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形式相比具有
A. 數字貨幣:數字貨幣與現有貨幣體系無本質區別
你的意思是數字貨幣與現有貨幣體系無本質區別?不知道從哪裡得出這個結論哦。現在一般入的數字貨幣主要有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與現有貨幣體系區別還是巨大的!如:
發行主體:現有法定貨幣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政府機構,一般是央行。而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是根據程序加密演算法發行的,如果要說發行主體,甚至一個人都可以發行。沒有公信力和強制力。
公信力。現有貨幣體系,即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更有公信力。而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依靠的演算法,常常是一個社區甚至個人發行,公信力弱。
強制性。現有貨幣體系,即法定貨幣,是由國家強制發行,依法在某國家或地區流通的。而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並無法律強制力。
波動性。現有貨幣體系中,各種法定貨幣有匯率波動,但基本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而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你可以看看Investing上的數字貨幣行情,可見,比特幣甚至一天價格能差10%以上,顯然是不穩定的。
B. 求電子貨幣與數字貨幣的異同
一、定義不同:
1.電子貨幣:
是指通過電子化方式支付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
二、特點不同:
1.電子貨幣:
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依託,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可廣泛應用於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領域,集金融儲蓄、信貸和非現金結算等多種功能為一體。
2.數字貨幣:
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三、相同點:
電子貨幣和數字貨幣的流通方式均為雙向流通。
(2)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形式相比具有擴展閱讀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
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裡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裡的貨幣。商家將其手裡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裡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
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
C. 數字貨幣與現在的網路支付相比,有什麼不同之處
近年來金融科技的崛起,驅動著金融的數字化和智能化發展,貨幣的形態也在不斷演變。近日,數字貨幣的新聞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與現在的網路支付還是有很多差距的。
D. 數字貨幣相對傳統貨幣有哪些優勢
數字貨比相對來說更加安全,我自己也是在弄這個數字貨比,一開始不怎麼懂,後來就是完全用了一個ourbit的,有保姆級的教程,感覺還行
E. 法定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區別
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是指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央行數字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其功能屬性與傳統紙幣完全一樣,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的。數字貨幣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運行效率,也有利於防範洗錢等違法交易行為。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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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數字貨幣的特點
1.交易成本低
與傳統的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相比,數字貨幣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費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別是相較於向支付服務供應商提供高額手續費的跨境支付
2.交易速度快
數字貨幣所採用的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不需要任何類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機構來處理數據,交易處理速度更快捷
3.高度匿名性
除了實物形式的貨幣能夠實現無中介參與的點對點交易外,數字貨幣相比於其它電子支付方式的優勢之一就在於支持遠程的點對點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為中介,交易雙方可以 在完全陌生的情況下完成交易而無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夠保護交易者的隱私,但同時也給網路犯罪創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錢和其它犯罪活動等所利用
G.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區別
1、概念范圍不一樣,比特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數字貨幣的概念涵蓋比特幣。
2、發行方不一樣,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發行方,而有些數字貨幣有獨立的發行方。
3、數量不一樣,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7)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形式相比具有擴展閱讀
數字貨幣非法幣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不久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