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賬戶的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不是比特幣也不是Q幣!也就是說區別於比特幣,以太幣這類的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就好比騰訊的Q幣和匯新雲軟體協同產業生態鏈平台上的幣,它們只能用於自身產品的一種使用。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國際尚無統一定義。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認為,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而與之對應,虛擬貨幣也稱為非法定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就曾表示過,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等同於虛擬貨幣
既然數字貨幣是可以用來進行商品交易的那麼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算是一種數字貨幣的模式嗎?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手機銀行等其實都是電子貨幣,並不是數字貨幣。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一種現有法定貨幣的信息化過程,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數字貨幣。比如,支付寶或微信交易的金額,本質上還是銀行賬戶上的紙幣,不過是電子形態,手機上顯示的「100元」也必然對應著銀行里真實的100元。
(匯新雲徐生整理)
⑵ 人民幣賬戶可以買數字貨幣嗎
要看什麼數字貨幣了,如果直接在銀行賬戶上面購買的話,應該就只能買數字人民幣了,但是那個是有專門的數字錢包的。
如果是其它的數字貨幣,像比特幣、以太坊等等這些數字貨幣的話,你想要啊通過人民幣去購買,就只能在數字貨幣交易平台上進行購買,很多交易平台都是可以直接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等進行購買的,當然選擇一個靠譜的平台也很重要,像火幣、土星交易所等等這些都是不錯的平台,最近超級多的朋友在安利,主要是因為它們是有正規的數字貨幣牌照的,這樣的交易所相對而言更加的安全、省心。
⑶ 公司買數字貨幣走我的實名認證賬戶,我違法么
公司買數字貨幣走你的實名認證賬戶,你的行為首先是不違法的,只是用你的個人賬號而已
⑷ 央行數字貨幣的到來,會有什麼賺錢的機會
中國人民銀行對於數字貨幣,已有了雙層架構設計。
具體來說的話,根據中國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框架,主要以便捷高效、安全可控、大眾發展為主。
至於雙層框架,雙層就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基於賬戶和錢包的兩種形式。這一框架,就是把原有銀行的賬戶系統,與基於數字貨幣錢包的賬戶系統結合。
在區塊鏈技術中,數字貨幣和法幣系統、銀行賬戶系統是分開的。不然,合在一起,會造成混亂。考慮到這個問題,姚前便在商業銀行的賬戶系統上,引入用數字貨幣錢包,這樣的話,一個賬戶既能管理電子貨幣,又能管理數字貨幣了。當然,這種設計,對現在的銀行體系沖擊很大,不過對現有成熟系統的商業銀行來說,又是一種資源。
那麼數字貨幣錢包在商業銀行中怎麼運行的?
商業銀行的銀行賬戶和數字貨幣錢包,在管理上都有共性,這種情況下,銀行賬戶和數字錢包是不同的定位。根據央行設計的錢包標准,錢包等於保管箱。銀行會根據客戶的要求,管理好保管箱,以當作加密貨幣的所有屬性。這個框架,在銀行賬戶中,添加了數字錢包ID欄位。這樣的話,錢包即有保管箱作用,還不參與業務,避免影響了銀行的核心業務。
數字貨幣轉賬,可直接在商業銀行系統轉賬,或是通過發鈔行利用客戶端數字錢包,直接點對點交易,這樣的話,不用依賴賬戶行間的跨行支付。
總之,數字貨幣錢包,就是商業銀行系統中的個人錢包。
理論上來說,支付體系,處理的是活期存款,而數字貨幣則處於現金範疇。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去中心化的嗎?
姚前表示,現在業界要面對的最大的課題,就是頂層該不該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
央行數字貨幣通過中心化發行和基於賬戶的弱關聯,更方便,可發展成可控的匿名性。不過,在數字化世界,我們不能混淆數字背後的經濟金融。雖然都是數字,但代表了不同的資產,所以央行在設計的時候,會牢記在心。想將法定數字貨幣享有成熟的金融基礎設施,但是考慮到發鈔行只對數字貨幣本身負責,而賬戶行才是負責實際管理業務的,所以,只要具體應用落實了,到時候發鈔行、賬戶行各司其職,各盡所能。
那麼央行數字貨幣的特點是
1.數字貨幣和人民幣一樣,具備穩定的價值
2.運行方式與人民幣一樣,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由央行來發行,各商業銀行普及兌換到市場中。
3.數字貨幣發行依託的是大數據,因為對貨幣的記賬、流動、交易等具備實時採集的可能,能在反洗錢方面提供幫助。
4.數字貨幣代替紙幣後,在防假鈔,找零錢、預防交易儲存過程中損壞丟失等方面都會有積極作用。
5.會減少資源的浪費,紙幣生產、印刷都是需要成本的,而數字貨幣的生產是依託於大數據,所以會減少資源的浪費。
所以央行數字貨幣的到來,個人參與的話賺錢機會會小很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望採納
⑸ 數字貨幣是什麼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可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
數字貨幣具有網路數據包的主要特徵。這類數據包由數據碼和標識碼組成,數據碼就是我們需要傳送的內容,而標識碼則指明了該數據包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等屬性。
基於數字貨幣的特性,數字貨幣帶給央行的直接好處不僅是節約紙幣發行、流通、結算成本,還增強了央行對於資金的掌控能力。
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根據歐洲中央銀行的定義,虛擬貨幣是非央行、信用機構、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貨幣替代物的價值的數字表現。
(5)基於賬戶的數字貨幣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通過平台進行交易的流程如下:
(1) 投資者首先要注冊賬戶,同時獲得數字貨幣賬戶和美元或者其他外匯賬戶。
(2) 用戶可以用現金賬戶中的錢買賣數字貨幣,就像買賣股票和期貨一樣。
(3) 交易平台會將買入請求和賣出請求按照規則進行排序後開始匹配,如果符合要求即成交。
(4) 由於用戶提交買入賣出量之間的差異,一個買入或賣出請求可能部分被執行。
⑹ 如果有人說你可以直接用人民幣賬戶買賣數字貨幣那麼肯定是假的對嗎
買賣數字貨幣,
那要看那個所謂的數字貨幣是不是合法的呀?
如果不合法的肯定不行的,另外天上也不會掉餡餅的,不要佔便宜,有問題可以直接撥打110咨詢一下。
⑺ 央行已開始深入研發數字貨幣了嗎
據報道,目前世界主要央行都在關注數字貨幣。有的國家明確提出了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計劃,如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國的央行早已宣布啟動數字貨幣研究。
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的中心化投放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專家表示,數字貨幣誕生於現有金融體系中,必然會受到現有支付體系、信息技術的影響,理論上說,支付體系主要處理的是廣義貨幣中的活期存款部分,而數字貨幣則主要屬於現金範疇。
文章來源:比特110網
⑻ 數字貨幣是什麼呢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是一種法定貨幣,必須由中央銀行來發行。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它不是網路虛擬貨幣,因為它不僅僅局限在虛擬空間中,而是經常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例如比特幣、萊特幣、比特股等,目前全世界發行有數千種數字貨幣。
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是國家主權貨幣,是基於人民幣數字化的貨幣。這是由復雜演算法產生的一段數據,內部包含了區塊鏈和加密技術,使其具有唯一性。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並非數字貨幣,只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其在線下要有實物貨幣作為對應。相比目前藉助第三方支付完成的「付款—轉賬—收款」格局,數字貨幣要實現的就是「去中心化」,即取消轉賬環節,直接把錢從付款者的賬戶里交給收款者,減少貨幣流通中的支付成本。
數字貨幣類型
根據發行或共識機制的不同,可分為4類:
1、工作量證明(PoW)類
Proof of Work。通過算力挖礦獲得系統獎勵,完成貨幣的發行與分配。多勞多得。比如比特幣、萊特幣(LTC)。
優點是挖礦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貨幣的價格支撐,不足是能耗和環保問題為人詬病。
2、權益證明(PoS)類
Proof of Stake,又稱股權證明。根據你持有加密貨幣的數量和時間,分配新生成貨幣或利息。比如達世幣(DASH)、小蟻幣(NEO)。
與PoW相比,PoS更節能,但增加了安全風險。
3、委託權益證明(DPoS)
Delegated Proof of Stake,PoS的進化方案。類似董事會的投票機制,通過選舉代表進行投票和決策,選舉N個記賬節點來做新區塊的創建、驗證、簽名和相互監督。比如柚子幣(EOS)。
優點是高效,問題是呈現出了半中心化的狀態。
4、PoW+PoS混合機制
PoW主要用於發行貨幣,PoS用於維護系統。比如點點幣(PPC)。
根據項目類型,也可分為4類:
1、貨幣類
以轉賬、支付、價值儲存為目的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比特幣現金(BCH)、門羅幣(XMR)、Grin。
2、公鏈類
公鏈幣,即公鏈項目發行的數字貨幣,一般是應用項目在公鏈上運行所需的「燃料」。比如以太坊(ETH)、柚子幣、波場(TRX)、本體(ONT)。
3、應用類
應用代幣,即去中心化應用項目發行的數字貨幣,相當於股權或積分。比如嫩模幣(OMG,支付應用)、公信寶(GXC,數據應用)、1ST(游戲應用)。
4、平台類
平台幣,即數字貨幣交易所發行的數字貨幣,相當於股權、積分或燃料。比如幣安幣(BNB)、火幣全球生態積分(HT)、O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