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替代M1
A. 如果數字貨幣大肆流通,會不會對現金的流通造成一定影響
那麼數字人民幣到底是什麼呢?
它與第三方支付軟體有何區別?
數字人民幣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與我們平時使用的紙鈔和硬幣等值,具有價值尺度,簡單的說,它就是我們紙質人民幣的虛擬化。
微信和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軟體是金融基礎設施,是支付的一種渠道,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它是支付的內容,二者並不在一個維度。
B. 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不同
央行數字貨幣,英文全稱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 DC/EP是其縮寫,意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具有價值特徵及 M0 屬性的數字支付工具。
所以,電子版人民幣使用起來,和紙鈔、硬幣沒有本質區別,它不過是紙鈔的數字形態,而且比紙鈔更方便。
一提到數字貨幣,有的小夥伴兒可能馬上會想到比特幣。但是央行發行的電子版人民幣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不同,是具有國家信用的法定貨幣,而且也不會採用去中心的區塊鏈技術,價格也不會像比特幣那樣因為被炒作而大起大落,擁有法律效應。
又有小夥伴兒要問了,我這微信紅包搶了這么多年,用支付寶在淘寶剁手這么多年,那這里的錢和央行的電子版人民幣有啥區別哩?
首先
電子版人民幣是用來替代M0的(而不是替代M1、M2),沒有理財屬性,不計利息。我們常用的理財通、余額寶都具備理財屬性,因為它們代表的產品多為貨幣基金(M2貨幣)。而央行的數字貨幣僅僅是人民幣,不是貨幣基金,就和您裝在口袋裡的錢是一種東西。
其次
電子版人民幣可離線支付。傳統電子支付在沒有信號的環境中無用武之地,而央行的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能支付,只要您手機有電,和對方的碰一下,錢就過去了。所以,比起傳統的電子支付形式,會更方便。
此外
央行的數字貨幣具有無限法償性,啥意思?就是說:不能拒收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比如說,有的超市不與時俱進,它不支持微信或者支付寶支付,這個是可以的,因為這是店家自己的自由,但是它不可以拒收央行的數字貨幣。又比如,我們在京東上購物用不了支付寶,在淘寶上購物用不了微信,但是它們都不能拒收央行的數字貨幣,就是這么豪橫!
C. 怎麼看待央行發行數字貨幣
怎麼看待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此舉試行將加快DC/EP在全國范圍內的推廣,數字貨幣的發展迎來了里程碑。
可以看出,M0是流動性最強部分的貨幣,現有的媒介主要是央行發行的紙幣。本次DC/EP是對M0的代替,而支付寶微信是對M1,M2的替代。區別就在於,DC/EP具有法償性、強制性,任何單位個人必須接受的法定貨幣。
此外,我們總是聽到M2而非M0同比增幅多少的原因就在於,M2反映了現實的購買力(M1)和潛在購買力,是經濟學中反應總需求和和未來通脹壓力的指標;如果M2連年增長過高,且總量龐大,那就說明了我們經濟投資過熱,需求相對不足,資產存在泡沫。
2020年2月28日,支付寶關於數字貨幣申請專利,專利書中稱,數字貨幣錢包有多種類型,不同錢包可提供不同服務,開通請求中帶有用戶的標識。
從便捷性上來說,C端用戶在使用數字貨幣時,其方式類似於使用支付寶微信,只不過,數字貨幣的使用方式會以銀行的「數字錢包」作為通道。另外,DC/EP不需要終端設備聯網就可以完成支付,可以更好地替代紙幣。
D. 副行長范一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比如,需要考慮網路覆蓋不足的偏遠地區的使用問題。如果採用單層(one-tier)投放,將面臨上述因素所帶來的極大考驗。為提升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服務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可考慮採用雙層(two-tier)投放,來應對上述困難。
「雙層投放」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較為充分。因此,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及成熟的應用和服務體系之外,另起爐灶、重復建設,對社會資源是巨大的浪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這既有利於整合資源、發揮合力,也有利於促進創新。而且,大眾已習慣通過銀行等商業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投放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雙層投放」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在以往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央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銀行間清算支付系統是直接服務金融機構,央行數字貨幣是直接服務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進行研發,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很不容易。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通過兩級投放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雙層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脫媒」。「單層投放」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系。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綜上,「中央銀行-代理投放的商業機構」的雙層投放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首先,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貨幣不超發,代理投放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再次,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最後,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二、在雙層投放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投放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代理投放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投放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非同步傳輸至央行,既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三、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同理,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同時,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四、對央行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E. 數字人民幣定位m0、m1還是m2
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貨幣,不計入貨幣規模總量。
支付寶、微信等是貨幣的電子化,涵蓋M1、M2。央行數字貨幣(例如中國的DCEP)應將其納入M0。央行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作為支撐的,具備100%的發行准備,可以理解為電子化的現金。商業銀行要獲得DCEP也是要用賬戶內的資金去和央行兌換的。
拓展資料
M0。主要指流通於銀行體系意外的現金,不包括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M0可以隨時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就是可以隨時拿來買東西。
M1。把M0再加上銀行的活期存款,就是M1。M1作為現實的購買力,一樣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對社會經濟影響巨大,比M0稍胖一些。
M2。把M1再加上准貨幣,包括企業定期存款、儲蓄存款以及各種短期信用存單,他們不是真正的貨幣但經過一定手續後可以轉化為現金和活期存款。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
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
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
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
F. 數字貨幣為什麼能去美元化
數字貨幣可以繞開美元結算體系,形成一條全新的支付通道。數字貨幣成本低廉,安全性有技術保障
1. 尤其是DC/EP有央行信用做背書,隨著中國與世界經濟往來越來越頻繁,將會極大的推動DC/EP在全球市場流通,加速促進人民幣國際化。
2. DC/EP和其他國家數字貨幣在國際上逐步得到認可,跨境結算交易量不斷提升,美元結算體系的影響力自然而然會逐步下降,並最終瓦解崩潰,從而打破美元的霸權地位。
拓展資料
一、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就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具有無限法償性。央行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DC/EP,DC(digital 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則是電子支付。DC/EP是不記名的,只追蹤使用者資金的流向,記錄是透明的,這是與現金支付最大的不同。其他國家也在嘗試發行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在支付、流通、儲備等領域的優勢遠遠高於紙幣。
二、貨幣起源
貨幣 (Currency, CCY)是度量價格的工具、購買貨物的媒介、保存財富的手段,是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貨市有很多表現形式,比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最早時期,人們使用過貝殼等一般等價物。後來,人們逐漸把貴金屬認為是貨幣,比如黃金,黃金是這個世界稀缺的不可再復生和再造的資源。因為黃金的產量是相對固定的,而且是稀缺資源,人們認為它可以被信任。
三、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是什麼?
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有等同於紙幣的功能和屬性,屬於央行的負債,具有國家信用,屬於法定貨幣。當前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目的是替代一部分M0。(M0:流通中的現金;M1:M0+活期存款;M2 :M0+M1+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
G. 200元數字人民幣面世!長啥樣咋用
數字人民幣、電子支付工具
EP,Electronic Payment則是指「電子支付」,也就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第三方支付在做的事。
想要了解數字貨幣更多知識點擊>>央行專家權威解讀中國數字貨幣(DCEP)| 數據觀
數字人民幣,央行把它的功能定級為M0的替代,而非M1、M2。
M0、M1、M2指的是一個國家的貨幣供應量,三者流動性遞減,我國現行貨幣統計制度將貨幣供應量大致劃分為三個層次:
流通中貨幣(M0):貨幣供應量統計的機構范圍之外的現金發行;
貨幣(M1):M0+可開支票進行支付的單位活期存款;
貨幣和准貨幣(M2):M1+居民儲蓄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
2018年,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撰文指出,「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
「央行要數字化的是M0,也就是現鈔。」他進一步闡述,「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
H. 數字人民幣何時會推出
截至2020年9月15日,數字人民幣推出時間尚未確定。
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在「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任務、具體舉措及責任分工」部分提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人民銀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後續視情擴大到其他地區。
《方案》公布後,數字人民幣的進展再次引發市場關注,也有網路傳聞數字人民幣將在28地試點,記者了解到,「28地試點」的說法屬誤讀,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仍是「4+1」,即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8月2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還在內部封閉試點測試階段。數字人民幣正式推出沒有時間表。
(8)數字貨幣替代M1擴展閱讀
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流通中現金:
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簡單來說,數字人民幣是現金的數字化替代。
央行行長易綱2019年曾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來中國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的目標是替代一部分M0(流通中現金),而並非去替代狹義貨幣M1(流通中現金+企業活期存款)或廣義貨幣M2(流通中現金+企業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它存款)。
I. 國有大行都在推數字人民幣,數字人民幣為什麼這么受寵
國有大行都在推數字人民幣,數字人民幣具有很大便利性功能,相對紙幣來說,它擁有者紙幣不能實現的功效。這也是數字貨幣深受寵愛的主要原因。另外,央行數字貨幣,是不需要賬戶,就可以實現價值轉移。只要手機上有DC/EP的數字錢包,則不需要網路,只要兩個手機碰一碰,就可以能實現轉賬功能。具體來看,央行數字貨幣不需要付利息,是可以用在於小額、零售的業務場景。所以說數字貨幣的魅力無窮,只要推廣起來,將會對我們生活帶來了很多方便,數字貨幣也就因此深深受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