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行數字貨幣DC鏈
A.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DCEP是什麼
DCEP是中國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支付通過某種方式傳輸的是數字的東西不是紙面的貨幣,所以,電子支付本身也是有數字貨幣屬性的。
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1)央行發行數字貨幣DC鏈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作用:
1、避免紙鈔和硬幣的缺點:印製發行成本高、攜帶不便容易匿名、偽造,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的風險;
2、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如小額支付;
3、極大節約造幣所需各項成本;
4、疫情之下,減少貨幣交易中的病毒傳播機會;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已經成為一種公共產品或服務,一旦出現服務中斷等極端情況,會對社會經濟活動和群眾生活產生非常大的影響。這就要求人民銀行作為一個公共部門,要提供類似功能的工具和產品,作為相應公共產品的備份。
B. 由中國人民銀行主導開發的是什麼幣
DCEP是中國人民銀行主導開發的數字貨幣,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從使用場景上看,DCEP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和紙幣沒有任何差別。目前,DCEP已經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4個試點城市測試。
拓展資料:
一、中國人民銀行
1、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2、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八)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C.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D. 鏈上叨 | 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新思考
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
編者按:
近期,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新聞層出不窮,顯示中國人民銀行預期發行的DC/EP相關工作正在加速推進。
8月6日有媒體報道,國有大行多位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字錢包應用,為數字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准備。目前,部分大行內部員工已經開始使用,用於轉賬、繳費等場景。
本文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2020年3月19日在倫敦經濟學院發表的主題演講及刊發於《清華金融評論》6月刊的內容整理而來。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CBDC),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對中央銀行的最新調查顯示,有80%的銀行正在 探索 CBDC。
CBDC的有益之處
第一,更有效的支付系統。在某些國家/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管理現金的成本可能非常高,並且在那些沒有銀行服務地區的農村人口或貧困人口可能無法使用支付系統。CBDC可以降低成本並提高效率。
第二,加強金融包容性。CBDC可以提供公共的數字付款方式,而無須個人持有銀行賬戶。
第三,支付系統的穩定性更高,新公司進入門檻更低。在某些國家(如瑞典和中國),有越來越多的支付系統集中在一些非常大的公司手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中央銀行將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視為增強支付系統彈性和增強該行業競爭的一種手段。
第四,加強貨幣政策。一些學者認為,CBDC通過促進金融包容性也可以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此外,在現金使用成本高昂的程度上,CBDC可以用來收取負利率,從而有助於減輕「有效下限」對貨幣政策傳導的限制。
第五,一種對抗新數字貨幣的手段。由受信任的政府支持的國內發行的數字貨幣以本國賬戶為單位,可能有助於限制私人發行的貨幣(如穩定幣)的使用。這些穩定幣可能難以監管,並可能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傳導造成風險。
CBDC的風險
盡管有潛在的好處,但來自CBDC的風險還是會出現,需要採取措施,通過正確設計CBDC來降低風險。
一是銀行業部門間的去中介化風險。個人可以將錢從商業銀行的存款轉移到CBDC持有的賬戶內;反過來,銀行可能會感到壓力而增加存款利率或者獲得更昂貴(且波動較大)的批發資金,這對銀行的獲利能力造成壓力,並可能導致向實體經濟提供更高成本或更少的信貸。可以通過不付息的CBDC(至少在正存款利率的環境中)以及對CBDC持有量的限制來緩解這種脫中介風險。
央行DECP模式下相關資產負債變化示意
二是所謂的「擠兌風險」。在危機時期,銀行客戶可能會從持有存款轉而持有CBDC,這可能被視為更安全的方法,流動性更強。但是,可靠的存款保險可發揮繼續阻止擠兌的作用。另外,如果發生擠兌,中央銀行將更容易通過CBDC來應對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此外,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銀行擠兌通常與貨幣擠兌一致。因此,與本地貨幣CBDC的存在無關,儲戶可能會尋求外幣避難。
三是CBDC會對央行資產負債表和信貸分配有影響。如果對CBDC的需求很高,那麼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可能會大幅增長。另外,中央銀行可能需要向經歷快速大量資金流出的銀行提供流動性。結果,中央銀行將承擔信用風險,並且必須決定如何在各銀行之間分配資金,從而為政治干預打開了大門。
四是CBDC也暗示了中央銀行的成本和風險。中央銀行提供CBDC的成本可能很高,並且可能對其聲譽造成風險。要提供完全的CBDC,要求中央銀行在支付價值鏈的多個步驟中保持活躍,這可能包括與客戶進行交互、構建前端錢包、選擇和維護技術、監控交易以及應對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反恐融資(Counter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問題。由於技術故障、網路攻擊或僅僅是人為錯誤而無法滿足這些功能中的任何一項,可能會損害中央銀行的聲譽。
一種綜合版本的CBDC
考慮到各國自身的情況,世界各地的決策者都在積極考慮解決這些問題的最佳方法。在所有選擇中,中央銀行在提供安全替代現金的同時減輕某些成本和風險的一種潛在方法是與私營部門建立夥伴關系,以提供綜合版本的CBDC(或Synthetic Version of CBDC,簡稱sCBDC)。私人部門將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發行完全由中央銀行儲備金支持的數字貨幣。
相對於完全的CBDC而言,sCBDC的優勢包括保留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的比較優勢,私營部門可以進行創新並與客戶互動,公共部門可以進行監管並提供結算服務和信任。這將是一個兩層系統,與當前的安排不同,即銀行向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但以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
此外,sCBDC對於中央銀行而言可能成本更低、風險更低。考慮到中央銀行不必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也不必直接負責AML / CFT合規性。而且,中央銀行將不負責技術故障、設計用戶界面或回答客戶問題的服務。
但是,sCBDC將需要中央銀行方面的額外監督,並建立明確的標准以獲得sCBDC許可證並訪問中央銀行的儲備金。
相對於私人發行的穩定幣(包括全球穩定幣),sCBDC也具有優勢。穩定幣尋求通過以資產(包括全球使用的法定貨幣)作為儲備支持,或通過使用演算法管理其在市場上的供應來使價格波動最小化。全球穩定幣是那些可以通過利用現有的客戶網路來提供其他服務或商品而迅速擴展的幣種。受到中央銀行的儲備支持並由中央銀行直接監督,sCBDC可能比穩定幣更安全。
CBDC及國際影響
以上都與CBDC 的國內影響有關,但也有重要的國際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也非常感興趣。一方面,將CBDC用作國際交換手段可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而跨境支付目前是昂貴、緩慢且不透明的。另一方面,跨境的CBDC可能會在通貨膨脹率高和匯率波動大的國家/地區提高貨幣替代(美元化)的可能性,從而降低中央銀行實施獨立貨幣政策的能力。此外,跨境使用的CBDC也可能對資本流動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國際貨幣體系產生影響。
CBDC的 探索
縱觀各國在 探索 數字貨幣的程度及發行此類貨幣的距離上有很大不同。
一些國家最近啟動了試驗,以 探索 CBDC的經驗。一些國家已經運行或正在准備試點項目,以探討CBDC的可行性和影響。為此,它們增加了在中央銀行分配給CBDC和金融 科技 研究的資源,有時與私營部門顧問合作。還有幾個國家正在審查和修訂立法,為發布CBDC提供支持。它們正在積極研究競爭性CBDC設計的潛在影響。一些主管部門也在與公眾及其立法機關合作,討論發行CBDC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部分國家沒有立即發布CBDC的需要。相反,它們專注於改善現有的支付設計和加強監管。一些人正在 探索 合成的CBDC,而另一些人則在考慮完全不發行CBDC的其他方式來改善支付系統(例如快速支付)。
小結
CBDC已經形成趨勢,由中美為代表的國家正在積極推進CBDC的落地, 探索 其可能對未來全球金融系統造成的影響。與此同時,國內部分私營企業、組織也正在積極參與央行數字貨幣落地相關試點工作。杭州近期發布「六新」發展十大示範場景,鼓勵杭州企業積極爭取和率先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試點,這對於在杭區塊鏈企業未來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相關的衍生場景提供了支持。
關於復雜美
復雜美成立於2008年,擁有撮合交易系統低延時、高並發的核心技術。2013 年啟動區塊鏈、智能合約的研發與創新,2014 年申請第一個區塊鏈發明專利:錢包找回功能,並在2017 年 12 月獲得授權。5年來,復雜美始終重視技術的自我研發與創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系統顯示,復雜美目前已累計申請了400多項區塊鏈技術的發明專利,13項已經獲得授權,另據國際權威知識產權機構——德溫特專利家族數統計,復雜美與阿里巴巴、IBM同列全球前五。
E.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F. 什麼是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簡稱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G. 什麼是數字貨幣,央行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幣是法定貨幣在數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現,是一種新的貨幣形態,它可以不用依賴銀行賬戶。我們可以理解為:一段不依賴任何銀行賬戶的代碼。與 比特幣 有相似之處,這就意味著與電子化貨幣各家企業、機構獨立記賬不同,央行數字幣是央行記賬,全國共用一個賬本。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還跟別的央行數字貨幣不太一樣,它的英文簡稱叫做「DC/EP」,其中DC表示數字貨幣,EP表示電子支付。
DC/EP的本質是紙幣和硬幣的替代,即M0(流通中的現金)替代,只不過實現了形態的數字化。隨著第三方支付的快速發展,我國正在逐漸步入『無現金時代』,然而在這種非現金的支付方式中,需要對銀行賬戶進行綁定,使用的貨幣也是所謂的『電子貨幣』,所依託的基礎仍然是紙幣和硬幣,只不過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進行完成。
H.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背景:
2019 年 6 月 18 日,Facebook 發布了數字貨幣項目 Libra 白皮書,由此引發了世界各國央行的關注與討論。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信號,中國央行也不例外。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從 2014 年開始研究,到 2018 年已經趨於成熟,並在 2019 年 8 月份 Libra 引發全球央行熱議時 「呼之欲出」。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 (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 (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戰略意圖(淺層):
首先:減少現鈔流通,優化鈔票管理
現在紙鈔、硬幣的印製、發行、貯藏等各環節成本相對數字貨幣都非常高,還需要不斷投入成本進行防偽技術研發。同時由於電子支付的發展,紙鈔和硬幣的便捷性不足,使用場景逐漸萎縮。
其次:替代現鈔M0,推行人民幣數字化
推出DCEP重點替代 M0 (M0是現鈔),而非 M1 和 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我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 M1 和 M2 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M0 由於交易匿名和偽造匿名,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而隨著安全意識和數據保護意識的提升,普通用戶自身存在一定的匿名支付和匿名交易的需求,但現在的支付工具,無論是移動支付還是銀行卡支付都無法擺脫銀行賬戶體系,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能完全取代紙鈔支付。但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字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和匿名支付需求,但是社會安全秩序同樣重要,在遇到違法犯罪問題時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
所以,央行數字貨幣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既要保持紙鈔的屬性和主要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要求,同時還要在隱私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之間尋找平衡。穆長春多次將央行數字貨幣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戰略意圖(深層次):
但是除了表面上出於優化現鈔管理,推進M0的數字化之外,DCEP的發行背後的有著涉及人民幣國際化等更加寬宏的戰略意圖大致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抵制美國經濟制裁,維護國內經濟平穩。這類國家以委內瑞拉為代表,由於受到以美國為首的經濟制裁打擊,使得國家深陷經濟危機,傳統貨幣體系面臨崩潰,通貨膨脹嚴重,幾乎與世隔絕,無法通過傳統金融手段從外界獲得援助。為了打破封鎖,這類國家寄希望於諸如數字貨幣這類無國界的價值儲備工具,將其視為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二、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這類國家多以美元作為政府貨幣,在國內經濟方面受制於美元,以馬紹爾群島為代表。此外,對於那些由於參與國際貿易而不得不依賴美元的國家來說,引入一種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可能有助於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進而可能意味著這些國家擁有更多的經濟主權。
三、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這類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新加坡、以色列、迪拜、愛沙尼亞等。比如新加坡則希望通過數字貨幣來促進跨境支付;以色列則是為了針對國內的黑市及漏稅現象。這類國家經濟基本上都比較穩定,但為了追求金融科技的發展,把握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和補充或改善現有貨幣體系而選擇加入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中。
四、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穩定。這類國家以挪威、瑞典為代表。這些國家貨幣體系現階段由於某些外在因素而遭受到威脅或沖擊,希望通過法定數字貨幣來穩定國內現有貨幣體系,將其作為法幣的補充,確保央行對國內貨幣的控制權。
另外,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被認為是更安全和合規的虛擬數字貨幣:
首先,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非法定數字貨幣以去中心化為主要特徵,但法定數字貨幣卻需要明確的中心化組織。這類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相比用純技術作為信用擔保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其次,區別於非法定數字貨幣存在價格波動巨大、屬性難以定義等諸多問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價格相對平穩,可以方便地與法幣兌換,是法幣的數字形式,不存在流通和監管方面的障礙。
另外,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採用分布式記賬方式也可以採用傳統銀行賬戶體系。採用分布式賬本的優勢在於能擁有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等特性,便於降低發行成本與加強監管,打擊違法犯罪。但區塊鏈技術並非唯一選項。
資料來源:01區塊鏈
現在DCEP還處在內測階段,可以在建設銀行APP裡面使用數字貨幣錢包功能,打開建行app,在最上方搜索欄輸入「數字錢包」,顯示「數字錢充值」和「數字貨幣」。
該功能暫未正式對外提供服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謝謝:)
I. 全網最全解讀「央行數字貨幣」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縮寫為DCEP,
其中DC是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電子支付的縮寫。
簡單粗暴地來說,其實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RMB,
相當於把我們認識的紙幣變成電子版了。
多年來,被我們熟知的紙幣,是印刷技術的產物,
顧名思義,數字貨幣就是軟體技術的體現,
再嚴謹點講,就是使用了加密技術的數據包。
DCEP由央行發行,與咱們常見的法定RMB完全等值,
它的功能與屬性也與紙幣一樣,只不過體現形態是數字虛擬化的。
使用數字貨幣,其實和現在的支付平台的轉賬支付完全不同,
下面,咱們分個方面來詳細了解一下:
一、使用
使用數字貨幣前,我們需要在手機里安裝一個數字錢包(APP軟體),
這個數字錢包具有兌換轉賬、收付款等功能,
但其本質又和常見的各種支付平台不同。
二、原理
以前,咱們使用紙幣,是把自己口袋裡的錢,轉移到別人的口袋裡,
而現在使用數字貨幣,道理其實也差不多,
需要先在自己的數字錢包里生成一個加密的、帶有金額的數據包,
然後把這個數據包,通過自己的手機,傳輸到對方的手機里,
而對方的手機里的數字錢包會進行解碼,識別出金額並入賬,
再將這次交易記錄傳送給伺服器,這就是數字貨幣的結算過程。
三、網路
DCEP是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使用的,原理是基於手機nfc功能,
而DCEP也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因為它本身就相當於紙幣,
從離線支付的角度來說,DCEP並不是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
而是中心化的軟體技術,盡管也使用到了區塊鏈技術,
因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有很嚴重的技術缺陷,
就是每次交易都需要海量的互聯網伺服器,而且記賬效率非常低,
每筆交易記賬都需要至少十分鍾以上的時間運算記錄,
根本滿足不了日常交易的需要,但是DCEP就完全不存在這種情況。
四、平台
我們常見的WX、ZFB,還有一些雲閃付、翼支付這些,
其實只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綁定銀行卡,
而最後還是和銀行進行結算,
而DCEP就完全不需要了,其本身就是貨幣,具備獨立的流通效應。
五、優點
數字貨幣的好處有很多,
首先是可以節省製造發行、運送回籠、流通使用、破損等方面的成本,
而且DCEP是不記名的,但是央行也可以通過大數據進行監控,
能夠解決很多 社會 問題(敏感,不能往深處分析...)。
六、監管
有數據顯示,目前市場上央行製造的紙幣,只佔流通貨幣總量的5%,
剩下的95%紙幣都是由商業銀行製造的,
所以央行只能用5%來調控所有100%的現金流通,
效率低、成本高,而採用數字貨幣後,
才能實現所有貨幣全部由央行製造,便於監控,也更有利於調控、制定政策。
七、流通
DCEP採用的是雙層運行結構,不直接針對個體,
其流通路徑是,央行製造一定金額的數字貨幣,
再把這些貨幣兌換給中、工、農、建等銀行,
這些銀行再把這些數字貨幣進一步兌換給WX、ZFB這類型的第三方平台,
再由它們交易兌換給大眾,從而開始流通使用,
而央行未來還用這種方式與國外的很多銀行合作,
這樣也相當於把DCEP推向全世界。
最後,做個總結,
2200年前,秦始皇統一貨幣,
咱們中華民族首次實現大一統天下,
1000年前,首張紙幣「交子」誕生於咱們國家,
改變了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
今天,首張法定數字貨幣也即將在咱們國家落地,
貨幣,從最原始的貝殼到金銀再到銅錢、紙幣,
最終會走向互聯網,變成數字化形態,
從移動支付平台到數字貨幣,一路演進,
我們已經多久沒有使用過現金和錢包了?
雖然紙幣的地位短期內不容取代,畢竟還有太多的 社會 場景需要依靠實物紙幣交流交易,
但是數字貨幣的誕生也是從需求中衍生出來的,
銀行的職能、金融機構的角色、我們的生活方式都可能發生更大的改變,
在不久的未來,我們也會失去「點錢點到手抽筋、紙醉金迷大把花錢」的儀式感。
哎,只能說,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啊!
對於這一切可期的未來,你又是如何感慨呢?
從這些內容的表象之下,你又看到了什麼更深層的內涵呢?
J. 「數字貨幣」你知道多少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和國外的比特幣是有比較大的區別的。人民幣數字貨幣的出現將極大的降低中國的經濟詐騙犯罪率。
比特幣是沒有發放中心的,獲取比特幣的唯一的方式就是挖礦,我不知道挖礦到底有什麼意義就是在不斷的耗電,消耗計算機資源。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是有發放中心的,發行量是可控的這樣可以有效的應對數字貨幣的幣值發生劇烈的波動。數字貨幣和我們發行的紙質貨幣的價值相等。
比特幣的傳播是必須要通過網路的,離不開數字錢包。
人民幣的數字貨幣是可以進行離線交易的,只需要將兩個移動設備放在一起就可以進行交易。
比特幣的傳播是屬於不記名不可追蹤。
人民幣數字貨幣的傳播屬於不記名可追蹤。由於可追蹤,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數字貨幣的犯罪。如果有的人數字貨幣丟了,被別人使用了以後,仍然可以追蹤誰使用了這筆錢。
比特幣的控制權掌握在國內外私人交易平台手上,如果發生金融風險,央行沒法控制這些交易平台。
人民幣的控制權掌握在央行手上,一旦發現什麼風險情況,央行可以及時出手控制。
近日,中國農業銀行內測央行數字貨幣DC/EP引發網路熱議。那麼,到底什麼是數字貨幣呢?今天,我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
1、數字貨幣的定義
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數字化的人民幣,DC,Digital Currency,即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即電子支付。就是通過具有電子支付功能的加密數字形式來代替現金。簡言之,數字貨幣的本質就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電子支付。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不是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無疑是一場貨幣體系的重大變革。
2、數字貨幣的優勢
相較於現金,數字貨幣取消了實體紙幣,節約了紙幣的製造和存儲成本。同時,數字貨幣也會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
據業內人士預測,央行數字貨幣將依託DC/EP個人錢包APP為載體實現。與我們現有銀行APP不同,DC/EP獨立於既有賬戶體系,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過業內人士預計最有可能實現的方式是在銀行APP中設置獨立數字貨幣單元及賬戶。
3、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區別
在用戶使用體驗上,雖然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都是使用手機支付。但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實際上跟使用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個人綁定的銀行卡。據了解,使用數字貨幣時,不需要網路、不需要銀行賬號,只要手機裝有DC/EP數字錢包,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功能,被稱為收支雙方「雙離線支付」。從長遠角度講,發行數字貨幣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捷徑。同時,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的匿名支付需求,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必須是實名支付。更為重要的是,兩者的信用基礎不同,效力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其背後是銀行商業信用。數字人民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的控制。也就是說,如果機構或個人不接受支付寶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拒絕用戶使用數字貨幣付款則是違法的。
4、數字貨幣試行
據央行披露,數字貨幣的推廣將分為兩階段,2019 年年底小范圍場景封閉試點,2020年在深圳大范圍推廣。 目前,數字人民幣已在 深圳、蘇州、雄安、成都 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雖然央行數字貨幣已經選擇多地試點,但央行披露,這並不意味著數字貨幣正式落地。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數字貨幣是對現金的替代,牽扯到復雜的管理和運營體系,目前還不具備在全國推廣的條件。
5、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
數字貨幣要從數字化貨幣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並非要取代所有的人民幣。在商業銀行賬戶里的余額,實際上已經是以數字化形態存在了,沒有必要再進行替換。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用100元等值的數字化貨幣代替流通中的100元現金。央行數字貨幣DC/EP即使推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數字貨幣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金,二者將會長期共存。數字貨幣可以作為百姓日常消費時支付手段的一種補充,中國邁向「無現金 社會 」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通俗地說,數字貨幣就是一種虛擬的錢。如果真要下個定義,那就是可以衡量一般商品價格的虛擬的特殊產品。
1.數字貨幣的產生。 數字貨幣的生產採用了一種叫區塊鏈技術的信息數字技術。無需印刷,直接通過信息網路生成,不消耗紙張等資源,生產成本低。由於不用紙張生產,不易偽造。
2.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 具有一般貨幣的三個功能屬性: 一是 可以衡量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價格; 二是 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 三是 具有信用。
同時還有數字貨幣獨有的三個特徵: 一是 虛擬,沒有實體,雖然可以看到數字樣式,但是摸不著; 二是 去中心化。什麼意思?有兩層意思:第一,理論上其產生和發行不受任何獨有的個人或機構控制,是自我運行的,避免了認為的控制貨幣或貨幣系統;第二,其所有交易記錄並不是記在一個管理的中心地方,而是記在了貨幣系統的多個節點上。這樣任何個人和機構很難篡改和銷毀交易記錄,從而避免了金融違法犯罪的發生; 三是 高匿名性。意思就是交易雙方可以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即可進行交易,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個人隱私,或者滿足要求匿名支付的人的需求。
3.數字貨幣的優點和缺點。 優點是生產不消耗資源,成本低,容易攜帶和保存,不易損壞;比較安全,不易仿造;支付可以免接觸,採用數字支付,免於傳播病菌;缺點是需要在數字信息網路中運行,不能單獨使用,摸不到沒有感覺,不適合老人和小孩使用。
4.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獨有特點。 央行數字貨幣是我國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蘇州、成都、深圳和雄安試點內測。其除了有所有數字貨幣的特徵,也具有自己獨有的特點: 一是 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管理,屬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負債,這個是和一般的數字貨幣有區別的,前文我們說了一般的數字貨幣是沒有獨有的中心發行和管理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定貨幣,如果沒有國家的統一發行和管理,豈不亂了套,所以還是需要由央行發行和管理; 二是 可以直接進行電子支付。央行數字貨幣英語縮寫為DC/EP,DC指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從內測圖看具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和碰一碰等功能,也就是說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另外碰一碰還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
5. 另外我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我國很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會在國際上取得先機。同時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會與紙幣和硬幣一起流通使用,所以喜歡用現金的不用太擔心。
首先是時間線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
2016年,在原小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 科技 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中央發文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
2019年10月28日,幾乎是在小扎第三場聽證會的同時,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先生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
2019年10月29日,在 「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DCEP的首次亮相;
2020年4月3日,央行表示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2020年4月10日,央行相關人士指出,「關於數字貨幣,央行正按照原定計劃,有序推進」;
2020年4月14日,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
2020年4月16日,央行數字貨幣率先在蘇州相城區落地,取代紙幣發「工資」,同時發布數字服務出口基地。
目前,作為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我國已經在未來的競爭中先行一步。路漫漫其修遠兮,意義深遠。
首先,是一個抽象邏輯傳導鏈條:區塊鏈——數字貨幣——人民幣國際化
首先說到區塊鏈,大家都知道,區塊鏈是底層技術,區塊鏈的三個核心優勢:
1去中心化,減少環節,提高了效率。
2公開透明化,利於互相監督、監管。
3不可篡改性,保證交易的真實性。數字貨幣一方面去中心化,A和B轉錢,不再需要經過銀行,銀行將擔負起其他重要職能,提高了效率,節省成本,同時能夠加強金融監管,打擊金融犯罪。去年政治局集體學習區塊鏈,你懂得!
緊接著是區塊鏈的應用場景,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未來必然會有加速度的應運,目前階段,大家耳熟能詳的是比特幣,由於各國央行沒有其發行權,同時比特幣沒有實名化,所以沒有獲取認可,思路可以轉化,如果有發行權、能透明化地監管——調控 社會 的貨幣供給,那麼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數字貨幣將對傳統貨幣進行一場深刻革命,隨著數字貨幣應運而生,未來離告別紙幣真的不遠了。
從長遠格局來看,最重要的一步便是人民幣的國際化,這個時候,主權國家推出的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去美元而另起爐灶,沖擊美元全球結算SWIFT體系,打破美元對國際貿易結算的壟斷,重塑國際貨幣結算的體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國運之爭!
回到資本市場,國家意志層面的概念,必然有噱頭,之前炒過一次了,現在考慮可持續的話,目前來說是有一定的邏輯瑕疵,雖然央行力推數字貨幣,但目前層面是國家行為,於A股市場真正獲益的公司太少,所以基本面少了一個支撐,消息刺激少不了反復,但是得下功夫選一選。
1.數字貨幣的產生。數字貨幣的生產採用了一種叫區塊鏈技術的信息數字技術。無需印刷,直接通過信息網路生成,不消耗紙張等資源,生產成本低。由於不用紙張生產,不易偽造。
2.數字貨幣的功能屬性。具有一般貨幣的三個功能屬性:一是可以衡量一般商品或服務的價格;二是可以用來購買商品和服務;三是具有信用。
同時還有數字貨幣獨有的三個特徵:一是虛擬,沒有實體,雖然可以看到數字樣式,但是摸不著;二是去中心化。什麼意思?有兩層意思:第一,理論上其產生和發行不受任何獨有的個人或機構控制,是自我運行的,避免了認為的控制貨幣或貨幣系統;第二,其所有交易記錄並不是記在一個管理的中心地方,而是記在了貨幣系統的多個節點上。這樣任何個人和機構很難篡改和銷毀交易記錄,從而避免了金融違法犯罪的發生;三是高匿名性。意思就是交易雙方可以互相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即可進行交易,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個人隱私,或者滿足要求匿名支付的人的需求。
3.數字貨幣的優點和缺點。優點是生產不消耗資源,成本低,容易攜帶和保存,不易損壞;比較安全,不易仿造;支付可以免接觸,採用數字支付,免於傳播病菌;缺點是需要在數字信息網路中運行,不能單獨使用,摸不到沒有感覺,不適合老人和小孩使用。
4.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獨有特點。央行數字貨幣是我國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目前正在蘇州、成都、深圳和雄安試點內測。其除了有所有數字貨幣的特徵,也具有自己獨有的特點:一是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和管理,屬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由國家負債,這個是和一般的數字貨幣有區別的,前文我們說了一般的數字貨幣是沒有獨有的中心發行和管理的,但是對於一個國家的法定貨幣,如果沒有國家的統一發行和管理,豈不亂了套,所以還是需要由央行發行和管理;二是可以直接進行電子支付。央行數字貨幣英語縮寫為DC/EP,DC指數字貨幣,EP指電子支付。從內測圖看具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和碰一碰等功能,也就是說可以直接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另外碰一碰還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
5.另外我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對人民幣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因為我國很有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國家,會在國際上取得先機。同時央行數字貨幣推出後會與紙幣和硬幣一起流通使用,所以喜歡用現金的不用太擔心。
簡單說,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電子版。
說起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反應可能是比特幣或者臉書計劃推出的Libra。
但是,與這些所謂的數字貨幣不同,我國人民銀行將要推出的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可以說是人民幣的電子版本。因此,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是具有法償性的。
更重要的是,有國家背書,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幣值會更加穩定。而比特幣等所謂的虛擬貨幣,無法保證幣值穩定,被「割韭菜」就成了常事。
從使用場景上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相比於紙幣沒有任何差別。同時,使用時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
數字人民幣有哪些好處?
發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
基於人民幣現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錢等,在現代 社會 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而發行數字貨幣,能夠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同時,中國版數字貨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的控制。
此外,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情況下,網銀和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常常會處於癱瘓狀態,而DC/EP的雙離線技術可保證在極端情況下,像用紙幣一樣,使用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例如,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數字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或支付功能。
普及下數字貨幣的專業知識
數字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路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IMF官方定義為「價值的數字表達」。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簡稱DCEP。
數字貨幣的概念范疇十分寬泛,基於區塊鏈的(非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僅是其中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