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銀行網點改造
㈠ 如果數字貨幣發行,銀行網點是不是就要取消了呢
在金融服務方面,主要指銀行從事的各種代收代付以及咨詢等中間業務。比如水電氣費代收,金額小,用戶數量龐大,這些公司還是會委託銀行代收,公司仍然需要在銀行開立賬戶,所以數字貨幣發行對金融服務的影響不大。但是不可否認,由於數字貨幣的發行,肯定會給銀行的傳統業務帶來沖擊,尤其是現金類業務和支付結算業務,將會倒逼銀行做出經營模式的轉型。不過這種危機早在支付寶微信面世就已經凸顯,支付寶余額和微信紅包里的零錢實際上就是電子貨幣,非現金支付的迅猛發展,銀行的現金業務和結算業務已經出現下滑態勢,但仍然沒有直接對銀行網點帶來過多的沖擊。同樣道理,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已經很方便了,為什麼還有人去銀行呢?因為有人不會操作,也有的業務是無法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上辦理。因此,可以這樣說,只有大數據,人工智慧和雲計算被大量應用到金融科技之中,公民素質的不斷提高,隨著線下業務向線上的全面遷移,才是銀行物理網點的取消之日。
㈡ 央行數字貨幣將崛起 數字貨幣將影響未來紙幣會消失嗎
理論上,數字貨幣未來必將取代紙幣在市場上進行流通,紙幣則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慢慢的會消失的無影無蹤,成為一個歷史。但是,這需要一個漫長而緩慢的過程,我們都不一定能等到那一天。
目前,全球還沒有一個國家完全實現無紙化交易,一些小的發達國家在嘗試無紙化交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並未完全實現。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程度不一,實現的難度會更大。
不過,國內的應用型數字貨幣也在蓬勃的發展,普銀集團推出了本位制數字貨幣普銀,有茶資產的信用背書。
㈢ 央行:數字人民幣增加6個試點測試地區,哪些地區將能使用數字人民幣
在如今的科技環境下,特別是中國在很多支付領域其實有著非常好的技術,特別是在騰訊和阿里巴巴推出的幾個金融的支付產品或者平台之後,也是幫助了中國很多企業的一個支付的方式。這些對於全國人民來說,也是帶來了非常多的便利。
我們也希望人民幣在未來幾年內可以不斷的發展那些普遍全國,這不僅是中國在國際地位上的會權在不斷提高,也體現了中國在科技進步上,這是對於金融安全產品的一種新的模式,也希望其他國家也可以過用來借鑒來促進全球金融的發展。
㈣ 中國數字貨幣試點在全球領先,對銀行會有沖擊嗎
中國數字貨幣試點在全球領先,對銀行的沖擊很大,隨著數字貨幣的推出和逐漸成熟,傳統銀行業的業務必將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㈤ 中國物聯網央行數字貨幣的業務拓展中將會碰到哪些常見問題將如何解決
1 法定數字貨幣框架需要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
法定數字貨幣尚無統一概念。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將「數字貨幣」定義為「一種僅僅通過電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來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包括「私人的數字貨幣」和「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英格蘭銀行更進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多個公開演講中明確了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多重內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貨幣,採用了一系列的演算法,並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為此,央行設計了一套「一幣兩庫三中心」的系統架構,即:以數字貨幣為中心,設計發行庫和存款庫,搭配認證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以及登記中心。央行數字貨幣奉行央行發行、商業銀行賬戶流通的方式,發行庫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數字貨幣,存款庫是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認證中心對機構和用戶身份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完成央行數字貨幣全生命周期以及權屬登記;大數據分析中心實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指標檢測分析等目標。
商業銀行是法定數字貨幣框架的重要節點,扮演著肩負央行數字貨幣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國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占據一定市場份額的情況下,讓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參與數字貨幣運行框架是更優選擇。原因在於:第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實現法定數字貨幣推廣。在商業銀行內部,法定數字貨幣和實物貨幣存在競爭關系。社會公眾傾向於將現金賬戶中的數字貨幣兌換成傳統貨幣以換取收益,以商業銀行推廣數字貨幣的目標難以實現;第二,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避免商業銀行重復建設支付應用場景。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同,目前商業銀行的支付場景相對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應用場景將會造成資源浪費,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積累下來的豐富經驗將被浪費;第三,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適當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商業銀行一方面需要為央行數字貨幣服務進行必要的軟體和硬體升級;另一方面要繼續做好傳統人民幣的存取服務。兩套系統同時運營將會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機構可以促進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建設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中,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單一和支付通道復雜可能會降低社會公眾使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積極性。
2 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重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角色
在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過程中,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扮演著四類角色。第一類,賬戶管理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能經營存貸款業務,其支付賬戶中的金額不屬於存款,社會公眾更容易接受非銀行支付機構充當「數字錢包」的角色。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貨幣錢包及其終端等系統的開發和運營上具備豐富的經驗,有利於央行數字貨幣的順暢管理、使用,也不用擔心存在非銀行支付機構挪用資金的風險。第二類,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非銀行支付機構擁有包括移動支付、跨境支付、農村支付等在內的大量場景開發、運營經驗,和基於場景的支付市場的相對較大佔有率。一方面,有實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智能法定數字貨幣為基礎開發出多種產品來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利用豐富的場景促進法定數字貨幣的推廣使用。例如在消費者想要通過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憑借著傳統貨幣投資支付服務的經驗和升級的數字錢包,完全可以勝任數字貨幣投資的專門支付服務提供者角色。第三類,系統建設服務提供者角色。全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轄市)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城市處理中心(CCPC),將會在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繼續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長期並存的時期,NPC和CCPC將是雙重重要節點。具有較強技術能力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作為法定數字貨幣框架下的次要驗證節點對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統架構進行補充,繼續與NPC和CCPC完成對接。
3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技術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創新伴隨著與法定數字貨幣體系對接展開,覆蓋數字貨幣產生、儲存、使用、回籠全過程。在此過程中首先要解決的是基礎層技術的對接和交易模塊的對接。基礎層技術對接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在基礎安全技術方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移動終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應用終端安全模塊技術,對接統一加解密系統,提供安全存儲和加解密運算的載體,為數字貨幣提供有效的基礎性安全保護。第二,在數據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整個支付體系的一環,在交易傳輸上,應採用官方統一規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術方式傳輸數字貨幣信息,以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參與記賬的高級節點,在交易進行中採取盲簽名技術保證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性,並通過流水號、時間戳等多種方式杜絕重復支付的可能;並通過加解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防偽方式確保交易的真實性。
在與交易模塊對接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做到:第一,與認證中心對接,獲取相關數字證書,以及用戶身份信息;第二,與可信服務管理模塊對接,以便獲取數字貨幣的使用功能;第三,與發行系統與儲存系統對接,通過銀行庫進行數字貨幣的申請和兌換;第四,與交易通信模塊對接,保證用戶能基於在線交易通信通過交易網路在智能終端實現在線支付;第五,與登記中心對接,通知記錄數字貨幣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過程的登記。
4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場景對接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場景對接基於其自身角色的轉化。法定數字貨幣是演算法貨幣、智能貨幣,因此業務創新和場景拓展是法定數字貨幣系統的應有之意。非銀行支付機構能夠實現的場景對接主要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賦能金融行業,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局限。目前,金融場景化服務存在著業務建模不具備普適性、不同主體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參與主體系統對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對接法定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通過研發智能合約建立資金流向、觸發條件、價值變化規則、收益權登記等行為信息以及對應的資金信息(金額、賬戶、幣種等),化解金融場景化服務的現有局限。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用數字貨幣的原子屬性和智能合約的原子交易「組裝」成業務模型,無需針對不同業務場景單獨開發平台,並避免了行業平台壟斷、信息不公開等問題。
第二,拓展使用場景,提升用戶使用體驗。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在現有支付場景豐富的基礎上,不斷根據法定數字貨幣的特點拓展使用場景,滿足用戶的兌換、支付、存儲及相關衍生需求。同時,通過聚合應用,用戶可以使用非銀行支付機構的App對接大量場景和服務。
第三,提升資金安全,打造通用數字錢包。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提供數字錢包服務,通過自身技術打造符合安全標準的數字錢包,保證用戶資金安全。可選擇的方法包括:央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開發一個統一的通用版數字錢包應用,或者授權若干符合資質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提供通用版數字錢包服務的許可權。數字錢包可以實現用戶在各個商業銀行的資金甚至在各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自有賬戶里的留存資金與法定數字貨幣的相互兌換。從實現角度來講,同時,商業銀行傳統賬戶體系還可以綁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數字貨幣錢包,達到傳統賬戶綁定數字貨幣錢包的聯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結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時區聯盟鏈。非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法定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系統。至少在兩個方面可以實現與商業銀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標准及工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標准和工具的研究與設立,實現技術上的對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業務系統。以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有資格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參加的業務系統將會有助於實現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銀行支付機構與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框架對接
完善的法律體系是數字貨幣系統運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幾個焦點問題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確定法定數字貨幣所有權?這是一切法定數字貨幣法律行為開展的基礎。第一種思路,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無形物,作為特殊動產,適用《物權法》的規定。例如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劉向民認為,「解決數字貨幣的所有權轉移問題,也應緊緊圍繞所有權的公示方式展開。」第二種思路,認為數字貨幣是電磁記錄,適用數據轉移與交易的法律。數字貨幣的本質是電磁記錄,電磁記錄內容的轉移記錄在數字貨幣技術架構的節點中。以節點記錄的變化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標准。第二,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經濟時代的基本問題。除了通過立法強制要求提高技術安全等級之外,還應當明確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的各類主體的數據權利。第三,如何規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問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問題是貨幣法律框架的必要內容。技術層面上,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應當包括相應的幫助識別、處置與洗錢、恐怖融資的相關機制的技術架構。法律層面上,特定參與者應當具備身份識別信息、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交易記錄查詢等權利。
我們認為,在構建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時還應當考慮在以下方面規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一,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明確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法定數字貨幣參與者身份,搭建技術——業務雙層權利義務體系。技術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次要驗證節點,可以根據中央銀行明確授權下進行代碼修改、節點操作、架構存儲、交易驗證等等;業務層面,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商業銀行角色的補充,遵守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場景創新上,充分給予空間,以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第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國家關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數字貨幣法律框架中,還應當遵守相關數據保護與個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規定。第三,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扮演出支付服務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時會創設許多的新型商業模式,其權利義務應當按照商業法律規范和數字貨幣法律框架進行雙重規制。
法定數字貨幣是未來金融發展的趨勢。更多的參與主體將會從法定數字貨幣的智能、加密等屬性中獲益,創造出更多的應用場景,促進全社會經濟的健康、穩定、快速、有活力發展。未來我司也將會持續關注該領域的相關問題並主動配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參與科研、金融、互聯網等各行業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動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體系,推動新金融時代的發展。
㈥ 首個央行數字貨幣應用場景落戶豐台麗澤,數字貨幣有什麼優勢呢
蘇州相城區公函要求相城區各區屬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管委會,要與工資代發銀行簽訂數字貨幣代發協議,為全體工作人員安裝數字錢包(退休人員除外),並將每月工資中交通補貼的50%通過數字貨幣形式發放。
這是央行數字貨幣自傳出研發消息以來的首次實際落地應用,這是一個值得被記住的歷史時刻。
讓我們回顧一下DCEP的發展歷程: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專門研究小組
2016年在原小組基礎上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
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中央發文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和移動支付試點
2019年10月29日,在 「2019外灘金融峰會」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表示:「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是DCEP的首次亮相。
2020年4月3日,在「全國貨幣金銀和安全保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央行表示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
4月10日,央行辦公廳主任周學東在「一季度金融統計數據發布會」上指出,「關於數字貨幣,央行正按照原定計劃,有序推進。」
4月14日,央行數字貨幣 DCEP 率先在農行內測。
4月16日,蘇州相城區實現央行數字貨幣 DCEP首個應用場景的落地,將「數字錢包」作為支付通道,以交通補貼形式發放。
從各種動作來看,央行數字貨幣的計劃可謂是早有準備,並且在有條不紊的持續推進中。
為什麼要發行DCEP?
從國家層面上看
眾所周知,主權國家對宏觀經濟的調控手段主要通過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就好像目前全球因為疫情缺乏流動性,我國通過降息和政府支出來刺激經濟,但是,資金通過逐層傳導,真正用於目標范圍的資金卻很少。
如果是利用央行數字貨幣系統,就可以對大量的交易進行分析並追蹤,可以用最直接和高效的手段將資金用於所需的地方,從而釋放流動性,造福於民。
從國際層面上來看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國家信用的審查,增加國家的貨幣系統的信用,隨著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信用也一定是遞增的,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會更加迅速。
這個理解起來很簡單,區塊鏈技術讓資產證明無法造假,讓信用可審查,自然有利於人民幣國際化。
數字經濟時代是大勢所趨
去年,世界銀行集團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曾發布報告指出,迄今為止,有近70%的央行都在研究央行數字貨幣,也可以看出數字化浪潮是大勢所趨。就目前來看,央行數字貨幣DCEP很可能領先於全球其它國家開始大規模地使用,貨幣數字化時代將要到來。
數字經濟時代越來越近
當今時代是一個數字化時代,技術革新和數字化經濟的全面興起,讓科技由最初的工具角色轉變成驅動金融變革的中堅力量。數字化的五全基因(全空域、全流程、全場景、全解析、全價值)與金融業不斷碰撞融合,不僅改變了個人間、企業間、國家間的結清算方式及主權貨幣發行機制,還大幅提升了產業鏈運營效率,帶來了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進步。
如果說區塊鏈技術將對社會各行各業進行「基因改造「,那麼數字貨幣就將對金融行業進行徹底的」基因改造「。展望未來,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物聯網等技術對傳統行業的深入融合與改造,將引領我們進入一個全新的數字經濟時代。
總之,數字經濟時代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央行數字貨幣的落地勢必將對現有的金融市場帶來顛覆性的變化,孕育出巨大的財富機遇。未來已來,風口已至,緊跟行業大咖腳步,精準把握未來趨勢,快人一步搶占財富商業藍海。
㈦ 要是數字貨幣全國通用,銀行網點是否會取消
第四,金融服務方面,這主要是指銀行從事的各種代收代付以及咨詢等中間業務。比如水電煤的代收,金額小,用戶數量龐大。這些公司還是會委託銀行代收,公司仍然需要在銀行開立賬戶,所以數字貨幣發行對金融服務的影響不大。第五,信用創造職能主要指通過發放貸款,貸款又被重新再存入銀行,等待投資或使用,從而產生派生存款,形成貨幣乘數效應,更與數字貨幣的發行沒有任何關系。
數字貨幣的發行,並不會使銀行網點減少,因為銀行的基本功能遠不是支付中介職能一項,還有宏觀經濟的調控、存貸業務的開展,以及金融服務、中間業務等,更何況很多人還是堅持使用現金支付和轉賬。所以數字貨幣發行根本消滅不了銀行的網點。而真正對銀行網點造成的沖擊的是互聯網金融崛起,銀行業務從線下搬到線上,民眾普遍接受用手機銀行APP來處理業務,那銀行的物理網點才會取消。
㈧ 央行擬發行數字貨幣(DC/EP)的背景和戰略意圖是什麼
今年11月13日,央行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網傳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央行強調,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就曾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指出發行虛擬貨幣、ICO等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上述活動。
㈨ 北京首個央行數字貨幣應用場景在豐台落地,數字貨幣能全國推行嗎
我們先明確一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是個什麼東西。
一,它是一個“概念”。其實,通過各大商業銀行的手機app,或者通過銀聯的app,也都完全能夠實現完全相同的功能。但眼見商業銀行跟銀聯在支付市場中“節節敗退”,於是央行才總算坐不住了,直接推出面向消費者、用戶的app。並且,以一個先進的概念重新命名,名正言順的同時,也能吸引到用戶廣泛關注。
通觀以上四點可知,數字貨幣的能否“全國推廣”主要取決於它能夠提供的服務,是否能夠充分契合用戶需求;
但與目前主流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相似的,其他各大互聯網平台推出的形形色色支付工具的表現來看,要獲得最廣大用戶的認可、使用,非常困難。
㈩ 央行數字貨幣首批試點城市是哪裡
你好,央行數字貨幣首批試點城市是哪裡,大家都認為是當之無愧的超級一線城市「北上廣深」嗎?那我要告訴你們不是全對,除了深圳在內,其他的三個城市分別是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當前推出數字貨幣最早的城市就是深圳了,在10月9日深圳就發放了1000萬數字貨幣,能享受到福利的為5萬人,每人200元,通過搖號的方式免費發放到大家的手裡。在這里我只能是羨慕啊,數字貨幣推行得如此之快,試點城市的朋友幸運了,我看著你們中獎就好。
首批試點選擇在這四個城市,是數字貨幣走向全國的第一步,未來成熟了會推向更多的試點城市。所以大家先不要著急,慢慢等,就算這次自己的城市不是試點也不要緊,下一次肯定會輪到我們的城市的。試點只是試驗系統的穩定性,我們獲得數字貨幣紅包發放的機會也不是很大的,深圳那麼多人,才抽取5萬個號。在此我們對被選做數字貨幣試點的城市表示支持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