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貨幣論文
Ⅰ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Ⅱ 什麼是數字化貨幣
數字貨幣基於數字原理,通過特定的演算法大量計算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歐洲銀行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這便是數字貨幣最早的概念。隨著技術的發展,數字貨幣概念也逐步延伸,不僅僅限制於使用區塊鏈技術。在我國,官方意義上的數字貨幣指的是央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即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
當前的經濟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信用經濟,貨幣發行和管理功能有缺陷的非法定數字貨幣難擔當大任,核心問題在於這類可轉讓數字資產很難構建自身的價值支撐體系。從貨幣的本質看,只有國家才能對貨幣行使發行的最高權力,對主權國家來講,最好的踐行貨幣國家發行權的辦法是由政府和中央銀行發行管控范圍的主權數字貨幣。我國央行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
總結下來,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具有四大意義:
1.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當前全球的主流跨境清算模式是通過美國主導的 SWIFT 體系。未來,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會流出國界,可部分程度加快人民幣國際化,替代離岸人民幣/IMF 特別提款權,創造央行的國際化數字信用資產,成為跨境結算的一種手段。
2.更加高效地影響貨幣政策。貨幣的定價標准更加清晰,從而大幅提升貨幣價格的准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為央行的管理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支持。
3.實時集采貨幣流動數據。發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將使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
4.貨幣追蹤助於反洗錢、反恐。
Ⅲ 數字化貨幣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運用現代的信息技術,尤其是互聯網大數據技術等,以數字化的方式解決金融信息載體,或信用憑據等問題,更加有效的地實現貨幣清算等問題。在未來數字化知識經濟時代,貨幣將變成一連串儲存於計算機中的數字影像——數字化貨幣,一種會比以往任何時代的貨幣都更加方便、實用的貨幣,一種優越無比的貨幣,一種徹底改變我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貨幣。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Ⅳ 從貨幣演化的歷史探究數字貨幣的未來發展
歐易OKEx research: 從貨幣演化的歷史探究數字貨幣的未來發展
摘要: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如比特幣,以太坊等;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從而消除了通貨膨脹的可能;由於交易過程中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中心化的數字貨幣指的是有發行主體一類的貨幣,如央行發行的數字人民幣,Facebook的Libra等。
本文從貨幣的本質、貨幣載體的 歷史 變化和貨幣發行方逐步完成統一的 歷史 變革三個方面進行研究,旨在探討數字貨幣是否具備貨幣三要素,能否逐漸取代現鈔實現數字化革命,以及目前數字貨幣仍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 數字貨幣、貨幣史
一、貨幣載體的 歷史 變化
1.1 貨幣的本質
眾所周知,傳統貨幣史上大家認為貨幣的本質是價值尺度,其最基本的功能是作為交易媒介和價值儲藏手段,根本目的是為了組織生產活動並成為維系生產關系的紐帶。但隨著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協同發展,貨幣本質的解釋自然而然地發生了一定的改進,我們可以看到目前貨幣的本質已進化為了一種人類構建的 社會 機制,其核心是信任,這個信任是由不信任的各方對中間方(貨幣發行方)的信任。我們大家現在對貨幣達成了新的共識,就為信任缺失問題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
其次,貨幣的本質也是記賬貨幣,或被稱為度量單位,其價值隨著國家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經濟手段與國內外形勢變化而浮動。而一個好的度量單位其價值必然是相對穩定的,由此,在 歷史 的進程中,貨幣總需要一整套機制來確保其價值的穩定,該機制發展至今已較為全面,目前包括支付清算體系、信用創造體系、金融監管等核心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貨幣本質上體現的就是開文提到的信用關系。貨幣既是發行者的一種債務或責任,也是持有者的一種信用或索償權。因此貨幣雙向影響資產和負債,並可通過兩端的變化來得以記錄。
最後,這種信任關系是可以流通的。貨幣如果想要流通使用,就必須用代符來加以表徵,用記賬系統來記錄價值及其轉移並清償各種信用關系。
數字貨幣要想取代法幣,則需要滿足上述貨幣的三大要素。從長期來看,數字貨幣背後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機制來確保其價值的穩定,從而實現其作為記賬單位的功能,而這一整套機制極有可能由央行來提供,稍後我們會提到這背後的原因。
1.2 貨幣載體的變化
從 歷史 上來看,貨幣載體遵循從金屬貨幣過渡到銀行票據,再到法定貨幣(fiat money)的變化過程。最初,金屬貨幣的出現大大方便了交換的進行,促進經濟 社會 加快發展。然而,隨著交易頻率的提升、交易范圍的擴大,大量攜帶運送、交割清算金屬貨幣的成本越來越高,難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商戶間分別記賬,一段時期結束時,雙方再核對賬目,互相軋抵往來後,將余額進行貨幣清算。該貨幣收據叫做『匯票』,專門辦理匯票業務的商戶叫做『錢庄』或『票號』。隨著票號中匯票的接受度逐漸提升,為了方便流通,票號開始將匯票改造成為事先印好面額(劃分不同檔次),標明出票人並承諾見票即付,增加防偽驗證標識等,但不限定持票人的通用匯票,這就使其演變成為「紙幣」。
貨幣載體的變化解釋了人們對其便捷流通性和可信任的需求。該演變過程遵守了格雷欣法則(Gresham』s law),即劣幣驅逐良幣。最初的貨幣與金、銀、銅等金屬的價值掛鉤,隨著交易的進行,票據和紙幣這些不具備真實價值的貨幣用了對中間方的信任做背書,被人為的賦予了價值,並成功取代了金屬貨幣。
理想狀態下的數字貨幣應由所有人都信賴的第三方或者具有強大技術支撐的去中心化系統發行。這種數字貨幣可以說是賬戶數字本身直接轉化為貨幣,貨幣載體由有形轉為無形。
1.2.1 歐洲貨幣載體的變化
歐洲的近代紙幣源於銀行券,英國的金店券就是近代歐洲紙幣的先驅。我們知道,九世紀之前巴比倫的駱駝商隊為避免金銀貸款在運輸途中被劫,曾採用土簡做為附計利息的承兌憑證,這與中國唐代的費錢類似,但其並非近代意義的紙幣。16世紀至17世紀,出於安全因素的考慮,英國政府所在地倫敦塔成為商人存放金銀的最佳地點,但1646年,查理一世將13萬英鎊金銀沒收充作軍費的行為讓人們不再信任,紛紛轉向信用較好的民間金店,金店發放的存放收據就被稱為「金店券」,金店券可代替金銀貨幣在市面流通,並用於支付。但由於缺少規范與貪圖利息,在1670年英荷戰爭爆發後英國政府停止支付,金店時代就此結束。1694年英國商人進一步完善規制,以公司形式成立英格蘭銀行,並獲得特許發行120萬英鎊銀行券,就此近代紙幣——銀行券出現於歐洲。
歐洲大陸上的紙幣與約翰·勞(John Law)關系密切。約翰·勞出生於英國愛丁堡的一個銀行世家,自小便擁有豐富的貨幣與銀行體系知識。但在其父去世後,卻仰仗自己精於數學而沉迷於賭博,1694年甚至因將情敵開槍斃命深陷牢獄,後其獄至歐洲。在逃亡期間,他進一步研究金融與貿易,先後在阿姆斯特丹與荷蘭積累了大量經驗,這時他敏銳觀察到如法國等對紙質通貨強烈抵制的國家經濟大多蕭條,引入紙質通貨的英格蘭和荷蘭卻與之相反,紙質通貨的不可替代性讓約翰·勞逐漸成為了「銀行券」的忠實擁躉。
1705年,約翰·勞將自己的理念總結成了《論貨幣和貿易:兼向國家供應貨幣的建議》,他在書中極力主張設立國家銀行,並呼籲國家銀行應與國有企業相輔相成,前者掌握國家金融,後者控制國家商業,從而實現國家對貨幣和貿易的壟斷,壟斷得來的利潤則反哺國家財政債務。
這一構想想要實現並不容易,直至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的好大喜功緻使了政府的債台高築。在這種情況下,貴金屬的短缺毫無疑問地造成了流通的金屬貨幣急劇減少,法國疲睏的財政讓約翰·勞看到了希望。1715年,約翰·勞先後說服了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與奧爾良公爵,下一年約翰·勞就在巴黎成立了通用銀行(Banque Generale),該銀行有權發行銀行券並參與皇家歲入的管理,且紙幣可以兌換為鑄幣,這是法國第一次私營銀行大規模發行紙質通貨。1717年,約翰·勞又說服法國皇家所有稅收必須以銀行紙幣繳付。直至1718年,在約翰·勞的大力鼓吹下,該銀行國有化,搖身變為法國第一家中央銀行,這標志著法國從鑄幣開始轉向應用紙幣,後英國等國家相繼加入紙幣陣營,紙質通貨在歐洲得到了廣泛傳播。
1.2.2 美國貨幣載體的變化
17世紀早期,英格蘭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的切薩皮克灣和新英格蘭建立了第一批殖民地,到18世紀最終形成了北美13個殖民地。由於殖民者所帶鑄幣較少且尚未在每周發現金銀礦,實際鑄幣供給嚴重短缺,貿易逆差的長期存在更是加劇了這種情況。為此殖民者主要使用了五種形式的貨幣。(見表1)
表1 殖民期北美五種貨幣形式
表2 非紙 幣逐漸消失原因
北美殖民地最早的紙幣發行是馬薩諸塞殖民地於1690年發行的信用券,用於支付遠征軍軍餉,該信用券是介於以稅收為擔保所發行的短期票據與純粹的信用貨幣之間的一種貨幣形式,當局承認將來可兌付金銀,可用於納稅,可作為法償貨幣。出於軍事融資或征稅需求,其他殖民地紛紛效仿,但由於其只承認在未來兌現,這種紙幣很快開始貶值,直至1764年英國議會完全禁止了法償貨幣的發行。
之後的轉機在美洲大陸的獨立戰爭中孕育。當時的中央政府,即大陸會議只是一個各邦領導人集會,並無權征稅。在這種情況下,軍事融資就要仰仗借債或者印發鈔票,托馬斯·潘恩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均支持借債,他們認為「沒有一個國家應該沒有債務,國債是一種國家凝聚力」,但漢密爾頓同時也認同紙幣的必要性。本傑明·富蘭克林則是紙幣的強力支持者。最終,出於考慮到戰爭前景未明,且大陸會議並無任何擔保,向其貸款風險較大,彼時各殖民地也無充足資金放貸,大陸會議就採用了發行紙幣的方式融資。與此同時各州當局也被迫使用信用券用於戰爭機器的運行。隨著紙幣的大量發行,自1776開始,大陸券又不斷貶值,1781年印刷1美元大陸券的成本甚至高於其貨幣價值,但由於戰爭的進行,大陸會議又不得不繼續仰仗紙幣。獨立戰爭勝利後,美國憲法明確給予了聯邦鑄造貨幣與調節其價值的權力,各州無權鑄造貨幣或發行紙幣。
在歷經了第一合眾國銀行、北美銀行後,來到了第二合眾國銀行時期,時任美國總統的傑克遜由於不滿於銀行的1/3股份為外國人持有,對州銀行的排擠與對國內外匯兌的壟斷等,強烈反對紙幣,相信「硬貨幣「,這使得第二合眾國銀行最終於1841年倒閉清算,美國央行進程被迫中斷。直至1846年,國會批准成立獨立的國庫系統,就此全國各地海關與造幣廠構成的國庫或子國庫系統存放政府資金,該系統在1913年聯邦儲備體系成立前一直是美國貨幣銀行體系的主要調節者。
1861年,又是相似的背景,即美國內戰爆發了。北方聯軍急需一種全國性通貨來制止上千種銀行券造成的混亂。次年2月,國會通過了時任財政部長蔡斯的提議,通過了《法償法案》,該法案授權財政部發行1.5億美元的合眾國財政票據,也就是「綠背紙「,並宣布其為法償貨幣,可用於支付,但不能兌換金銀,不能用於支付關稅和政府債券利息。這是美國聯邦發行的第一種紙幣,是完全基於國家信用發行流通、行使貨幣職能的信用貨幣。
1.2.3 中國交子等紙幣的 歷史 變化
中國紙幣出現於封建鼎盛的北宋時期,早於歐美近七百年。唐宋期間,川蜀地勢復雜而商貿發達,其交易媒介仍是價低笨重的鐵錢,極為不便,這就是交子出現的直接原因。從更為本質的角度來看,宋朝鑄幣外流,「錢荒「嚴重,軍政費用高昂,財政赤字加劇,這與歐美紙幣出現的契機相似,但除此之外,中國彼時卻是高度中央集權專制政體的封建國家,是由政府直接出面將新的交易媒介(交子)強行推廣,這就使中國的紙幣(交子等)除了具有貨幣的經濟職能外,還兼有貨幣的政治職能。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歐美大陸還是中華文明紙幣的誕生與延續,均是以流通手段為基礎,以政府為主導,擁有較為穩定廣闊的貨幣市場,並始終伴有濃厚的政治軍事色彩,政府希冀通過紙幣的發行來支持政府開支與龐大的軍費。但中國交子出現時,中國還是重農抑商的農耕 社會 ,經濟水平遠低於17、18世紀已興起城市、商業迅猛發展的歐美等國,缺乏穩定的物質基礎,商品生產與商品貨幣關系並不 健康 。更別說在封建統治下,「交子務「隨時可能讓紙幣淪為單純的財政掠奪工具,其信用事業與信用機構相當不牢靠,這背離了紙幣應有的經濟職能,而更偏向於」政治職能「,由此,穩定而 健康 的信用機構與信用體系也是信用貨幣發展的必要條件。
二、貨幣發行方的 歷史 變化
2.1 貨幣發行方從私人貨幣向央行貨幣的轉變
鑄幣權被認為是展現政府權力的根本性因素,政府透過它來展現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力。早期,政府並沒有承擔製造貨幣的任務,而是擔保被用作貨幣的材料的重量和成色,即金、銀和銅,並標明其真實的價值。在此階段中,私人企業並不具備提供健全的鑄幣能力,提供統一的、容易辨認的鑄幣技術一直是一個重大的難題。同時,政府發現由自己來鑄造貨幣不僅有益於 社會 ,而且可以抽取用來支付鑄造成本的費用,從而擴大收入。在攬過鑄幣權以後,我們可以說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在濫用人民的信賴而欺詐人民,這體現在當人們拿著金屬塊到政府的熔爐去鑄造貨幣的時候,政府強行留住部分;在收迴流通中的鑄幣重新鑄造成金銀行兩較小卻表明同樣價值的硬幣。
在中世紀時期,貿易的收縮導致了貨幣流通數量的減少。為了恢復貿易,歐洲地區的君主們爭相減少鑄幣的分量和成色。最終,紙幣的出現,讓政府獲得了一種更為廉價的欺騙人民的方法,政府使用了殘暴的手段將這些劣幣強加於人民。
政府壟斷了紙幣的發行,這極大的有助於政府權力的增長。我們假設,如果政府有權隨自己的意願創造任何數量的貨幣,並使人們接受之,這將有利於政府捍衛自己的權力。 近些年來,政府之所以不斷擴張,在很大程度上由於其能夠發行貨幣來彌補赤字。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當在人民認可的范圍內發行貨幣,否則,這種權力將被剝奪。
紙幣由多家私人銀行發行,逐漸統一為中央銀行發行。對於數字貨幣,目前由眾多私人發行,但真正能成為貨幣的數字貨幣,最終將由中央銀行發行,成為中心化的數字貨幣。類似比特幣這類型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未來可能演化為一種投資品(當前的數字貨幣並不是真正的貨幣)。
2.1.1 英格蘭銀行統一貨幣權
從17世紀下半葉到20世紀20年代,各類銀行券都在市面上流通,在倫敦地區,以英格蘭銀行券為主導。1826年,英國議會通過《銀行合夥人法案》,表明英格蘭銀行在倫敦城外65英里的范圍內享有唯一發行股份制銀行券的特權,但是倫敦的私人銀行仍可發行銀行券;允許英格蘭銀行在英國各地設立分支行。該法案通過後,英國一些小型私人銀行合並為股份制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迅速發展起來並發行了自己的銀行券。此時的英國貨幣市場中,出現了英格蘭銀行券、私人銀行發行的銀行券和股份制銀行券並行的情況。
直到20世紀初期,英格蘭銀行才最終統一發幣權。1833年,英國議會通過一項新法案,規定英格蘭銀行券獲得無限「法償」資格,即法定貨幣,強制流通,必須接受,不得拒收。英格蘭銀行券也因此成為首個和唯一一個獲得法定貨幣地位的銀行券,在法律上地位等同於黃金。1844年7月,英國議會通過《銀行特許法案》。該法案規定,凡是新設立的銀行一律禁止發行銀行券;在1844年前沒有發行過銀行券的銀行,其發行額度受限制,已經發行的銀行券仍可流通;凡發行銀行券的銀行在倫敦設立分行或同其他銀行合並的,均喪失紙幣發行權,並將此權利移交給英格蘭銀行。隨著該法案的逐年實施,英國(僅限於英格蘭和威爾士)多數銀行都漸漸喪失了紙幣發行權。到了1921年,實際有紙幣發行權的就只有英格蘭銀行了。
最終,英格蘭銀行券成為英國的法定信用紙幣,並延續使用至今。 1914年一戰爆發後,為了給戰爭籌集資金,財政部發行了10先令和1英鎊票據當做紙幣在市場上流通。因而,在1921年後,市面上除了英格蘭銀行券,還有財政部票據。1928年,英國議會通過《通貨和鈔票法案》,在法律上確認了英格蘭銀行為全國貨幣發行的唯一機構。從此,英格蘭銀行券成為了英國紙幣的唯一主宰,完成了紙幣流通的大一統。1931年英國徹底脫離金本位後,英格蘭銀行券成為了「金本位接班人」,成為英國的法定信用紙幣(僅靠政府信用背書,不可兌現),並延續使用至今。英國貨幣制度也轉變為不可兌現的信用紙幣制度。
2.1.2 美元的統一
1787年,具有跨時代意義的美國憲法誕生,該憲法旨在建立一個由最初13個殖民地組成的共同市場與政治聯盟,從法律層面確保了各州之間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有流動,並規定和限制了聯盟政府的權力。尚未說明聯邦政府獨占發行銀行執照與紙幣的權力,由此各州銀行在早期紛紛「佔山為王」,發行自己的貨幣(即銀行券),其價值取決於發鈔行的聲譽以及便利性等因素。
縱觀 歷史 ,美國曾兩次嘗試創立聯邦銀行,需要注意的是,此時的銀行並非真正的中央銀行,僅是處理全國性銀行業務的機構。
表3 美國第一銀行與美國第二銀行概覽
與州銀行的沖突讓美國央行體系發展進程不斷受阻,這時南北戰爭成為了新的突破點。北方各州為融資軍政費用,1863至1865年通過了《銀行業法案》,建立了作為聯邦政府新發型債務交易平台(二級市場)的聯邦銀行體系。該體系可以解決一些州銀行發展的弊端,此外,為了管控銀行風險,來確保銀行的流動性與清償性,該法案還要求對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和資產質量進行嚴格的監管與信息披露,並實施了准備金制度。與此同時,美國成立了 歷史 上第一家銀行系統監管機構OOC,負責頒布國民銀行執照,OOC監管職責明確。但此時在經濟波動時貨幣供應仍缺乏彈性。
1865年後經濟危機頻發,直至1907年一些銀行因投機而擠兌,銀行業受損嚴重。最後國會要求國家貨幣委員會進行審查,也由此,經其提議,美聯儲誕生。
三、對數字貨幣未來的展望
上文我們總結了貨幣載體和貨幣發行方的 歷史 變化,不難看出,貨幣載體的局限性,如交易便捷性、可攜帶性、交易手續費等問題,決定了貨幣將必然朝向脫離載體的方向發展。數字貨幣和紙幣等劣幣取代金銀一類的良幣作為貨幣載體是一個必然的發展過程。 歷史 總是驚人的相似,一旦貨幣數字化或虛擬化得到了共識,維護這種共識和追逐貨幣利益將必然體現了政治博弈。由政治階層壟斷數字貨幣發行、調控數字貨幣供給或許將成為數字貨幣所必然經歷的過程。近些年來,央行對數字貨幣的 探索 為貨幣制度的變革帶來了一些新的思考與實踐,這些 探索 依然路途漫長,但也充滿希望。而對於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來說,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我們認為其更接近於投資品,而不是流通貨幣。
3.1 央行數字貨幣的現狀
我國的數字人民幣CBDC,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數字人民幣相對於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來說,優勢在於第一是雙離線支付,即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時候也能滿足正常的電子支付需求;第二是安全性更高,因為微信和支付寶背後的信用方是騰訊和阿里巴巴兩家公司,而數字人民幣則以央行的安全系統做背書;第三是多終端選擇,微信和支付寶必須要求有網路的手機才能完成支付,而對於沒有智能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等硬體使用數字人民幣。
日前,央行宣布,中國人民銀行貨幣研究所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央銀行宣布聯合發起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項目(m-CBDC Bridge),旨在 探索 央行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中的應用。該項目已得到國際清算銀行香港創新中心的支持。
中國央行正在深圳、蘇州、雄安地區、成都四地試點數字人民幣,此外,數字人民幣也將在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2月6日,北京發放了數字人民幣紅包,每份紅包金額200元;2月23日,微信公眾號「成都發布「稱,成都將預約發放總額4000萬元的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
3.2 數字貨幣存在的問題
數字貨幣完全取代現鈔後,央行通過數字系統可以實施完全的負利率貨幣政策,使貨幣政策突破ZLB(零利率下線)。對於普通人來說,存款可能出現負增長的趨勢。如果人們持有紙幣,在銀行利率突破零利率下線的時候,尚可把錢取回家中,從而躲過資產負增長的情況。然而,當數字貨幣完全取代紙質貨幣的時候,人們將無奈面對資產的縮水。
從 歷史 的角度,我們不難發現,貨幣的本質已經超越了經濟屬性,體現更強大的政治屬性。未來的貨幣革命的障礙不在於經濟與技術,而在於政治。政府通常採取超量發行貨幣的方式應對赤字的問題,這將導致通貨膨脹,人們手中的錢越來越不值錢。各國針對數字貨幣的政治紛爭會否給數字貨幣帶來巨大的波動性將不得而知。
理想化的數字貨幣的真實價格絕對不變,可有效的避免通貨膨脹的威脅,與商品服務價格只形成結構性相對變動。這樣的貨幣才是真正的穩定幣。然而實現這種理想化的數字貨幣將要突破政治阻礙形成共識,相互制約,建立儲備金機制,支付結算機制,信用機制等目標。目前的數字人民幣僅僅將現鈔數字化並進行了跨境支付的技術嘗試,數字貨幣要取代現鈔依舊道阻且艱。
文獻參考:
【1】 劉子健,《東西方紙幣產生條件的比較研究》,《中國錢幣》,1994年4月
【2】 王志軍等,《歐美金融發展史》,南開大學出版社,2013年1月
【3】 錢學寧,《貨幣本質與數字貨幣解析》,《中國金融雜志》,2019年12月
【4】 【英】弗里德里希·馮·哈耶克著,姚中秋譯,《貨幣的非國家化》,新星出版社,2007年8月
【5】 格物資本,《英國貨幣史:紙幣的誕生和大一統》,2019年6月1日
【6】 周永林,《從貨幣本質看數字貨幣未來》,《央行與貨幣》,2018年12月
Ⅳ 數字化貨幣是什麼意思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