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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分級種

發布時間: 2022-08-03 21:02:49

Ⅰ 副行長范一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投放體系
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投放(發行)、流通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比如,需要考慮網路覆蓋不足的偏遠地區的使用問題。如果採用單層(one-tier)投放,將面臨上述因素所帶來的極大考驗。為提升央行數字貨幣的便捷性和服務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可考慮採用雙層(two-tier)投放,來應對上述困難。
「雙層投放」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較強,在金融科技應用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較為充分。因此,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及成熟的應用和服務體系之外,另起爐灶、重復建設,對社會資源是巨大的浪費。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這既有利於整合資源、發揮合力,也有利於促進創新。而且,大眾已習慣通過銀行等商業機構處理金融業務,雙層投放也有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雙層投放」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在以往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開發過程中,央行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銀行間清算支付系統是直接服務金融機構,央行數字貨幣是直接服務公眾,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進行研發,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很不容易。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通過兩級投放的設計,可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雙層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脫媒」。「單層投放」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系。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綜上,「中央銀行-代理投放的商業機構」的雙層投放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首先,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保證貨幣不超發,代理投放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准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再次,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最後,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二、在雙層投放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投放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代理投放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投放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非同步傳輸至央行,既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三、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同理,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同時,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四、對央行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Ⅱ 數字貨幣是不是有很多種

比較受歡迎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Bitcoin,BTC)、以太坊(Ethereum,ETH)、萊特幣(Litecoin,LTC)、比特幣現金(Bitcoin Cash,BCH)等等。

Ⅲ 目前數字貨幣有幾種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數字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比特幣也被意譯為「比特金」。簡寫:BTC。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非常類似於現金
比特幣的好處:不會被凍結、無法跟蹤、不用納稅、交易成本極低。對比炒幣的人來說是財富,對於幣圈外的人可能會覺得是騙局。
比特幣、以太坊、比特現金、EOS、瑞波、等是比較主流的數字貨幣,可以適當投資,交易都有風險,謹慎投資,你可以網路搜一下火幣、幣安、OK、多比交易平台等上面都可以交易比特幣的,這些都是比較大的交易平台,投資主流數字貨幣、不要投資山寨幣或者空氣幣。

Ⅳ 現在數字貨幣有多少幣種

「目前,我國國內流通的數字貨幣大約有1600多種。知名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以太幣、以太坊、ZEC幣、狗狗幣、萊特幣、比特股、瑞波幣、元寶幣、點點幣等。世界各國仍在努力對加密貨幣進行分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甚至設立了一個特別辦公室,以處理金融科技和新數字資產。」

Ⅳ 央行數字貨幣分為哪幾種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批發型央行貨幣,主要是面向商業銀行等機構類主體發行,多用於大額結算。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貨幣,主要是面向公眾發行,可以用於日常交易。

大多數研究認為,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帶來影響。對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的認識分歧是比較大的,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會不會引發金融脫媒、會不會削弱貨幣政策、會不會加劇銀行擠提等,爭論比較集中。

數字人民幣示範效應凸顯

最新研究報告顯示,數字人民幣示範效應日益凸顯,有望加速全球貨幣數字化步伐。德意志銀行7月7日發表研究報告,就中國人民銀行(下稱:中國央行)推出數字人民幣的動因、架構、屬性及影響等方面進行了梳理與深入解讀。

數字人民幣是中國央行設立的法定貨幣,採用央行中心化管理模式,由指定機構參與運營,應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此外,數字人民幣的可控匿名屬性可在滿足更高等級的用戶隱私保護需求的同時,仍保留交易記錄,以便追蹤洗錢和逃稅等非法活動。由於公眾在使用數字人民幣交易時可向交易對手方隱藏個人信息,這也將加大線上平台收集用戶信息的難度。

以上內容參考光明網-央行:數字人民幣白名單用戶已達1000萬

Ⅵ 目前數字貨幣有幾種

目前數字貨幣有四種。數字貨幣會不會有可能這個名字放在十年前左右?

Ⅶ 誰知道數字貨幣分為幾種類型

目前,主流的數字貨幣相信大家都有所知道,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等,這些都是比較主流的幣種,市面上還存在很多的山寨幣,這些幣種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經過一些營銷和推廣,將身價大漲,大量的山寨幣都是屬於假借區塊鏈之名的騙錢項目。
生態型
比特幣(Bitcoin),比特幣作為首個區塊鏈應用,由中本聰於2009年創建,是加密數字貨幣無可爭議的龍頭。總量2100萬,區塊大小最大1M,出塊時間約為10分鍾,採用POW挖礦方式,具有去中心化、全世界流通、安全隱匿等特徵。由於比特幣作為第一個區塊鏈項目,雖然由於設計考慮不能在其上構建應用,但是很多其它數字貨幣都或多或少的借鑒比特幣的設計模式,所以比特幣在區塊鏈領域具有重大和非凡的意義!
平台型
以太經典(Ethereum Classic),以太經典實際是最早的以太幣,自2016年TheDAO被黑客利用智能合約的漏洞,轉移了市值五千萬美元的以太幣。為了挽回投資者資產,以太坊社區最終做出投票表決,大部分參與者同意更改以太坊代碼挽回損失,最終實際硬分叉,分別命名為ETC和ETH,ETC可認為是舊鏈,但還是有相當一部分社區支持者不願放棄ETC而堅持下來。ETC依然堅持去中心化,不可逆轉,不受第三方審查干擾。以太經典總量固定約為2.1億-2.3億區間,每500萬個區塊減速20%。
應用型
比特現金(Bitcoin Cash),比特現金是比特幣於2017年8月1日硬分叉的幣種,總量2100萬,區塊大小最高支持8M,不包含SegWit代碼,特點與比特幣基本一致,但是作為大區塊的代表,每個區塊可以容納更多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BTC上的交易擁堵性。
以上就是關於數字貨幣種類的相關情況了,數字貨幣種類雖多,但是大致都是屬於以上三種類型,想要區分數字貨幣的種類,可以和每一種類型的幣種相對比。

Ⅷ 數字貨幣都有哪些

在全球知名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以太幣、以太坊、ZEC幣、狗狗幣、萊特幣、比特股、瑞波幣、元寶幣、點點幣等

Ⅸ 中國的數字貨幣有哪些

目前市面上比較主流的幾種數字貨幣,除了上述提到的幾種外,還分別有萊特幣、瑞泰幣、PPCoin、以太幣、狗狗幣,另有元寶幣、誇克幣、點點幣、凱特幣、無限幣以及平民幣也是數字貨幣的一種。
拓展資料:
數字人民幣,字母縮寫按照國際使用慣例暫定為「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目前,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而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資產,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價值穩定。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的最根本區別。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運營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准備金,這就是1∶1的兌換過程。這種雙層運營體系和紙鈔發行基本一樣,因此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產生大的影響,也不會對實體經濟或者金融穩定產生大的影響。
在現行數字貨幣體系下,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比如說車牌號就可以成為數字人民幣的一個子錢包,通過高速公路或者停車的時候進行支付。這就是廣義賬戶體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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