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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了數字貨幣,你就能知道金條哪根是高尚的,哪根是齷齪的
看了這么多講數字貨幣的文章,居然沒有一個讓我一下子能理解的。都絮絮叨叨一大堆,唯恐說不清楚,結果講完了更不清楚了。於是,我忍不住又多看了幾篇文章,總算有了一點理解。寫在下面,看我理解的對不對哈?
第一,數字貨幣和紙幣都是一個媽生的,都是親的,在家裡要算人頭的。而銀行賬戶和支付寶微信裡面的數字就是鏡子里的紙幣和數字貨幣,不算人頭。
也就是說數字貨幣是算在貨幣發行總量裡面的。
打個比方,我們國家的紙幣原來有10000元,現在把其中1000元轉換為數字貨幣,那紙幣的總量就棗輪旁只有9000了。
或者從另一個角度理解,國家准備發行10000元的貨幣,其中9000是紙幣,另外1000是數字貨幣。
第二,紙幣數字貨凳橡幣,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余額不在一個層次上。
其中,紙幣和數字貨幣在第一層,銀行賬戶余額是第二層,支付寶微信余額是第三層。第二層和第三層必須以第一層為基礎,第三層以第二層為基礎。就是說,你的銀行賬戶是以紙幣和數字貨幣的發行量為等量基礎的,我們國家有多少紙幣和數字貨幣,那麼所有的銀行賬戶就有多少數字。而支付寶微信又和你的銀行賬戶綁定。
第三,在未來,你銀行賬戶上的數字代表的有可能是紙幣也有可能是數字貨幣,更遠一點,可能都是代表數字貨幣。因為數字貨幣有如下好處:
①假的紙幣沒有了,當然就這個作用,刷卡和微信支付寶也可以做到,都不用紙幣了,也就沒人造假錢了。我們也就不必花那麼大的成本在紙幣防偽上了,以後也沒有必要花那麼錢去印製紙幣
②運鈔車沒了,以後你就不會看到搶銀行搶運鈔車了,都是數字了
③想要偷稅和洗錢更難了。《潛伏》里有一句話:都是金條,你知道哪根是高尚的,哪根是齷齪的?但是有了數字貨幣,就就知道哪個是高尚的哪個是齷齪的,就像行程碼一樣,每一分錢的一生都去了哪些地方幹了哪些事,數桐扒字貨幣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當然,作為老百姓,只要是合法交易,未來你也可以設置為「僅中央銀行可見」。
第四,未來你的錢可能都在中央銀行里,商業銀行會變成券商或者消失,大家可以在數字貨幣交易所進行借貸。
現在你的錢可能在工行農行建行,未來你的數字貨幣可能都存在中央銀行。而如果你的錢多想貸給別人,或者你缺錢想貸點款,就可以像買賣和發行股票一樣在數字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需要貸款的通過商業銀行或者直接在交易平台發行貸款單及利率。而你通過購買這些貸款單獲得利息。
第五,數字貨幣安全嗎?
不是百分百但也接近了。
數字貨幣有復雜的安全加密技術,而且有專門的交易平台,這保證了數字貨幣很難被偽造。
但是假的數字貨幣仍然會有可能性,不能掉以輕心。
2. 寫給那些懷揣一夜暴富夢想投資數字貨幣的人們
這篇文章是寫給那些看到了各種投資數字貨幣暴富的神話後,蠢蠢欲動的心靈的,最關鍵的兩個字:冷靜。
你看到股神巴菲特通過炒股成為了世界上最富有的幾個人之一,而你和巴菲特的差距,僅僅是去證券交易所開一個股票賬戶嗎?
你看到馬雲做網站成為中國首富,而你和馬雲的差距,僅僅是50萬的投資和一個中國黃頁嗎?
不,當然不是,你和這些人的差距,是你看不到的東西:背後的努力,他們每一個人,都付出了長期的、大量的前期努力,他們之所以成功,是因為長期的努力逐漸積累,最終由量變轉變為質變的一個自然過程,而我們往往只能看到某個暴富神話,卻忽略了其背後的努力。
談到投資數字貨幣,也是一樣,當你看到某個人通過投資數字貨幣一夜暴富,你不知道的是,他究竟是通過了多少年的積累和准備,在迷茫中等待著某個時代的到來,而這個時代的到來,僅僅是引爆其財富增長的一個觸發點而已,並不是因為這個人比你知道這件事情早了一段時間。
談到我自己,其實也一樣,因為我認識的大多數人,都沒有真正接觸過數字貨幣,當他們聽說我投資數字貨幣賺了一點小錢之後,便會很自然的認為,所有人投資數字貨幣都可以賺錢,甚至發財,暴富。
因為,在他們的概念里,投資數字貨幣賺錢的概率,是100%——因為只認識我一個人,而我恰好賺到了錢的那一個。
而事實是,我所認識的數字貨幣投資者中,90%以上,是虧錢的,說來好笑,虧欠的原因,並非操作策略問題,而是人性。
投資這件事情,投到最後,拼的便是人性,我曾經說過,最開始做投資,僅僅是術的層面,僅僅是入門,當你學會了基本的操作方法之後,能不能掙錢,將完全取決於「道」的層面,即人性。
我問幾個簡單的問題,你們可以試著假設一下:
(1)你在1.5元,購買了1萬個某種數字貨幣(XXX),投資1.5萬。3個月後,XXX價格增長了15元。6個月後,XXX價格增長到了65元。你的1.5萬元投資,獲得了65萬元的回報。這時候傳出消息,某個政府將關停所有數字貨幣交易所。你會怎麼做?
(2)你聽說某個幣種(YYY)被很多人看到,很可能會漲幾倍,然後你在1.5元的價格上買入了1萬個,投資1.5萬。但是,一個星期後,價格跌到了0.5元,你的投資損失了1萬元。你覺得可能是暫時的,一定還會漲起來,但是,6個月過去了,價格從0.5一路繼續跌到了0.3元。你會怎麼做?
(3)你計劃每個月拿出工資的15%(大概2000元)定投某幾個數字貨幣,你開始考慮的是,不管漲跌我都持續買入。但是到了第二個月,數字貨幣價格整體下跌,你的2000元投資,縮水到了500元。這時候,你發工資了,你還會繼續拿出2000元做定投嗎?
其實,作為旁觀者,我們都能很冷靜的去分析這些問題,很可能作出正確的判斷,但一旦你真的有資金入場了,你的判斷將完全失效,我見過太多人,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操作,推翻自己制定的計劃,最終導致投資失敗的。
所以,投資這件事情,到最後,就和信息渠道無關,和計劃無關,和幣價無關,只與人性有關,變成了完全的心靈博弈。而且一旦你投入的資金占你資產比例越多,你就會越擔心,越容易失敗,這也是為什麼,這類高風險投資,不要超過資產20%的原因。
說到這里,道理很明顯了,數字貨幣不是你們想像的黃金天堂,而是一片橫屍遍野的戰場,這片戰場里,唯有真正有信仰、有人脈、有技術、有資金、有能夠支撐得起財富的靈魂的人,才能夠活著走下去,攫取到財富,而大部分,只能成為墊腳石罷了。
我當然沒有時間去和所有人講解那些通俗易懂的大道理,高收益=高風險,我也沒時間去培養或者改變人的本性,我能做的,其實就是把利害關系寫明白,大家都是成年人,決定是需要自己拿的,責任也是要自己承擔的,不要將來虧了錢,怪我沒提醒你,或者怪我沒把訣竅交給你——因為事實上,沒有訣竅。
那麼,難道數字貨幣普通人不該參與嗎?當然不是,這是時代紅利,值得每個人分享,但你必須做好准備,數字貨幣的市場,是一塊人性的試金石,考驗著每一個人的靈魂,你貪婪,你會虧損,你浮躁,就會虧損,你想發財,就一定會賠錢。唯有以平常人的心態,把這個看作一種額外的投資,一種不影響正常生活的理財方式,以最冷靜的心態去面對價格的波動,才能夠賺到錢。
大部分人是不適合全身心的投入數字貨幣投資的,除非你不需要工作,有這個領域強有力的人脈,有多年的知識積累,有不斷學習進取的心,有耐得住寂寞的靈魂和充足的資金。但這些是大部分人不具備的,我認識的人中,也是寥寥無幾。不用去一項一項核對了,至少你現在,一定不具備需要的所有條件。
普通人的參與方式,只有一種,就是定投: 每個月拿出月收入的20%以內,以當時的價格,固定買入主流幣種,而且不管價格如何波動,堅持買下去。那麼總有一天,你會收獲到超出你想像的財富。記住,千萬不要做短線,不要做期貨,不要用杠桿,不要因為價格波動而減少或增加投資數額,不要調整投資比例,越少的操作收獲越多。
這看起來是一件非常簡單的策略,但我卻沒有看到有幾個人能真正做到的,大部分人都是懷揣著一夜暴富的夢想來投資的,希望先投進取1000,1個月後變成1萬,然後投進1萬,1個月後變成10萬,100萬。而如果價格跌了,就嚇得割肉離場,詛咒數字貨幣是垃圾,是CX,是騙子。
最後,送上投資數字貨幣的六字箴言:囤,配置,不要看。
好了,該說的我說完了,大家好自為之吧。
3. 現代社會中貨幣形式多種多樣,請根據自己的生活體驗,談談電子貨幣的應用.
摘要: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電子貨幣作為基於網路的支付結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文章從電子貨幣概念出發,不僅分析了它的發展情況,而且針對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對其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進行了重點研究。最後提出了應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關鍵詞:電子貨幣網路金融電子商務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電子支付工具越來越多。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一類是電子貨幣類,如電子現金、電子錢包等;另一類是電子信用卡類,包括智能卡、借記卡、電話卡等;還有一類是電子支票類,如電子支票、電子匯款( EFT) 、電子劃款等。本文將針對電子支付的工具之一———電子貨幣在電子商務中的適用性進行分析與研究。
一、電子貨幣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 電子貨幣的基本概念。電子貨幣作為當代最新的貨幣形式,從20 世紀70 年代產生以來,其應用形式越來越廣泛。電子貨幣是一種在網上電子信用發展起來的,以商用電子機和各類交易卡為媒介,以電子計算機技術和現代通信技術為手段,以電子脈沖進行資金傳輸和存儲的信用貨幣。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的金融電子信息交換,電子貨幣與紙幣等其他貨幣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費用低,標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優勢。尤適宜於小金額的網上采購。電子貨幣技術解決了無形貨幣的存儲、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術問題,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美國的Mark Twain 銀行是美國第一家提供電子貨幣業務的銀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獲得了一萬個電子貨幣客戶。
2. 電子貨幣的主要形式。電子貨幣有兩種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如Mondex) 和數字方式的貨幣文件(如E-Cash 和Cyber-Coin) 。前者主要用於網下的支付,後者用於網上的支付。
Mondex 即是E - Mondex(電子現金) ,它的主要用途在於取代日常小額消費的鈔票及硬幣。Mondex 卡除了擁有現金的特性以外,同時還具有一個比現金更優良的特點,即是它能安全地通過電子管道(如電話、網際網路等) 來作為人對人、人對商家、人對銀行的遠距轉值。我國的電子商務正在起步,網上金融服務開展較少,電子貨幣系統的建設進展緩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於現金的電子貨幣。
E - Cash 是由Digicash 開發的在線交易用的數字貨幣。它是一種數據形式流通的貨幣。把現金數值轉換成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數,通過這些序列數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用戶在開展電子現金業務的銀行開設賬戶並在賬戶內存錢後,就可以在接受電子現金的商店進行購物。
二、電子貨幣的發展
1. 電子貨幣的發展概況。電子貨幣的產生是經濟和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電子貨幣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現金的發行,使得貨幣的發行費用降低;二是發行主體將由中央銀行向其他主體轉變。
目前的電子貨幣主要有銀行卡和網上電子貨幣兩種。現在,銀行卡已在人們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應用。對於客戶來說,利用銀行卡購物付款、提現、存款、轉賬,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獲得咨詢和資金融通的便利。同時,世界上由網上電子貨幣帶動的網上金融服務正在迅速發展。據統計,網上金融業務在2000 年占傳統金融業務量的10 %~20 % ,其中美國的網上金融業務發展最快,歐洲國家也在大力發展; 在亞洲,新加坡等是發展電子貨幣的先進地區。新加坡貨幣委員會的官員稱,該國將力爭於2008 年全部改用電子化貨幣,貨幣將包括一種「電子數字脈沖」,發射裝置安裝在手機、掌上電腦甚至手錶上,然後發射脈沖信號進行支付活動,屆時所有商業和服務機構都將依法接受電子貨幣。歐洲央行也指出,電子貨幣的應用范圍將越來越廣,推廣電子貨幣將成為歐洲央行未來貨幣政策的組成部分之一。
2. 我國電子貨幣的發展情況。從總體上講,我國電子貨幣的發展情況相對於發達國家起步較晚,尚處於起步階段,網上金融服務開展較少,電子貨幣系統的建設進展緩慢。由於國情的緣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國商品經濟發展初期沒有市場基礎,一直到20 世紀90 年代中後期,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銀行被推向市場,商品經濟的生存競爭意識才迫使中國的銀行界開始思考電子貨幣的發展策略。
在我國,目前發展的重點主要仍在信用卡業務上。我國的第一張銀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國銀行珠海分行發行的「中銀卡」,與國外相比,銀行信用卡發展歷史很短。近年來我國銀行卡業務發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國共有55 家金融機構開辦了銀行卡業務,發卡總量達3. 3 億張;銀行卡賬戶存款余額3742 億元,僅2003 年上半年交易總額達48532 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24 %;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銀行卡的銀行網點12. 9 萬個,商戶約10 萬戶;各金融機構共安裝自動櫃員機4. 9 萬台,銷售終端33. 4 萬台。
3. 電子貨幣的發展趨勢。目前電子貨幣的發展十分迅速。據專家預測,美國在近十年內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將以電子方式進行,並且該發展趨勢仍將不斷加快。2000 年有約10 %的人用電子貨幣進行商業交易。在我國,也有業內人士分析電子商務將會蓬勃的發展。可見,電子貨幣將會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規范化的方向發展,支付方式也會趨於簡單化和統一化,電子貨幣必然有更廣闊的發展前景。
三、電子貨幣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
??面對已經到來的數字化時代,隨著金融電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發展,網路作為一種新的貿易領域正在逐漸成為商務的一大發展趨勢。電子貨幣系統是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只有正確認識電子貨幣的優勢,建立和完善電子貨幣系統,才能真正開展電子商務活動。 1. 電子商務流程的簡單描述。電子商務是一種採用最先進信息技術的買賣方式。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工業經濟階段商務活動的翻版,電子商務是將「通信服務」、「數據管理服務」、「安全服務」等三項基本服務融為一體的商業服務。在電子商務過程中,消費者和商家(即買賣雙方) 將自己的各類供求意願按照一定的格式輸入電子商務網路,電子商務網路便會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尋找相關信息並提供給消費者多種買賣選擇。一旦消費者確認,電子商務就會協助完成合同的簽定、分類、傳遞和款項收付等全套業務。同時,為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認證機構對在互聯
網上交易的買賣雙方進行認證,確認其真實身份。電子商務實質上形成了一個虛擬的市場交換場所。
2. 電子貨幣與電子商務。電子貨幣與電子商務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在電子商務中,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為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應用的深度和廣度直接影響到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們通過電子商務的流程可以看到,電子商務不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時也涵蓋了資金流的范疇。在支付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過網路進行貨幣支付或資金流轉,利用電子貨幣可以安全、靈活地把貨幣採用匿名的形式存儲在自己的硬碟上,並在支付過程中使用。它將消費者和商家(買賣雙方) 與銀行聯系在一起,消費者可以在有關銀行開立賬戶,在需要使用電子貨幣的時候,可以安裝相應的軟體或預存現金,但消費者與商家洽談好以後,簽定訂貨合同,就可以使用相應的電子貨幣支付所購買商品的費用。其中認證機構保證了交易過程的安全。
3. 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案。電子貨幣的應用和發展使網路上現貨、現金交易成為可能,促進了企業營銷結構、營銷方式、結算方式的創新;而方便、快捷、輕松的購物方式,也將極大地刺激消費,擴大需求,給零售商帶來了無限商機;同時,由於實施開放式的網路經營,大大加劇了市場競爭,促使企業為市場提供優質價廉的商品、優質高效的服務。
在電子商務中,使用電子貨幣進行支付與傳統的貨幣支付方式相比有許多的優勢。首先,在同樣的空間內,電子貨幣可以存儲的面值是無限的;而傳統貨幣面值是有限的。其次,電子貨幣受時空的限制比較小,能夠通過通訊系統在短時間內進行遠距離傳遞。第三,電子貨幣可以採用計算機進行管理,彌補了傳統貨幣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電子貨幣的匿名性比傳統貨幣要強,避免了面對面的交易。另外,作者還認為,電子貨幣與傳統的貨幣相比具有信息承載量比較大的優點。通過在交易過程中使用電子貨幣,商家、廠家以及消費者都能夠從中得到比傳統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網路上迅速、及時地統計熱銷產品的銷售量,可以通過用戶注冊信息准確地看出參加瀏覽或購買的用戶資料,甚至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後續的市場調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同時消費者也可以獲得快捷的反饋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後服務。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為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應用於電子商務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這一問題上,普遍存在著很多觀點。比如,安全問題、網路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電子商務的發展還不很成熟、系統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數字認證技術等,這些問題的出現都將會對電子貨幣的發展產生極大的影響。要使電子貨幣能夠迅速、健康的發展,必須盡快解決出現的這些問題。不僅要加強網路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互聯網路的普及率;同時要積極發展電子商務,進而帶動電子貨幣的發展;另外,也要盡快出台並且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給網路安全提供相應的法律保障,規范網上交易程序,正確使用數字證書。
另外,作者通過對電子貨幣的研究,認為電子貨幣的產生和應用對傳統的價值經濟學和貨幣銀行學提出了新的挑戰。未來的發展,將會由於電子貨幣的應用,使得中央銀行不能再通過調節貨幣的發行量這一手段來調節市場經濟,新的價值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將會產生,通貨膨脹、通貨緊縮也將會有新的詮釋,以適應未來網路經濟的發展。電子貨幣將會形成一門全新的學科,沖擊經濟金融界的傳統理論、理念。
四、結束語
拓展電子貨幣的業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不斷加快的經濟全球化進程以及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貨幣金融體系電子化的實現將是一個必然趨勢。目前,與信息技術有關的電子商貿、電子商務、基於安全數據交換協議的各類網上購物系統、供應鏈管理以及網路營銷等活動的不斷興起,使得原先的計算機應用系統、管理系統、貿易體系結構已經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在電子商務不斷發展的帶動下,電子貨幣也將會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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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5. 央行披露為何研發數字貨幣 其實原因是有多方面的
作為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非常受關注的一個熱門話題,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和試用其實是一件很大的事,可能影響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那麼究竟為什麼研發數字貨幣呢?這篇文章就跟大家聊聊。
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驗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功能研發、系統調試等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點測試。
隨著網路技術和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社會公眾對零售支付便捷性、安全性、普惠性、隱私性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不少國家和地區的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緊密跟蹤金融科技發展成果,積極探索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法定數字貨幣正從理論走向現實。
數字經濟發展需要建設適應時代要求、安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礎設施。現金的功能和使用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並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研發。
65個國家或經濟體的中央銀行中約86%已開展數字貨幣研究,正在進行實驗或概念驗證的央行從2019年的42%增加到2020年的60%。據相關公開信息,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瑞典、日本、俄羅斯、韓國、新加坡等國央行及歐央行近年來以各種形式公布了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考慮及計劃,有的已開始甚至完成了初步測試。
中國央行數字人民幣(DCEP)的試點范圍從深圳、蘇州等地,進一步擴大至北京、天津等28個省市區域。可以預見,隨著央行研發進度的逐漸加速,離DCEP真正成熟問世可能已經不遠了。
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優勢明顯,不僅能節省發行、流通帶來的成本,還能提高交易或投資的效率,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還保證了金融政策的連貫性和貨幣政策的完整性,對貨幣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綜合以上信息,很多國家都已經在研究數字貨幣了,希望這篇文章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6. 諾獎得主克魯格曼:比特幣就是一個全球龐氏騙局
5月21日,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者、韋德·克魯格曼(PaulKrugman)在twiter上公布了一篇其發布在紐約日報上對比特幣的評價,並配詞稱「預測分析將接到許多憎恨電子郵件,『邪教組織』是不可以取笑的」。在紐約日報評價中,克魯格曼表明,比特幣這類的數據加密財產是一個旁氏騙局。
諾貝爾獎獲獎者、經濟師韋德·克魯格曼(PaulKrugman)的文章
克魯格曼覺得,自問世起十二年,數字貨幣在一切正常的經濟活動中幾乎不起一切功效。唯一一次聽聞被作為支付手段,而不是投機性買賣,是與違法活動相關,例如洗黑錢或向關掉它的網路黑客付款比特幣保釋金。其在與數字貨幣或區塊鏈技術的狂熱者的數次見面中,關於區塊鏈技術性與數字貨幣解決了什麼問題,他覺得迄今依然未聽見確立的回答。
為何大家想要花巨額錢選購這些好像毫無價值的財產?
克魯格曼得出的回答是,這種財產的價錢持續增漲,因而初期投資人賺了很多錢,她們的取得成功持續吸引住新的投資人。
克魯格曼覺得,這是一個旁氏騙局,一個長期性運作的旁氏騙局必須一個敘述——而敘述才算是數據加密銷售市場真真正正善於的地區。最先,數據加密引領者十分善於專業性的探討,應用神密的專業術語來說動自身和別人「已經給予一種顛覆性的新技術應用」,雖然區塊鏈技術在信息 科技 規范中早已非常老舊,並且都還沒尋找一切站得住腳的主要用途。次之,自由主義者會稱其,政府部門發售的沒有一切有形化適用的法定貨幣隨時隨地都是會奔潰。
但是,克魯格曼覺得數字貨幣不一定迅速邁向奔潰。由於即便 是像他那樣對加密演算法持猜疑心態的人,也會對金子做為一種高使用價值財產的使用性能表明猜疑。終究,金子遭遇的難題與比特幣類似,大夥兒很有可能覺得它是貸幣,但它欠缺一切有效貸幣的特性。
前不久,比特幣價錢在多次暴跌後多次回暖。7月19日,比特幣價錢最少跌去30000美金周邊,天內最大下滑超出30%,24小時內暴倉超150億美金。自此,慢慢回暖至42000美金。7月21日,受「美國財政部規定超出1萬美元的數字貨幣轉帳應向美國國稅局(IRS)匯報」的信息危害,比特幣價錢再一次從42000美金跌去39000美金上下,自此又再度拉升到41000美金。
#數字貨幣# #比特幣[超話]#
7.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1. 數字貨幣的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4.0階段。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游戲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推出的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了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39.6%。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1982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David Chaum創立了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和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Chaum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1996年,著名腫瘤學家Douglas Jackson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500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交易,該公司在2009年陷入了困境。1998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WebMoney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年11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年1月3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2013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科技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到2014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年8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2013年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 美聯儲Fedcoin項目。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Fedcoin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CADcoin項目。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CADcoin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科技發行、轉移或處分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TD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eKrona項目。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社會」。數據顯示,自2009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eKrona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eKrona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2015年11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 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
8. 姚前:「央行數字貨幣」 並非簡單的貨幣數字化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信任、數字貨幣,正在影響經濟和金融發展模式。區塊鏈技術在經歷了十年飛速發展後,央行數字貨幣如今逐漸成為新的關注焦點。
在昨日舉辦的第五屆區塊鏈全球峰會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總經理姚前表示,各國央行都在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不僅研究現有法定貨幣的數字化,未來還可以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一些弊端。
中國銀行前行長李禮輝在會上表示,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有必要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
「盡管目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范圍並不大,尚未形成規模化效應,但諸如可以增強商業信用的數字信任、可以穿透金融中介的數字鏈接、可以超越主權的數字貨幣等漸漸嶄露頭角的結構性創新正在蘊藏變革的力量。尤其是Libra的出現,掀起廣泛的關於數字貨幣的討論熱潮。」李禮輝表示。
姚前雖然已經離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但一直對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保持關注。在此次峰會上,他表示,中央銀行一向被認為不適合承擔數字貨幣供給這一角色。除了狹義銀行化的顧慮,主要擔憂當數字貨幣向社會公眾發行流通時,中央銀行可能會面臨極大的服務和成本壓力。這是各國在研發法定數字貨幣過程中面臨的難題之一。
「我的理解是,央行數字貨幣不僅僅只是法幣的數字化,就像數字資產不僅僅是資產數字化那麼簡單。未來的數字貨幣需要修補現有貨幣體系的弊端,從而升級換代。」姚前表示。
姚前同時提出了未來「自金融」的概念,他認為「自金融」的典型特徵有三個:一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身份;二是用戶自主掌控數字資產,承擔交易責任;三是用戶之間點對點交易,可以獨立於第三方中介機構。
需要關注的是,隨著數字資產發展,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均在發力數字貨幣。姚前認為,虛擬貨幣正在矯正缺乏價值支撐這一根本性缺陷。從比特幣的缺乏基礎資產支撐,到近期臉書的Libra出現,虛擬貨幣價值不穩定和不合規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表面上,虛擬貨幣的價值錨定央行貨幣,其實是在「去虛擬化」。未來加密貨幣已有可能挑戰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在貨幣層次上,它不一定是數字M0,也有可能是更具有想像力的貨幣。
「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當前很有必要抓緊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同時,中國應該大力促進和規范制度創新,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立足於保證數字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應該抓緊建立數字信任機制,制定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數字金融市場監管、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監管等數字金融制度。」李禮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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