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亞元數字貨幣
① 國家頒發有亞元數字貨幣營業執照嗎
沒有!這是個騙局!貨幣是國家發行的,是可以正常流通和使用的,數字貨幣有什麼用?數字貨幣就是藉助區塊鏈的噱頭,用來收割韭菜們的道具而已,奉勸各位,千萬不要想著一夜暴富,被所謂的數字貨幣所迷惑,否則我們將會本金全無,血本無歸。
「馬來西亞第一大騙子」張譽發一個人,幾年時間就騙了中國人5000億,將「資金盤」、「返利盤」、「空氣幣」玩的爐火純青。
② 亞元是什麼
亞元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被譽為「歐元之父」的羅伯特·蒙代爾(Roberta Mundell)提出的一個貨幣構想。他在2001年的上海APEC會議期間預言:「未來10年,世界將出現三大貨幣區,即歐元區、美元區和亞洲貨幣區(亞元區)。
在全球性貨幣缺少的情況下,亞洲或者亞太地區建立一個統一貨幣是大勢所趨。」他的這一論斷為亞元區的建立帶來了生機勃勃的希望。但是亞洲地區的經濟復雜性,使得亞元這一構想很難實現。
(2)東盟亞元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亞元自稱是以文化藝術品作為標的物經過國家權威部門鑒定來評估出它的價值作為標的發行的一種虛擬現實加密數字貨幣。
國際亞元是一款頂尖升級版的虛擬現實加密數字貨幣,採用自主研發國際領先的「環區塊鏈加密」與「開源代碼」技術,製造過程復雜,冠」字」號的命名與密碼製作,像人民幣編號和身份證號一樣可以追溯、查詢和實時跟蹤。
去中心化、匿名、免監管、無國界、跨境、無發行機構,符合貨幣發行規律、漲幅規律和交易規律,運作方式非常科學,獨特,安全、可控。
③ 亞元數字貨幣亞洲發展銀行中國通過工商注冊了嗎
注什麼冊,這就是個騙局!洗腦的話,你也信,你這種人太好騙了!
④ 亞元acu數字貨幣能賺錢嗎
不能賺錢,人民幣是國家發行的,是可以正常流通和使用的,數字貨幣有什麼用?他們反復強調一年能賺多少,多少錢,收益率是多少,但卻始終不提這些利潤回報是怎麼來的?所以說,數字幣就是藉助區塊鏈的噱頭,用來收割韭菜們的道具而已,奉勸各位,千萬不要想著一夜暴富,被所謂的數字貨幣所迷惑,否則我們將會本金全無,血本無歸。
⑤ 深圳前海亞元數字貨幣與亞元ACU有什麼關系
金海灣數字貨幣有什麼關系,這個的話,如果它是兩個不同app的話,應該是沒有關系的。
⑥ 怎樣可以買到亞元法定數字貨幣的股權
怎麼才可以買到亞元法定數字貨幣的股權?這個要看設置貨幣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沒有拋出他們的數字貨幣的?
⑦ 亞元數字資產股權是真的嗎
很明確是騙局,注意防止上當受騙。
「人無股權不富,2020年之前如果你沒有持有一兩家優質公司的股權到2020年以後或許你就會成為被扶貧對象。因為2020年以後的51%的中國人都將會成為各上市公司的股東,並步入中產階級。」實際上這是「原始股」騙局蠱惑人心的虛假宣傳。
近年來,眾多傳銷、非法集資等公司以即將上市為噱頭,利用「原始股」為幌子,以「上市開盤後,利潤可能就是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等虛假宣傳為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實施違法行為,使投資者難辨真偽。例如「吉祥北斗」、「亞元」、「智天」等傳銷公司。
拓展資料:
「吉祥北斗」原始股騙局:
2016年4月起,貴州吉祥數貿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吉祥股份公司)先後以「雲吉祥」、「北斗吉祥」、「國嘉吉祥」等「買酒贈股權」模式,並依託「民粹商城」、「北斗健康數字平台」等交易平台,進行傳銷活動,騙取財務。 7月30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吉祥北斗」特大網路傳銷案進行了二審宣判。一審期間,貴州吉祥股份公司法人潘榮強、董事張強、鄒介容等十六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淄博市博山區法院判處5年半到2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八百萬元到三萬元不等的罰金。
「亞元」原始股騙局: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間,蘭新民、歐陽鴻成立深圳前海亞文倉亞元數字貨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亞元數字貨幣公司),建立「移動雲信」、「亞元」、「文旅資產」等網上平台。通過網站平台吸引會員投資,並引誘其他人員加入,形成6個層級,根據發展下線人數、投資額,按照動靜態獎勵的方式進行返利。 為鼓勵會員加盟,深圳亞元數字貨幣公司還採取兜售「原始股」、「虛擬貨幣」等方式,以「公司上市後可分紅、出售原始股能一夜暴富」為幌子,大肆非法斂財。至案發,該傳銷組織發展會員41萬餘人,吸納傳銷資金高達19.98億元。
2018年4月13日到2019年8月8日,歐陽鴻等十名傳銷骨幹先後被建湖縣人民法院、邵東縣人民法院、棗庄市嶧城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6年半到緩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50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金。
⑧ 亞元是傳銷嗎,
亞元是傳銷。
8月21日,邵東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李某寶等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對涉案資金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蘭某某、歐陽某(另案處理)成立深圳前海亞文倉亞元數字貨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亞元」、「文旅資產」等虛擬資產的網上交易平台。
李某寶等7名被告人加入公司後,積極採用發微信、打電話、開現場會組織參觀等方式進行宣傳,引誘人員購買「亞元」、「文旅資產」入會,並要求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根據發展下線人數、投資額,按照動態、靜態獎勵等方式進行返利。
(8)東盟亞元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湖南省邵東縣人民法院官網披露消息稱,該法院最近審理了一起以發行「亞元」「文旅資產」等虛擬資產為名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涉及會員34.1萬人,資金高達19.9億元。
犯罪嫌疑人歐某等人利用亞元、文旅資產等項目為幌子,要求參與者以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該網站平台吸引會員投資形成省級分公司、市級分公司、縣級分公司、鄉級分公司、股東會員、普通會員共6個層級,李某寶等7名被告人均為市級分公司級別以上,發展會員達數萬人。該案傳銷組織的參與人員高達34.1萬餘人,涉及湖南、山東、江蘇等多個省份,所吸納傳銷資金達19.9億余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寶等7人,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規定,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當前傳銷形式多樣,但無論傳統傳銷還是形形色色的網路金融傳銷,不管怎麼「整容」也是萬變不離其宗,都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一是入門費,需要交錢或者變相交錢(如購買產品),獲得入會資格。
二是拉人頭,需要靠拉人入伙獲得高額報酬。
三是計酬方式,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計提報酬或返利依據。
廣大群眾要擦亮眼睛,警惕「暴利誘惑」,牢記傳銷三大基本特徵,謹防落入傳銷陷阱。
⑨ 亞元數字貨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真的嗎
沒有聽過這個公司的名字,具體情況無法了解。但是確實有一些關於這些業務的公司。比如:深圳前海亞文倉亞元數字貨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