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不計息如何同活期存款競爭
Ⅰ 數字貨幣有利息嗎,利息怎麼合理計算
盡管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從開始研發到現在,已經6年了,但還是有些人不了解。上次有網友問,數字貨幣可不可以投資?這次又問,有沒有利息?甚至還問利息怎麼算合理?真的有點莫名其妙,搞的像比特火幣似的,是不是官方宣傳太少了?民間數字貨幣有很多,但根據提問,這里我們只談我國央行將要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有利息嗎?可以肯定的說,如果不存入銀行,就沒有一分錢利息,官方的介紹也是這樣的,為什麼?
如何保管?首先在手機上安裝央行“數字錢包”APP,以後無論兌換的或通過任何形式收到的數字貨幣,就存放在這里,但這不是銀行賬戶。形象的說,數字錢包就是我們的皮夾或保險箱,它徹底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的限制,與銀行賬戶沒有任何關系。
如何使用?既然數字貨幣等同於現金,所以除了轉賬和支付外,它仍然可以用於投資理財。當我們擁有了數字貨幣後,就可以把數字貨幣存入銀行,作為存款取得利息,或者作為其他投資理財而獲得收益。至於利息怎麼算?當然與現在投資理財沒有任何區別,該怎麼算就怎麼算,絕對不會因為它是數字貨幣就改變投資理財規則。展望更遠的未來,實物貨幣(紙幣和硬幣)最終必將被數字貨幣全部取代,徹底消失於歷史舞台,這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必然趨勢。
Ⅱ 實行數字貨幣我們存銀行三年的定期存款怎麼辦
沒有任何影響。
現在國家法定的數字貨幣僅在小范圍內進行測試,尚未正式啟用。
數字貨幣與紙質人民幣等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即便將來大范圍使用,也不會對現有的金融業務造成影響,定期存款也不會受影響。
Ⅲ 實行數字貨幣後還能存款嗎有利息了嗎
還能存款,跟現在是一樣的,你在淘寶上買理財,一樣有利息。
Ⅳ 銀行在存款競爭時,會提高利息和贈送禮物,這種做法的原因是什麼
銀行現如今已有4000+家,大街小巷最不缺銀行了,銀行不再像二三十年前,就那麼幾家國有銀行,壟斷金融業務的時代一去不復返,銀行的增多意味著彼此之間的攬儲競爭空前慘烈,一些地方銀行紛紛採用各種營銷策略多拉存款為主要目的。但是銀行的營銷活動不僅是針對存款營銷,還針對貸款營銷。畢竟吸收了存款,是需要付給儲戶利息的,唯有通過貸款發放賺取利差贏得利潤才是銀行盈利的法寶。
[總結]:銀行為客戶所做的一切優惠活動,可不是做慈善事業,而是應對慘烈競爭時,為了存款營銷任務,多拉一分是一分,畢竟商業銀行是企業,靠盈利賺取利潤生存的。
Ⅳ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能與比特幣競爭嗎
能,在中國還沒有合法化的比特幣將會面臨著和中國政府支持的數字貨幣進行競爭的局面。
(1)中國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目的,是使央行更容易監控資金的流動和更強有力管理資金的使用。
(2)此外,全球金融機構都在廣泛的擁抱數字貨幣,中國是其中主要的國家之一,在積極去探索和發行他們的數字貨幣,提高國內全球支付系統的效率和提升支付系統的透明度,以遏止每年高達8430億美元資金的外流。
Ⅵ 大額存單不靠檔計息了嗎為何
很明確的告訴你,大部分銀行的大額存單已經不靠檔計息了,而且不止是大額存單,一些銀行的智能存款、普通存款中有靠檔計息功能的存款產品也已經紛紛下架。
綜合以上分析,大額存單靠檔計息功能下架是銀行順應監管要求,更為理性的攬儲、不過整體而言,大家購買大額存單,一個是看中其利率高,再一個是看中安全性,雖然靠檔計息對於存款流動性有利,但是對於大部分投資者而言影響不大。
Ⅶ 在存款活期化趨勢下,銀行利率差異化後,銀行存款競爭的變化是什麼
服務吧,存款活期化趨勢是指錢越來越多的進入流通,主要是投資增加了。
銀行利率有差異嗎,只要比別人低一個百分點,打擊可能都是致命的。這個我還真不知道哪個銀行差異了。銀行吸存放貨是主要業務,當這個業績被弱化後,投資服務會占越來越重的份額。這代表著服務方向的變化。
Ⅷ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Ⅸ 數字貨幣「不計息」 對央行貨幣政策是否有所沖擊
【導讀】在疫情發展之後,央行數字貨幣試用腳步明顯加快,日益受到各界關注。近日,在2020中國-阿聯酋創新投資大會上,各界分別對數字貨幣發展前瞻與挑戰發表了各自的觀點,那麼數字貨幣「不計息」,對央行貨幣政策是否有所沖擊呢?
是否會沖擊第三方支付?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相繼與多家互聯網機構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研究探索數字人民幣創新應用合作。數字貨幣與第三方支付是否存在競爭關系?是否會對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方式產生沖擊,引發市場廣泛探討。
數字貨幣的確會對第三方支付產生一定影響。在零售支付場景下,數字人民幣和第三方支付之間會有某種相互替代關系。
可以設想一個激勵相容設計,支付寶、微信支付如果幫助推廣了數字人民幣應用,它們存管在央行的支付備付金就可以獲得更多利息收入。
關於數字貨幣和支付寶等支付工具的關系,數字貨幣和支付寶等支付工具,並非處於同一維度。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在電子支付場景下,微信和支付寶這個錢包里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數字人民幣發行後,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只不過錢包里裝的內容增加了央行貨幣。同時,騰訊、螞蟻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零售型數字貨幣除了作為傳統的支付工具外,還可承擔一些其他功能。例如,可根據不同使用主體設置不同份額、不同的使用期限,從而更好地實現相關政策意圖。這是數字貨幣相對傳統現金的亮點,但相對於現有的銀行支付系統與第三方支付而言,優勢並不大,因為後者實現這些功能也不存在技術上的本質困難。
對貨幣政策有何影響?
數字人民幣研發已悄然提速,它對貨幣政策、金融監管會帶來哪些影響?
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數字人民幣不計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追求的是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最大化。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
數字人民幣意圖取代的現金通常不被認為是貨幣政策操作的工具,因此它的數字化對貨幣政策影響不會很大,除非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導致了比較大的金融結構變化。
在此前在深圳實施數字人民幣紅包試點過程中,採取了限制額度的形式:面向在深個人發放1000萬元「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總計5萬個名額,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但此次試點只利用了一個非常簡單的智能合約,數字人民幣的雙離線支付的「碰一碰」功能,暫未投入使用。據悉,在「雙離線支付」模式下,交易雙方可在無網路或地鐵、飛機、偏遠地區等信號不佳的情況下,通過兩部手機「碰一碰」直接完成線下離線交易。
任何國家推出央行數字貨幣,都不會把現金完全廢除掉,現金仍將流通。央行數字貨幣至少需要智能手機等門檻,現金更接近零門檻。但由於現金依然存在,通過央行數字貨幣實行負利率的必要性並不大。從目前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方案看,不付息是主流。
跨境支付標准如何定?
目前,數字人民幣主要聚焦國內應用,但不少觀點認為,包括數字人民幣在內的CBDC跨境優勢明顯,可以降低跨境支付成本。
央行數字貨幣有零售型和批發型,在跨境支付環節,兩條路都是行得通的,但以哪種模式為主,目前沒有定論。數字人民幣跨境使用,在理論上完全成立。
據悉,目前新加坡金管局和加拿大銀行、香港金管局和泰國金管局、日本央行和歐洲央行都用批發型數字貨幣進行了測試。目的是改進目前的實時全額結算系統,並縮短代理行鏈條。
如果兩個貨幣之間跨境同步交收,涉及到區塊鏈跨鏈操作。比如,數字化港幣和數字化泰銖不在同一個區塊鏈系統中,進行交互時存在跨鏈問題。但目前跨鏈技術不是很完善,還面臨技術上瓶頸。
此外,未來在跨境支付打通過程中,各國央行應如何協作也涉及標准制定的問題。
國際清算銀行和金融穩定理事會等都在牽頭做各種研究,將來會涉及多個層次的標准:一是技術標准,比如是否採用分布式賬本,以及安全性、隱私保護、監管合規等方面要求;二是經濟設計方面,比如央行數字貨幣採取批發型還是零售型,是否付息,與現有金融賬戶和電子支付體系之間的銜接,以及如何支持跨境同步交收等。
數字人民幣將來在實施中可能仍需額度限制,以防止數字現金的兌換隨著利率波動而大幅變化,否則不僅會導致金融風險,而且對商業銀行來說也會造成很大打擊,包括迫使銀行持有更多流動性,甚至有可能導致商業銀行不得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緩解資金成本上升所導致的盈利壓力。
Ⅹ 數字貨幣跟銀行存款的數字有什麼區別
數字人民幣一經推出之後就受到了很多的爭議,因為大多數人平時習慣了手機支付,對於數字貨幣沒有什麼概念,覺得同樣都是數字和銀行的存款,其實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其實大家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數字貨幣相比於銀行存款的數字來說更加的便捷,具有支付的功能,數字貨幣可以說是一個金融產品,但是銀行的數字只是存款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