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r數字貨幣
㈠ 什麼是電子現金結算
電子現金系統基本概念 電子現金( E-cash )又稱為電子貨幣 (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gital cash ),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電子現金在其生命周期中要經過提取、支付和存款 3個過程,涉及用戶、商家和銀行等 3方。電子現金的基本流通模式如圖 1所示。用戶與銀行執行提取協議從銀行提取電子現金;用戶與商家執行支付協議支付電子現金;商家與銀行執行存款協議 ,將交易所得的電子現金存入銀行。 電子現金設計的基本流程如下: 1. 取款協議(Withdrawal Protocol):用戶從自己的銀行帳戶上提取電子現金。為了保證用戶匿名的前提下獲得帶有銀行簽名的合法電子現金,用戶將與銀行交互執行盲簽名協議,同時銀行必須確信電子現金上包含必要的用戶身份。一般取款協議分為如下兩步子協議: * 開戶協議。這一步通常計算量較大,用於向用戶提供包含其身份信息的電子執照。 * 取款協議。這一步只是單純的盲簽名過程,用戶能夠從其帳戶中提取電子現金。 2. 支付協議(Payment Protocal):用戶使用電子現金從商店中購買貨物。通常也分為兩個子協議: * 驗證電子現金的簽名,用於確認電子現金是否合法。 * 知識泄露協議。買方將向賣方泄露部分有關自己的身份的信息,用於防止買方濫用電子現金。 3. 存款協議(Deposit Protocal):用戶及商家將電子現金存入到自己的銀行賬戶上。在這一步中銀行將檢查存入的電子現金是否被合法使用,如果發現有非法使用的情況發生,銀行將使用重用檢測協議跟蹤非法用戶的身份,對其進行懲罰。
㈡ 電子現金用什麼方法可以把錢取出來的
櫃台辦理圈取,或者注銷卡片取出來,
還有就是POS機閃付消費,
電子現金( E-cash )全稱:Electronic cash。又稱為電子貨幣(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
電子現金流程,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電子現金是一種比較成熟的電子支付手段,適用於那些通過網路進行支付的小額交易
㈢ 何為電子現金!
電子現金( E-cash )全稱:Electronic cash。又稱為電子貨幣(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
電子現金流程
gital cash ),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
電子現金是一種比較成熟的電子支付手段,適用於那些通過網路進行支付的小額交易。
電子現金的特點:
1、銀行和商家之間應有協議和授權關系。
2、用戶、商家和E-cash銀行都需要使用E-cash軟體。
3、 E-cash銀行負責用戶和商家之間資金的轉移。
4、電子現金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匿名的,使用電子現金消費可以保護使用者的信息。
㈣ FAIR什麼時候在火幣Global上線充提
火幣自主數字資產交易所(Huobi HADAX)將定於新加坡時間2018年6月8日14:30開放 Fair.Game (FAIR)充值業務。2018年6月12日14:30開放FAIR提現業務。
㈤ TPC是什麼樣的數字貨幣
大眾幣(下稱:TPC)是建立於區塊鏈(Blockchain)上的一種全球通用加密數字貨幣,運用了比特幣和合約幣(Counterparty)技術,加上對等分布(Fair Token Distribution)和安全系統等的優化,從而應用於國際性數字貨幣眾籌(ICO)項目。
㈥ 民生銀行電子現金業務是什麼意思
電子現金賬戶是金融IC卡特有的小額支付賬戶,使用前先將銀行賬戶資金圈存入該賬戶,使用時即可實現不輸密碼、不用簽名的非接觸式快捷支付,但電子現金賬戶的金額不計息,同時不支持通過自助設備轉入資金。
卡面上(正面或背面)印有「QuickPass」(俗稱「閃付」)標識的民生銀聯金融IC卡,具有電子現金賬戶功能。
1.2013年9月27日(含)後辦理的,且卡面上(正面或背面)印有「QuickPass」標識的民生銀聯金融IC卡,開卡時自動開立電子現金賬戶;
2.2013年9月26日(含)前辦理的,且卡面上(正面或背面)印有「QuickPass」標識的民生銀聯金融IC卡,開卡時沒有自動開立電子現金賬戶,客戶若需使用電子現金功能,可到我行櫃台辦理電子現金開戶手續。
3.2017年9月22日起,民生銀聯金融IC卡默認關閉電子現金賬戶,新開卡客戶如需開立電子現金賬戶,可自行到我行任一營業網點辦理開戶和圈存手續。
㈦ 區塊鏈對大眾幣的技術優勢!知道的可以告訴下嗎,謝謝
大眾幣(下稱:TPC)是建立於區塊鏈(Blockchain)上的一種全球通用加密數字貨幣,運用了比特幣和合約幣(Counterparty),加上對等分布(Fair Token Distribution)和安全系統等的優化,從而應用於國際性數字貨幣眾籌(ICO)。TPC系統確保別人不能得到你的財務信息和錢包密碼,只有你可以管理您的業務合作夥伴和第三方的信息。區塊鏈與TPC的關系TPC是基於區塊鏈技術存在的一種數字貨幣,利用區塊鏈技術本身俱有的公開透明、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防偽追蹤等特性開發而成。而區塊鏈技術簡單理解就是一種通過點對點實現的電子貨幣賬本系統,它能通過網路記錄著每一筆TPC的交易記錄,且去中心化,沒有人可以擅自更改。
㈧ 建行卡電子現金怎麼使用
1要把裡面的錢取出來,唯一的辦法就是銷戶,把整張卡取消掉。
2如果不想這樣做,就只能去消費了,去一些建行的合作商戶,支持晶元卡拍卡消費的地方就可以了
3另外,這個電子現金賬戶是不用開通的,是每張晶元卡自帶的一個賬戶,錢存進去之後,消費時不用輸密碼,只需要拍一下即可,也是為了方便~~但是由於安全性問題目前也只支持小額的
電子現金( E-cash )全稱:Electronic cash。又稱為電子貨幣( E-money )或數字貨幣( di電子現金流程gital cash ),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電子支付系統,它可以被看作是現實貨幣的電子或數字模擬,電子現金以數字信息形式存在,通過互聯網流通。但比現實貨幣更加方便、經濟。它最簡單的形式包括三個主體:商家,用戶,銀行;和四個安全協議過程:初始 化協議,提款協議,支付協議,存款協議。第一個電子現金方案是由Chaum [2]在1982年提出,他利用盲簽名技術來實現,可以完全保護用戶的隱私權。但這種完全匿名的電子現金也為許多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他們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一些違法犯罪活動,例如貪污、非法購買(如購買毒品、軍火等 )、敲詐勒索等。警方即便拿到贓款,也不能抓出犯罪分子。基於這個原因,合理的電子現金系統應該是不完全或條件匿名的。1995年,Stadler等人 [3]提出了公平盲簽名 ( fair blind signature)的概念,可以用於條件匿名的支付系統。1996年,Camenisch等人[4]和 Frankel等人[5]分別獨立地首次提出了公平的離線電子現金( fair off-line electronic cash )的概念,同時給出了兩個方案。公平電子現金中的用戶的匿名性是不完全的,它可以被一個可信賴的第三方 ( TTP)撤消,從而可以防止利用電子現金的完全匿名性進行的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