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看法
說起央行數字貨幣,不得不提到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二者都是應用區塊鏈底層技術,並具有分散式賬簿特點,因而很多人將其混為一談,但實際上並不完全是一回事。
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由國家做信用背書,有價值錨定,具備信用創造功能,會對經濟產生實質作用。范一飛表示,法定數字貨幣與紙幣一樣,本質上都屬於純信用貨幣,但數字貨幣可以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並能在更廣泛的領域內以更高效率加以應用。
專家表示,從歷史進程來看,貨幣的載體由貝類、貴重金屬演變為紙幣,再到現代社會流行的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形式出現,本質上都是在追求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而這種趨勢繼續發展,在未來社會的表現形式就是數字貨幣。
文章來源:比特110網
㈡ 比特幣是怎樣的一種數字貨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2017年12月17日,比特幣達到歷史最高價19850美元。2020年7月27日,比特幣再次突破1萬美元關口。
(2)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看法擴展閱讀:
貨幣特徵:
1、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5、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㈢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3)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看法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㈣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比特幣屬於數字貨幣里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包括很多的幣種,比特幣只是裡面的一種。
㈤ 大宗商品、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投資大家覺得靠譜嗎
大眾商品,等數字貨幣,風險特別大,我覺得不靠譜,一般不靠譜,不要去投資
㈥ 有人認為比特幣是數字貨幣,應該大量長期保持,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應該說,比特幣是虛擬貨幣。它是沒有頒發機構的,不像常規貨幣那樣有銀行的權威和信譽擔保。而且比特幣的價值波動很大,即便長期持有也不能確保將來的價值一定就高於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