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央行數字貨幣
1. 如何理解央行的「數字貨幣」,這對支付寶有何影響
近日,大家都被央行的「數字貨幣」給刷屏了。隨著央行數字貨幣應用場景落地消息的傳開,市場進一步傳出央行數字貨幣首個應用場景將在蘇州相城區落地的消息。
為此有不少網友們表示,數字貨幣對支付寶和微信有沒有威脅?或者說二者有何不同呢?我們來簡單的分析一下!
央行發行的 DCEP 的定位是紙鈔的替代品,也就是數字版的紙鈔。既然 DCEP 是紙鈔的替代品,那麼紙鈔所涉及的支付場景,原則 DCEP 也能夠實現。比如 DCEP 可以在無網的狀態下完成交易。
DCEP錢包目前支持數字資產兌換、數字錢包管理、數字貨幣交易記錄查詢、錢包掛靠(關聯賬戶)、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等功能, 目前僅開放深圳、雄安、成都、蘇州四個網點參與測試 。
網銀賬號裡面的錢,其實還是在銀行裡面,而不是在你手裡面,那個數字,只是具象到你的手機APP上面而已。
事實上,央行自2014年就著手開展了對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去年6月Facebook發布Libra幣白皮書,全球對數字貨幣關注度升溫,央行數字貨幣也開始在我國官方表態中高頻「露臉」。
專業點來說,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0,其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也就是說數字貨幣是真的錢。
而反觀支付寶呢?走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同樣,我們可以把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看作是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工具!
支付寶講究的是中心化,個人之間或企業之間的轉賬,在支付寶後台都可查詢。而數字貨幣講究的是去中心化,第三方查詢不到你任何的數據。
結論:本質上來說,數字貨幣資產的高度安全性。DCEP 由央行直接發行,不存在商業銀行和企業倒閉的問題。電子貨幣有一個作用就是增發RMB,而不用印對應的紙,這個無論是支付寶還是微信支付,都不能這么搞!
2. 如何理解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的一種數字形式,它本身不是新的貨幣。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拓展資料】
CBDC,全稱為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3. 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究竟是個啥
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3)解碼央行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
4.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5. 一文讀懂央行DCEP,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未來生活
8月14日,商務部發布重磅文件,公開宣布: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由人民銀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如果測試進展順利,且符合國內國際形勢需求,我們有可能在一兩年內使用數字貨幣DCEP進行日常消費。
聽說即將發行的數字貨幣可以以更快捷、便利的方式進行支付,且有國家背書,安全可靠,甚至可以不留支付痕跡,保護隱私,手裡的支付寶、微信瞬間不香了。未來,DCEP是否會取代支付寶、微信這兩大第三方支付平台?又或是與他們融合成更好的支付形態呢?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一個數字貨幣系統,包括貨幣和支付兩個功能。 其中,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與紙鈔完全一致,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支付是無需通過賬戶就可以實現點對點方便快捷的支付。簡而言之, 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01 它與銀行卡、支付寶、微信這樣的互聯網電子支付有什麼區別呢?
DCEP是流通中的現金(M0)結算,也是法定貨幣結算;而銀行卡、支付寶等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中的「余額」是狹義貨幣(M1),「快捷支付」是廣義貨幣(M2),都屬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因此,支付寶、微信在轉賬的過程中,只是對應賬戶數額發生改變,只有從賬戶提款的時候,貨幣的所屬關系才會發生改變,存在兌付風險;DCEP本質上等同於現金支付,貨幣所屬關系直接發生改變,不存在兌付的信用風險問題。
02 它與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的區別是什麼?
他們的發行機制不同。DCEP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的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種信用流通工具,執行貨幣職能;比特幣等不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屬於私人數字代幣。
03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是否會導致通脹、對我們現有經濟產生影響呢?
其實並不會。此次央行計劃發行數字貨幣,是「替代性」發,而不是「增量性」發。在發行階段,中央銀行扣減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等額發行數字貨幣;在回籠階段,中央銀行等額增加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注銷數字貨幣。因此數字貨幣發行和回籠不改變中央銀行貨幣發行總量。
DCEP是中國中央銀行在數字貨幣領域多年研究的結果: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2016年在原小組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2019年 8月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2019年10月DCEP在「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首次亮相;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2020年8月,建行數字人民幣錢包開放注冊。數字貨幣的時代已然開啟。
01 效力 和安全性
DCEP是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屬於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具有無限的法定償付性質。所有國民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數字人民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02 雙離線支付
不同於銀行卡、支付寶和微信支付,DCEP的支付無需綁定賬戶,也不需要付款、收款雙方處在有網路的環境中。即使是在信號較差的山頂和隧道,只要在手機有電的情況下,雙方即可完成支付。
DCEP採用掃碼、匯款轉賬、「碰一碰」等方式即可實現雙離線支付。其中,「碰一碰」是指當交易雙方手機里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時,只需要開啟錢包,手機碰一碰就可以交易。
03 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
由於DCEP是基於區塊鏈架構的數字貨幣,有分布式賬本的功能,所以它的匿名支付功能可以輕松實現,連交易雙方都互相不知道對方的信息,也看不到交易痕跡。
但對於國家來說,數字貨幣的匿名必須是有限的,非法交易、金融犯罪都可以通過其資產特徵追溯到來源、經過和去向。此後,洗錢、偷稅漏稅、電信詐騙、恐怖融資等行為會在DCEP有限匿名和交易可追溯的特性下無處遁形。
04 智能合約下的專款專用
每一筆數字貨幣,本質上是一個智能合約,可以附加一些交易條款,使之具有特定用途。一些特定去向的款項,可以通過數字簽名附加交易條款,若這些款項沒有按照條款,則無法交易。比如:一筆專門捐給慈善機構的善款,若被某人拿去購買奢侈品,是不能成功支付的。
01 重構未來支付體系
在支付通道的末端,DCEP將對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產業產生直接影響和沖擊。
目前支付寶、微信這樣的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需要綁定銀行賬戶,且無法跨平台轉賬,也無法滿足用戶對離線、匿名等支付需求的服務。DCEP則能夠支持跨銀行、跨支付機構支付,未來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均須支持DCEP。其離線支付功能也決定了DCEP支付擁有更廣泛的支付應用領域。此外,DCEP有國家信用背書,發行基礎穩定, 其種種優勢將為民眾帶來優質的支付體驗,或將打破目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移動支付領域的壟斷地位。
02 重構未來信用基礎體系
DCEP公開透明的資料庫、點對點記賬、可追溯、智能合約的特點對未來重構全 社會 的信用基礎體系具有重要作用。
未來法定數字貨幣與主權信用相掛鉤,DCEP通過與國家的GDP、財政收入、黃金儲備等經濟與財富手段建立相應關聯,並利用金融 科技 重塑信用傳遞交換機制, 能夠從多個維度解決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創新信用評級。
此外,DCEP可溯源的特性,使其可與央行徵信報告合作,出具權威性的借款人信用報告, 將緩解個人信貸信用風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大數據風控。
央行的DCEP數字貨幣計劃還具有政治意義,那就是防範美國可能發起的金融挑戰,確保中國金融安全,在今後的國際對峙中占據主動權。
美國擁有著對全球貨幣結算網路——SWIFT(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絕對的控制權。全球各個國家所有的國際賬戶信息,都在美國的掌控之中。如果美國把某個國家從SWIFT中除名,這個國家就無法與其他國家的銀行進行金融往來。比如被從SWIFT中刪除了國家代碼的朝鮮,還有被設置了很多的支付障礙的伊朗、俄羅斯等國,他們的跨境貿易和經濟皆因此而受損。
只有在國際貿易清算時,不通過SWIFT,才有可能打破這種壟斷。 有了數字貨幣,就不用經過SWIFT通道,也不受美國限制,可以更加自由、高效地進行國際貿易結算。
隨著中國的日漸強大和中美關系的不斷惡化,美國極有可能通過SWIFT對中國進行制裁。因此,在此時通過發行的數字貨幣、構建數字防禦來對抗美元霸權也就變的極其重要了。目前全球已有24個國家開始推行數字貨幣計劃,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紛紛研究通過建立國際加密貨幣支付網路,來繞開SWIFT等全球支付體系。
DCEP是推動未來數字化移動支付變革和人民幣國際化必不可少的一步,但其落地需要持續不斷的實踐和調試。面對DCEP未來可能帶來的影響,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應鞏固強化現有市場優勢、商業模式優勢,方能在數字貨幣支付時代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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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全網最全解讀「央行數字貨幣」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縮寫為DCEP,
其中DC是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電子支付的縮寫。
簡單粗暴地來說,其實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RMB,
相當於把我們認識的紙幣變成電子版了。
多年來,被我們熟知的紙幣,是印刷技術的產物,
顧名思義,數字貨幣就是軟體技術的體現,
再嚴謹點講,就是使用了加密技術的數據包。
DCEP由央行發行,與咱們常見的法定RMB完全等值,
它的功能與屬性也與紙幣一樣,只不過體現形態是數字虛擬化的。
使用數字貨幣,其實和現在的支付平台的轉賬支付完全不同,
下面,咱們分個方面來詳細了解一下:
一、使用
使用數字貨幣前,我們需要在手機里安裝一個數字錢包(APP軟體),
這個數字錢包具有兌換轉賬、收付款等功能,
但其本質又和常見的各種支付平台不同。
二、原理
以前,咱們使用紙幣,是把自己口袋裡的錢,轉移到別人的口袋裡,
而現在使用數字貨幣,道理其實也差不多,
需要先在自己的數字錢包里生成一個加密的、帶有金額的數據包,
然後把這個數據包,通過自己的手機,傳輸到對方的手機里,
而對方的手機里的數字錢包會進行解碼,識別出金額並入賬,
再將這次交易記錄傳送給伺服器,這就是數字貨幣的結算過程。
三、網路
DCEP是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使用的,原理是基於手機nfc功能,
而DCEP也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因為它本身就相當於紙幣,
從離線支付的角度來說,DCEP並不是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
而是中心化的軟體技術,盡管也使用到了區塊鏈技術,
因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有很嚴重的技術缺陷,
就是每次交易都需要海量的互聯網伺服器,而且記賬效率非常低,
每筆交易記賬都需要至少十分鍾以上的時間運算記錄,
根本滿足不了日常交易的需要,但是DCEP就完全不存在這種情況。
四、平台
我們常見的WX、ZFB,還有一些雲閃付、翼支付這些,
其實只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綁定銀行卡,
而最後還是和銀行進行結算,
而DCEP就完全不需要了,其本身就是貨幣,具備獨立的流通效應。
五、優點
數字貨幣的好處有很多,
首先是可以節省製造發行、運送回籠、流通使用、破損等方面的成本,
而且DCEP是不記名的,但是央行也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監控,
能夠解決很多 社會 問題(敏感,不能往深處分析...)。
六、監管
有數據顯示,目前市場上央行製造的紙幣,只佔流通貨幣總量的5%,
剩下的95%紙幣都是由商業銀行製造的,
所以央行只能用5%來調控所有100%的現金流通,
效率低、成本高,而採用數字貨幣後,
才能實現所有貨幣全部由央行製造,便於監控,也更有利於調控、制定政策。
七、流通
DCEP採用的是雙層運行結構,不直接針對個體,
其流通路徑是,央行製造一定金額的數字貨幣,
再把這些貨幣兌換給中、工、農、建等銀行,
這些銀行再把這些數字貨幣進一步兌換給WX、ZFB這類型的第三方平台,
再由它們交易兌換給大眾,從而開始流通使用,
而央行未來還用這種方式與國外的很多銀行合作,
這樣也相當於把DCEP推向全世界。
最後,做個總結,
2200年前,秦始皇統一貨幣,
咱們中華民族首次實現大一統天下,
1000年前,首張紙幣「交子」誕生於咱們國家,
改變了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今天,首張法定數字貨幣也即將在咱們國家落地,
貨幣,從最原始的貝殼到金銀再到銅錢、紙幣,
最終會走向互聯網,變成數字化形態,
從移動支付平台到數字貨幣,一路演進,
我們已經多久沒有使用過現金和錢包了?
雖然紙幣的地位短期內不容取代,畢竟還有太多的 社會 場景需要依靠實物紙幣交流交易,
但是數字貨幣的誕生也是從需求中衍生出來的,
銀行的職能、金融機構的角色、我們的生活方式都可能發生更大的改變,
在不久的未來,我們也會失去「點錢點到手抽筋、紙醉金迷大把花錢」的儀式感。
哎,只能說,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啊!
對於這一切可期的未來,你又是如何感慨呢?
從這些內容的表象之下,你又看到了什麼更深層的內涵呢?
7.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8. 看懂央行數字貨幣的未來,把握創富趨勢
今年正值博鰲亞洲論壇20周年,來自55個國家和地區的約2000名代表與會,包括數字支付、「一帶一路」合作、產業變革等在內的多個熱點話題被討論。在「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主題論壇上,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發表了對於數字貨幣的看法。
周小川稱:
不管數字貨幣還是數字資產,都要為實體服務。市場在推進數字資產發展的同時,要注意數字資產對實體經濟的好處是什麼?
進入牛年以來,加密貨幣持續火熱,各國央行對於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央行數字貨幣,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簡稱CBDC,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目前,全球86%的央行都在 探索 央行數字貨幣。其中,中國已在多個城市啟動數字人民幣試點,美聯儲正在研究數字美元,歐洲央行也剛剛結束了有關數字歐元的公共咨詢,並稱將在未來幾個月內決定是否啟動數字歐元調研項目,預計相關調研耗時約兩年時間。
對於備受官方青睞的央行數字貨幣,摩根士丹利首席經濟學家Chetan Ahya認為,它未來很有可能成為新的全球儲備貨幣。
簡而言之,如果一國的數字貨幣在國際金融交易中獲得了認可,其發行國可能會在融資成本、金融交易控制方面獲得重大優勢,類似於美元當前的「特權」,也就是國際儲備貨幣地位。
對此,摩根士丹利分析認為,各國央行將發行面向消費者的「零售數字貨幣」,並通過金融中介向公眾開放。而央行發展數字貨幣的意圖,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貨幣主權問題:私人支付網路迅速發展。隨著它們獲得市場份額,這些網路可以成為許多用戶的主要交易手段。各國央行擔心的是,貨幣將幾乎完全在這些網路當中流通,對央行對貨幣體系的控製造成威脅;
二是金融穩定性:私人數字貨幣供應商的任何潛在故障都有可能破壞整個支付系統,並帶來金融穩定性相關風險。盡管監管機構已經採取措施減輕風險,但這些風險並不能被消除。相比之下,央行數字貨幣由央行創造並持有,可以保證其作為交易交換媒介的可靠性;
三是金融包容性:私人、狹隘的貨幣網路崛起,可能將部分人群(如沒有銀行賬戶的人)排除在外。但央行數字貨幣就像實物現金一樣,可以廣泛使用,甚至可以在金融包容性方面做得更好。
不過,摩根士丹利也提到,央行推行央行數字貨幣(CBDC),商業銀行或將面臨一定的脫媒風險。因為,一旦央行數字貨幣上線,消費者就能夠直接使用相應的賬戶進行轉賬。
中國版CBDC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透露,人民銀行正考慮在更多場景、城市試點數字人民幣。
不過,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還沒有時間表。李波表示,在全國推廣之前需將三方面工作做到位。
首先是要繼續做好試點工作,擴大試點項目范圍。
其次是要進一步打造數字人民幣的基礎設施,包括生態系統等。同時,進一步提升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再次是要建立一套相應的法律和監管框架,監管數字人民幣的使用。
推行CBDC的真正原因
數字人民幣(CBDC)的核心技術是「區塊鏈」,「區塊鏈」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共享賬本和資料庫,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公開透明等特點。央行推行數字人民幣也是看上了這個技術的優點之處。
除此之外,推行CBDC還有以下幾個優勢:
一是數字人民幣可以降低紙質印鈔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污染。
二是數字人民幣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貨幣的安全性以及防偽水平,有效抵禦假幣風險。
三是數字人民幣改變了第三方中介參與交易的傳統方式,只要擁有實體電子錢包並且有電,不需要連接互聯網,就可以直接進行交易。
四是發行數字人民幣可以有效平衡便攜性、匿名性和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五是,從全球角度來看,發行數字人民幣還能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如今,美元霸權遲遲不落幕就是因為已經形成了一張以美元結算的全球體系網,再想要脫鉤是非常的困難的。
而現在,依靠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人民幣有望沖出美元霸權的束縛,重新建立新的全球支付體系。
數字貨幣的未來
新冠疫情下,全球央行已經走在了數字化支付的前沿,央行數字貨幣發展穩步推進的過程中。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表示, 我國數字人民幣的設計主要是用於國內零售支付,條件成熟時,如果市場有需求,可以實現利用數字人民幣進行跨境交易。
王信介紹,前期,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香港金管局就數字人民幣在內地和香港地區的跨境使用進行了技術測試,這是人民幣試點的一次常規性研發測試工作。
在國內,數字人民幣在多個地區正在試用,包括在冬奧會的場景下使用,數字人民幣的測試場景越來越多、越來越豐富。當前數字人民幣試點積累了豐富經驗,下一步會繼續推動數字人民幣試點,進一步積累經驗。
那麼,數字貨幣的價值有多大呢?
返回金錢的本質,必須有流動性具備存儲支付能力等。數字貨幣具有分散和保密的特徵。傳統貨幣的缺點越來越明顯。電子支付越來越熱。一旦鈔票不再運作,未來的數字貨幣將顛覆我們的生活。
周小川曾表示,對於中央銀行控制的數字資產,將採用一系列技術手段和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以確保數字資產操作系統的安全。從一開始,它就與比特幣的設計理念不同。
以上可以看出,央行可能是第一個敢於吃螃蟹的人。然而,數字貨幣畢竟不是一個特定的機構,所以未來的大趨勢是受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嚴格管理」。
總體而言,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富有前景的創新,未來,零售支付系統的建立與跨境支付優化將是趨勢和重點,將為數字銀行、金融 科技 等金融服務的增長創造了巨大商機。
9. 如何看待央行數字貨幣DCEP
通俗的來講,DCEP就是由國家發行的「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貨幣」,它可以將市面紙幣完全替代,與紙幣擁有同等的功能與屬性。DCEP的發布重新定義了數字貨幣所代表的內容。過往比特幣,以太坊等貨幣也擁有數字貨幣或加密貨幣等多個別稱,現在數字貨幣需要從這些別稱中剔除。
在定位方面,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是簡單的紙鈔數字化,而是要替代M0(紙鈔和硬幣),改變基礎貨幣的形態。M0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即銀行體系以外各個單位的庫存現金和居民的手持現金之和。紙鈔數字化一般指的是線上代替線下,比如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屬於線上支付,但是其二者都需要綁定銀行卡才能支付。而DCEP卻沒有這個限制,也就是說,在使用DCEP進行支付的時候,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
數字貨幣這個名字,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但DCEP與它們相比存在一個根本性的區別: DCEP是中心化的,而比特幣去中心化的。
准確來說,DCEP是一種主權信用貨幣,而後兩者卻是「貨幣非國家化」思想的產物。紙鈔本身是沒有價值的,其之所以能夠履行貨幣職能,是因為有國家信用作為支撐,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而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本質上是一種私人貨幣,並沒有穩固的信用基礎。所以,任何一種有自己開采演算法、遵循P2P協議、限量、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並且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都可以是比特幣的替代品。
相比較而言,如果說有DCEP的替代品的話,也只能是其他形態的人民幣,比如紙鈔和硬幣。也就是說,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DCEP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會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發生改變。
10. 解碼央行數字貨幣 | 保險:「過客」還是「歸途」
降低投保門檻、築牢「防火牆」
對於數字人民幣,有業內人士認為,數字人民幣與保險的結合,將在安全性、強制性、便捷性、經濟性等應用優勢上為保險產品「添磚加瓦」,進一步降低投保門檻。
在安全方面,數字人民幣以央行信用為擔保,基本不存在倒閉、人民幣無法取出的風險。在強制性方面,數字人民幣具有法償性,國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否則即為違法。
在便捷性方面,數字人民幣具有雙離線支付的特點,無手機信號情況下依然可以使用,只要裝有數字人民幣錢包,拿在一起碰一碰,就可以方便完成轉賬支付。而在經濟性方面,數字人民幣不像電子貨幣一樣存在手續費問題。
「數字人民幣的支付很可能是零手續費或極低手續費,這將促進微小金額保險的大量出現。」 浙江永旗區塊鏈 科技 有限公司首席戰略官洪蜀寧認為,數字人民幣的推行,將可能降低投保門檻,使得保險期限更加靈活,產生如按天、按小時甚至按秒計算的保險產品。
以車險為例,洪蜀寧預測,未來可能會出現只有開車時才收取保費的模式。
多方受惠數字化轉型
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將在未來對整個保險行業帶來什麼影響?
站在更宏觀、更長遠的角度上看,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高級研究主管王言提出,保險業的數字化轉型進程將被進一步推動,數據資源對於保險業經營的價值也將被進一步釋放。
「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將夯實我國數字經濟長遠發展的基礎設施,提升中國在第四次工業革命(數字化)全球競賽的競爭力。」王言表示,數字人民幣可能為保險業金融機構帶來創新的土壤和重要的基礎設施,尤其在數字化轉型方面。
王言解釋稱,數字人民幣把錢從根本上進行了數字化,也就是說人民幣從發行、流通、存儲、投資到跨境流動等所有環節都可以變成「數據」,這為金融 科技 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甚至物聯網來鏈接和處理這些數據打通了「最後一公里」。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王言認為,未來數字人民幣可能將在支付以及投資兩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首先,未來消費者在接收和支付人民幣時,多了『數字人民幣』一種無現金選擇。其次,要讓消費者接受和支付時願意選擇數字人民幣,可能需要包括央行、財政部以及國有企業等部門提供政策性便利或優惠。」
「數字人民幣是一個導火索,全面應用必然對全行業的基礎設施提出要求,保險業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人工智慧與變革管理研究院區塊鏈技術與應用研究中心主任劉峰表示,如何更好地考慮結合數字人民幣,融合數字人民幣的數字網路特性,推出以數字人民幣存儲介質相關的財產保險為例的相關新業務,提前做好基於數字人民幣的相關戰略規劃是重中之重。
同時,劉峰也認為,數字人民幣的背後是數字經濟戰略的集中體現,而傳統的保險業在數字經濟全面深化過程中必然也會加速其全面電子化、移動化、智能化。同時,數字人民幣給保險業帶來的不僅僅是技術的革新換代,還帶來因新技術革新升級產生的技術要求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