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數字貨幣認證中心
㈠ 你好。請問一下,央行的數字貨幣發行了嗎、怎麼網上已經開始認證了,這是真的嗎、謝謝
目前沒有發行。
我國央行目前還沒有發行和批准發行人和的數字貨幣。
不過,央行在年初的時候舉辦了一次數字貨幣研討會,在會上明確表示要盡快發行數字貨幣,央行把數字貨幣的發行提上了日程。
但是,截止到目前為止,央行也並未發行任何的數字貨幣,而且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現在發行數字貨幣的時機還不成熟,而且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數字加密貨幣是不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不是去中心化的。
(1)中國國家數字貨幣認證中心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都需要先建立一套基礎的數字貨幣系統。在該系統中,中央銀行掌管數字貨幣發行庫,商業銀行管理銀行庫,公眾及個人持有數字錢包。這與現有的貨幣系統本質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只不過管理的貨幣由紙幣變為數字加密貨幣。
在發行機制上,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傳統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模式,即中央銀行將數字貨幣由中央銀行的發行庫發行至商業銀行的銀行庫,當個人在商業銀行取款時,數字貨幣便由商業銀行轉移至個人的數字錢包。
另一種模式是「中央銀行——公眾」的模式,即中央銀行可以直接將數字貨幣由貨幣發行庫發行至公眾及個人的數字錢包。本質上來看,無論哪種發行模式下,貨幣最終都由公眾持有,都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
㈡ 中國數字貨幣交易中心是哪個比特幣靠譜的交易所推薦個
聽說區塊天眼非常好啊
㈢ 中國貨幣市場未來發展趨勢
數字人民幣系統框架的核心要素為「一幣,兩庫,三中心」
根據《中國法定數字貨幣原型構想》的闡述,數字人民幣系統框架的核心要素為「一幣,兩庫,三中心」。其中,「一幣」指央行數字貨幣;「兩庫」指的是數字貨幣發行庫(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基金的資料庫)和數字貨幣銀行庫(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三中心」指的是認證中心(負責身份信息管理)、登記中心(負責數字貨幣權屬登記)與大數據發行中心(負責對反洗錢、支付行為等分析)。
——更多數據來源及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智慧銀行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㈣ 國內知名數字貨幣交易所有哪些
國內知名數字貨幣交易所有幣斯達克交易所、BBVIP交易所、MGS交易所、EZB牛市交易所、CoinCoin幣幣交易所等。
1、幣斯達克交易所
幣斯達克交易所app,一款全新的區塊鏈貨幣交易軟體 ,讓全國客戶輕松享受交易服務的客戶端應用,平台為用戶提供了一個安全的交易環境,支持多種貨幣交易,還有最新的區塊鏈資訊,支持多語言本地化,能更好地了解市場行情,幫助用戶合理化賺錢。
4、EZB牛市交易所
EZB牛市交易所是一款很多人都非常喜歡的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所,有著法幣交易、杠桿期貨、DTZ自貿區等等功能,支持多種數字貨幣交易,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買賣。新用戶注冊即送10URUS ,每邀請一人即可獲得1URUS。注冊實名認證後幣秒到賬,價值70+,推廣擴散更是福利等等。
5、CoinCoin幣幣交易所
CoinCoin幣幣交易所app ,一款專業的區塊鏈貨幣交易軟體 ,軟體為用戶提供了多種貨幣交易,在這里還能實時了解幣圈動態,查看貨幣漲幅情況,目前支持BTC與其他資產的撮合交易,平台支持7種國際化語言英語、支持BTC交易區, ETH交易區。
㈤ 物聯網數字貨幣!
當然是假的!
【警惕!最新騙局】解密「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推廣中心」真相
據財新獲悉,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近期將成立研發中心持續完善;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並率先探索了區塊鏈的實際應用。該項目的落地是由央行牽頭並自主創新研發的重大金融科技成果。此舉顯示中國央行緊跟金融科技的國際前沿趨勢,力求把握對金融科技應用的前瞻性和控制力、探索實踐前沿金融服務的決心和努力。央行表示會在官方網上公開數字貨幣研發人才,對此是非常重視的。在這里小編提醒大家:越是正規的、專業的新鮮事物一定是交給專業的人才來運作。
財新網:央行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原型系統測試成功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1-25/101048999.html
比如物聯網數字貨幣/民族大業(慈善偉業)微信群詐騙骨幹【汪素蘭】【蔡永明】【薛根娣】【杜開菊】【劉燕飛】【王菊芳】【田根敏】【李秋瓊】【傅雲娟】【孫青】【王艷艷】【曲豐濤】【李美霞】【吳菊珍】【林百荷】【李建華】【許濤】【李迎春】等人費盡心機創建的【A向雷鋒學習群】【精準扶貧發工資群】【十大區B336 51群】【汪素蘭蔡永明新項目報單群】【上海學習雷鋒核心群】【齊心協力互助群】【上海薛根娣團隊】【學習群(上海)】【正能量605群】【慈善128群-1】【2128大隊4支隊158群】【慈善愛和諧-87群】【物聯網133-9群】【三局68區172群中國物理網數字貨幣】【物聯網獨立特區 錢帥16】【李建華~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十三群】【林百荷~中國物聯網數字貨幣群】【AQR大秦金控】(為避免網安打擊,不定期換群名)等等資金盤、學習洗腦群,這些詐騙群里均打著愛國主義的幌子鼓吹各種高回報項目(【蔡白萍亞投行項目】,【169元項目】,【958群利國利民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項目)】,【慈善富民(958群51單)統籌司項目表22元補交20元】、【2元李雲龍(愛心)中國陳玉英基金會項目】、【10元銀根費-958群】、【財政部項目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100元)項目】、【18個新項目電子表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2017.4.9】、【陳玉英20萬立卡項目補交17元—李秋瓊】、【農行卡10元銀根費慈善富民陳玉英團隊 金壇王菊芳 上海薛根娣團隊】、【國務院關於國家對有功人士領取福利的通知申報表】、【3平台獎勵款表格 2017.3.29】【荷蘭眾籌項目】、【國際梅協工資發放項目】、【安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中華民族福利基金60元項目】、【光華基金會(20+116元)愛心基金安家費發放項目】、【和諧家園 上海團隊 9.9元項目】、【2017年4月25日鳥巢民族資產解凍骨幹會議卡費】、【美元解綁(19667+新報170)項目】、【平台獎勵款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7群項目】、【精準扶貧西南四大隊38群】、【16元陳玉英項目補交20元稅款-958群】、【國務院辦公廳精準扶貧摸底調查】、【寧波團隊財政部和紅十字捐款項目】、【218元項目】、【55元項目】、【668元項目】、【1680元項目】、【郭玉環華東局三豐基金會35+23元項目】、【958民族慈善基金會員上海組】、【958群慈善富民20元項目】、【1000元民生會員證】……等等名目繁多層出不窮!),採取半軍事化管理,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要求每個人把頭像背景換紅色,要正裝照,而且每天早上都有升旗,晚上睡覺還要搞活動,大家還要一塊唱歌。除此以外,普通成員不得隨意說話、拉人入群。群里的各種所謂高額回報項目報單文檔、骨幹分子洗腦MP3講課錄音(比如蔡白萍講話的語音內容,此人冒充南京市副市長和亞投行全國執行總裁2016年12月16日已被民政部曝光)(再比如戚麗華169項目宣導)、PS的國家領導人主持善款發放會議的照片、各類假冒的中央紅頭文件層出不窮。每晚,還有宣傳員組織講課學習。參與這些群內的活動以外,群里的人還需要簽訂承諾書,堅決跟從群主,合理運用善款,拒買外國產品、甘願並承擔法律責任。在騙子們的語境里,老人們是在為民族復興添磚加瓦。騙局不單在經濟上給受害的家庭帶來了迫害,且有人執迷不悟,甚至威脅和至親斷絕關系,以完成自己的「大業」。性質相當惡劣(類似傳銷洗腦斂財)!後果非常嚴重(財產盡失,家庭破裂)!道德極其敗壞(利用愛國情懷行騙)!
㈥ 中國合法的數字貨幣是什麼
數字貨幣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應答時間:2021-11-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㈦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㈧ 數字貨幣應劃歸為貨幣層次的哪個層次
數字貨幣正向我們走來。近期,一張央行數字貨幣(簡稱DCEP)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在網路熱傳,隨後4月17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宣布,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穩妥推進,並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數字貨幣將如何影響我們的「錢袋子」?又將如何與已無處不在的微信、支付寶「相處」和競爭?它的運營又將涉及和使用哪些信息技術?將為信息技術領域帶來哪些新機會?
數字貨幣是什麼樣的「錢」?
央行為什麼會在這個時間節點推出DCEP有很多種猜測。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是早晚都會發生的事。」商務部CECBC區塊鏈專委會副主任、數字經濟商學院院長吳桐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人民銀行自2014年開始研究,2019年經國務院批准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研發,到今天這個時間節點應該是「瓜熟蒂落」。
至於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原因同樣眾說紛紜,有說DCEP作為官方支付手段,可緩和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對傳統銀行業的沖擊,有的認為央行此舉是利用技術手段彎道超車,終結美元霸權、加速人民幣國際化。
應該說,數字經濟時代,需要更為數字化的支付手段。「與紙幣相比,DCEP能夠降低發行與交易成本,流通效率更高,而且數據可以追溯。一張100元人民幣的發行成本是1元錢,而1元硬幣的發行成本是9角,每年還有大量損耗。」吳桐說。人類的貨幣史在經歷了「實物貨幣」「政府信用」之後,終於來到「數字貨幣」階段。
大家都非常關心這個DCEP究竟長什麼樣子?未來能夠「幹嘛用」和現在的紙幣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它類似於信用卡嗎?
「其實我們可以理解為,DCEP是更便捷的紙幣。」歐科雲鏈(OKLink)商務負責人姜孜龍對《中國電子報》記者表示,同時,DCEP採取雙層運營制度,央行管理商業銀行,並不直接面向客戶。與信用卡類比並不恰當,但是離線支付的功能是可以實現的。在測試版中,應用具有碼支付、匯款、收款二維碼以及碰一碰的功能。「碰一碰」就是離線支付的功能。
「具體來看,央行數字貨幣的使用需要在手機上安裝DC/EP錢包,該錢包不需要綁定銀行卡,但是需要登錄個人央行數字錢包的賬戶。」賽迪智庫信軟所軟體研究室主任蒲松濤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進一步分析了其可能形態和使用方式。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用銀行賬戶的錢兌換數字貨幣;第三類是直接在場外交易。央行數字貨幣的轉賬方式可以掃碼或者碰一碰轉賬,掃碼可能需要網路連接,但是碰一碰功能不需要網路連接。
吳桐認為,離線交易的時間應該不能夠太長,畢竟這些交易是需要後台進行數據處理的。離線交易的設計是為了應對一些無網路狀態下的支付,這樣設計是希望進一步擴大數字貨幣的使用場景。
在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官宣中,還提及了「前台匿名後台不匿名」的設計,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吳桐表示前台匿名,意味著交易雙方可以不知道對方的信息,進一步增強了用戶信息數據的安全性,但是在後台央行是知道交易具體信息的。
與微信支付寶存在競爭?
如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已無處不在,所以當DCEP出來,人們一定會拿其與微信、支付寶進行比較。目前看,DCEP與微信、支付寶和人民幣都是一比一等值,「100元就是100元」,都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呈現方式,他們究竟有什麼不同?
與支付寶、微信不同點在於,DCEP的功能與紙鈔、硬幣的功能是一致的,主要定位是替代M0,即人民幣數字化替代。「而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工具是M1/M2,當你使用微信與支付寶進行支付時是需要與銀行賬戶綁定的,簡單來講DCEP是這些工具的上層結構。」姜孜龍說。央行數字貨幣的貨幣層次屬於M0,而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的貨幣層次是M1或者是M2。」
M0、M1、M2是什麼意思?M0是指流通中的現金;M1是M0+活期存款;M2是M0+M1+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簡單來說,微信、支付寶是一系列金融產品的組合,使用微信、支付寶存放於零錢通、余額寶等錢包中是有利息的,而DCEP就是人民幣,沒有利息,這樣設計是為了讓DCEP有更大的靈活性,當需要有利息時可以有利息。」吳桐表示。
除了貨幣層次不一樣,央行數字貨幣與第三方支付的信用背書不同,央行數字貨幣的背書主體是國家信用,而類似微信與支付寶的第三方支付的背書主體是企業。
從數據安全的角度來看,使用DCEP用戶交易數據只有央行知道,但使用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用戶支付和交易信息騰訊與螞蟻金服是知道的。從這個意義上看,DECP的安全性會更高。
目前透露出來的信息顯示,試點城市蘇州從下月開始,公務員的交通補助金一半將發放數字貨幣,深圳一些銀行已經將DECP用於內部員工繳納黨費,雄安進行DCEP的試點商戶主要為餐飲、娛樂、零售等行業的知名企業。看起來,早期數字貨幣使用場景有限,尚無法與微信、支付寶「同日而語」。
「短期內來看,央行數字貨幣尚不會對微信和支付寶支付的地位產生根本性的動搖,只不過多了一種支付方式而已。但從長遠來看,隨著數字貨幣應用生態的逐步完善,不排除未來貨幣流通主要是通過數字貨幣形態的可能性。央行數字貨幣作為國家信用,每個個體與商戶都不能拒絕央行數字貨幣。」蒲松濤說。
DCEP的推廣方面不會存在挑戰,因為它是法幣,相當於支付寶、微信的上層結構,其目的是替代紙幣在鑄幣、運輸、存儲、防偽等方面的不便捷性與高成本。「而且我猜測支付寶和微信一定會快速行動,開辟與DCEP的兌換通道,快速開展DCEP的相關業務,這才是識時務的做法。」吳桐表示。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此前在網上公開課中表達了與吳桐一致的觀點,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紙鈔替代,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具有國家信用,一旦發行具有強制性,必須要使用。而微信錢包和支付寶不僅僅是一個類似於記賬軟體的功能性軟體,還兼具理財、生活繳費、小額貸款等功能,未來數字貨幣發行以後,這些軟體肯定會接入數字貨幣的。
「DCEP的屬性決定了其必然採取雙層運營體系進行運營。事實上,雙層運營體系也是現階段紙鈔投放運營的體系,央行不可能自己向公民投放紙幣,因此央行在印出紙幣之後,商業銀行給中國人民銀行繳納貨幣發行基金,之後公民就可以在商業銀行的各個網點兌換現鈔。DCEP是同樣的道理,只不過用戶使用數字貨幣更加電子化,減少了鑄幣、運輸、儲存等成本,並不是一個特殊的運營管理方式。」姜孜龍表示。
使用了哪些信息技術?
因為DCEP的試點,股市上區塊鏈相關的概念股就瘋漲了一陣子,只要提及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個念頭想到的就是區塊鏈,想到了去中心化。但在采訪中,幾乎所有的被訪者都表示,在DCEP體系中目前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到了區塊鏈技術。
區塊鏈在其中起了底層數據支持的作用。現階段如果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公鏈,還無法支持國家數字貨幣的運營。其中,網路安全、代碼設計以及運營體制方面均存在挑戰。蒲松濤說:「因為DCEP作為具備法償性的數字貨幣,任何微小的錯誤均會產生不可估量的後果。沒有中心化機構在其中運營監管,完全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在承載價值存儲及流通方面都很難保持長期穩定運行。」
「作為人民幣的數字化替代,它必然要求中心化管理,所以在技術架構上,一定是採用中心化的資料庫,採用成熟的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吳桐表示,「區塊鏈目前只在DCEP的數字身份認證環節可能採用。」
應該說,央行DCEP的發行未來將涉及很多環節、很多技術,它將帶動的不僅僅是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與應用。
記者了解到,關於目前數字貨幣所用到的信息技術,根據公開信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的核心要素為一種幣、兩個庫、三個中心。具體構成要素包括: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用於支撐央行數字貨幣運行的底層基礎設施;數字貨幣是由央行擔保並簽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數字貨幣發行庫,人民銀行在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上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基金的資料庫;數字貨幣商業銀行庫,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上;數字貨幣數字錢包,指在流通市場上個人或單位用戶使用央行數字貨幣的客戶端,此錢包可以基於硬體也可以基於軟體;認證中心,央行對央行數字貨幣機構及用戶身份信息進行集中管理,它是系統安全的基礎組件,也是可控匿名設計的重要環節;登記中心,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及對應用戶身份,完成權屬登記,記錄流水,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全過程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反洗錢、支付行為分析、監管調控指標分析等。
從公開信息來看,除了四大商業銀行在數字貨幣上積極布局,三大運營商也參與了其中,而在試運營的過程中,許多信息技術企業都參與到其中。DCEP從發行到流通、投放、支付到監管等階段,參與到其中的產業環節主要包括了幾大方向:銀行IT改造、ATM機對DCEP支持、數字貨幣錢包APP(改造或新開發)、密碼保護、數字貨幣的監控與應用等,以上環節有望受益於數字貨幣新體系的建設。DCEP試運營信息公布,從銀行IT改造到POS機具改造、保密安全、數字認證等相關概念股又一路上漲。僅以終端來看,2019年,銀行卡跨行支付系統聯網商戶2362萬戶,聯網POS機3089萬台,ATM機109萬台,這些設備的改造,將帶來巨大的市場。根據IDC此前的預測,我國2020年銀行IT投資規模將達到1488.7億元,同比增速10.2%。如果數字貨幣加速到來,銀行IT的投資必將進一步加大。
除了數字貨幣從發行、流通、投放、支付到監管等核心環節需要大量的IT技術,而在數據經濟時代,其未來應用同樣被看好。
從記者采訪中,受訪企業看好的是 「智能合約」應用,因為DCEP是智能化貨幣,已經具備可載入智能合約的特性,可定向流通,可追蹤。智能合約究竟是什麼,按照網路的解釋是一種旨在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智能合約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這些交易可追蹤且不可逆轉。
蒲松濤用了一個咨詢的故事形象地解釋了智能合約,「比如我們兩人約定做一個咨詢,1個小時為200元錢,我們沒有簽署紙質協議,口頭約定,隨後我們開始咨詢,合約會自動執行,如果是半個小時,會自動扣除您100元,執行完成後,錢如數進入我的賬戶。在數據經濟時代,智能合約有很大的應用空間。」隨著DCEP的應用環節進一步擴大,很可能在未來載入智能合約。
隨著央行不斷推進DCEP,未來將有更大的想像空間。4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商湯科技簽署合作協議,雙方將共同開展人工智慧技術在金融場景中的應用開發,加速推進金融領域的人工智慧創新研究。
關於商湯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合作,商湯沒有給出更多的說法。蒲松濤認為,從整個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大勢來看,數字貨幣和AI技術的融合創新具有巨大的潛力,將有望拓展數字貨幣的功能實現模式和價值體現途徑。但從短期來看,尚無法判斷二者結合所帶來的實際作用和價值。「目前可以想像到AI有可能應用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在支付的便利性上,AI使貨幣功能實現更智能化。其二是數字貨幣發行使用等方面,運用大數據AI實現預警。」蒲松濤說。
姜孜龍認為:「DCEP與物聯網技術將結合。作為數字貨幣,其在鏈下進行價值交換時,必須要聯通鏈上信息的相關設備,這一點來看,物聯網技術的應用是不可替代的。」各種物聯網終端載入數字貨幣支付也同樣有可能。
相信,在未來數字經濟時代,數字貨幣將與各種信息技術越走越近。
㈨ 中國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都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暫時並沒有發行數字貨幣,因此中國暫時沒有數字貨幣,市面上所謂的數字貨幣都不是貨幣,只是虛擬幣(比特幣並不是貨幣)
1、貨幣數字化和數字貨幣不是一回事,不要搞混淆;
2、可能未來中國會有合法的數字貨幣,但一定是中國央行發行的。
3、比特幣不是貨幣,貨幣是一個主權國家央行發行的信用符號,比特幣是一種投機標的,世界主要國家都不承認它是貨幣。
㈩ 中國有沒有合法的數字交易平台如果有都叫什麼名字
中國目前沒有合法的數字交易平台,因為我們國家現在還沒有發行數字貨幣,市面上所謂的數字貨幣都不是真實的,而是虛擬的。需要注意的是數字貨幣和貨幣數字化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不要兩者搞亂了。可能在我國未來就會發行數字貨幣,但一定是中國銀行央行發生的,因為這是國家所創辦的銀行,還有需要知道比特幣並不是貨幣,而是一個國家發行的信用比喻,還沒有哪個主要國家承認他是真實的貨幣。那麼目前世界上有哪些正規的數字交易平台呢?今天就給大家嘮一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