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要求
1. 央行數字貨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4月14日,一張數字貨幣DCEP個人錢包APP的截圖在網上瘋傳。消息說數字貨幣央行的DCEP已經在部分銀行測試,這意味著央行的數字貨幣即將問世。那麼央行發行了法定的數字貨幣之後怎麼去買呢?
據了解,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工作始於2014年。為了推動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還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央行數字貨幣的項目叫DCEP,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簡稱,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近年來,數字貨幣R&D在中國得到了加速發展。目前,除了農業銀行,數字貨幣的DCEP已經在其他幾家主要商業銀行進行了測試。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和紙幣具有完全相同的功能屬性,只是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法定貨幣。
很多投資過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朋友,聽說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都想知道央行數字貨幣是怎麼買的。但我怕他們會失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相當於紙幣的替代品。與紙幣相比,數字貨幣只是改變了交易媒介,兩者的功能和屬性仍然相同。試想,誰會用100元的紙幣去買100元的數字貨幣?
具體來說,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無息的,可以在小額、高頻的業務場景下使用。由於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採用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使用數字貨幣進行交易更加安全,交易信息透明,央行可以跟蹤資金流向,有效打擊洗錢等犯罪。人們在使用央行的數字貨幣時,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現金管理規定。
一般來說,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不是類似比特幣的投資型數字貨幣,所以不存在購買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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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央行數字貨幣的潛在影響
2020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在工、農、中、建四大行內測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兩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接受媒體采訪時,再次透露了法定數字貨幣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數字貨幣測試進度的加快意味著數字貨幣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正式進入商用,數字貨幣在改變貨幣體系的同時,可能對銀行業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此,本文首先介紹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概況,而後探究其對宏觀政策機制及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央行數字貨幣概述
(一)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全稱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對應的英文縮寫是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DCEP實際上是一種電子現金,是紙幣的數字化形態,其功能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具有價值特徵。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
1.DCEP屬於流通中現金,而非銀行存款
現有貨幣體系主要可分為M0、M1和M2,M0是指流通中現金,M1包括M0和單位活期存款,M2包括M1、居民儲蓄存款和單位定期存款。DCEP的定位和紙幣一樣,對應M0,即流通中現金。
2.商業銀行無需為DCEP支付利息
由於DCEP屬於M0,並非銀行儲蓄,故不計利息,DCEP持有人也無法獲得利息。
3.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拒收
DCEP由央行發行,國家信用背書使其具有官方賦予的價值特徵,因而具有穩定性和無限法償性。
4.DCEP不需要銀行賬戶和網路即可實現支付
DCEP支付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現有的銀行卡支付業務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DCEP支付採取的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銀行賬戶,在雙方數字錢包間實現資金轉移。DCEP依靠一個公共賬本記錄持有關系,這種關系表現為公鑰地址與數字貨幣DCEP的對應,數字錢包通過其存儲的私鑰操作公共賬本內的轉賬。
DCEP可以脫離網路實現終端到終端的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支付,也可以在有第三方服務商的場景下依託網路完成從終端到遠端的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兩個數字錢包間直接實現DCEP互轉,本質只是記錄操作指令,最終仍需在觸網後上傳到賬本上執行才算完結。
5.DCEP具有可控匿名性
銀行和商家需要經過客戶允許才有許可權查看用戶的交易記錄及信息,這種可控匿名性一方面保護了數據安全和用戶隱私,另一方面也使得央行可以清晰高效地捕捉每一筆貨幣交易的流轉信息,打擊洗錢、匿名操縱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為什麼要發行數字貨幣?
1.減少紙鈔發行成本
由於數字貨幣只是一串數字代碼,無論是生產還是流通,都不會再產生任何費用,並且具備較強的防偽功能。
2.移動支付普及,現金使用頻率大幅降低
目前國內絕大多數交易場景,均已實現了移動支付,擠佔了傳統現金的使用空間。DCEP與其它移動支付方式相比並無本質不同,有限匿名性是其主要差異化特點。
3.有利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
傳統的現金交易的匿名化,給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帶來諸多麻煩,而數字貨幣的唯一標識性,方便監管部門回溯整個資金融通鏈,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監控。
4.維護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
國內外一些金融中介機構積極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私人數字貨幣,嚴重影響了我國主權貨幣的使用,正在滲透和分流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發行DCEP能夠在中央銀行層面形成統一的基於國家信用的數字貨幣,既實現了紙幣時代國家信用的延續,也順應了貨幣數字化的潮流。
5.優化現行貨幣支付體系,提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通過發行數字貨幣,可減少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提供支付功能的依賴;同時,使央行可以全程監控貨幣的流轉信息和投放領域,提高貨幣流通市場監測-統計-評估-政策制定的效率,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滯後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與傳統支付方式的區別
與傳統紙質現金相比,DCEP具有 無需找零、易保存、易統計計算、不易丟失 等優勢;與第三方支付相比,DCEP還具有以下特點:
信用保證
銀行賬戶
離線支付
結算主體
消費記錄
央行數字貨幣
國家
可無銀行賬戶
是
央行貨幣結算
可控匿名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備付金
需要銀行賬戶
否
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
容易追蹤
乘公交車掃碼、乘地鐵掃碼、支付掃碼……人們的生活已進入電子支付時代,但這些軟體都是不通用的。這一點在未來數字貨幣推行後,將有極大改觀。另外,目前的移動支付會留給商家一些「痕跡」,購買後商品後,商家會依據大數據向消費者智能推薦相關商品。而DCEP所具備的可控匿名特性,使消費者在付款後,除經貨幣當局授權外,商家、銀行、第三方平台均難以追蹤其消費記錄。這樣既能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也能減少商家對客戶的不當營銷。
從本質上看,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僅僅是對目前人民幣結算方式的電子化改進,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對人民幣現鈔的替代。
(五)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容納數字貨幣的「容器」。盡管央行對數字錢包的解說少之又少,但從目前網傳的截圖看,該APP包括「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類似於NFC的近場支付功能)幾項功能。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將銀行資金兌換為數字人民幣,所兌換的數字貨幣還會顯示出來源銀行,以便用戶進行資金動向管理。
二、央行數字貨幣的宏觀影響
(一)對貨幣派生機制的影響
DCEP的投放,類似於紙幣的投放,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運營體系,即由央行向商業銀行投放,商業銀行再向 社會 公眾投放。央行不直接面向公眾和企業,不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競爭。
DCEP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意味著DCEP下的貨幣體系符合傳統的信用貨幣派生機制。貨幣創造主體依然是銀行和實體部門,央行只是起到調控作用。此外,DCEP投放模式和傳統基礎貨幣的投放,對現金、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而言沒有本質區別。
DCEP延續傳統貨幣派生機制的同時,或在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兩個方面對其產生影響:
1.DCEP將重構基礎貨幣結構
(1)央行或將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 傳統模式下央行基礎貨幣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貨幣發行,即央行印製的現鈔;二是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存款准備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備付金後,央行將基礎貨幣開設一個分項,即非金融機構存款。央行數字貨幣作為M0,既可以作為現金使用,也可作為存款准備金或者第三方支付機構繳存的備付金。按其支付用途推測,未來央行基礎貨幣科目或將開設新的細分項來專門記錄DCEP,例如在M0、存款准備金、非金融機構存款科目下分別再設置DCEP子科目。
(2)或將對貨幣流通模式產生一定影響。 首先,對於銀行間市場而言,DCEP的支付便利性意味著金融機構同業結算選擇使用傳統支付方式的傾向下降,而使用DCEP進行同業清算/結算的傾向提高。其次,對於企業和零售業務而言,由於DCEP保存便利的特性,大量DCEP將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企業和個人手中,因此流通中現金將增加,而商業銀行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結存資金將減少。
2.DCEP將從正反兩方面影響貨幣乘數
(1)銀行持有超額准備金的動機下降,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由於DCEP支付便利、清算速度快,減少了在途資金量,用DCEP進行清算可以降低對清算賬戶資金的依賴,從而導致貨幣乘數提高。
(2)現金漏損率增大,導致貨幣乘數降低。 現金漏損指客戶從銀行提取現金,從而使一部分現金流出銀行系統,現金漏損與存款總額之比稱為現金漏損率。出現現金漏損會減小銀行創造派生存款的能力。DCEP便於保存的特性或將提高企業和個人持有現金的可能性,從而提高現金漏損率,導致貨幣乘數減小。
DCEP大規模推廣後,貨幣乘數到底是提高還是下降取決於上述兩種力量的對比。
(二)對貨幣政策的潛在影響
1.DCEP可以提供新型價格工具
理論上商業銀行無需對用戶持有的DCEP付息,但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計息,則DCEP利率可作為新型價格工具,特別是若央行對DCEP 計負 息,甚至可用來打破零利率下限。
目前央行對商業銀行法定存款准備金支付1.62%的利率,超額准備金利率0.72%,對個人持有的現金則無法付息。DCEP推出後,可以對個人手機中持有的「現金」進行計息。例如,對商業銀行持有的庫存DCEP支付利率,該利率類比於超額准備金利率;對個人持有的流通中DCEP也能支付利息。
因為DCEP詳細記錄了持幣所有者的「現金」,邏輯上央行可以針對不同持幣者進行差異化的利率定價,這提供了一種類似於定向降息和定向降準的新型價格工具。
零利率下限之所以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現金總是資產配置中一個備選方案,而現金在傳統貨幣體系下名義利息為零。因此,在當前貨幣體系下,即使貨幣當局制定了負利率的貨幣政策,人們也總是可以通過持有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帶來的影響。而一旦數字貨幣這類現金的名義利率為負,則人們將無法通過持有此類現金來規避負利率政策的影響,這將提高負利率政策的有效性。DCEP大規模應用後,若央行對用戶持有的DCEP負向計息,人們也不得不持有DCEP,這使得負利率成為可能,從而達到央行通過負利率政策刺激經濟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只是闡述了DCEP作為實施負利率工具的可能性。在實際操作中,是否實施負利率,取決於我國的金融體系結構及所處經濟狀態。
2.DCEP有助於提高調控效率
DCEP可便利追蹤並控制資金流向,有助於央行開展更有效的結構調控。
傳統的現金體系下貨幣政策側重於總量調控,結構性調控功能較為薄弱。央行的寬貨幣政策向寬信用傳遞,需要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傳導中介。央行對信貸投放的結構調控往往效率較低,若市場定價機制失靈,則信貸結構往往偏離最優狀態,即信貸不能有效的傳導至需要的企業和個人。而DCEP能有效捕捉資金流向。基於DCEP這一特徵,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可達成更具靈活性的資金定價,從而激勵銀行在信貸結構上回歸最優狀態。例如,央行可針對不同的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根據其風險情況制定不同的流動性價格,從而規避銀行因無法追蹤資金流向而產生的風險考核激勵問題,提升定向降准、定向降息等政策的可測性和效率。
3.DCEP可以降低監管成本
DCEP可控匿名的特性,使得對於央行而言,對客戶交易信息的記錄更為便利,從而降低央行監管成本。
傳統監管框架中央行及其他金融監管部門如果需要獲取統計指標、財務報表數據,通常採用現場、非現場檢查等方式,成本較高、時效性較弱。尤其是追蹤一筆特定資金的具體流向,則必須獲取資金流轉途徑的所有賬本。DCEP全面記錄了交易信息,意味著央行DCEP系統記錄了數字貨幣權屬、交易流水等詳細信息,無需再額外獲取賬本即可了解資金流向,從而大幅降低了監管成本。
三、央行數字貨幣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
(一)DCEP將影響銀行活期存款規模、增加吸儲成本
對居民而言,不論是定期存款、理財產品,還是貨幣基金,贖回和提取總是面臨一定限制,不如活期存款方便,因而企業和個人始終願意持有一定數量的低息活期存款。DCEP大規模推廣後,企業和個人有可能將銀行活期存款兌換成DCEP,將部分資金沉澱在數字錢包中。換言之,有可能是DCEP對活期存款形成替代,而非僅對現金形成替代。由於DCEP是央行的負債,而非銀行負債,DCEP的推廣可能導致銀行活期存款「脫媒」。此外,銀行存款與DCEP的轉換較為便捷,可能導致存款的穩定性降低。銀行為了穩定活期存款來源,負債端存款利率或將上行。
(二)DCEP將影響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相比第三方支付機構側重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銀行經營的清算結算業務中,為銀行同業及企業間提供的大額支付清算業務,可能是其具備一定優勢的領域。若未來DCEP僅替代小額零售支付,則商業銀行大額支付清算結算規模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根據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的信息,央行數字貨幣也可應用於大額支付清算場景。例如,銀行可在DCEP業務庫之間轉移資金,業務庫發揮了同業清算賬戶的功能。因此,DCEP的推廣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三)DCEP數字錢包將提高客戶黏性
在第三方支付盛行的時代,銀行APP的應用場景較少,使用頻率較低,DCEP的推廣或將改變這一現狀。在雙層運營體系下,DCEP數字錢包的推廣,將提高銀行客戶使用銀行APP的頻率,從而提高客戶黏性。同時,銀行可以通過建立開放平台,聚集合作夥伴,讓最終用戶可以通過不同介質、渠道,在日常的生活和消費中使用數字錢包的服務。商業銀行可以抓住該機會獲得活躍流量,增加客戶數量,發展開放銀行服務。
(四)DCEP將有助於提升銀行運營效率
數字貨幣減少了紙質貨幣的流通成本,提高了銀行的運營效率。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交易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的現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DCEP作為電子化貯藏手段,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在現金整點調運以及保管環節的人力物力支出和安保要求。DCEP沒有折舊,不需要物理空間儲存,也不需要空間上的調運,將大幅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成本,提高商業銀行運營效率。
四、結論
總體來看,央行發行DCEP的潛在影響體現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從宏觀層面來看,DCEP或將改變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一方面,央行在負債端的「基礎貨幣」科目中或開設新的細分科目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另一方面,DCEP大幅推廣後或對傳統的M0、超額准備金、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規模產生影響。同時,DCEP可以作為一種新型價格工具,提高宏觀調控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從微觀層面來看,DCEP對銀行經營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是或可通過數字錢包提高客戶黏性,藉助DCEP的電子化貯存手段提高運營效率;不利的一面是可能提高負債成本,降低支付結算業務規模。
(李峰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胡浩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本文作者介紹:芝加哥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中國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及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
3. 數字人民幣推廣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正在多國試點推進。我國於2020年4月正式進入試點階段。本文就數字人民幣產生的背景、意義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做簡單分析。
一、數字人民幣的產生背景
(一)數字經濟發展催生數字貨幣
全球經濟形態正朝著數字化不斷發展。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統計顯示,2020年全球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2.6萬億美元,逆勢增長3%,我國數字經濟規模5.4萬億美元,增長9.6%,數字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全球數字經濟的發展驅動了支付方式的演進,電子支付、移動支付日益普及,現金使用率逐年下降,為數字貨幣的誕生和應用提供了天然的基礎。從貨幣體系演變上來看,CBDC既是 科技 和經濟發展的作用結果,也是全球經濟數字化發展的需要。
(二)CBDC優化了央行數字經濟領域的管理功能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定義,CBDC是一種新型的貨幣形式,由中央銀行以數字方式發行的、有法定支付能力的貨幣。從本質來看,CBDC是央行的直接負債,具有最高信用級別,而且不流入銀行存款體系參與貨幣創造。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工作論文《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技術》構建了一個CBDC的金字塔選擇模型,他們認為各國可以依據消費者與國情需求,在運營架構、賬本模式、獲取方式和使用范圍等多個維度靈活設計。
CBDC在應用選擇上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批發型CBDC限於央行與商業機構進行交易;零售型CBDC也被稱為目標型,面向一般公眾。在技術路徑上分為賬戶型與代幣型,賬戶版CBCD是指類似目前的商業銀行,在央行開設賬戶進行交易,由央行進行總賬本記錄結算和交易信息記錄;代幣型CBDC也稱Token型,採用的是加密貨幣範式,用戶身份與收款地址不掛鉤,通過密鑰獲得資產歸屬權,完成保護用戶隱私。在運行架構上分為單層架構與雙層架構,單層模式中,CBDC由央行直接負債,並直接運營支付系統並提供零售服務,適用於金融尚不發達的小型經濟體。雙層模式則是由央行直接負債,商業銀行和 科技 公司提供支付服務和財務維護。
(三)全球CBDC發展方興未艾
2020年以來,世界主要經濟體對CBDC開發及應用都採取了積極的態度,越來越多的央行在CBDC方面取得了實質性的研究成果。發達經濟體對CBDC大多持審慎研究態度,發展動機主要包括降低支付成本,應對私人貨幣沖擊,傾向發展批發型CBDC。發展中經濟體研發CBDC的主要目的則是為了維護和改善本國的金融體系,傾向發展零售型CBDC。最早宣布進入試點階段的CBDC為2016年加拿大央行推進的Jasper項目,研究Jasper在批發型支付清算和國內銀行間大額支付結算的應用可行性。從實驗結果來看,其大額支付系統基本可以有效運行,與新加坡數字貨幣Ubin可以利用區塊鏈進行跨境、跨幣種支付交易,但在交易量大幅高企時,系統難以有效匹配,致使結算最終性難以確定。目前,歐洲央行在2021年7月正式啟動數字歐元項目,美聯儲數字美元項目已提上日程,但尚未正式啟動,全球CBDC發展仍處於研究實驗階段。
二、我國推廣數字人民幣的必要性
(一)提升人民幣貿易水平,助力「一帶一路」經濟合作
我國正逐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根據IMF官方外匯儲備貨幣構成數據,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幣外匯儲備總額已經達到3119萬億美元,占標明幣種外匯儲備總額2.61%,為該數據公布以來的 歷史 新高,人民幣儲備貨幣功能顯現。但目前來看美元占標明幣種外匯儲備總額59.23%,歐元佔比20.54%,盡管以美元為主導的SWIFT結算體系匯款手續費用昂貴且不透明、轉賬效率低下等問題一直飽受詬病,但美歐仍處於絕對優勢地位。
隨著CBDC結算體系的不斷發展,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結算將可能在我國進出口貿易中應用,並部分替代現有的結算體系。尤其近年來我國持續推進「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致力於亞歐美大陸互聯互通,主要在新加坡、哈薩克、寮國、印尼、俄羅斯、泰國等亞歐新興市場國家進行直接投資,部分進出口貿易天然規避了美歐結算體系。隨著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體系完善,較大可能率先在「一帶一路」經濟活動中應用,因此發展「零售—批發兼顧型」數字人民幣,可能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國際貿易應用,加速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二)有效提升監管機構在移動支付領域的監管能力
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將進一步優化央行在移動支付中的運作。從數據收集層面,由於數字貨幣的可編程性和透明度,監管機構更容易控制負利率的存款和貸款工作,更透明的支付流量數據將提高宏觀經濟統計數據的質量。從提升交易效率層面,數字人民幣「支付即結算」功能,省略了傳統電子支付領域發卡機構、清算機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角色,有效提升交易速度,實現了真正意義的「T+0」結算。從優化市場分割層面,央行充當了數字人民幣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角色」,確保了數字人民幣具有天然「斷直連」屬性,隨著數字人民幣在移動支付領域推廣,將一定程度上打破現有巨頭壟斷的市場格局。從政策傳導方面,在精準扶貧、精準普惠等政策落實上,可通過數字人民幣錢包設定資金用途及進出通道,實現政策性撥款轉款專用和精準投放。
(三)維護金融系統穩定,平衡匿名交易與反洗錢悖論
虛擬加密數字貨幣具有隱蔽性和匿名性,難以追蹤資金去向,滋生資本外逃、地下經濟等問題。數字人民幣負責管理身份信息的認證中心和負責流水賬簿記錄的登記中心的分設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交易的匿名性,同時其所屬的上行機構均為央行,大數據分析中心通過認證中心和登記中心的數據對可疑交易行為進行比對分析,可以有效的防範洗錢、逃稅、恐怖融資等違法行為。
三、數字人民幣設計基於科學的框架
數字人民幣是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屬於法定貨幣,由央行中央化發行和管理,定位與M0。
在發行體繫上,數字人民幣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運營,模式。央行負責第一層的數字人民幣製作發行,按照100%准備金兌換給第二層的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則面向群眾,負責數字人民幣的轉移和確權,基於用戶綁定的銀行賬戶進行兌換。用戶可在數字人民幣錢包(母錢包)下開設一個或多個由商業銀行運營的子錢包。
在運行架構上,數字人民幣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框架。「兩庫」包括中央銀行在私有雲上存放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在本地和私有雲上存放的「銀行庫」。「三中心」指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其中認證中心負責對運營機構和用戶身份信息進行管理;登記中心提供分布式賬本服務,負責權屬登記和生產、流通、清點過程的流水記錄;大數據中心利用雲計算等技術對支付行為和監管調控指標進行分析。
在技術路徑上,數字人民幣採用賬戶型與代幣型相結合的模式,以實現有限匿名和基本普惠。央行認證中心儲存用戶地址和身份的對應關系,登記中心則僅記錄交易信息。一方面由於交易信息不涉及用戶實名身份,因此單個商業機構無法追蹤完整資金流向,實現交易的相對匿名。另一方面央行具備對資金鏈條的追蹤能力,可以有效監測可疑資金往來。
2020年數字人民幣啟動零售型試點測試,先後啟動和新增多個測試城市、地區和場景。從規模、推廣方式、指定運營機構數量、支付方式、用戶群體來看,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正在穩妥有序推進,已在線下商戶支付、線上購物、公共交通、公共繳費、工資代發、跨境支付等多個場景實現實際應用。根據央行2021年7月發布的《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數字人民幣的主要定位為零售型CBDC,同時提出了三大目標和願景:一是豐富央行對 社會 公眾提供的現金形態,助力普惠金融;二是支持零售支付領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三是 探索 改善跨境支付。目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已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央銀行聯合發起多邊CBDC研究項目。預測數字人民幣在持續提升國內零售支付系統效率、降低零售支付成本的同時,未來也將在國際貿易、跨境匯款等領域開放試點和推廣,逐步向「零售—批發兼顧型」轉變。
四、推廣數字人民幣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一)對商業銀行數字化轉型提出更高要求
數字人民幣推廣將大幅促進商業銀行IT系統全面升級。在目前已知的應用場景中,商業銀行必須在核心運營系統中增加完整的加密驗證程序,完成數字人民幣密鑰傳輸和驗證。從線下來看,ATM機、智能櫃台機、商戶收款設備等需更新軟、硬體,使其具有數字人民幣交易能力。需完成數字硬錢包整體製作、發放、回收及系統全流程開發。從線上來看,在手機銀行戶端新增數字人民幣模塊,實現軟、硬錢包開設及回收功能。
(二)部分支付領域的市場份額將重新劃分
從目前試點情況來看,未來商業銀行數字子錢包將會是數字人民幣的主要運營模式,承擔數字人民幣的付款、收款、轉賬等功能。一方面,為商業銀行增加了移動支付的流量入口,減少對支付寶、財付通的流量弱勢。另一方面,由於數字人民幣的支付流程中不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戶數字錢包「提現」所需的手續費由商業銀行自身進行定價。若數字錢包「提現」手續費低於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續費水平,部分支付市場將向數字人民幣傾斜,造成支付領域市場份額再劃分。
(三)或對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各業務分潤方式產生影響
支付寶、財付通等因其特殊市場規模與市場地位,在銀行各業務間的議價能力較強,支付業務分潤比例較高。若市場份額劃分產生變化,其議價能力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提升銀行支付利潤水平。
(四)抓住企業、零售客戶流量新窗口
獲取流量已經成為數字經濟背景下的大命題。支付寶、財付通基於其網路購物、網路社交獲取流量,招商銀行基於客戶服務獲取流量。商業銀行應做優垂直領域,成為平台而不是接入平台以獲取流量。一是從深耕應用場景獲取零售客戶流量。在數字人民幣測試環節,國有大行逐步加大數字人民幣用戶交互。以建設銀行為例,其數字子錢包積極與海南易鐵動車組開展公共場景宣傳和使用,布局公共交通領域數字支付。銀行可針對性在優勢業務率先對行業龍頭企業進行布局,佔領數字支付市場份額。二是從 探索 數字支付整體解決方案獲取企業客戶流量。各業務部門協同聯動優先做好企業數字錢包託管、數字工資代發、數字理財等整體方案,充分借鑒支付寶在交易閉環和生態圈打造的成功經驗,實現企業客戶的有效轉化。(作者/中信銀行資產負債部 趙夢琪)
(編輯 張明富)
4. 數字貨幣對銀行的影響
數字貨幣給銀行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過去的金融體系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的賬戶系統建立的,該系統向市場提供金融服務,中央銀行控制商業銀行的金融業務。數字貨幣發行後,個人不再需要銀行賬戶。雖然DCEP錢包可以掛靠銀行卡來匯兌,但DCEP錢包的支付和結算主要由中央銀行直接結算。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推廣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金融脫媒,降低了商業銀行對金融交易的控制。同時,央行能夠准確把握每一元人民幣的具體流動軌跡,准確控制貨幣的發行和流通。
央行數字貨幣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主要解決的問題有三個。消除現金非法交易和洗錢活動,實行負利率成為可能,直升機撒錢成為可能。
5. 數字人民幣每個銀行都要開嗎
1.數字人民幣每個銀行都要開,數字人民幣就是中國人民銀行推出的一種全新加密電子貨幣,主要用於小額零售高頻業務場景,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消費者。通俗詮釋就是純數字網路流通手段、方式和方法,進行網上交易、交換、交流、流通。而不是現實版發行流通的現金交易。數字人民幣不是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2.數字人民幣,又稱數字貨幣電子支付,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2019年,數字人民幣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啟動試點測試,到2020年10月增加了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6個試點測試地區。 2021年8月1日,北京軌道交通新增支持數字人民幣線下購票/卡、補票和充值,以及億通行APP線上購票等場景的應用。9月7日,「數字人民幣」錢包正式上線 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專門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及相關國際經驗等問題進行專項研究。 2017年末,經批准,中國人民銀行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
拓展資料:
1.DC/EP在堅持雙層運營、現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2020年4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2020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在「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2.人民銀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方案》公布後,數字人民幣的進展再次引發市場關注,也有網路傳聞數字人民幣將在28地試點,記者了解到,「28地試點」的說法屬誤讀,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仍是「4+1」,即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
6. 數字貨幣全面發行後對其他銀行有影響嗎
數字貨幣要是全面發行後,這對各商業銀行的影響是很大的。各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會大大降低下來,其經濟效益也就會提高起來。
這些天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積極穩妥推進,按照中央 財經 小組要求,堅持著雙層運營,MO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這4個城市及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去不斷優化和完善數字貨幣功能。反映在股市上就是延續炒幾年區域鏈板塊的延續,在本周A股版塊中最大的特點就是只要帶數字貨幣股票都飛了起來。
從數字貨幣未來趨勢情況來看,一旦央媽正式發行數字人民幣,那麼各商業銀行就要提供數字貨幣服務。也就是商業銀行就要 科技 投入建設自己的數字錢包和數字貨幣運行系統與央媽數字貨幣發行系統對接,與客戶數字錢包對接,做好數字貨幣與記賬貨幣,紙幣,硬幣的自由兌換。所以數字貨幣的發行和管理工作及數字貨幣的回籠是很重要的。它不同於先前的紙幣交易。這貨幣必須有專門的數字錢包,這錢包只能有央媽製作和發行,或委託商業銀行製作和發行。
等到正在試行數字貨幣在四城市及奧運場景地方運行良好後,恐怕接下來的會是全面鋪開,到那時支付寶和微信上的支付功能就會大大的被壓縮掉,真正形成三家數字貨幣支付形式,而且央媽數字貨幣化會逐步上升並最終要佔據70%以上的流通數字貨幣。唯一不利的是,對大多數65歲以上的老年人,因為人老了,常出現頭昏眼花的原因,他們依然會以現金交易為主,數字貨幣對他們的影響作用幾乎不很大。
糾正一點,是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如果有央行來發行,那麼它註定就不是商品,更不是產品,它是「法定貨幣」,而銀行的存在就是為了促進貨幣流通的, 根本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國的銀行分兩類,一類是以國民經濟發展作為依託的四大行,比如工商、農業、建設、郵政,以及農村信用社等,他們各有各的領域和資源,幾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但隨著改革開放,國內也出現了一些外資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比如廣發、浦發、中信等,以及出賣華為的匯豐銀行等。
而 對於這些銀行來說,貨幣是什麼屬性、運用了什麼技術、傳播的形式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被國家法律認可」,紙質人民幣它不是商品,也不是產品,能流通、被認可的原因就是因為它是央行發行的,所以根本不會影響它的流通。
支付寶與微信支付只是一個「非法定電子貨幣」與「法定紙質貨幣」的媒介,這也包括各大銀行APP裡面流動的電子貨幣,實際上都屬於「非法定電子貨幣范疇」。
基於網購的普及,移動支付應運而生,但國家法律承認的貨幣只是「紙質人民幣」,並不包括銀行、微信、支付寶裡面流通的電子貨幣,只不過這些非法定電子貨幣的流通是建立在國家監管的基礎上的。
所以, 如果國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只是為了填補「法定貨幣」在電子領域流通的空白,而基於數字貨幣運用了底層區塊鏈技術,它是最適合作為法定電子貨幣來發行的,並且等同於紙質人民幣。
雖然區塊鏈技術還不是很成熟,但基於數字貨幣領域的野蠻式爆發,技術積累已經很成熟了。也就是說央行在研發出法定數字貨幣之後,也逐步的研發了一些能承載數字貨幣流通的軟體、技術等。
如果法定數字貨幣真的發行了,那麼央行必然也會同時推出其應用的錢包,而支付寶、微信、各大銀行、商業銀行,也只不過是在自己的軟體里嵌入這個錢包系統而已,可能在技術層面與現在的使用上有些不同,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這種變化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對現在的銀行、支付寶等平台會造成沖擊的說法又是從何而來呢?
更總要的是,法定紙質人民幣也好,法定數字貨幣也好,它一種價值的介質,流通的形式上雖然有所不同,但本質都是一樣的,它的價值來源於國家、法律的賦予,並不是單純的商品或產品,這與古代使用的元寶、金錠、貝殼、銅錢、刀幣類似,貨幣只是一種形式,國家信用、黃金儲備、經濟發展速度等才能影響貨幣通縮,而形式上的變化是不會影響原有的經濟體系的。
數字貨幣本質上還是貨幣,只不過從古至今貨幣都是實物化的,所以我們就認為貨幣必須得有個實物,這樣才具有交換的屬性,最主要的是,有實物了以後拿在手裡才覺得安心。
而數字貨幣其實是信用貨幣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以前我們用金銀是因為金銀有價值,後來紙幣的出現解決了金銀難以攜帶,容易損耗的問題,並且紙幣可以脫離金銀獨自存在,因此紙幣也就成了信用貨幣。而現在由於信息化發展迅速,因此數字貨幣就代替了紙幣的位置。
所以數字貨幣本質上仍然是法定貨幣,對於銀行與個人並沒有什麼影響。況且我們平常生活中用支付寶,微信支付已經習慣了,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發行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當然要說影響,還是有一點的,就是你再也體會不到,在家沒事干,數錢的快感了,當然銀行的ATM機也可能會要撤掉。
短時間內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任何一項新事物的推出到被大家所接受都需要有一個過程。另外,還需要有關機構讓利,才促使大家成功推廣和使用。
另外一點就是,現在存銀行的大多數是中老年人,他們對於新事物有著本能的抵觸,可能還是更願意選擇傳統的方式,一是自己玩不轉新 科技 ,二是怕有貓膩,被坑
應該不會。這個接受需要很長很長時間。
7. 數字貨幣發行之路,究竟會遇到多少「荊棘」
(一)法定數字貨幣技術實現問題
區塊鏈是私人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同時也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技術實現提供思路。17年,中國人民銀行成功測試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2018年成功測試區塊鏈貿易融資平台。我國對於區塊鏈區在央行數字貨幣上的研究進一步加強,但是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法定數字貨幣存在技術弊端,使得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安全發展存在技術漏洞。
法定數字貨幣存在技術實現難題,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法定數字貨幣底層技術並不成熟。首先,區塊鏈是一個嚴格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交易信息記錄鏈條,具有不可篡改性。基於這種特性,區塊鏈記錄數據的准確率與完整性都較強,但是技術網路一旦遭到黑客突破,這種無法撤回的特性會給用戶帶來不可逆的經濟損失。其次,我國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這對法定數字貨幣實現跨地區、高頻、大額交易以及系統的快速響應提出挑戰。
目前,區塊鏈數據處理速度僅為6.67次/秒,同步時間長、數據冗餘量大、系統吞吐量低;而2020年「雙11」天貓最大流量洪峰可達58.3萬筆/秒。區塊鏈的交易頻率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日常支付需求與未來穩定的數字貨幣的大規模交易。最後,法定數字貨幣技術實現存在難題,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在理論分析上可以看到有很大的優勢,但是在實踐中,能否實現對海量數據的快速收集處理、監控分析,實施高效精準的可編程操作,也是目前法定數字貨幣技術層面面臨的問題之一。
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環境也存在技術難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需要相應軟硬體基礎設施的支持,搭建廣泛流通平台,在原有業務的基礎上兼容數字貨幣。首先,我國對於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終端設備的支持相對匱乏,基礎資料庫「碎片化」嚴重,「數據孤島」現象明顯,對於推廣法定數字貨幣則更為困難;其次,法定數字貨幣流通網點需要耗費大量人力成本以及資金時間成本來進行技術、軟硬體設施的升級。企業、商家等各大金融服務機構數字貨幣支付機具的升級使得 社會 公眾也需要一定時間來適應。這不僅增加了經濟運行成本,造成效率損失,還使得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環境在短時間內難以構建。
(二)法定數字貨幣對傳統商業銀行的沖擊
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將採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投放模式,由央行發行貨幣,通過商業銀行向公眾提供兌換、流通服務。這種二元模式數字技術必將引起金融體系、貨幣體系的革新,這對我國傳統商業銀行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經營環境都會產生轉型壓力。首先,這體現在商業銀行的傳統現金業務上,基於法定數字貨幣的定位,流通中的貨幣即M0將被主要替代。
這對商業銀行現金的轉存、押運、流通、偽鈔業務都會產生巨大沖擊,傳統現金清點、櫃員等崗位需求將會減少,重塑商業銀行管理體系,同時加大商業銀行吸存壓力。其次,由於數字貨幣的出現,商業銀行體系內現金流動性會逐漸下降,現存技術體系滿足不了法定數字貨幣的運行空間,這將會對商業銀行基礎信息系統提出更高要求。同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將向代理等角色轉換,大大壓縮其盈利空間。
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沖擊商業銀行信用體系,活期存款吸存壓力增大,大大壓縮貨幣創造空間。央行對於商業銀行起著調控、監管等作用,法定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使央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增加了一層競爭關系。在經濟蕭條或經濟環境不穩定時,人們更傾向於把手中的貨幣存於央行信用體系之中,把存款轉換為法定數字貨幣來規避風險。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將使得商業銀行活期存款規模趨於下降,現金漏損量增加,金融脫媒趨勢加快,貨幣乘數減弱,商業銀行創造信貸貨幣的能力下降,導致 社會 整體流動性下降。
法定數字貨幣的應用將使得人們持有現金的慾望大大降低,提高金融資產轉換速率,增加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端的不穩定性。法定數字貨幣使得公眾對存款與金融資產的轉換更為簡便,模糊存款與貨幣之間的界限,客戶能夠進行頻繁的數字貨幣兌換操作,增加了對銀行存款准備金規模的要求,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信貸供應,使其經營環境更加嚴峻。
(三)法定數字貨幣應用的倫理問題
法定數字貨幣必將是貨幣發展史上又一次深刻變革,但其設計與應用仍存在倫理問題。數字貨幣 科技 倫理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數字貨幣技術設計問題存在思維觀念、價值趨向、利益需求等道德倫理問題;二是數字貨幣商業應用過程具有價值傾向性,數字鴻溝愈發嚴重,影響 社會 資源分配。
法定數字貨幣技術演算法的背後潛藏資本價值取向。數字貨幣的存在是有價值負載的,即具有不同價值判斷的人會設計出不同的數字貨幣使用規則,或者會選擇不同的代碼規則來解決問題。數字貨幣設計本身具有強烈的主體性偏差,從根本來說是由人的意志決定貨幣數字的產生與發展。數字貨幣編程技術的設計最初會順應資本家的利益需求,是設計者的主觀體現,不可避免地會受到開發者的價值傾向而出現歧視與偏差。法定數字貨幣基於國家信用,其安全性與穩定性都要高於私人數字貨幣。但是,在貨幣的流通使用中,仍會出現價值倫理問題,並且危害程度更高,范圍更廣。
法定數字貨幣在具體的商業應用中也會存在價值倫理問題。首先,在與傳統商業銀行以及互聯網金融等金融機構進行貨幣系統架構的過程中,會出現 科技 倫理失范等問題。例如,在智能信息系統的建立過程中,技術人員越軌行為存在隱蔽性並且難以監控,潛藏 科技 倫理風險。其次,隨著人們對於技術工具的信任程度增加,技術理性會弱化人們對於價值理性的思考, 科技 飛速發展而帶來的人文關懷漠視問題也逐漸顯現。
技術工具帶來的高效實踐成果背後,是對責任與義務、道德與倫理等價值理性關懷問題的忽視。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是否拉大了 科技 層面的貧富差距;我國老年人面臨的 科技 窘境是否會更加嚴重;貧困偏遠地區是趕上數字貨幣的列車而實現技術的躍進,還是越發的與這個人工智慧的時代進一步脫軌?在數字經濟時代,邊緣人群失語現象嚴重,資源分配也傾向於制高點群體,數字鴻溝逐漸擴大,影響 社會 治理的公平正義,法定數字貨幣推廣面臨嚴重的倫理挑戰。
8. 紙幣「失寵」部分國家力推貨幣數字化,將對銀行業產生什麼影響
數字人民幣如果全面普及,對中小商業銀行肯定是有影響的。
數字貨幣的出現只是方便了人們支付方式,應該說比微信和支付寶更進一步或者更方便了,到時候支付就是銀行賬戶上數字貨幣的支付,而不需要還要經過三方平台,就等於少了一個環節,並且你支付取現不需要手續費了,現在別人微信支付給你錢,你要在微信上體現還要交手續費,估計到時候數字貨幣出來這個手續費就節省了。
數字貨幣推行是時代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必然趨勢。它對傳統的銀行結算操作肯定會帶來巨大的沖擊和影響。
由於結算方式的改變,勢必影響到原有的銀行結算業務量的減少,而結算業務量的減少就會裁減銀行櫃台結算人員,從而造成銀行職員的失業。數字貨幣的實行所產生的“蝴蝶效應”將會產生一系列連鎖反應。風起於青萍之末。作為銀行和銀行職員,都要末雨綢繆,與時俱進,統籌謀劃,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迎接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