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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數數字貨幣制度

發布時間: 2023-01-12 03:04:00

㈠ 什麼是數字貨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對老百姓意味著什麼

現在我們現金的運用越來越少了,二維碼支付愈來愈流行,可是我們通過二維碼支付的時候,信息是很多被泄漏的,什麼時候哪些底點,購買了什麼,這種三方支付平台和銀行業一清二楚。用資金又不便。那擁有數字貨幣錢夾以後,大家能選非實名登記,而就算實名登記了,這種信息也只掌握在中央銀行手上,非特殊情況下一般不會隨意查詢信息的。

數字貨幣與現在我們流通的紙版貨幣在錢的屬性上沒有本質的區別,同樣都是rmb,無非就是一個有紙一個不用紙張印刷,卻又各有各的優點,最少數字貨幣不會產生偽鈔,不用找零,應用更便捷環境衛生。並沒有無線網路覆蓋的地方可以使用紙幣,二種貨幣同時存在視自身情況應用。數字貨幣的出現代表著在我國朝著深度和廣度人們時代的發展邁入。具備人類發展進步的歷史意義。

㈡ 為什麼全世界都在搞數字貨幣中國的數字貨幣怎麼樣了

中國的數字貨幣是與虛擬貨幣徹底差別開一種東西。它和比特幣完全不一樣,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而中國數字貨幣乃是現行標准貨幣制度的升級,將鈔票升級為擴展大量、情景更豐富的數字化的貸幣。不要和虛擬貨幣混為一談,不要和虛擬貨幣混為一談,不要和虛擬貨幣混為一談。這也是正確對待中國數字貨幣的關鍵所在。

例如費用報銷一筆交通費用500元。假如是現今費用報銷模式下,這筆費用取得,能用在任何地方,買吃的,購買衣服都可以,反正都是RMB。可是數字貨幣就不一樣了,例如差旅費費用報銷就插個差旅費的標簽,就只能在交通領域應用,購買衣服,用餐就不可以用這一大筆錢。那麼對於央行貨幣的流量操控,就有非常大的益處,財政性資金,是非常有利的。那樣方式方法上,就能夠讓發出去的資金更好的進到中國實體經濟運轉。

㈢ 國家關於數字貨幣的政策

目前我國對貨幣的定義仍停留在紙幣和硬幣層面,貨幣發行制度也僅針對紙幣和硬幣的特性而設計,數字貨幣並不屬於人民幣范疇,現有的法律也無法為數字貨幣的發行與法律主體地位提供依據和保障。

㈣ 數字貨幣有哪些發展

盡管多國已開啟數字貨幣布局,部分國家已發行數字貨幣,但數字貨幣的發行效果欠佳。隨著數字化成為貨幣流通與支付領域的一種趨勢,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的探索正如火如荼。各國/地區央行紛紛開啟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討論、研發或實證實驗,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也已取得階段性進展。

數字人民幣行業相關上市公司:廣電運通、長亮科技、拉卡拉、數字認證等

本文核心數據:研究、試驗、試點數字人民幣的央行占據全球央行數量的比例

1、各國央行積極部署數字貨幣項目

隨著數字化成為貨幣流通與支付領域的一種趨勢,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
CBDC)的探索正如火如荼。

國際清算銀行在2021年初對中央銀行的一項調查發現,有86%的央行正在積極研究
CBDC的潛力,60%的央行正在試驗這項技術,14%的央行正在部署相關試點項目。

2、各國/地區積極布局央行數字貨幣

從數字貨幣布局來看,近年來,各國/地區央行也紛紛開啟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討論、研發或實證實驗,但大部分國家尚未發行數字貨幣。各國發行或計劃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具備不同特徵,差異性來源於應用領域、所採用的技術等。

3、少數國家嘗試過發行數字貨幣

目前,非洲、拉丁美洲等少數國家嘗試過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如烏拉圭發行了數字化比索e-Peso,該國發行數字貨幣的原因為降低美元替代本幣的程度,但試點期結束後發現,e-Peso發行對消除美元化幫助很小。

4、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取得階段性進展

我國數字人民幣布局已取得階段性進展。2014年,我國開始籌備數字人民幣,2019年加速推進數字人民幣布局,2020年,央行數研所官宣首批試點「四地一場景」,包括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加上冬奧會場景,目前試點均已經落地。

2021年,第二批數字人民幣面向公眾的試點包括上海、海南、長沙、青島、大連、西安六地,「穩妥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十大重點工作之一。

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場景和形式逐步擴大,支付模式也在不斷更新。數字貨幣在用戶端後續可提供貸款、理財、保險等線上金融產品;企業端可提供數字營銷、供應鏈管理等增值服務。

更多本行業研究分析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智慧銀行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㈤ 從貨幣演化的歷史探究數字貨幣的未來發展

歐易OKEx research: 從貨幣演化的歷史探究數字貨幣的未來發展

摘要: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如比特幣,以太坊等;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從而消除了通貨膨脹的可能;由於交易過程中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中心化的數字貨幣指的是有發行主體一類的貨幣,如央行發行的數字人民幣,Facebook的Libra等。

本文從貨幣的本質、貨幣載體的 歷史 變化和貨幣發行方逐步完成統一的 歷史 變革三個方面進行研究,旨在探討數字貨幣是否具備貨幣三要素,能否逐漸取代現鈔實現數字化革命,以及目前數字貨幣仍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 數字貨幣、貨幣史


一、貨幣載體的 歷史 變化

1.1 貨幣的本質

眾所周知,傳統貨幣史上大家認為貨幣的本質是價值尺度,其最基本的功能是作為交易媒介和價值儲藏手段,根本目的是為了組織生產活動並成為維系生產關系的紐帶。但隨著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協同發展,貨幣本質的解釋自然而然地發生了一定的改進,我們可以看到目前貨幣的本質已進化為了一種人類構建的 社會 機制,其核心是信任,這個信任是由不信任的各方對中間方(貨幣發行方)的信任。我們大家現在對貨幣達成了新的共識,就為信任缺失問題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

其次,貨幣的本質也是記賬貨幣,或被稱為度量單位,其價值隨著國家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經濟手段與國內外形勢變化而浮動。而一個好的度量單位其價值必然是相對穩定的,由此,在 歷史 的進程中,貨幣總需要一整套機制來確保其價值的穩定,該機制發展至今已較為全面,目前包括支付清算體系、信用創造體系、金融監管等核心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貨幣本質上體現的就是開文提到的信用關系。貨幣既是發行者的一種債務或責任,也是持有者的一種信用或索償權。因此貨幣雙向影響資產和負債,並可通過兩端的變化來得以記錄。

最後,這種信任關系是可以流通的。貨幣如果想要流通使用,就必須用代符來加以表徵,用記賬系統來記錄價值及其轉移並清償各種信用關系。

數字貨幣要想取代法幣,則需要滿足上述貨幣的三大要素。從長期來看,數字貨幣背後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機制來確保其價值的穩定,從而實現其作為記賬單位的功能,而這一整套機制極有可能由央行來提供,稍後我們會提到這背後的原因。

1.2 貨幣載體的變化

從 歷史 上來看,貨幣載體遵循從金屬貨幣過渡到銀行票據,再到法定貨幣(fiat money)的變化過程。最初,金屬貨幣的出現大大方便了交換的進行,促進經濟 社會 加快發展。然而,隨著交易頻率的提升、交易范圍的擴大,大量攜帶運送、交割清算金屬貨幣的成本越來越高,難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商戶間分別記賬,一段時期結束時,雙方再核對賬目,互相軋抵往來後,將余額進行貨幣清算。該貨幣收據叫做『匯票』,專門辦理匯票業務的商戶叫做『錢庄』或『票號』。隨著票號中匯票的接受度逐漸提升,為了方便流通,票號開始將匯票改造成為事先印好面額(劃分不同檔次),標明出票人並承諾見票即付,增加防偽驗證標識等,但不限定持票人的通用匯票,這就使其演變成為「紙幣」。

貨幣載體的變化解釋了人們對其便捷流通性和可信任的需求。該演變過程遵守了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即劣幣驅逐良幣。最初的貨幣與金、銀、銅等金屬的價值掛鉤,隨著交易的進行,票據和紙幣這些不具備真實價值的貨幣用了對中間方的信任做背書,被人為的賦予了價值,並成功取代了金屬貨幣。

理想狀態下的數字貨幣應由所有人都信賴的第三方或者具有強大技術支撐的去中心化系統發行。這種數字貨幣可以說是賬戶數字本身直接轉化為貨幣,貨幣載體由有形轉為無形。

1.2.1 歐洲貨幣載體的變化

歐洲的近代紙幣源於銀行券,英國的金店券就是近代歐洲紙幣的先驅。我們知道,九世紀之前巴比倫的駱駝商隊為避免金銀貸款在運輸途中被劫,曾採用土簡做為附計利息的承兌憑證,這與中國唐代的費錢類似,但其並非近代意義的紙幣。16世紀至17世紀,出於安全因素的考慮,英國政府所在地倫敦塔成為商人存放金銀的最佳地點,但1646年,查理一世將13萬英鎊金銀沒收充作軍費的行為讓人們不再信任,紛紛轉向信用較好的民間金店,金店發放的存放收據就被稱為「金店券」,金店券可代替金銀貨幣在市面流通,並用於支付。但由於缺少規范與貪圖利息,在1670年英荷戰爭爆發後英國政府停止支付,金店時代就此結束。1694年英國商人進一步完善規制,以公司形式成立英格蘭銀行,並獲得特許發行120萬英鎊銀行券,就此近代紙幣——銀行券出現於歐洲。

歐洲大陸上的紙幣與約翰·勞(John Law)關系密切。約翰·勞出生於英國愛丁堡的一個銀行世家,自小便擁有豐富的貨幣與銀行體系知識。但在其父去世後,卻仰仗自己精於數學而沉迷於賭博,1694年甚至因將情敵開槍斃命深陷牢獄,後其獄至歐洲。在逃亡期間,他進一步研究金融與貿易,先後在阿姆斯特丹與荷蘭積累了大量經驗,這時他敏銳觀察到如法國等對紙質通貨強烈抵制的國家經濟大多蕭條,引入紙質通貨的英格蘭和荷蘭卻與之相反,紙質通貨的不可替代性讓約翰·勞逐漸成為了「銀行券」的忠實擁躉。

1705年,約翰·勞將自己的理念總結成了《論貨幣和貿易:兼向國家供應貨幣的建議》,他在書中極力主張設立國家銀行,並呼籲國家銀行應與國有企業相輔相成,前者掌握國家金融,後者控制國家商業,從而實現國家對貨幣和貿易的壟斷,壟斷得來的利潤則反哺國家財政債務。

這一構想想要實現並不容易,直至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的好大喜功緻使了政府的債台高築。在這種情況下,貴金屬的短缺毫無疑問地造成了流通的金屬貨幣急劇減少,法國疲睏的財政讓約翰·勞看到了希望。1715年,約翰·勞先後說服了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與奧爾良公爵,下一年約翰·勞就在巴黎成立了通用銀行(Banque Generale),該銀行有權發行銀行券並參與皇家歲入的管理,且紙幣可以兌換為鑄幣,這是法國第一次私營銀行大規模發行紙質通貨。1717年,約翰·勞又說服法國皇家所有稅收必須以銀行紙幣繳付。直至1718年,在約翰·勞的大力鼓吹下,該銀行國有化,搖身變為法國第一家中央銀行,這標志著法國從鑄幣開始轉向應用紙幣,後英國等國家相繼加入紙幣陣營,紙質通貨在歐洲得到了廣泛傳播。

1.2.2 美國貨幣載體的變化

17世紀早期,英格蘭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的切薩皮克灣和新英格蘭建立了第一批殖民地,到18世紀最終形成了北美13個殖民地。由於殖民者所帶鑄幣較少且尚未在每周發現金銀礦,實際鑄幣供給嚴重短缺,貿易逆差的長期存在更是加劇了這種情況。為此殖民者主要使用了五種形式的貨幣。(見表1)

表1 殖民期北美五種貨幣形式


表2 非紙 幣逐漸消失原因


北美殖民地最早的紙幣發行是馬薩諸塞殖民地於1690年發行的信用券,用於支付遠征軍軍餉,該信用券是介於以稅收為擔保所發行的短期票據與純粹的信用貨幣之間的一種貨幣形式,當局承認將來可兌付金銀,可用於納稅,可作為法償貨幣。出於軍事融資或征稅需求,其他殖民地紛紛效仿,但由於其只承認在未來兌現,這種紙幣很快開始貶值,直至1764年英國議會完全禁止了法償貨幣的發行。

之後的轉機在美洲大陸的獨立戰爭中孕育。當時的中央政府,即大陸會議只是一個各邦領導人集會,並無權征稅。在這種情況下,軍事融資就要仰仗借債或者印發鈔票,托馬斯·潘恩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均支持借債,他們認為「沒有一個國家應該沒有債務,國債是一種國家凝聚力」,但漢密爾頓同時也認同紙幣的必要性。本傑明·富蘭克林則是紙幣的強力支持者。最終,出於考慮到戰爭前景未明,且大陸會議並無任何擔保,向其貸款風險較大,彼時各殖民地也無充足資金放貸,大陸會議就採用了發行紙幣的方式融資。與此同時各州當局也被迫使用信用券用於戰爭機器的運行。隨著紙幣的大量發行,自1776開始,大陸券又不斷貶值,1781年印刷1美元大陸券的成本甚至高於其貨幣價值,但由於戰爭的進行,大陸會議又不得不繼續仰仗紙幣。獨立戰爭勝利後,美國憲法明確給予了聯邦鑄造貨幣與調節其價值的權力,各州無權鑄造貨幣或發行紙幣。

在歷經了第一合眾國銀行、北美銀行後,來到了第二合眾國銀行時期,時任美國總統的傑克遜由於不滿於銀行的1/3股份為外國人持有,對州銀行的排擠與對國內外匯兌的壟斷等,強烈反對紙幣,相信「硬貨幣「,這使得第二合眾國銀行最終於1841年倒閉清算,美國央行進程被迫中斷。直至1846年,國會批准成立獨立的國庫系統,就此全國各地海關與造幣廠構成的國庫或子國庫系統存放政府資金,該系統在1913年聯邦儲備體系成立前一直是美國貨幣銀行體系的主要調節者。

1861年,又是相似的背景,即美國內戰爆發了。北方聯軍急需一種全國性通貨來制止上千種銀行券造成的混亂。次年2月,國會通過了時任財政部長蔡斯的提議,通過了《法償法案》,該法案授權財政部發行1.5億美元的合眾國財政票據,也就是「綠背紙「,並宣布其為法償貨幣,可用於支付,但不能兌換金銀,不能用於支付關稅和政府債券利息。這是美國聯邦發行的第一種紙幣,是完全基於國家信用發行流通、行使貨幣職能的信用貨幣。

1.2.3 中國交子等紙幣的 歷史 變化

中國紙幣出現於封建鼎盛的北宋時期,早於歐美近七百年。唐宋期間,川蜀地勢復雜而商貿發達,其交易媒介仍是價低笨重的鐵錢,極為不便,這就是交子出現的直接原因。從更為本質的角度來看,宋朝鑄幣外流,「錢荒「嚴重,軍政費用高昂,財政赤字加劇,這與歐美紙幣出現的契機相似,但除此之外,中國彼時卻是高度中央集權專制政體的封建國家,是由政府直接出面將新的交易媒介(交子)強行推廣,這就使中國的紙幣(交子等)除了具有貨幣的經濟職能外,還兼有貨幣的政治職能。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歐美大陸還是中華文明紙幣的誕生與延續,均是以流通手段為基礎,以政府為主導,擁有較為穩定廣闊的貨幣市場,並始終伴有濃厚的政治軍事色彩,政府希冀通過紙幣的發行來支持政府開支與龐大的軍費。但中國交子出現時,中國還是重農抑商的農耕 社會 ,經濟水平遠低於17、18世紀已興起城市、商業迅猛發展的歐美等國,缺乏穩定的物質基礎,商品生產與商品貨幣關系並不 健康 。更別說在封建統治下,「交子務「隨時可能讓紙幣淪為單純的財政掠奪工具,其信用事業與信用機構相當不牢靠,這背離了紙幣應有的經濟職能,而更偏向於」政治職能「,由此,穩定而 健康 的信用機構與信用體系也是信用貨幣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貨幣發行方的 歷史 變化

2.1 貨幣發行方從私人貨幣向央行貨幣的轉變

鑄幣權被認為是展現政府權力的根本性因素,政府透過它來展現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力。早期,政府並沒有承擔製造貨幣的任務,而是擔保被用作貨幣的材料的重量和成色,即金、銀和銅,並標明其真實的價值。在此階段中,私人企業並不具備提供健全的鑄幣能力,提供統一的、容易辨認的鑄幣技術一直是一個重大的難題。同時,政府發現由自己來鑄造貨幣不僅有益於 社會 ,而且可以抽取用來支付鑄造成本的費用,從而擴大收入。在攬過鑄幣權以後,我們可以說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在濫用人民的信賴而欺詐人民,這體現在當人們拿著金屬塊到政府的熔爐去鑄造貨幣的時候,政府強行留住部分;在收迴流通中的鑄幣重新鑄造成金銀行兩較小卻表明同樣價值的硬幣。

在中世紀時期,貿易的收縮導致了貨幣流通數量的減少。為了恢復貿易,歐洲地區的君主們爭相減少鑄幣的分量和成色。最終,紙幣的出現,讓政府獲得了一種更為廉價的欺騙人民的方法,政府使用了殘暴的手段將這些劣幣強加於人民。

政府壟斷了紙幣的發行,這極大的有助於政府權力的增長。我們假設,如果政府有權隨自己的意願創造任何數量的貨幣,並使人們接受之,這將有利於政府捍衛自己的權力。 近些年來,政府之所以不斷擴張,在很大程度上由於其能夠發行貨幣來彌補赤字。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當在人民認可的范圍內發行貨幣,否則,這種權力將被剝奪。

紙幣由多家私人銀行發行,逐漸統一為中央銀行發行。對於數字貨幣,目前由眾多私人發行,但真正能成為貨幣的數字貨幣,最終將由中央銀行發行,成為中心化的數字貨幣。類似比特幣這類型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未來可能演化為一種投資品(當前的數字貨幣並不是真正的貨幣)。

2.1.1 英格蘭銀行統一貨幣權

從17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20年代,各類銀行券都在市面上流通,在倫敦地區,以英格蘭銀行券為主導。1826年,英國議會通過《銀行合夥人法案》,表明英格蘭銀行在倫敦城外65英里的范圍內享有唯一發行股份制銀行券的特權,但是倫敦的私人銀行仍可發行銀行券;允許英格蘭銀行在英國各地設立分支行。該法案通過後,英國一些小型私人銀行合並為股份制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迅速發展起來並發行了自己的銀行券。此時的英國貨幣市場中,出現了英格蘭銀行券、私人銀行發行的銀行券和股份制銀行券並行的情況。

直到20世紀初期,英格蘭銀行才最終統一發幣權。1833年,英國議會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英格蘭銀行券獲得無限「法償」資格,即法定貨幣,強制流通,必須接受,不得拒收。英格蘭銀行券也因此成為首個和唯一一個獲得法定貨幣地位的銀行券,在法律上地位等同於黃金。1844年7月,英國議會通過《銀行特許法案》。該法案規定,凡是新設立的銀行一律禁止發行銀行券;在1844年前沒有發行過銀行券的銀行,其發行額度受限制,已經發行的銀行券仍可流通;凡發行銀行券的銀行在倫敦設立分行或同其他銀行合並的,均喪失紙幣發行權,並將此權利移交給英格蘭銀行。隨著該法案的逐年實施,英國(僅限於英格蘭和威爾士)多數銀行都漸漸喪失了紙幣發行權。到了1921年,實際有紙幣發行權的就只有英格蘭銀行了。

最終,英格蘭銀行券成為英國的法定信用紙幣,並延續使用至今。 1914年一戰爆發後,為了給戰爭籌集資金,財政部發行了10先令和1英鎊票據當做紙幣在市場上流通。因而,在1921年後,市面上除了英格蘭銀行券,還有財政部票據。1928年,英國議會通過《通貨和鈔票法案》,在法律上確認了英格蘭銀行為全國貨幣發行的唯一機構。從此,英格蘭銀行券成為了英國紙幣的唯一主宰,完成了紙幣流通的大一統。1931年英國徹底脫離金本位後,英格蘭銀行券成為了「金本位接班人」,成為英國的法定信用紙幣(僅靠政府信用背書,不可兌現),並延續使用至今。英國貨幣制度也轉變為不可兌現的信用紙幣制度。

2.1.2 美元的統一

1787年,具有跨時代意義的美國憲法誕生,該憲法旨在建立一個由最初13個殖民地組成的共同市場與政治聯盟,從法律層面確保了各州之間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有流動,並規定和限制了聯盟政府的權力。尚未說明聯邦政府獨占發行銀行執照與紙幣的權力,由此各州銀行在早期紛紛「佔山為王」,發行自己的貨幣(即銀行券),其價值取決於發鈔行的聲譽以及便利性等因素。

縱觀 歷史 ,美國曾兩次嘗試創立聯邦銀行,需要注意的是,此時的銀行並非真正的中央銀行,僅是處理全國性銀行業務的機構。

表3 美國第一銀行與美國第二銀行概覽


與州銀行的沖突讓美國央行體系發展進程不斷受阻,這時南北戰爭成為了新的突破點。北方各州為融資軍政費用,1863至1865年通過了《銀行業法案》,建立了作為聯邦政府新發型債務交易平台(二級市場)的聯邦銀行體系。該體系可以解決一些州銀行發展的弊端,此外,為了管控銀行風險,來確保銀行的流動性與清償性,該法案還要求對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和資產質量進行嚴格的監管與信息披露,並實施了准備金制度。與此同時,美國成立了 歷史 上第一家銀行系統監管機構OOC,負責頒布國民銀行執照,OOC監管職責明確。但此時在經濟波動時貨幣供應仍缺乏彈性。

1865年後經濟危機頻發,直至1907年一些銀行因投機而擠兌,銀行業受損嚴重。最後國會要求國家貨幣委員會進行審查,也由此,經其提議,美聯儲誕生。

三、對數字貨幣未來的展望

上文我們總結了貨幣載體和貨幣發行方的 歷史 變化,不難看出,貨幣載體的局限性,如交易便捷性、可攜帶性、交易手續費等問題,決定了貨幣將必然朝向脫離載體的方向發展。數字貨幣和紙幣等劣幣取代金銀一類的良幣作為貨幣載體是一個必然的發展過程。 歷史 總是驚人的相似,一旦貨幣數字化或虛擬化得到了共識,維護這種共識和追逐貨幣利益將必然體現了政治博弈。由政治階層壟斷數字貨幣發行、調控數字貨幣供給或許將成為數字貨幣所必然經歷的過程。近些年來,央行對數字貨幣的 探索 為貨幣制度的變革帶來了一些新的思考與實踐,這些 探索 依然路途漫長,但也充滿希望。而對於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來說,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我們認為其更接近於投資品,而不是流通貨幣。

3.1 央行數字貨幣的現狀

我國的數字人民幣CBDC,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數字人民幣相對於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來說,優勢在於第一是雙離線支付,即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時候也能滿足正常的電子支付需求;第二是安全性更高,因為微信和支付寶背後的信用方是騰訊和阿里巴巴兩家公司,而數字人民幣則以央行的安全系統做背書;第三是多終端選擇,微信和支付寶必須要求有網路的手機才能完成支付,而對於沒有智能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等硬體使用數字人民幣。

日前,央行宣布,中國人民銀行貨幣研究所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央銀行宣布聯合發起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項目(m-CBDC Bridge),旨在 探索 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該項目已得到國際清算銀行香港創新中心的支持。

中國央行正在深圳、蘇州、雄安地區、成都四地試點數字人民幣,此外,數字人民幣也將在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2月6日,北京發放了數字人民幣紅包,每份紅包金額200元;2月23日,微信公眾號「成都發布「稱,成都將預約發放總額4000萬元的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

3.2 數字貨幣存在的問題

數字貨幣完全取代現鈔後,央行通過數字系統可以實施完全的負利率貨幣政策,使貨幣政策突破ZLB(零利率下線)。對於普通人來說,存款可能出現負增長的趨勢。如果人們持有紙幣,在銀行利率突破零利率下線的時候,尚可把錢取回家中,從而躲過資產負增長的情況。然而,當數字貨幣完全取代紙質貨幣的時候,人們將無奈面對資產的縮水。

從 歷史 的角度,我們不難發現,貨幣的本質已經超越了經濟屬性,體現更強大的政治屬性。未來的貨幣革命的障礙不在於經濟與技術,而在於政治。政府通常採取超量發行貨幣的方式應對赤字的問題,這將導致通貨膨脹,人們手中的錢越來越不值錢。各國針對數字貨幣的政治紛爭會否給數字貨幣帶來巨大的波動性將不得而知。

理想化的數字貨幣的真實價格絕對不變,可有效的避免通貨膨脹的威脅,與商品服務價格只形成結構性相對變動。這樣的貨幣才是真正的穩定幣。然而實現這種理想化的數字貨幣將要突破政治阻礙形成共識,相互制約,建立儲備金機制,支付結算機制,信用機制等目標。目前的數字人民幣僅僅將現鈔數字化並進行了跨境支付的技術嘗試,數字貨幣要取代現鈔依舊道阻且艱。


文獻參考:

【1】 劉子健,《東西方紙幣產生條件的比較研究》,《中國錢幣》,1994年4月

【2】 王志軍等,《歐美金融發展史》,南開大學出版社,2013年1月

【3】 錢學寧,《貨幣本質與數字貨幣解析》,《中國金融雜志》,2019年12月

【4】 【英】弗里德里希·馮·哈耶克著,姚中秋譯,《貨幣的非國家化》,新星出版社,2007年8月

【5】 格物資本,《英國貨幣史:紙幣的誕生和大一統》,2019年6月1日

【6】 周永林,《從貨幣本質看數字貨幣未來》,《央行與貨幣》,2018年12月

㈥ 數字人民幣何時會推出

今年上半年,我們的央行在江蘇部分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我國成為世界范圍內首先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國家。

我們在世界的經濟地位越來越顯赫,我們的金融改革、貨幣制度改革都吸引著世界的目光。數字人民幣會迅速鋪開嗎?我們的鈔票會不會退出歷史舞台?

01 「鈔票」只是貨幣的一種形態

中國的貨幣歷史源遠流長,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貨幣。當時,各個諸侯國都有自己的貨幣制度,有的使用刀幣,有的使用布幣,秦統一中國後,才統一了幣制,以環錢作為主要貨幣。


貨幣的本質是一般等價物,為了方便商品流動而出現。咱們的貨幣曾經是金銀、銅錢,曾經是貝殼,所謂的紙幣「鈔票」一直到宋朝才出現。

北宋時期,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出現,但是一直到明清,紙幣也不是主要流通的貨幣,當時,白銀作為貨幣,使用范圍更廣。

從歷史來看,貨幣的形態是多變的,紙幣「鈔票」只是歷史長河中,貨幣形態的一種,興起的時間不到百年,貨幣形態出現變化,鈔票退出歷史舞台,是很有可能的。

02 數字人民幣代表著另外一種貨幣形態

咱們國家研究數字貨幣的時間已經非常長,今年發行數字人民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數字人民幣的英文簡稱是"DC/EP",它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

本質上看,數字人民幣與紙幣是一樣的,它們都是由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二者只是形態上存在差別。


紙幣也就是「鈔票」以紙鈔為承載,是有形的,而數字人民幣以電子形態存在,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公開透明的優點。

紙幣的流通是以銀行為樞紐的,咱們存錢、取錢、貸款,資金的流轉都需要經過商業銀行流通;而數字化人民幣則不同,它是去中心化的,任何兩個人之間的貨幣流動,無需經過銀行的結算系統。

因此,相比起紙幣,數字化人民幣擁有幾個優點:

第一,降低貨幣發行成本。紙幣的發行和流通都是很貴的,印製一張百元大鈔成本在6元左右,印製一元的人民幣基本賠錢。紙幣的流通成本更高,不僅包括貯藏、運輸等環節,紙幣還得折舊與換新也需要成本。

第二,能強化國家監管。紙幣發行出去,國家對於紙幣容易失去控制。一方面,紙幣發行出去就流動起來,不同領域紙幣流速還不同,這導致央行不知道下一步該發行多少紙幣,發多了容易通脹,發少了又會緊縮,

另一方面,紙幣環境下,金融犯罪的監管比較困難,一旦我們不把紙幣存入銀行,逃出結算體系的紙幣,就很難被監管。

相比之下,數字人民幣的優勢很明顯:央行不僅可以實時監控貨幣的流動情況,衡量經濟冷熱,以此決定貨幣發行量,而且可以通過數字貨幣記錄點對點交易的特點,監控金融犯罪。

第三,數字人民幣能夠對抗美元霸權。美元之所以稱霸世界,除了依靠美國強勁的經濟實力之外,與美國把握著全球貨幣結算系統(SWIFT)也有莫大的關系。


美元是世界貿易往來的主要結算貨幣,一旦美國切斷某國的SWIFT通道,能夠直接把這個國家變成金融孤島。

而數字貨幣是去中心化的,一旦數字貨幣盛行,兩國之間的貿易往來不需要通過結算系統結算,那麼美元的霸主地位,必然受到極大的挑戰,而這,也給數字人民幣彎道超車的機會。

03 數字人民幣會取代「鈔票」嗎?

數字人民幣的優勢非常多,代表著未來貨幣的形態,但是,至少短期之內,紙幣不會退出流通市場,數字人民幣與鈔票會並存一段時間。

一方面,中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大眾接受數字人民幣需要時間。數字貨幣推廣以來,不少中老年人提出質疑,不會使用手機的人怎麼辦?盲人怎麼辦?使用功能手機,而不是智能手機的人要怎麼辦?斷網怎麼辦?手機沒信號怎麼辦?

有關部門推進數字人民幣,一定會考慮到人群對於互聯網和電子設備的接納程度,逐步推進改革,而不會一刀切,直接把鈔票淘汰出局。

另一方面,特殊情況下,數字人民幣存在使用隱患。例如,戰爭發生時,如果出現斷網斷電,數字人民幣的使用會受阻,此時,鈔票、金銀等傳統貨幣,更有助於流通。

整體來看,數字貨幣代表著貨幣的發展方向,但是,發展的過程是曲折的,短期之內,鈔票還不會退出歷史舞台,二者會出現並存

㈦ 數字貨幣對現有世界金融和貨幣體系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和沖擊

現有世界貨幣體系是以美元為計價中心美元為主導的。其結果就是美國可以隨意印發美元,讓全世界為它買單。用了數字貨幣,就可以繞過這個體系,自成一體,美國便再也不能肆無忌憚的向全世界輸出通貨膨脹了。

㈧ 數字人民幣發行機制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它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具有等價性和法律補償無限性的特點。今年7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人民幣R&D工作組發布了《中國數字人民幣R&D進程白皮書》(以下簡稱E-CNY白皮書),數字人民幣將成為未來重要的支付基礎設施。相關數據顯示,中國數字人民幣探索步伐領先全球,應用前景機遇與挑戰並存。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的制度保障
1.加強法律保護。只有通過完善的法律和相關的規章制度,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才能得到有效保護。央行可適時出台數字貨幣法律法規,加強監管,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有效發行,堅決打擊利用數字貨幣實施的欺詐行為。處罰規則可參照已制定的《數字貨幣法》,確保數字貨幣在發行過程中的法律地位。在央行內部也可以設立專門的數字貨幣管理機構,對合法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者給予支持和法律保護,有效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使用數字貨幣從事非法活動的主體將受到專門部門的處罰,央行應該作為主人出現。
2.加強宏觀管理。為了加強數字貨幣的金融控制,政府必須加強宏觀管理。央行負責發行數字貨幣,其主導地位不可動搖。這可以有效控制數字貨幣私下發行的無序狀態,更好地控制數字貨幣中的發行數量,引領央行制定數字貨幣發行實施細則,從而為經濟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中國人民銀行2017年1月推出的中國數字票據實驗平台已經成功測試,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已經投入試運行,這標志著中國人民銀行將成為第一家發行數字貨幣並進行實際應用的央行。
3.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的廣泛應用對現代互聯網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來如果採用區塊鏈技術,只要掌握全部網路的51%,就可以控制所有節點,目前的技術處理和備份都需要更新。數字貨幣證券交易所近年來接連被黑的原因是網路的系統性安全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未來可以利用大數據分析提高技術能力。數字貨幣系統通過現代密碼學、完善的加密功能和系列組合,可以識別貨幣持有者,防止數字貨幣被盜用和重復使用,可以極大地幫助數字貨幣參與各方的正常權益。保障流通領域數字貨幣的安全。
4.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數字貨幣,由於區塊鏈建設的數字貨幣系統在與其他平台的連接上會出現問題,區塊鏈技術的密碼服務需要與其他平台進行數據交換。因此,應進一步完善區塊鏈技術,特別是密碼學技術,實現數字貨幣中的網路節點與實物貨幣綁定到賬戶的方式,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數字貨幣在國際結算中的收款業務,通過數據加密實現數據交換,提高身份驗證和網路安全性,加大資料庫建設,確保數字貨幣的區塊鏈平台穩定,完善區塊鏈技術,為數字貨幣發行後進入流通領域創造有利條件。

㈨ 國家數字貨幣是如何管理

1、建立「共票」理論,正視數字貨幣的作用

梳理數字貨幣在不同語境下的含義,可以認為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經濟時代基於區塊鏈的新的組織方式之下產生的一種新的權益憑證及分配機制。

然而,數字貨幣一詞意蘊豐富,卻不能夠准確表達出這層含義。實際上,區塊鏈帶來的更多是理念上的創新,本質上是眾籌理念的體現。所謂數字貨幣是吸引系統外自願投入後給予的回報,這種回報通過區塊鏈系統的運行實現價值。

這種「回報」的所有者、系統參與人既是區塊鏈系統的貢獻者(投資者),也是區塊鏈系統的使用者(消費者),同時還是基於民主參與的區塊鏈系統決策者(管理者)。這種三位一體的特徵,充分實現了眾籌的價值。

為了藉助眾籌制度引導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回歸本源,撥亂反正,筆者提出「共票(Coken)」理論。「共票」是區塊鏈上集投資者、消費者與管理者三位一體的共享分配機制,同時也能對數據賦權、確權、賦能,能為以數據為核心的數字經濟激發新動能。

「共票」對於數字貨幣治理而言,更重要的是指明了數字貨幣發展的前景回歸初心,釋放技術創新驅動力,服務實體經濟。 在數字貨幣的治理中,應當應用「共票」理論,正視數字貨幣在數字經濟時代中的價值,引導數字貨幣健康發展。

2、建立法鏈,以鏈治鏈

數字貨幣作為區塊鏈上的激勵工具,具有革新意義,其規制需要跳出傳統思維。有效規制區塊鏈及數字貨幣,還需要引入區塊鏈技術作為工具,建立法鏈,以鏈治鏈。

基於區塊鏈的規制系統將有助於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以區塊鏈技術為依託的管理科技,能夠解決政府與市場雙重失靈的問題,並考慮技術自身特性的有機管理路徑。 唯有更好運用技術治理的方式,才能有效應對新型技術帶來的的風險與挑戰。

3、以交易平台為抓手,傳遞政策意圖

總體看來,我國對數字貨幣的管理還需繼續加強,社會現實與管理目標之間仍有距離,一些交易平台在我國仍舊十分活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維持著微妙的平衡。

交易平台目前是整個數字貨幣的關鍵和龍頭,幾乎把持著數字貨幣全產業的話語權,管理好交易平台能夠有效地向數字貨幣市場參與者傳遞政策意圖,應在具體的管理操作層面把握其對社會的影響和執行的難易。

一方面,應在比例原則的指導下管理頭部交易平台,提出嚴格的管理要求;

另一方面,應嚴格中小交易平台執法。大量中小交易平台的運營方人數少且專業程度低,不法分子將投資者的本金視為目標,對涉及違法犯罪行為的要堅決依法處理。

供參考。

㈩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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