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數字貨幣消息
區塊鏈
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是比特幣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同時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
區塊鏈的由來
區塊鏈概念最早是從比特幣衍生出來的。
比特幣(Bitcoin)誕生於2008年,是由一個名叫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首次提出,這個人非常神秘,至今沒有他的任何准確信息。在提出後不久,比特幣就誕生了。
比特幣以及其他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稱為區塊鏈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在信息技術里是一種數據結構或數據存儲方式。它創新性地組合了密碼技術、點對點(P2P)網路、分布式部署等技術,可以稱其為一個劃時代的理念。
「中心化」非常好解釋,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買房子要中介,二手汽車要中介,再往大一點淘寶網是賣家和買家的中介,銀行是轉帳人與收款人相互間的中介,租房子也要中介。只要是供給與需求彼此信息出現不對等,便會有中介的出現。只要是供給與需求彼此信息出現不對等,便會有中介的出現。因此區塊鏈的誕生也就是為了能「去中心化」,於是乎肩上扛著的那把大旗,寫著「幹掉中介」四個字。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英文名稱為Digital Currency,也可以將其簡寫為DC,具體是指一種代替貨幣,以電子貨幣的形式出現在眾人眼前。一般來說,在實際的經濟活動中,數字金幣以及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的內容,其發行主體和使用范圍都是不受到任何限制的。
數字貨幣的特點
1、交易成本低:投資者在應用數字貨幣進行交易的時候,是不需要再支付其他第三方費用的,從而導致了數字貨幣交易成本較低的情況;
2、交易速度快:在數字貨幣交易的過程中,採用了區塊鏈技術,從而具備了區塊鏈特有的去中心化的特點,而不需要第三方的機構參與到交易之中,從而縮短了實際的交易時間;
3、高度匿名性:數字貨幣可以支持交易者在無需第三方參與的情況使用遠程點對點交易,從而即使是相隔千里的陌生人也可以在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中完成所需要的交易項目。
數字貨幣和支付、比特幣區別
其實數字貨幣和前面說到的那些形式是有本質區別的,完全不是一個物種。
Q幣,就類似兌換劵,好像你開了個超市,然後發一些兌換劵,類似。是以人民幣為基準,只有自己的超市裡可以使用的一個東西。但是如果你拿著這個去別的超市,別的超市是不會承認的。比如華聯超市的低價卷,華潤是不會承認的,類似的道理。而華聯其實根本不是印刷了貨幣,而是一種記賬行為而已。Q幣就是類似的原理,因此和人民幣沒任何沖突。
支付寶,就是類似要替代POS機,就是支付用的工具。所以和你超市的Q幣不沖突,和人民幣更不沖突,只是一種支付工具。比如你的華聯超市可以用POS機,但同時也可以用支付寶,當然也可以用現金,這個和人民幣還是沒直接關系,只是一種支付用的工具罷了。
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和前面說的倆都不一樣。某種角度上比特幣是和人民幣、美元等對標的一種新物種。採用的技術是區塊鏈技術(可以理解成區塊鏈是電子印鈔的技術一部分)。但是缺陷也比較明顯,就是和人民幣等比較,缺乏主權信用背書,僅僅技術和演算法背書,在童話世界裡面的確很美妙,但是現實社會很殘酷。原因是什麼?一個國家要想穩定,必須要讓其貨幣穩定,如果貨幣不穩定就容易引起社會不安定。
Ⅱ 什麼是數字貨幣區塊鏈
一、區塊鏈是記錄數字貨幣交易的賬本
以比特幣為例,它並沒有實體形式,而是存在於一個專用賬本當中。賬本里記錄了所有比特幣交易,通過交易記錄我們可以計算出每個用戶擁有的比特幣數量,如果一個人擁有比特幣,就意味著在賬本里可以找到與他相關的交易記錄。
這里說到的賬本是一款軟體,我們可以在比特幣官網下載,而這款軟體用到的底層技術就是區塊鏈,為了方便理解,我們通常會說區塊鏈就是賬本。
而之所以要用區塊鏈作為賬本底層技術,是為了實現數字貨幣去中心化這一特性。可以說數字貨幣遇到的一系列問題以及給出的解決方案,起點都來自去中心化。
二、區塊鏈是保證數字貨幣安全性使用的一種技術,大家都知道區塊鏈技術具有加密性及不可篡改性兩大特點,能夠將數字貨幣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差錯的幾率降低到0。由於數字貨幣對加密性要求更高,故而一定要用到區塊鏈技術對其進行支持的,目前,不僅我國多個行業都在使用區塊鏈技術,乃至國外多個國家也在積極使用區塊鏈技術。
【拓展資料】
區塊鏈是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比特幣是區塊鏈首次成功應用.. 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認清事實:並非所有的區塊鏈都需要發行數字貨幣,目前我國大力支持「無幣區塊鏈」一般情況下,公有區塊鏈,即公有鏈,需要發行代幣作為「獎勵」,以激勵用戶,維護系統運行,而普通區塊鏈,通常被稱為聯盟鏈,可以也不能發行,私有區塊鏈多用於公司內部審計,一般不需要發行硬幣 以下是對三種區塊鏈的區別的詳細說明:
1.公共區塊鏈:世界上任何人都可以閱讀、發送交易以進行有效性確認,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其共識過程的區塊鏈比特幣和以太坊是公共區塊鏈的典型應用 公共區塊鏈是一個全分布式的區塊鏈,區塊鏈數據開放,用戶參與度高,同時容易產生網路效應,易於應用和推廣..因此,這種區塊鏈操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激勵機制,比特幣和以太坊等代幣被用作激勵的「獎勵」,因此公共鏈需要發行代幣來維持自己的發展和生態。
2. 社區區塊鏈(Alliance Chain):指區塊鏈中節點的參與是事先選擇的,節點之間通常有良好的網路連接和其他合作關系,區塊鏈上的數據可以是開放的,也可以是內部的,對於部分分配感,我們可以看作是「部分分散」,鏈中的每個聯盟都有自己的集中管理 例如,40多家銀行的R3CEV就是典型的聯盟鏈 這種連鎖通常不需要很多錢,但也有個別的聯盟鏈選擇寄錢來激勵聯盟內的成員做出貢獻 所以鏈上沒有限制。
3.私有區塊鏈(privatechain):是指節點的參與范圍僅有限,如特定組織的自身用戶,數據訪問和使用等嚴格的許可權管理.. 完全私有區塊鏈中的寫入許可權僅掌握在參與者手中,讀取許可權可以對外開放或限制在任何程度,目前主要用於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因此,私鏈不需要發行貨幣,也不具備去中心化的特點,是一種中心化的管理機制。
Ⅲ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3)區塊鏈數字貨幣消息擴展閱讀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
Ⅳ 區塊鏈與數字貨幣之間的「千絲萬縷」
當前區塊鏈和數字貨幣還處於發展階段,還沒有能夠成熟地與市場相貼合,沒有形成健全的法律體系。因此,在區塊鏈和數字貨幣領域還存在著諸多發展問題。區塊鏈有別於數字貨幣,但是數字貨幣又和區塊鏈具有密切的聯系。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都在 探索 更加科學的數字貨幣創造和流通方式,正在推動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理論與實踐的應用發展。世界各國都在緊跟時代潮流,加強對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研究力度,以優化國家金融貨幣體系,推動金融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區塊鏈是一種運用特有加密技術加持的大資料庫,具有數據隱私保護、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等特有優勢。區塊鏈主要以時間為排列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藉助哈希函數編寫的對稱加密函數來保證區塊鏈簽名不被篡改和不能被偽造的分布式賬本,區塊鏈的加密技術使其具有較高的安全保證,決定了其簽名數據資源的唯一性,使儲存在區塊鏈中的數據信息不僅難以被篡改和偽造,還能夠公開透明地展示在使用者面前,從而給使用者帶來了較強的信任感,奠定了使用的信用基礎。區塊鏈是區塊聯合而成的網路,是一個個區塊互相聯系的大網,每個區塊之間既獨立又聯系。
從區塊鏈的理論到實踐,以比特幣為例。比特幣直接展現了區塊鏈數據加密的特徵。每個區塊中都儲存有一定量的比特幣,使用者每挖掘一個新的區塊就能夠獲得更多比特幣,而每挖掘一個區塊,區塊與區塊之間的連接都會被打通,因為原本獨立的區塊逐漸聯系在了一起,形成了巨大的區塊鏈。
數字貨幣理論是新時代貨幣領域的重要戰略和戰術理論,是世界全球化趨勢下新型貨幣戰爭的戰略理論。數字貨幣理論主要包括6個內容,分別是數字貨幣的世界貨幣職能以及跨領域支付;貨幣功能的重新排列度量;數字貨幣替代部分法定紙質貨幣;世界貨幣的儲存價值轉變為交易功能;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以網路為連接基礎。
數字貨幣是現代貨幣的一種電子形式,完全具備現代紙質貨幣的所有職能,主要依靠電子支付的方式來實現流通。數字貨幣本質應該是由國家推行的法定貨幣,職能與流通過程都應當按照現代紙質貨幣的管理規則來進行。數字貨幣的功能是在真實的商品消費和數字貨幣交換之間實現的,數字貨幣最主要的部分是數據碼和標識碼,數據碼相當於幣值,是在網路中需要傳送的具體數據內容,而標識碼相當於持幣人信息,在網路傳送中指向了來源和歸屬。
以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為例,數字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推行的法定貨幣,將數字貨幣同電子支付方式進行融合所形成的能夠替代一部分人民幣的數字化人民幣。由於數字人民幣由央行發行,故具有國家強制發行流通的效力,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同人民幣現金具有相同的職能和使用效力。數字人民幣在實現時進行了去網路中心化的技術創新,突破了網路限制,在沒有移動網路甚至手機信號時同樣可以使用,與人民幣現金幾乎沒有使用上的差別。
區塊鏈的特有加密技術給信息數據資源提供了足夠安全的環境,奠定了信任的基礎。現代貨幣是信用貨幣,數字貨幣又是現代貨幣的電子貨幣形式,同樣也需要具備信用功能。因此,區塊鏈的發展為數字貨幣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信用基礎。廣義上來講,數字貨幣包括了區塊鏈,區塊鏈是基礎和技術支持,保障著保密信息數據的安全以及信息數據之間的聯系。
數字貨幣的創造機制最中心的環節就是價值創造機制,只有賦予數字貨幣以法定貨幣的價值,才能夠更好地在市場中流通。數字貨幣本身是在區塊鏈技術支持的基礎上形成的,依託區塊鏈技術的分布式賬本結構和高保密的簽字技術、共識演算法形成能夠保障數字信息轉移的信用。和現代貨幣一樣,數字貨幣的創造也來源於信用創造,其本身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相比較,本身的價值可以忽略不計。區塊鏈基礎上形成了數字貨幣,而在此基礎上,國家中央銀行的價值信用擔保又給予了數字貨幣強大的價值信用擔保,使持幣者能夠信任數字貨幣,並且廣泛地使用貨幣,當數字貨幣廣泛地在市場中流通,並且需求擴大時,央行就會直接發行數字貨幣,這個過程就是銀行創造數字貨幣的過程。
從廣義上來看,數字貨幣包含了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因此,從數字貨幣的創造機制上來看,也包含了2種不同的創造機制。其中有由各個國家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如中國的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屬於銀行創造機制。而還有一些數字貨幣由企業發行,如一些加密數字貨幣,即比特幣、以太坊等。然而,由個別企業創造發行的數字貨幣不管是在效力還是職能上來看,都遠遠不及由國家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因此,大部分國家的數字貨幣創造機制基本和現代貨幣的創造機制相同。數字貨幣的銀行創造機制是在當前既有的銀行貨幣創造體系基礎上,對數字貨幣進行升級,引入電子計算機技術,提高對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的管控力度。
以我國的數字人民幣為例,我國的數字人民幣由央行發行,創造機制與紙幣基本相同,整體的貨幣發行總量基本上與原定紙幣發行總量持平。數字貨幣的供需關系以及在市場中的平衡狀態,都要按照央行的貨幣和財政政策進行調控。總之,數字貨幣的創造機制也應該屬於信用創造的范疇,數字貨幣的創造也需要在信用創造活動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