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相城數字化貨幣
A. 12月16日數字貨幣落地了嗎
數字人民幣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蘇州市相城區各區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將在4月底前完成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5月開始,工資中交通補貼的50%將以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
B. 蘇州,相城區哪有賣幣的地方
蘇州相城區哪有賣幣的地方蘇州相城區的話是有很多賣金幣的地方一些好多人逃到金幣的話都是去那裡去賣的。
C. 首個央行數字貨幣應用場景落戶豐台麗澤,數字貨幣有什麼優勢呢
蘇州相城區公函要求相城區各區屬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管委會,要與工資代發銀行簽訂數字貨幣代發協議,為全體工作人員安裝數字錢包(退休人員除外),並將每月工資中交通補貼的50%通過數字貨幣形式發放。
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自傳出研發消息以來的首次實際落地應用,這是一個值得被記住的歷史時刻。
讓我們回顧一下DCEP的發展歷程: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
2016年在原小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中央發文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
2019年10月29日,在 「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表示:「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是DCEP的首次亮相。
2020年4月3日,在「全國貨幣金銀和安全保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央行表示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4月10日,央行辦公廳主任周學東在「一季度金融統計數據發布會」上指出,「關於數字貨幣,央行正按照原定計劃,有序推進。」
4月14日,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
4月16日,蘇州相城區實現央行數字貨幣 DCEP首個應用場景的落地,將「數字錢包」作為支付通道,以交通補貼形式發放。
從各種動作來看,央行數字貨幣的計劃可謂是早有準備,並且在有條不紊的持續推進中。
為什麼要發行DCEP?
從國家層面上看
眾所周知,主權國家對宏觀經濟的調控手段主要通過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就好像目前全球因為疫情缺乏流動性,我國通過降息和政府支出來刺激經濟,但是,資金通過逐層傳導,真正用於目標范圍的資金卻很少。
如果是利用央行數字貨幣系統,就可以對大量的交易進行分析並追蹤,可以用最直接和高效的手段將資金用於所需的地方,從而釋放流動性,造福於民。
從國際層面上來看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國家信用的審查,增加國家的貨幣系統的信用,隨著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信用也一定是遞增的,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會更加迅速。
這個理解起來很簡單,區塊鏈技術讓資產證明無法造假,讓信用可審查,自然有利於人民幣國際化。
數字經濟時代是大勢所趨
去年,世界銀行集團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曾發布報告指出,迄今為止,有近70%的央行都在研究央行數字貨幣,也可以看出數字化浪潮是大勢所趨。就目前來看,央行數字貨幣DCEP很可能領先於全球其它國家開始大規模地使用,貨幣數字化時代將要到來。
數字經濟時代越來越近
當今時代是一個數字化時代,技術革新和數字化經濟的全面興起,讓科技由最初的工具角色轉變成驅動金融變革的中堅力量。數字化的五全基因(全空域、全流程、全場景、全解析、全價值)與金融業不斷碰撞融合,不僅改變了個人間、企業間、國家間的結清算方式及主權貨幣發行機制,還大幅提升了產業鏈運營效率,帶來了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進步。
如果說區塊鏈技術將對社會各行各業進行「基因改造「,那麼數字貨幣就將對金融行業進行徹底的」基因改造「。展望未來,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對傳統行業的深入融合與改造,將引領我們進入一個全新的數字經濟時代。
總之,數字經濟時代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央行數字貨幣的落地勢必將對現有的金融市場帶來顛覆性的變化,孕育出巨大的財富機遇。未來已來,風口已至,緊跟行業大咖腳步,精準把握未來趨勢,快人一步搶占財富商業藍海。
D. 數字貨幣落地了嗎
數字人民幣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蘇州市相城區各區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將在4月底前完成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5月開始,工資中交通補貼的50%將以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了三個方面: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交易模式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者。
交易平台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部分則充當做市商,這些交易平台的盈利來源於投資者交易或提現時的手續費用和持有數字貨幣帶來的溢價收入。交易量較大的平台有 Bitstamp、Gathub、Ripple Singapore、SnapSwap 以及昔日比特幣交易最大平台日本 Mt.Gox 和中國新秀瑞狐等。
數字貨幣通過平台進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資者首先要注冊賬戶,同時獲得數字貨幣賬戶和美元或者其他外匯賬戶。
(2) 用戶可以用現金賬戶中的錢買賣數字貨幣,就像買賣股票和期貨一樣。
(3) 交易平台會將買入請求和賣出請求按照規則進行排序後開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於用戶提交買入賣出量之間的差異,一個買入或賣出請求可能部分被執行。
數字貨幣通過運營公司交易的模式為: 以瑞波幣為例,瑞波幣由專業運營公司OpenCoin 運營,Ripple 協議最初是基於支付手段設計的,設計思路是基於熟人關系網和信任鏈。要使用 Ripple 網路進行匯款或借貸,前提是在網路中收款人與付款人必須是朋友( 互相建立了信任關系) ,或者有共同的朋友( 經過朋友的傳遞形成信任鏈) ,否則無法在該用戶與其他用戶之間建立信任鏈,轉賬無法進行。
E. 數字人民幣試點城市有哪些
數字人民幣的試點城市是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以及未來冬奧會場景,它將在這里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用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不過當前數字人民幣僅限於試點,所以短期內不會大量發行和全面推廣,即它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社會經濟帶來影響。
相關說明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目前,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F. 數字貨幣漲跌dcep百分之百盈利是真的嗎
2020年4月16日,根據《科創板日報》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法定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簡稱「DC/EP」)將以交通費補貼的形式,在5月發放給蘇州相城區各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和直屬企業員工,蘇州市相城區要求區屬行政單位員工在4月份安裝DC/EP數字錢包,5月份將其工資中的交通補貼的50%通過DC/EP的形式發放給員工。目前,蘇州相城區成為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正在配合央行及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推進數字貨幣(DC/EP)的試點工作,相城區各區屬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管委會,將與工資代發銀行簽訂數字貨幣代發協議,完成前述試點任務安排。同日,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數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DC/EP由央行牽頭進行,各家銀行內部正在就落地場景等進行測試,有的已經在內部員工中用於繳費等支付場景。
2020年4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簡稱「數字貨幣研究所」)對網傳測試進展回應稱,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雙層運營、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當前階段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結合上述信息,同時考慮到此前網上已有農行內測版本的DC/EP錢包截圖流傳,隨著蘇州率先試行使用DC/EP,未來有關其他地區測試DC/EP的消息也將逐漸增多。本文將對近期關於DC/EP試點的信息進行整理、分析目前DC/EP的主要問題並就DC/EP對我國金融體系的潛在影響進行分析。
一、 為何DC/EP最先在蘇州試點
根據公開渠道披露的信息,DC/EP的試點地區包括深圳、蘇州、雄安和成都,但目前最先試點DC/EP場景使用的為蘇州相城區,原因為何?一直以來,DC/EP的研究和開發工作主要由數字貨幣研究所負責,其屬於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事業單位,成立於2017年1月29日。但值得注意的是,數字貨幣研究所除了DC/EP的技術研發和專利申請工作外,還進行了如下投資活動:
2018年6月15日,數字貨幣研究所以100%持股的形式在深圳投資成立了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深圳金科」),經營范圍為「
一般經營項目是:金融科技相關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金融科技相關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許可經營項目是:
」;
2019年3月1日,深圳金科與蘇州高鐵新城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蘇州高鐵新城」)共同出資成立了長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為蘇州市相城區,經營范圍為「
軟體開發;從事金融科技相關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金融科技相關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其中,深圳金科持股55%,蘇州高鐵新城持股45%,蘇州高鐵新城作為一家國有獨資企業,最終由蘇州高鐵新城管理委員會完全持股。
根據公開渠道估算的蘇州市相城區行政單位人員數量以及政府機關關於交通補貼的一般標准,初步測算後5月份將發放的DC/EP規模可能在二十萬元至三十萬元左右,金額相對有限,考慮到目前關於蘇州DC/EP試點的信息不足,該等金額測算僅作參考。此外,以DC/EP形式發放的交通補貼如何使用也是潛在問題,獲得DC/EP的相城區人員可以在哪些場景使用?該等場景是否具備DC/EP的B端介面?這些都有待於後續進一步觀察。
通過上述事實,不難得出結論,數字貨幣研究所早已通過設立子公司的方式與蘇州當地國有企業建立聯系,且子公司注冊地為蘇州市相城區,同時考慮到另一股東為蘇州當地具有交通行業背景的國有企業,DC/EP最先在蘇州相城區試點並且採用交通補貼的方式進行場景試驗並不意外。根據該等思路,數字貨幣研究所業已在深圳設立全資子公司-深圳金科,可以猜想深圳極有可能作為DC/EP的下一個場景試驗重要地區。
二、 DC/EP的特點與近期試點信息調查
根據央行相關負責人在多個場合的公開介紹,DC/EP具有以下特點:(1) 本質仍然是人民幣,屬於央行的負債,具有無限法償性,是人民幣的另一種表現形式;(2) 目標在於替代部分M0(
即流通中現金,即紙幣和硬幣,不包括存款(例如企業存款及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金融債券、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可以簿記於金融機構賬戶的資產和負債
);(3) 不計付利息;(4) 採用雙層運營架構,運營機構(銀行或支付機構)需繳納100%准備金,用於兌換DC/EP;(5) 技術中立,但需要滿足「賬戶松耦合」(
降低交易對於賬戶的依賴性,實現可控匿名
)、「高並發需求」和「可離線轉賬」
G. 央行數字貨幣與雷達幣有關系嗎
答:您好,沒有關系。中國政府出台的數字貨幣是合法的,是中國政府認可的,可流通似數字貨幣,而雷達幣政府是不認可的,不能流通的。央行數字貨幣只是人民幣的數字化,數量不確定,而雷達幣是完全去中心的虛擬貨幣,是恆量發行的固定數量10億枚,雷達幣不僅僅是一種貨幣,更是一個實現全球貨幣自由流通的支付工具。
一、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H. 數字貨幣概念股龍頭股票及代碼
數字貨幣概念股的龍頭股最有可能從以下幾個股票中誕生 四方精創、 恆久科技、 音飛儲存。
數字貨幣相關股票 價格
四方精創(300468) 17.83
恆久科技(002808) 8.09
音飛儲存(603066) 8.33
百邦科技(300736) 12.20
愛迪爾(002740) 4.46
匯金科技(300561) 11.42
飛天誠信(300386) 16.86
吉宏股份(002803) 25.58
數字認證(300579) 39.97
華揚聯眾(603825) 16.90
高偉達(300465) 11.25
聚龍股份(300202) 5.65
古鰲科技(300551) 16.71
科藍軟體(300663) 24.39
彩訊股份(300634) 16.23
迪威迅(300167) 5.05
匯金股份(300368) 12.29
朗科科技(300042) 15.67
皖通科技(002331) 11.42
新國都(300130) 11.15
中科金財(002657) 11.55
宣亞國際(300612) 15.80
亞聯發展(002316) 5.34
樂心醫療(300562) 15.58
方直科技(300235) 11.68
奧馬電器(002668) 5.76
金溢科技(002869) 19.64
智度股份(000676) 6.48
金冠股份(300510) 5.81
先進數通(300541) 13.35
澤新能(601619) 3.38
安居寶(300155) 6.33
天璣科技(300245) 8.65
【拓展資料】
中國版CBDC:
央行數字貨幣是經國務院批准計劃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中國央行從2014年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已取得了積極進展。人民銀行把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結合起來,將推出一攬子計劃,目標是替代一部分現金。
發展歷史:
2014年,中國央行成立專門的研究團隊,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發行流通環境、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9月,數字貨幣研究所搭建了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數字金融開放研究計劃啟動儀式暨首屆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曾透露,國務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在組織市場機構從事相應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8月21日,央行官微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於2018年1月的副行長范一飛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講。
2020年4月14日晚間網路上流傳的一張央行數字貨幣在農行賬戶內測的照片。據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
2020年4月17日晚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就央行數字貨幣內測一事做出最新回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稱,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組織召開了法定數字人民幣(DCEP)試點推介會,19家擬參與落地應用的試點單位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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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
1、據當地媒體報導,蘇州市相城區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的員工將在4月底前安裝與四大國有銀行之一相連的數字貨幣錢包。5月份起,他們一半的交通補貼將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形式。除了商業銀行之外,包括電信公司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等其他參與者也可能成為中介機構。這表示,中國的數字貨幣/電子支付模式將採用雙運營體系,央行是貨幣發行人,商業銀行或支付公司則作為中介向用戶分發數字貨幣。簡單地說,中國的數字貨幣/電子支付被認為是實體現金的電子化,即在流通貨幣(M0)的替代品。數字貨幣/電子支付是法定貨幣,完全由中國人民銀行擔保,並以1:1比例轉換至人民幣,這使得它不同於比特幣等現有的加密貨幣。加密貨幣的主要問題是缺乏主權國家的承認和監督,導致價值大幅波動。此外,數字貨幣/電子支付不能用於投機。數字貨幣/電子支付是無息的,完全由中國人民銀行支持,本質上是央行的負債。但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交易可以追溯,以降低洗錢和非法融資等紙幣交易的風險。
2、我們需要了解的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並不是一個新的加密貨幣,從設計的角度來看,數字貨幣/電子支付與臉書的Libra或其他加密貨幣具有諸多不同之處,比如法定地位、價值穩定性、交易可逆轉性及監管透明度等。與傳統電子支付相比,數字貨幣/電子支付在「匿名」方面是更為進階的支付選項。 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交易數據由中國人民銀行集中管理、控制,其他方未經用戶許可無法跟蹤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用戶或其歷史事務歷史記錄。某種程度來說,數字貨幣/電子支付能比其他電子支付更好地保護用戶隱私。另外,數字貨幣/電子支付預計在付款/轉賬方面不依賴互聯網,即可以離線點對點支付。相較之下,現有的第三方支付應用程序(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在各自的在線平台上運行,彼此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