人!

可以說,在數字化貨幣時代,我們每個的收入/財富都會被精準定向,傳統的貧富分化問題,收入分配不平等問題等等,都將被解決!

屆時,天下的每一分財富,都將暴露在眾目睽睽眼裡!

這個問題,我還來談談自己觀點吧!央行數字貨幣推出,是 歷史 潮流必然的結果,特別是現在這樣疫情環境之下,為了減少貨幣病毒感染傳播,發行數字貨幣正是最好的時期,也是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寶,強有力的補充!能不能發展到國際交易,為 時尚 早,去美元化,支持人民幣國化,本人認為,目前為止很難,小額數字貨幣可以國內支付,但在國際的大額支付,就不是這好操作了,畢竟目前大宗商品,都是以美元為住的,想藉助數字貨幣去美元化,還是不夠,還需要時間去完善,數字貨幣使用范圍及系統,再數字貨幣推出,就是去美元走出了一步!

央行的數字貨幣會改變目前的整個支付系統生態,DCEP的功能和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它是數字的,紙鈔是實體防偽。用紙鈔支付的時候,我遞給老闆10塊錢,老闆給我一個蔥油餅,這個過程非常原始且直接,因為我不需要開通賬戶。哪怕那10塊錢是我剛從馬路邊撿的,也馬上能用,不用存入銀行賬戶。

微信支付就不是這樣。開通微信支付的前提條件,是你需要一個銀行賬戶。雖然微信支付有個余額,但還是先綁定了銀行卡做了實名認證才能用。數字貨幣可以匿名無需聯網更方便,可以接入目前的支付系統也可自成一體。新事物的出現會帶來很多機會,大家一起努力吧!

4.14號的時候,網上突然出現了關於央行數字貨幣DCEP在農業銀行內測的APP圖片,引起了人們熱切的討論。

一、DCEP是什麼?

「DC」是「Digital Currency」,也就是「數字貨幣」的英文縮寫;「EP」是 「Electronic Payment」,也就是「電子支付」的英文縮寫。從字面意義上來看,數字貨幣DCEP表現的是貨幣的數字化和電子支付。

簡而言之,DCEP是數字化的RMB,它改變的是數字形態、發放方式和支付結算方式。

從2013年開始,世界上的很多國家就已經開始關注數字貨幣。在2014的時候,我們國家開始組建數字貨幣研究團隊,在2016年1月宣布「爭取早日推出央行主導的的數字貨幣」,在2019年年底,國務院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並准備開始測試工作。等到今年4月份,數字貨幣DCEP正式開始測試。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跟我們日常所接觸到的加密貨幣(比特幣以太坊)是不一樣的。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發行,具備發行權,擁有國家信用背書。

數字貨幣在交易的時候,可以直接點對點交易,不需要第三方,從而節約了大量的 社會 運行成本。而且,因為數字貨幣依靠的是區塊鏈技術,而區塊鏈又是一個分布式的資料庫,會在資料庫中記錄下所有的交易,從而杜絕了不正當的交易行為(洗黑錢)。另一方面,銀行也可以很輕松的看到每一枚數字貨幣的流通,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管。

在每次央行發出數字貨幣消息的時候,總是有人利用區塊鏈技術跟風炒作。說著什麼「國家都在提倡區塊鏈技術,再不跟上時代就晚了」之類的話術,這些人純粹是打著區塊鏈的旗號進行資金盤 游戲 ,說白了就是為了騙錢。

很多的區塊鏈項目,都是利用區塊鏈的概念來割韭菜,背後根本沒有實際的落地應用。尤其是在上一年「學習區塊鏈技術」的新聞出來之後,各類空氣幣重出江湖。希望各位投資者一定要警惕,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DCEP跟那些空氣幣沒有半毛錢關系。

如果你現在已經在接觸空氣幣,趕快退出來,及時止損。如果你想要接觸數字貨幣市場,之前我在學習的時候有收集一些資料,可以分享給你,最起碼咱們了解之後,懂得一點知識,減少被割的風險。

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DCEP將對 社會 產生什麼影響?亦或者數字貨幣DCEP對於我們生活有什麼影響?

1.影響全球貨幣體系

貨幣體系是政府給國家經濟運轉提供貨幣的一套機制,包括鑄造貨幣的工廠、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

我們的紙幣在發行、印刷、儲存等環節中的成本很高,而且流通范圍比較多,不易攜帶。數字貨幣DCEP可以降低製作成本,還可以對貨幣製造、記賬、流動等數據進行實時採集,有利於貨幣的流通和投放。

數字貨幣的推行是貨幣體系中的一個改革,現在的主權貨幣是美元。數字貨幣的主權地位是由使用范圍、用戶和資產來決定,當世界上出現多個數字貨幣系統,這個時候就不再有明確的國家標簽,而是需要自身的商業信用和數字信用來確定主權地位,甚至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法幣會成為數字貨幣的瞄定對象,美元的主權地位也將會受到威脅,美聯儲也不會隨意放水。

從另一方面來說,數字貨幣的推行可以覆蓋各個角落的金融基礎設施,從支付入手,再到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最後進入大眾的經濟生活,形成跨越商業銀行的金融體系。

2.取代部分紙幣

紙幣在發行出來,流入市場之後,我們便無法追蹤它的去向。DCEP可以取代部分紙幣流入市場,不僅可以降低紙幣製作的成本,還可以增加運行效率,增強監管。比如印刷的一部分紙幣本是為了救助實體經濟,但流通了一圈又跑到了資本市場,使用DCEP就可以追蹤,從而清晰的看到是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

為什麼DCEP不直接取代紙幣,而是取代部分紙幣呢?這是因為紙幣在我們生活中擁有很關鍵的作用,尤其是對於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來說。在電子支付的影響下,很多商場推行無紙幣服務,要求只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甚至還需要下載特定的APP支付,這對於某一部分的人群來說是非常不友好的。

這些僅是在電子支付的影響下出現的現象,如果DCEP全面取代紙幣,對於人們生活的影響可想而知。

3.雙離線支付

很多時候,我們在使用電子支付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付款碼很難打開、掃描支付網路延遲,即使最後支付成功,也避免不了當下的尷尬狀況。

DCEP可以實現雙離線支付,也就是「碰碰付」,即DCEP可以像紙幣收付一樣,在網路信號不佳或者是沒有信號的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可以完成支付轉賬,方便快捷。

4.利於 社會 信用的建立

DCEP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個人的資產,資產的交易流動都可以查詢,而且大額的流通也不會受限,更加方便快捷。

當資產儲存在賬戶中,拖欠工資和老賴的現象會大大減少,畢竟監管部門會查到賬戶中的余額,老賴們再也不能說出「沒有錢」這樣的謊話了。

3. 人民幣將迎來前所未有的升級——數字人民幣


美元霸主位置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看來「數字人民幣」大概率是破局之策。

首先,央行數字貨幣跟現金一樣是法幣,由國家發行,具有無限法償性,屬於國家信用,而第三方支付平台里的資產是商業銀行存款的映射,屬於商業信用;其次,央行數字貨幣能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且如果支付涉及洗錢、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交易信息可以被監控和追溯,能起到反洗錢的作用;最後,央行數字貨幣的使用是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卡的,並且手機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支付,這大大降低了使用門檻,讓更多人能享受手機支付的便利。

它還可以去中心化,追溯每一筆交易的來源,並且無需人工清算,還無法篡改,假如想修改我們和泰國買榴槤的交易信息,那就得把每個國家的賬簿記錄全都修改一遍,這得是多大的工程,多以這個支付網路對內可以消滅洗錢、財務造假、詐騙等金融犯罪,對外可以為全球建立一個公信力強、公平公正、透明的金融平台,減少外界的惡意制裁手段。

更有助於人民幣國際化,動搖美元霸主的地位。



從1948年12月1日誕生起,人民幣已經有72年 歷史 。不管人民幣如何改版,其紙幣的形態一直未曾變化。但在今年,人民幣將迎來前所未有的升級——數字人民幣即將與公眾見面。

通俗的說, 把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看作數字化的人民幣現金就很好理解數字貨幣的概念了。

可以不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只要你裝有數字貨幣錢包,你就可以使用央行數字貨幣。

不僅如此,央行的數字貨幣使用最新的雙離線技術, 即使在沒有手機信號的情況下,依然可以使用。只要裝有數字貨幣錢包的手機,拿在一起碰一碰,就可以方便地完成轉賬或者支付。與此同時,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從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也就是說, 假設現在流通的貨幣是100元,央行數字貨幣將等價替換掉這100元。新的數字貨幣和我們以前的紙幣是一比一兌換的, 現在商業銀行要獲得數字貨幣,必須拿以前的貨幣來換,並不增加總量 這是第一步,試點的時候並不增加總量。


什麼是數字人民幣?為什麼要發行數字人民幣?數字貨幣和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區別?了解這些問題,對每個人都十分必要。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在網路流傳開,消息稱,央行數字貨幣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四個試點城市測試。從網上流出的農行數字貨幣錢包截圖看,其顯示的主要功能與銀行電子賬戶日常支付與管理功能基本相似,如農行數字貨幣錢包首頁中,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四大常用功能。具體來看,央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使用時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

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央行數字貨幣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DC/EP和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何不同

有人可能會說央行數字貨幣聽起來和支付寶、微信支付好像差不多啊?

那麼,央行數字貨幣和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不同呢?

記住這一點: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0,其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

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互聯網支付,走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屬於M1和M2級別的數字化,不具有M0級別法律效力,更不可能取代M0。

M0:一般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

M1 :一般包括 M0 + 各單位的活期存款,

M2:包括 M1 + 居民儲蓄存款 + 單位定期存款 + 單位其他存款 + 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繳納准備金, 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現有信用貨幣體系下, 社會 負債與貨幣總量的增長越來越超越 社會 財富的增長,越來越多的國家實際利率為負,貨幣幣值呈現長期大幅貶值態勢,積累著越來越嚴重的貨幣金融風險乃至危機隱患,亟需推動貨幣運行機制的深刻變革。

本著趨利避害、積極穩妥的原則,新型數字貨幣體系建設可能的選擇是:

央行搭建數字貨幣平台,面向全 社會 開放(開源),所有的 社會 主體直接在央行數字貨幣平台開立唯一的「基礎賬戶」。這成為數字貨幣所有者最統一最基礎最重要的備查賬戶,逐筆登記每一筆收付金額並保持賬戶實時余額,但賬戶余額僅為備查數據,不予計息。

同時, 社會 主體可以在商業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開立「業務(專用)賬戶」,專門記錄戶主開辦各類金融業務時引發的債權債務變化及其結果,並按照約定進行計息。每個 社會 主體的業務賬戶與其在央行的基礎賬戶保持勾連關系。

商業銀行等從事貸款投放或債券投資等貨幣派生的機構,不僅會與借款人發生資金往來,而且可能與央行發生資金往來。商業銀行在央行的數字貨幣賬戶將會相對復雜,商業銀行既需要在央行分別開立數字貨幣借款賬戶與存款賬戶(存款賬戶也可以與基礎賬戶合並),按照約定分別計息,也需要開立數字貨幣投放的備查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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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央行數字貨幣分為哪幾種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批發型央行貨幣,主要是面向商業銀行等機構類主體發行,多用於大額結算。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貨幣,主要是面向公眾發行,可以用於日常交易。

大多數研究認為,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帶來影響。對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的認識分歧是比較大的,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會不會引發金融脫媒、會不會削弱貨幣政策、會不會加劇銀行擠提等,爭論比較集中。

數字人民幣示範效應凸顯

最新研究報告顯示,數字人民幣示範效應日益凸顯,有望加速全球貨幣數字化步伐。德意志銀行7月7日發表研究報告,就中國人民銀行(下稱:中國央行)推出數字人民幣的動因、架構、屬性及影響等方面進行了梳理與深入解讀。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央行設立的法定貨幣,採用央行中心化管理模式,由指定機構參與運營,應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此外,數字人民幣的可控匿名屬性可在滿足更高等級的用戶隱私保護需求的同時,仍保留交易記錄,以便追蹤洗錢和逃稅等非法活動。由於公眾在使用數字人民幣交易時可向交易對手方隱藏個人信息,這也將加大線上平台收集用戶信息的難度。

以上內容參考光明網-央行:數字人民幣白名單用戶已達1000萬

5. 央行數字人民幣的特點

數字化最大的好處是提高競爭力、效率和應變能力;推進金融數字化和普惠金融;大大降低發行和交易成本,提高M0流通效率和中央銀行的貨幣地位。 人民幣數字化的好處 1.交易更方便。 數字貨幣可以在小額、零售、高頻的商業場景下使用,和使用紙幣沒有太大區別,但是省去了換紙質人民幣的麻煩。同時,它不依賴於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只要用戶有一個數字貨幣錢包。 2.支付效率更高。 數字貨幣採用雙離線支付,可以實現不依賴網路的支付。它和紙幣一樣,可以滿足飛機、油輪、地下停車場等網路信號差的地方的電子支付需求。 3.更高的安全性。 人民幣是我國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其穩定性和可靠性值得信賴,保證了數字貨幣的低金融風險。萬一被盜用,數字人民幣可以為實名錢包提供掛失功能。 4.交易路徑短。 交易路徑短,用手機摸一下就行。當然,對於不願意或者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人,為了滿足公共性和包容性的需要,提出了解決方案。IC卡、功能機或其他硬體,如集成健康碼、余額顯示的老年人可視晶元卡,通過觸摸或二維碼,為老年人提供便捷、安全的數字人民幣支付體驗和出行便利。 5.中間環節少。 數字貨幣支持點對點轉賬,無需第三方機構協助,可省去清算結算環節。一方面特別方便跨國跨機構轉移,另一方面特別方便民生補貼。由於數字貨幣的功能合約的方式,可以定點交付到人,民生資金可以發放到群眾的數字錢包里,杜絕了虛報、冒名、截留、挪用的可能。比如疫情發生後,為了促進消費的恢復,全國各地都推出了各種形式的消費券,但其設計和發放都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果政府要給貧困補貼,可能用數字人民幣更好,因為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和清算都是由央行完成的。國家發放的每一筆政府補貼,都可以追溯到它的用途和每一個環節,比如消費補貼有沒有買理財產品,有沒有用於炒房。 6.減少環境破壞。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幣的印刷,從而減少了對自然的需求。 7.防偽能力強 使用數字貨幣需要證明擁有特定秘密的能力,交易支持多方見證。所以偽造數字貨幣而不被發現是不可能的。 8.便攜性強 和現金不同的是,一萬元現金放在錢包里,基本上是滿的,但是數字人民幣是沒有上限的。不管是100元還是100萬元,都可以放進錢包,余額沒有上限。 9.匿名性好。 數字貨幣可以使個人之間的小額轉賬匿名,有效地保護用戶的隱私。 10.低資本成本 由於其數字形式,數字貨幣在轉移和維護方面的成本極低。與支付寶、微信不同,數字人民幣和紙幣一樣,提現不需要手續費。 11.這是強制性的。 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所以當我們使用數字人民幣時,沒有任何機構可以拒絕。生活中有時候會遇到不能用微信和支付寶支付,只能用現金支付的現象,對於習慣用手機的我們來說非常不方便。數字貨幣解決了這個問題,數字人民幣可以用手機支付,不用擔心被拒付。

6. 鏈喬教育在線|關於數字貨幣,你應該知道的一切

1、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根據網路資料顯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2017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而在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中,任何非有形貨幣都稱之為數字貨幣。

雖然目前對於數字貨幣的定義存在一定分歧,但統一的認知是,以數字形式呈現的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但承擔了實體貨幣職能,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所有權轉移的一種貨幣。

2、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對比

電子貨幣:由金融機構發行,不限制使用范圍,發行數量由法定貨幣決定,價值與法幣對等。

虛擬貨幣:由網路運營商發行,只能流通於網路不得支付購買實物,由網路用戶用法定貨幣向 游戲 公司購買所得。如Q幣、魔獸金幣、網路幣等,只能單向流通。

要對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以及數字貨幣進行區分,需要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流通方式等多個維度進行比較:

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DCEP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並且,央行的全球貨幣早在2014年就已經開始准備了。

未來的財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黃金,一定屬於區塊鏈數字資產;數字資產將成為金融體系的新寵,成為全球經濟變革大趨勢。

在Facebook發行加密貨幣libra 天秤幣成為互聯網全球金融市場焦點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打造的數字貨幣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從幕後走向台前。對比Libra幣與中國擬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禁驚呼,這難道是中國為全球各經濟體准備的「新世界貨幣」嗎?

3、DCEP具備「世界貨幣」所需的一切條件

對比DCEP與Facebook推出Libra幣可以發現,二者在安全性、架構、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優點的同時,針對Libra幣無法成為世界貨幣的設計缺陷,DCEP給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與人民幣可以1:1自由兌換,支持連接中央銀行;

(2)DCEP採用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雙層制度,適應國際上各主權國家現有的貨幣體系;

(3)DCEP是主權貨幣,是紙質人民貨幣的替代,可以確保現有貨幣理論體系依然發揮作用;

(4)DCEP可以基於特殊設計,可以不依賴於網路進行點對點的交易。

1、數字貨幣革命,動搖了原有國際經濟秩序的地基,成為當前全球數字經濟時代的戰略制高點。

數字貨幣的到來,源於兩條 歷史 發展主線的匯合。一是數字化發展,二是貨幣本身的發展。

信息化、網路化的發展締造出一個數字化的虛擬空間。當各種各樣的數字商品、數字服務以及數字資產層出不窮,數字貨幣的出現也就順理成章了。

經濟數字化使得數據總量飛速增長。研究顯示,當前全球數據總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長,到2025年將達到約163ZB(1ZB約等於1萬億GB)。其中,中國的數據總量到2020年末預計將超過8ZB,全球佔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過美國躍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據資產化進程。這意味著,數據資產的形成、流通、交易、開發等過程都會納入規范化市場框架中。

為什麼不能大量發行傳統貨幣來滿足數字經濟的需要呢?這與傳統貨幣的性質有關。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

2、央行數字貨幣實施的優勢體現

數字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數字貨幣無需網路,用戶使用起來很方便,體驗度高。央行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可以離線支付,只要手機打開電子錢包就能輕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動支付在通信網路不好的地區,或者手機斷網了,就不能使用了,這是數字貨幣區別於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優勢。

其次央行數字貨幣與普通銀行賬號相比,最大的差別是顛覆了銀行賬號體系,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電子錢包。這說明今後將不用再去銀行開辦賬戶,只需下載數字貨幣APP即可通用。銀行的部分功能將被數字貨幣取代。同時人們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寶綁定銀行卡,線上線下消費,直接支付數字貨幣就可以順利完成。

數字貨幣可以顛覆紙幣使用方式並節省成本。從貨幣發展 歷史 來看,貨幣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是不可逆的趨勢。從古至今貨幣的形態正變得越來越自由,紙幣發展成熟後必然將產生數字貨幣。同時紙幣、硬幣的發行、防偽、印製、貯藏各個環節都需要成本,在數字貨幣時代,這些成本都可以節約,大大增加了生產效率,使得金融交易變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數字貨幣掌握各種資金流向,方便國家征稅

以往用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如果沒有發票,收入是很難追蹤到,因此可以避稅和逃稅。但是用了數字貨幣以後,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頭,偷漏稅的空間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過現金逃稅避稅再也行不通了,國家很早就要求銀行報送大額現金業務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共享。對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一旦數字貨幣全面推廣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資發放、現金來往都將在銀行留有底案,公司及個人所有的賬目往來都將透明化,所需要繳納的稅款也顯而易見,偷稅漏稅極容易被查處。

伴隨著技術的發展,自原始部落狩獵和採集時期至今,貨幣已歷經多個階段:

在貨幣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換——金屬交換——紙幣、銀票——現在的線上支付Q幣、電子現金等,都是跟隨時代變遷而來。

貨幣的形態從實物貨幣、金屬貨幣、待用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到數字貨幣,貨幣自身的價值依託也從實物價值、發行方信用價值。

貨幣(信用卡、紙幣)需要額外系統(如銀行)來完成生產、分發、管理等操作,帶來很大的額外成本和使用風險,如偽造、信用卡詐騙、盜刷、轉賬等。

實現一種數字貨幣,保持既有貨幣這些特性,消除紙質貨幣的缺陷,提升便攜、方位、辯偽、匿名、交易、資源、發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數字貨幣需要一個中心管理系統,但很多時候並不存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記賬機構來充當這個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啟動;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測試地區。

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有序擴大,應用場景逐步豐富,應用模式也是持續創新,系統運行總體穩定,初步驗證了數字人民幣在理論政策、技術和業務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堅持穩妥、安全、可控原則,以受邀白名單用戶小額交易為主,目前參與人數、參與筆數、凈兌換的金額總體上還是比較小的。試點過程中各方面對數字人民幣都有比較高的興趣,試點地區用戶的積極性比較高,試點場景現在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多個領域。

下一階段,將根據試點參與各方的反饋,不斷完善和優化數字人民幣技術、業務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數字人民幣應用模式,強化數字人民幣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產品功能和應用性,提升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試點地區目前總體上仍然處於試點測試階段,什麼時候正式推出現在還沒有時間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經濟數字化,無接觸交易和支付成為很多人的生活常態。疫情下,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究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國數字貨幣發展處於什麼階段?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支付?對金融體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會帶來什麼影響?

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會「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人民銀行新任副行長李波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發展重點是推進在國內的使用。「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進程,我們的目標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貨幣,而是讓市場做出選擇,以實現國際貿易和投資的進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

各國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跨境協助與互操作性成為焦點

自2018年年末以來,全球多數經濟體陷入全面衰退,加劇通貨膨脹,法幣貶值;同時科學技術飛速發達,計算機互聯網相關技術突破,區塊鏈快速發展。數字貨幣作技術鏈接全球金融、數字化、以及區塊鏈整個行業的重要一環,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

目前,數字貨幣使用人數雖然在不斷增長,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圍內仍佔小部分,使用率不超過10%。此外,數字貨幣與投資操作的相關性很高,大部分過用戶仍然集中在炒幣,一旦數字貨幣行情大幅下跌,將影響市場整體信心。

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2020年各國政府必然會更進一步,以維持本國現有金融體系為基礎針對當前數字貨幣市場表現提出更為完善的監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識,或許會推動數字貨幣最終形式的呈現。

在各方監管下,項目發行代幣融資門檻提高,進而市場上導致市場項目方質量會提高,加速產業落地;越來越多市場劣質幣種淘汰,數字貨幣創新增多。主流的數字貨幣或合法介入金融體系,轉變成證券、理財等多種形式;新的監管形式下會滋生交易所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央行數字貨幣可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兩種類型。批發型主要用於企業間以及金融系統的結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於日常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表示,數字人民幣的起始點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統的升級換代。零售系統效率提高是開展其他所有業務的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批發系統、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備可能性。

隨著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推進,跨境支付問題成為熱議話題。2019年,泰國中央銀行聯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開了研究,利用央行數字貨幣及區塊鏈平台解決跨境支付中的各種問題。跨境支付非常復雜,對外匯管理、資本流動管理都有影響,這些問題都必須要解決。所以泰國現在只是建立了專用的支付走廊,通過試點項目把可能產生的影響放在可控的范圍內。

中國正在研究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從比特幣誕生之初,其定位一直處於爭議之中。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本身不是貨幣。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是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很多國家包括中國正在研究,把它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應該有怎樣的監管環境,雖然可能是一個最低的監管規則,但仍然且必須要有監管規則,以及確保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

如果想讓穩定幣這樣的加密資產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要比比特幣現在的監管更加嚴格,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能夠成為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須要接受嚴格監管,就像銀行或者准銀行金融機構一樣得到嚴格監管。

7. 數字人民幣雙層運營體系

數字人民幣採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運營機構」的雙層運營體系。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按照央行副行長范一飛的說法,中央銀行在數字人民幣體系中居於中心地位,負責向指定商業銀行批發數字人民幣並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流通服務。 按照中國銀行原副行長、深圳海王集團首席經濟學家王永利對雙層運營體系的概括梳理,央行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根據客戶信息識別強度為其開立不同類別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數字人民幣兌出兌回服務。 指定運營機構與其他商業銀行及相關機構合作,共同提供數字人民幣的流通服務。 數字人民幣只能用於收付,不能用於發放貸款,所以不予計息。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功能特點:
法定貨幣:
數字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是有國家信用背書、有法償能力的法定貨幣。
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資產,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價值穩定。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最根本區別。
雙層運營體系: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准備金,這就是1∶1的兌換過程。這種雙層運營體系和紙鈔發行基本一樣,因此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DC/EP投放採用雙層運營模式,不對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模式構成競爭,同時能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在技術創新方面的積極性:數字貨幣投放系統保證DC/EP不超發,當貨幣生成請求符合校驗規則時才發送相對應的額度憑證。
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
在現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說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銀行賬戶體系是非常嚴格的體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戶。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
對於一些農村地區或者邊遠山區群眾,來華境外旅遊者等,不能或者不便持有銀行賬戶的,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

8.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9. 中國的數字貨幣

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叫DCEP,全稱是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意思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DCEP的定性是中國中央銀行發行的主權貨幣,具備法幣的所有屬性。也就是說,DCEP就是紙鈔替代,它的功能和屬性跟人民幣紙幣完全一樣,只不過它的形態是數字化的。
DCEP就是法幣,跟現金一樣,具有無限法償性,也就是說,任何商家和個人都不能拒絕接受DCEP。就像現在我們看到,如果有商家以任何理由不接收紙幣硬幣這些,他都是違法的。在未來,如果有人不接受DCEP,同樣是違法的。
而且,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所謂具有價值特徵,就是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也就是說你不需要像支付寶那樣綁定銀行賬戶就可以使用。
另外,DCEP可以實現「雙離線支付」,是指收支雙方只要有電,即使沒有網路也能進行支付。
從DCEP的本質來看,我國的數字貨幣仍然是一種主權貨幣,是以我國的國家信用為背書的,這跟比特幣有著天壤之別。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功能特點:
法定貨幣:
數字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是有國家信用背書、有法償能力的法定貨幣。
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資產,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價值穩定。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最根本區別。
雙層運營體系: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准備金,這就是1∶1的兌換過程。這種雙層運營體系和紙鈔發行基本一樣,因此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DC/EP投放採用雙層運營模式,不對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模式構成競爭,同時能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和其他機構在技術創新方面的積極性:數字貨幣投放系統保證DC/EP不超發,當貨幣生成請求符合校驗規則時才發送相對應的額度憑證。
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
在現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說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銀行賬戶體系是非常嚴格的體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個人信息才能開立銀行賬戶。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
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
對於一些農村地區或者邊遠山區群眾,來華境外旅遊者等,不能或者不便持有銀行賬戶的,也可以通過數字錢包享受相應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實現普惠金融。

10.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國家央行直接發行或授權商業機構發行的數字化貨幣,是一種電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機構的現金替代品或補充品。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稱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過現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的可能性和實現央行對特殊群體的直接援助。
拓展資料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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