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與信用貨幣的區別
Ⅰ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以數字格式承載紙鈔、硬幣相同貨幣價值的1種國家法定錢幣。數字貨幣與紙質版貨幣區別是,它們兩者之間形式不一樣,但使用場景與紙幣相同並且價值相等。許多人最開始將數字貨幣與虛擬貨幣一塵備衡概而論,覺得虛擬幣就等於是數字貨幣,其實他們二者有很大的區別。
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有國家背書,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是法律允許使用的一種合法錢幣,可以在各種場所中使用。而虛擬幣,是在互聯網上虛擬出的1種貨幣形式,它有著商品性,以及和貨物一樣的儲存性,但不具有法定屬性。數字貨幣優點:1、數字貨幣使用起來非常方便,不需要用戶開立銀行賬戶,只需下載數字貨幣錢包就能正常使用數字貨幣了。數字貨幣攜帶也較傳統貨幣更方便,因此安全性也更高。
2、在使用它與商戶進行交易支付時,可以選擇派做隱藏信息,因此數字貨幣的隱私性更好,並且在滾絕使用過程中提現也不會產生手續費用。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數字貨幣就是一種趨勢,將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
Ⅱ 央行即將發行數字貨幣與現有數字貨幣有何區別
近日,新京報發表一篇名為《央行數字人民幣欲出,比特幣天秤幣要涼?》。文章表示,研究五年之久的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推出數字貨幣,並不是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數字貨幣體系。文章中還說「非主權數字貨幣也會逐漸降溫」,讓不少人產生誤解,紛紛討論比特幣是不是會涼涼?
對很多人而言,看到央行將推出數字貨幣,還是有不少疑惑的?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對我們的生活會產生什麼影響?他和支付寶微信的支付有什麼區別?對現有以比特幣為首的數字貨幣市場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給大家一一分析一下。
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人們已經開始大幅減少紙幣的使用,出門在外都是靠微信、支付寶付款。既然大眾已經習慣了使用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央行發行數字貨幣與微信和支付寶有何不同?
數字貨幣是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而微信和支付寶是運用法定貨幣。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的感受類似。但支付寶、微信只是使用了電子支付方式,交易時用的錢還是通過銀行賬戶轉款,也就是說支付寶里的錢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但數字貨幣本身屬於交易貨幣,具有支付和流通屬性,其本質與錢相同。
舉個例子,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去喝咖啡時,給店員錢的結算方式屬於交易,用數字貨幣的結算方式屬於支付,而用支付寶、微信等軟體就是使用支付系統了,它背後需要記賬、結賬、對賬。支付寶、微信本質是支付系統,而數字貨幣是支付系統對應的支付工具(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的幾個特點
1.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2. 央行將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 央行數字貨幣還能夠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幫助。
4. 將使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
5. 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最後,央行的穆長春還說到「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不一定採用區塊鏈技術。」也就是說,在技術方面不會百分之百的依賴區塊鏈技術,因為區塊鏈架構無法滿足支付要求的高並發性能,但可能會在溯源、數據存儲等方面運用到區塊鏈技術。
給我們帶來什麼影響?
伴隨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我國將在各行各業全面升級系統以充分實現對人行數字貨幣的對接和應用,新一輪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化和信息化革命將在我國拉開序幕。
同時,一旦央行的數字貨幣推開使用,真正的去中心化加密數字貨幣將沒有理由再受到如今的種種限制,加密貨幣將更加多彩紛呈,更廣大的用戶將進入這個領域,加密貨幣的落地和應用將加速到來。
和比特幣有什麼關系?
很多人說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是模仿比特幣,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其實央行早在2006年的時候已經開始了數字貨幣的研究,只是5年前才開始成立專項研發小組。2008年1月1日,時任央行副行長蘇寧就出版了《虛擬貨幣的分析理論》,同時提出「最終虛擬貨幣的發行主題統一至中央銀行」,所以甚至可以說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想法在中本聰之前。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是模仿比特幣,只是在某些技術環節上使用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比特幣是通過挖礦的方式產生,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一種法定貨幣,而比特幣只能稱之為商品或資產,並不是貨幣。
結語
人民幣還是人民幣,央行只是將人民幣數字化,增強了安全性,可控性,交易的匿名性,可以更方便快捷透明的管理。與facebook發行libra一樣,都屬於穩定幣,而現在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價格浮動較大,更多的是為了投資,兩者並不相同。
央行一旦發行數字貨幣,一定會讓更多人了解到比特幣,了解什麼事錢包、區塊,會起到很好的普及作用,讓更多的人了解並進入數字貨幣市場。
(作者:鏈界社區,內容來自鏈得得內容開放平台「得得號」;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鏈得得官方立場)
Ⅲ 數字貨幣為什麼會有價值
價值尺度,也是貨幣的功能之一。因為數字貨幣也是貨幣,具有貨幣的一般屬性。
Ⅳ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三者如何區分
隨著比特幣的快速發展和區塊鏈概念的廣泛傳播,「某某貨幣」這樣的詞彙一時間充斥於各類新聞資訊或自媒體文章中,比如「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讓很多人傻傻分不清。另外,由於這些「某某貨幣」在國內並沒有非常明確、准確的定義,所以本文就以業內普遍認識對其進行解釋。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2014年,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對虛擬貨幣進行定義:「虛擬貨幣是價值的一種數字表達,其並非由中央銀行或公共權威機構發行,也不一定與某一法定貨幣掛鉤,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於支付手段,可以進行電子化轉移、儲藏或交易」。
所以,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即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
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虛擬貨幣一般由網路運營商發行,發行數量由發行主體決定,信用保障來源於運營商品牌信用,發行數量和定價可隨時變更,並且只能在某一個場景中單向流通。所以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數字貨幣包括加密(數字)貨幣和央行數字貨幣,這也是分歧所在,國內部分權威機構認為,只有央行發行的具備法定地位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去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稱,「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注意,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密碼學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安全的數據交換,密碼學創建並分析演算法和協議,以便傳輸的信息不會被第三方改變或破壞。密碼學結合了各種科學的原理,其中主要是數學,它提供演算法和協議的准確性和可靠性。
加密貨幣的「加密」是相對於「非加密」而言。非加密數字貨幣就中心化的數字貨幣,發行數量由發行主體決定,有一組人和一個監控網路交易的計算機網路,交易受到中心化機構的監管,錢包地址和交易信息不對外公布等,公司或者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或虛擬貨幣就是此類。
而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啦,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