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進入繼承法了嗎
❶ 我有數字貨幣,可以寫進遺囑里嗎
什麼是數字遺產?哪些可以寫入遺囑?
早在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保存數字遺產憲章》中明確提出,數字遺產是人類特有的知識及表達方式,它包含文化、教育、科學、管理信息和技術、法律、醫學以及其他以數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或從現有的類似模式轉換成數字形式的信息。
學界一般認為,數字遺產可以分成物質和精神兩類。物質數字遺產指的是跟財產直接掛鉤的,比如支付寶余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精神的則是社交賬號、個人文件等,是用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形成的虛擬財產,不僅是用戶日常生活的精神家園,也能夠通過繼承使親屬得到精神上的撫慰。
數字遺產的處理以運營商自定為主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對此,陳凱認為,對於虛擬財產的保護,民法總則已經作了原則性規定。「在虛擬財產定義和范圍還沒有完全確定的情況下,作出原則性規定可能更合適。」
記者查閱相關法律條例發現,《物權法》《繼承法》以及相關說明都只對有體物作了規定,數字遺產可能涉及的無體物的繼承無法從中找到依據。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指出,我國目前對此只是以一種相對保守的姿態,確認了數據應受法律保護,還沒有肯定對數據的獨立民事權利。「我國現行的繼承法僅對實物財產的繼承作了規定,對網路上虛擬財產的繼承問題並沒有規定,從而造成了數字遺產的繼承行為在實質意義上很難實現,有待今後繼承法的修改。」
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目前,數字遺產的處理方式基本以各家互聯網平台運營商自定為主。這也為糾紛埋下隱患。
有學者提出,由於通信、社交賬戶等承載了個人隱私、用戶財產與人格等多重屬性,對於其背後繼承問題的探討更需要審慎把握。
管理和傳遞存在難題
陳凱向記者指出,當前,虛擬財產作為遺產寫入遺囑中存在著歸屬難以確認、查找困難以及傳遞難等問題。「因為虛擬財產散布在各運營商的伺服器中,同時有的虛擬財產,比如QQ空間等相對比較隱私。」
據了解,目前平台對用戶數字遺產主要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用戶本人對賬號僅享有使用權,網路服務提供者享有所有權,此時賬號無法被繼承,網路服務提供者可以選擇關閉、刪除、注銷用戶賬號;第二種是用戶享有所有權,數字遺產可以被繼承,此時繼承數字遺產需要提供一系列證明材料。
而大多數情況下,互聯網公司規定用戶賬號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是分離的。例如,新浪微博、騰訊QQ等用戶服務使用協議規定,如用戶在申請開通服務後在一段時間內未實際使用,則運營方有權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選擇採取回收用戶昵稱、賬號或停止服務等方式處理。
劉俊海認為,處理數字遺產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平台方面要詳細規劃數字遺產繼承的規則,明確繼承人繼承數字遺產的流程。當有繼承人出現時,平台有義務協助繼承人依法繼承數字遺產。平台在處理數字遺產時應履行好通知的義務、披露的義務、協助的義務以及保密的業務,這也是處理數字遺產時要遵循的基本法律要求。二是立法方面,建議立法機關在修改相關法律時,要把數字遺產的問題考慮進去。
❷ 數字貨幣如何使用
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
2、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
3、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 。
❸ 成都開始使用數字貨幣了嗎
成都是數字貨幣試點城市之一,但是還沒有開始流通,最先流通的是深圳,面值200元。
數字貨幣有「掃碼支付」、「匯款」、「收付款」、「碰一碰」等四大常見功能。
試點城市有深圳、雄安、成都、蘇州
光榮革命,國王叫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瑪麗是斯圖亞特王朝詹姆士二世的女兒,威廉三世原是荷蘭執政,瑪麗的丈夫,同樣有斯圖亞特家族的血統。詹姆士二世是天主教徒,力圖恢復天主教在英國的地位,詹姆士二世即位時年事已高,當時普遍認為詹姆士二世死後會由他的信仰新教的女兒繼承王位(詹姆士沒有兒子那時),控制議會的輝格黨就認為這不會影響英國國教的地位,但後來詹姆士二世聯合法國的國王力圖恢復天主教在英國的地位以及國王的權力,而英國和法國在當時是互相敵對的,加上當時路易十四的對外擴張政策使荷蘭、英國等國聯合對付法國。詹姆士二世的作法使得國王和議會矛盾激化,在這一期間,詹姆斯二世老年得子,這使英國將來會在一個天主教國王領導下。議會擔心這樣會損害英國的利益,因此策劃了讓安妮和威廉任英國國王的計劃。另一方面,當時正是所謂大同盟戰爭(九年戰爭,見劍橋世界近代史,此處略)期間,荷蘭的執政威廉迫切需要英國的力量來幫助他對抗法國,這樣就使的計劃得以進行。詹姆士二世在得知議會把王位給威廉後出逃法國、愛爾蘭,在法國支持下組織軍隊進攻英軍,後來在愛爾蘭被打敗,逃到法國。英國議會後來又通過了王位繼承法等一系列法案鞏固這個形式。英國的雙王統治持續到1694年(瑪麗二世去世),1702年,詹姆士二世另一女兒安妮繼承王位,安妮死後,王位轉到德國漢諾威選侯,斯圖亞特王朝結束。
❹ 數字貨幣應劃歸為貨幣層次的哪個層次
數字貨幣正向我們走來。近期,一張央行數字貨幣(簡稱DCEP)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在網路熱傳,隨後4月17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宣布,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穩妥推進,並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數字貨幣將如何影響我們的「錢袋子」?又將如何與已無處不在的微信、支付寶「相處」和競爭?它的運營又將涉及和使用哪些信息技術?將為信息技術領域帶來哪些新機會?
數字貨幣是什麼樣的「錢」?
央行為什麼會在這個時間節點推出DCEP有很多種猜測。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是早晚都會發生的事。」商務部CECBC區塊鏈專委會副主任、數字經濟商學院院長吳桐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人民銀行自2014年開始研究,2019年經國務院批准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研發,到今天這個時間節點應該是「瓜熟蒂落」。
至於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原因同樣眾說紛紜,有說DCEP作為官方支付手段,可緩和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對傳統銀行業的沖擊,有的認為央行此舉是利用技術手段彎道超車,終結美元霸權、加速人民幣國際化。
應該說,數字經濟時代,需要更為數字化的支付手段。「與紙幣相比,DCEP能夠降低發行與交易成本,流通效率更高,而且數據可以追溯。一張100元人民幣的發行成本是1元錢,而1元硬幣的發行成本是9角,每年還有大量損耗。」吳桐說。人類的貨幣史在經歷了「實物貨幣」「政府信用」之後,終於來到「數字貨幣」階段。
大家都非常關心這個DCEP究竟長什麼樣子?未來能夠「幹嘛用」和現在的紙幣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它類似於信用卡嗎?
「其實我們可以理解為,DCEP是更便捷的紙幣。」歐科雲鏈(OKLink)商務負責人姜孜龍對《中國電子報》記者表示,同時,DCEP採取雙層運營制度,央行管理商業銀行,並不直接面向客戶。與信用卡類比並不恰當,但是離線支付的功能是可以實現的。在測試版中,應用具有碼支付、匯款、收款二維碼以及碰一碰的功能。「碰一碰」就是離線支付的功能。
「具體來看,央行數字貨幣的使用需要在手機上安裝DC/EP錢包,該錢包不需要綁定銀行卡,但是需要登錄個人央行數字錢包的賬戶。」賽迪智庫信軟所軟體研究室主任蒲松濤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進一步分析了其可能形態和使用方式。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用銀行賬戶的錢兌換數字貨幣;第三類是直接在場外交易。央行數字貨幣的轉賬方式可以掃碼或者碰一碰轉賬,掃碼可能需要網路連接,但是碰一碰功能不需要網路連接。
吳桐認為,離線交易的時間應該不能夠太長,畢竟這些交易是需要後台進行數據處理的。離線交易的設計是為了應對一些無網路狀態下的支付,這樣設計是希望進一步擴大數字貨幣的使用場景。
在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官宣中,還提及了「前台匿名後台不匿名」的設計,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吳桐表示前台匿名,意味著交易雙方可以不知道對方的信息,進一步增強了用戶信息數據的安全性,但是在後台央行是知道交易具體信息的。
與微信支付寶存在競爭?
如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已無處不在,所以當DCEP出來,人們一定會拿其與微信、支付寶進行比較。目前看,DCEP與微信、支付寶和人民幣都是一比一等值,「100元就是100元」,都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呈現方式,他們究竟有什麼不同?
與支付寶、微信不同點在於,DCEP的功能與紙鈔、硬幣的功能是一致的,主要定位是替代M0,即人民幣數字化替代。「而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工具是M1/M2,當你使用微信與支付寶進行支付時是需要與銀行賬戶綁定的,簡單來講DCEP是這些工具的上層結構。」姜孜龍說。央行數字貨幣的貨幣層次屬於M0,而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的貨幣層次是M1或者是M2。」
M0、M1、M2是什麼意思?M0是指流通中的現金;M1是M0+活期存款;M2是M0+M1+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簡單來說,微信、支付寶是一系列金融產品的組合,使用微信、支付寶存放於零錢通、余額寶等錢包中是有利息的,而DCEP就是人民幣,沒有利息,這樣設計是為了讓DCEP有更大的靈活性,當需要有利息時可以有利息。」吳桐表示。
除了貨幣層次不一樣,央行數字貨幣與第三方支付的信用背書不同,央行數字貨幣的背書主體是國家信用,而類似微信與支付寶的第三方支付的背書主體是企業。
從數據安全的角度來看,使用DCEP用戶交易數據只有央行知道,但使用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用戶支付和交易信息騰訊與螞蟻金服是知道的。從這個意義上看,DECP的安全性會更高。
目前透露出來的信息顯示,試點城市蘇州從下月開始,公務員的交通補助金一半將發放數字貨幣,深圳一些銀行已經將DECP用於內部員工繳納黨費,雄安進行DCEP的試點商戶主要為餐飲、娛樂、零售等行業的知名企業。看起來,早期數字貨幣使用場景有限,尚無法與微信、支付寶「同日而語」。
「短期內來看,央行數字貨幣尚不會對微信和支付寶支付的地位產生根本性的動搖,只不過多了一種支付方式而已。但從長遠來看,隨著數字貨幣應用生態的逐步完善,不排除未來貨幣流通主要是通過數字貨幣形態的可能性。央行數字貨幣作為國家信用,每個個體與商戶都不能拒絕央行數字貨幣。」蒲松濤說。
DCEP的推廣方面不會存在挑戰,因為它是法幣,相當於支付寶、微信的上層結構,其目的是替代紙幣在鑄幣、運輸、存儲、防偽等方面的不便捷性與高成本。「而且我猜測支付寶和微信一定會快速行動,開辟與DCEP的兌換通道,快速開展DCEP的相關業務,這才是識時務的做法。」吳桐表示。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此前在網上公開課中表達了與吳桐一致的觀點,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紙鈔替代,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具有國家信用,一旦發行具有強制性,必須要使用。而微信錢包和支付寶不僅僅是一個類似於記賬軟體的功能性軟體,還兼具理財、生活繳費、小額貸款等功能,未來數字貨幣發行以後,這些軟體肯定會接入數字貨幣的。
「DCEP的屬性決定了其必然採取雙層運營體系進行運營。事實上,雙層運營體系也是現階段紙鈔投放運營的體系,央行不可能自己向公民投放紙幣,因此央行在印出紙幣之後,商業銀行給中國人民銀行繳納貨幣發行基金,之後公民就可以在商業銀行的各個網點兌換現鈔。DCEP是同樣的道理,只不過用戶使用數字貨幣更加電子化,減少了鑄幣、運輸、儲存等成本,並不是一個特殊的運營管理方式。」姜孜龍表示。
使用了哪些信息技術?
因為DCEP的試點,股市上區塊鏈相關的概念股就瘋漲了一陣子,只要提及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個念頭想到的就是區塊鏈,想到了去中心化。但在采訪中,幾乎所有的被訪者都表示,在DCEP體系中目前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到了區塊鏈技術。
區塊鏈在其中起了底層數據支持的作用。現階段如果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公鏈,還無法支持國家數字貨幣的運營。其中,網路安全、代碼設計以及運營體制方面均存在挑戰。蒲松濤說:「因為DCEP作為具備法償性的數字貨幣,任何微小的錯誤均會產生不可估量的後果。沒有中心化機構在其中運營監管,完全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在承載價值存儲及流通方面都很難保持長期穩定運行。」
「作為人民幣的數字化替代,它必然要求中心化管理,所以在技術架構上,一定是採用中心化的資料庫,採用成熟的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吳桐表示,「區塊鏈目前只在DCEP的數字身份認證環節可能採用。」
應該說,央行DCEP的發行未來將涉及很多環節、很多技術,它將帶動的不僅僅是區塊鏈技術的發展與應用。
記者了解到,關於目前數字貨幣所用到的信息技術,根據公開信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的核心要素為一種幣、兩個庫、三個中心。具體構成要素包括: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用於支撐央行數字貨幣運行的底層基礎設施;數字貨幣是由央行擔保並簽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數字貨幣發行庫,人民銀行在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上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基金的資料庫;數字貨幣商業銀行庫,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上;數字貨幣數字錢包,指在流通市場上個人或單位用戶使用央行數字貨幣的客戶端,此錢包可以基於硬體也可以基於軟體;認證中心,央行對央行數字貨幣機構及用戶身份信息進行集中管理,它是系統安全的基礎組件,也是可控匿名設計的重要環節;登記中心,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及對應用戶身份,完成權屬登記,記錄流水,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全過程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反洗錢、支付行為分析、監管調控指標分析等。
從公開信息來看,除了四大商業銀行在數字貨幣上積極布局,三大運營商也參與了其中,而在試運營的過程中,許多信息技術企業都參與到其中。DCEP從發行到流通、投放、支付到監管等階段,參與到其中的產業環節主要包括了幾大方向:銀行IT改造、ATM機對DCEP支持、數字貨幣錢包APP(改造或新開發)、密碼保護、數字貨幣的監控與應用等,以上環節有望受益於數字貨幣新體系的建設。DCEP試運營信息公布,從銀行IT改造到POS機具改造、保密安全、數字認證等相關概念股又一路上漲。僅以終端來看,2019年,銀行卡跨行支付系統聯網商戶2362萬戶,聯網POS機3089萬台,ATM機109萬台,這些設備的改造,將帶來巨大的市場。根據IDC此前的預測,我國2020年銀行IT投資規模將達到1488.7億元,同比增速10.2%。如果數字貨幣加速到來,銀行IT的投資必將進一步加大。
除了數字貨幣從發行、流通、投放、支付到監管等核心環節需要大量的IT技術,而在數據經濟時代,其未來應用同樣被看好。
從記者采訪中,受訪企業看好的是 「智能合約」應用,因為DCEP是智能化貨幣,已經具備可載入智能合約的特性,可定向流通,可追蹤。智能合約究竟是什麼,按照網路的解釋是一種旨在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智能合約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這些交易可追蹤且不可逆轉。
蒲松濤用了一個咨詢的故事形象地解釋了智能合約,「比如我們兩人約定做一個咨詢,1個小時為200元錢,我們沒有簽署紙質協議,口頭約定,隨後我們開始咨詢,合約會自動執行,如果是半個小時,會自動扣除您100元,執行完成後,錢如數進入我的賬戶。在數據經濟時代,智能合約有很大的應用空間。」隨著DCEP的應用環節進一步擴大,很可能在未來載入智能合約。
隨著央行不斷推進DCEP,未來將有更大的想像空間。4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商湯科技簽署合作協議,雙方將共同開展人工智慧技術在金融場景中的應用開發,加速推進金融領域的人工智慧創新研究。
關於商湯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合作,商湯沒有給出更多的說法。蒲松濤認為,從整個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的大勢來看,數字貨幣和AI技術的融合創新具有巨大的潛力,將有望拓展數字貨幣的功能實現模式和價值體現途徑。但從短期來看,尚無法判斷二者結合所帶來的實際作用和價值。「目前可以想像到AI有可能應用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在支付的便利性上,AI使貨幣功能實現更智能化。其二是數字貨幣發行使用等方面,運用大數據AI實現預警。」蒲松濤說。
姜孜龍認為:「DCEP與物聯網技術將結合。作為數字貨幣,其在鏈下進行價值交換時,必須要聯通鏈上信息的相關設備,這一點來看,物聯網技術的應用是不可替代的。」各種物聯網終端載入數字貨幣支付也同樣有可能。
相信,在未來數字經濟時代,數字貨幣將與各種信息技術越走越近。
❺ 我國數字貨幣是怎麼用的為什麼會推行這種貨幣
我國數字貨幣是只要有手機,無需網路,只要碰一碰就可以進行支付了,並且帶有詳細的交易記錄,對於打擊洗錢犯罪很有幫助;推出這種貨幣主要是為了向支付寶、微信、POS終端搶奪一下份額吧,也是可以為了人民幣國際化做好鋪墊,數字貨幣不但安全並且有國家背書,全球多國央行正在力推數字貨幣, 現在這種數字貨幣還處於測試階段,那大概什麼時候才推廣使用呢?那就要等到2022年2月的北京冬奧會才開始全面推廣使用。
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可用於日常的小額支付,由於在國家的背書下會更穩定,央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臉書計劃推出的Libra具體不同性,我給數字貨幣具有法律效應,個人不能拒接接收。同時,使用上非常方便,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就可以進行支付了,數字貨幣不會引發通貨膨脹,現在可以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等城市推行並使用,更表明無紙化時代即將到來,數字貨幣是一個全新概念,技術含量非常高,將來人民幣將進入3.0時代。雖然現在的數字貨幣比較厲害,但還是無法杜絕洗黑錢與腐敗的。
❻ 繼承法可以嗎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無產權。
規定只有本村農業戶籍才有資格享有。
戶籍遷走,村委會收走土地。
❼ 央行推出「數字貨幣」 紙幣將被完全「取代」
央行最近已經在規劃推出“數字貨幣”了,一些人覺得既然數字貨幣要推出了,是不是就代表紙幣要被取代了?其實不然,紙幣仍然佔有一席之地。
01、數字貨幣推出順應了時代發展潮流。在日常生活中,現金已經是使用的越來越少了,我們現在很多人都已經是出門不拿現金了,並且支付軟體也是越來越多了,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某寶和某信兩家占據了半壁江山,但是現在有很多人也開始使用其他的支付軟體,並不再局限於這兩種了。
我以前的時候出門就是某寶和某信,但是現在有一個銀聯的,每次買東西去用都可以優惠一點錢,所以,只要條件允許,我一般會使用銀聯去支付,有句老話說的好,“積少成多”,雖然每次免的金額不多,但是耐不住數量大呀,在學校的時候,我們學校還有這個支付軟體的活動,一塊頂十塊,相當於白嫖了中午一碗飯,多好啊,所以,銀聯現在在我心裡也是佔有很大的地位的。
總結:數字貨幣想要完全取代紙幣是不可能的,因為很多人對紙幣還有需求,我可不希望未來自己的資金流被別人掌握的一清二楚,我還需要一些私人空間。
❽ 數字貨幣是不是騙局
有一些是;比如
一;ICO也被稱為代幣銷售。代幣生產和眾籌,是初創企業通過向早期支持者發行新數字代幣籌集資金以支持其發展的創新方式。 由於ICO能夠籌集大量資金並ICO領域內並沒有完善的法律規定,因此它已成為網路犯罪分子的有吸引力的市場。
詐騙者將創造一種看似合理的產品,以吸引相信公司未來發展的投資者投資。 在籌集到足夠的金額後,這個ICO的創始團隊就會帶著數字資產消失的無影無蹤。 以小編在CoinBAB平台和其它幾個著名平台操作的經驗來看,Confido就是一個典型的ICO詐騙案例,他們宣稱正在研發一個基於智能合約的ICO平台,該平台在募集了大約37.5萬美金後瞬間消失。
為避免自己成為ICO騙局的受害者,請務必在投資前對ICO進行深入研究。 自己要熟悉產品/服務,核實ICO背後公司的合法性,研究該項目的創始人背景。 同時你可以在Reddit和BitcoinTalk論壇尋找合法的項目,因為其他社區成員很可能已經做了一些研究,而這些研究通常是在這些平台上共享的。
騙局之二:廣告詐騙
警惕那些引導你進入釣魚網站的數字貨幣平台廣告,最近的一些案例中不乏放在Google上的克隆交易所網站廣告和放在Reddit上的Trezor硬體錢包廣告。一定要將正確的鏈接保存書簽,而且不要瀏覽其他看起來很相似的鏈接。Mwtamask等Chrome的擴展應用也可以幫助避開釣魚網站,想要賺錢就要冒險,但是在冒險的前提必須要多學習、多看才行。
騙局之三:虛假贈送
現在有部分不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大張旗鼓的打著免費贈送XX數字貨幣幾百個,幾千個、甚至更多,行業人士一看就知道這些不靠譜,其目的就是騙你去注冊,當你真正注冊成功之後他們會找各種理由推託。加密數字貨幣也屬於資產,沒有人願意平白無故的把自己的資產毫無條件的贈送給任何人,除非是合法的、專業且正規的交易平台,CoinBAB和其它幾個平台在這方面做的還是不錯,當你入駐之後會送你十幾枚、幾十枚的新型的貨幣讓你嘗試操作一下,小編看來這是比較人性化的。
騙局之四:虛假交易所和錢包網站
為了確保讓更多潛在用戶看到,犯罪分子通常會購買Google廣告。 這樣虛假網站就會在人們搜索錢包或者交易所的時候以第一結果出現在用戶眼中。 為避免這種情況,請仔細檢查您所在頁面的網址,並確保其網址正確。也可以在Twitter或其他社交媒體渠道上尋找這些服務的提供商,以便實時更新最新信息。
國內的網站大家更要注意,如打開網站遇到釣魚網站、沒有備案的網站、或是備案不明確的網站等等,這些都是屬於非法網站,不被國家不被行業認可的網站,大家注意!
現在有很多釣魚網站雖說是備案了,但是新手小白會很難看出來,如果是非法的網站他們不可能用自己的信息備案,他們會利用第三方的虛擬資料進行備案,這樣新手小白一般很難看出來。
騙局之五:拉人頭
某些平台為了吸引更多會員加入,往往會採取傳銷方式進行瘋狂的推廣,美其名曰「動態獎」本質上就是「拉人頭」。
我們以「萬福幣詐騙案」為例,每個級別對應不同的獎金回報,發展了下線就能獲得提成,並可層層提成,最低一星級會員可獲得下線會員交納資金10%的提成,發展的會員達到一定數量還可晉升級別,獲得更多提成;5鑽級會員獲得下線會員交納資金提成比例則高達80%
在小編看來,正規合法的交易平台一部分是沒有邀請鏈接的,因為他們不缺用戶,至少在小編以前做CoinBAB的時候是這樣的。只要平台口碑好,活躍用戶多,不管在哪裡,都會非常受歡迎。所以小編一直認為非法的平台絕對做不長久的,盡管部分人是賺錢了,但是早晚也要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